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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骄妻夜行-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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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姐也不怕伤了眼睛,这些花样子等我来做也是一样。”锦弗看到厚厚一沓花样子,描绘的简直是惟妙惟肖,甚至连猫身上的毛都能一根根数清楚:“小姐真是打算开个绣庄?这可是劳神的事儿,还是我一人做好了。家里并不缺这几个钱的。”

☆、第三卷 边塞 第三十三章 化敌为友

  “难道不知道坐吃山空的道理?平白无故两个女子,家里又没有营生,怎的会有那么多银钱?岂不是自曝其短?”沈菱凤眼皮也不抬,逐字逐句看着书:“即使咱们不怕,日后这孩子大了,叫他怎么说他娘,每日不做事,家里就有使不完的银钱?不知道的,还以为遇上打劫的山贼了。”
  “难道就不能做点别的?”锦弗嘴里不住嘟囔着,其实她也不知道还有什么合适做,唯独不愿看到的就是沈菱凤日后居然要靠做女红来度日,从前除了宜王以外,根本看不到她做针线。即使是呈晋皇太后的绣品,不过是自己做点细微处针线,其余的还是秀娘们来做。谁知道有一日,她也要来做绣娘的营生。
  “做什么,去开个私塾教书课徒,或者是打家劫舍?”沈菱凤没好气地一笑:“我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如今我在这儿就只是沈家娘子,想做沈姑娘都不成。谁叫我狠不下心不要这一个。”说这话的指指隆起的腹部,脸上却是一脸怜爱,还不远说大了声音,似乎担心被腹中孩子听到,惹得他不高兴。
  锦弗也拗不过她:“我不过是说说嘛,谁还会真的不劳而获。再说这儿山高皇帝远,小姐跟我都是寻常人家女子,不会再有人跟我们为难的。”话到这里也就尽了,挑出几张很是精致的花样子:“方才听那个李大娘说的口气,就把这几样留出来,说不定日后还有大用处看这个样子,倒是可以做一副帏帐呢。”
  “留着好了。”沈菱凤看了看,点点头无话。
  宜王跟曾献羽并驾齐驱,旗风猎猎烈马萧萧,千军万马都在掌握之中。两军对阵日久,对面就是阴山之北,若无意外的话。这一次的平叛必将大胜而归。一月之前,他们都不会去想会有这样的结果。更无法想象的是,他们会有共赴国难的一天。不会是共赴国难的话,至少也是同袍一场。这换在以前,谁都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宜王。”曾献羽微微一拱手,除了满面风霜就是清瘦的冷漠,跟初见时简直是换了个人。
  “如何?”宜王还是从前的样子,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蛮夷兵马来势凶猛,恐怕这一战不同以往?”
  “我来请战,此一战成败即可分晓。”曾献羽的青龙披风上有着两处小窟窿,若不仔细几乎看不出来。
  “你也是三军大将,岂可轻易出战?”宜王略微沉吟:“况且军中上将甚多,并不需要将军亲临沙场。只需与我并肩观战即可。旁的事情无需多虑。”
  “王爷便是一无战功二无平沙,也是人中龙凤。而我,便是马革裹尸也是无用之极。”好像是在自嘲,他好像已经想的相当透彻,从接到休书开始。曾献羽闭口不提那件事,明知道澜惠跟穆云近在咫尺,说什么都不愿去问半个字。这次却是第一次当着宜王提起。
  宜王心中明白,凤儿这次是背水一战,而曾献羽何尝不是。凤儿借着自己的因头,离开京城,下落何方无人得知。曾献羽心中是何想法。竟日才露出些微口风。
  “你若是破了敌兵,岂不是我朝第一功臣?恐怕皇帝必有重用,无人能及。”拍拍曾献羽的肩膀:“有些事,计较太多反而不美。并非我为自己开脱,凤哥儿的性子你必然是清楚的。若她真要做什么,谁都无法扭转。”
  “乾坤已定。我还扭转什么。”曾献羽紧抿着双唇:“王爷准臣所奏,许臣出征次啊是正理。”
  “也罢,你既然要去,我也无话可说。”宜王解下腰间佩剑递给曾献羽:“这是我多年佩剑,赠与将军。将军必然得胜而归。”
  “多谢王爷。”曾献羽接过佩剑策马而去,宜王两个手指微微一弹,穆云立即过来:“王爷!”
  “命你打听的事,有眉目了?她到底去哪儿了?”不言而喻,这个她是谁不说也知道了。
  “属下命人四处打探,始终没有大小姐的下落。据说这次小姐甚为谨慎,就连京中那些与王爷小姐都熟识的侠客们,也都不知道小姐去了何处。”穆云皱眉,这趟差事还真是他办得最窝火的一次:那么多人出去,那么多人去打听。回来只有四个字回复:不知所终。
  “不是说锦弗姑娘是后去的,既然是后去的,就该一路留下蛛丝马迹,难道连这蛛丝马迹都没有?”宜王抿着嘴,这丫头想做什么?不止是曾献羽的脸色不好看,就是沈鼎玢来信,也有隐隐责怪他的意思,甚至要说他跟凤儿之间早有约定。若是他们早有约定,何须留到今天,早就远走天涯了。
  他为了江山社稷辜负了这一生他最爱的女人,同样娶了一个他会厌恶一生的女人。凤儿却在这时候做出谁都无法想到的抉择,放弃掉这一生她不爱的男人,同样也放掉了他。然后在离京之前,又将曾献羽身边的那个伪郡主送进皇宫,这是一个女人该有的心胸?宜王心中甚至在想,若是凤儿是个男人,这一生有该如何。
  “没有丝毫踪迹可循,只是听说锦弗上那辆马车之前被人遮住眼睛,绑缚了手脚,根本就不可能让锦弗姑娘沿途做记号或是记下路途如何。”这是穆云亲自回京问了守城的士兵,才得到的消息。
  “好丫头,连这个都想到了。”宜王心底感叹了一声,沈菱凤心思缜密不是第一天知道,也不是第一次见识到,只是这次来得太意外,她根本就是要隔绝掉跟所有人的过去,一定有人在后面跟着她,助了她一臂之力。否则住在深宅大院里的人,怎么可能这么容易离开京城,还让所有人无处可寻。
  “曾献羽那里,不要透露一个字。”这件事,他是背着曾献羽去做的。这段时候相处下来,曾献羽这个人并不是太不堪,也不是别人说的一介武夫,性情倒是光明磊落,并不是寻常京官或是武将那种刚而自矜自以为是的脾性,除了不对凤儿的脾气,绝对是个值得嫁的男人,有些时候宜王自忖自己都未必比他更适合凤儿,偏生凤儿看不到。

☆、第三卷 边塞 第三十四章 闲居

  “小姐惯 会笑话我。”锦弗把孩子放在榻上,小心翼翼盖上他的小被子:“那天看小姐在帖子上写了不少好名字,小姐定的是哪一个?”
  “立男。”沈菱凤嘟嘟儿子的小脸:“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我也不要他封侯拜相,能做好自己就行。那些事儿都是假话,若是不能顶天立地,就是拜相封侯又有什么用?”
  “真如小姐所说才是好呢,这些时候我倒也是看出来,小姐自打离开京城,精神心境都好多了。阿弥陀佛,盼着以后小姐都像这样子才好呢。”锦弗从来不念佛的人,自打见识到沈菱凤分娩以后,就差每日念佛,只求保佑沈菱凤平安无事才好:“那天小姐临盆的时候,可是把我吓坏了,就是担心出了事儿呢。”
  “一脚踏进鬼门关,没想到阎罗王嫌我絮叨,又把我送了回来。”沈菱凤笑笑,眼睛好像是定在了孩子身上。这是她用性命换回来的孩子,延续着她所有的梦想,如果一日没有的话,真不知这一生还有什么意趣。
  锦弗心底却存了个傻念头,时刻担心着自己某日跟沈菱凤一样也要这样来一遭的话,是不是能够和她一样走出这个鬼门关。想到这里,脸颊蓦地绯红,不知道又想到什么地方去了。
  很快就满月了,沈菱凤盯着衣箱里的那条束腰月华裙看了良久,犹豫着要不要将这条裙子穿上去。这一个月,大概是她吃睡最多的日子,很有些怀疑自己能不能穿好这条裙子。
  锦弗推门进来,看她盯着那条裙子的样子就好笑:“小姐,要不就拿出来试试,一准好呢。”
  “还是换一件好了。”想了想还是放进箱子里,锦弗笑个不停:“要说是小姐一点变化没有,小姐定然不信。偏生这是真的,小姐一丁点儿都没变。若是小姐不信。就穿上一试,难道小姐不信自己的眼睛?”
  沈菱凤半信半疑看着她,这话她怎么信呢?不过这条月华裙倒是真的好看,迟疑了一下。伸出的手险些缩回来。最后还是耐不得,索性将裙子拿出来,迟疑着穿了上去。
  果真如锦弗所说,还真是刚刚好。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唯恐有些地方没看到,会有什么不合适。越是这样小心翼翼,锦弗更是在旁边笑个不停:“从前小姐穿那些大衣裳的时候,一定没想到这许多。如今不用计较那么多事儿了,怎么还这样子小心翼翼起来。”
  “打从到这儿开始,我瞧你这嘴就是越发会说了。”沈菱凤忍不住作势要打她。
  “全是小姐惯的。怨不得旁人哦。”锦弗想起自己还有件正经事要回,赶紧敛住笑:“这是前面那位吴公子,早间送来的。说是前些时候小姐烦他买的一些东西,因为押着镖局的东西,今儿才回。赶紧送来了。小姐看着好便收下。不好的话等去了再与小姐换来。”
  很简单的一个包袱,里头装的东西不像是有棱有角的。拿在手里轻飘飘的,不知道这是些什么东西。锦弗在京城的时候,接到过不少东西,只是没见过这样送东西的。那些人送东西,谁不是小心翼翼伺候,生怕一些不到礼数被人轻贱。
  沈菱凤系好腰间的束带。从锦弗手里接过来,松开包袱上的带子,除了些小物件以外,还有两个戳着蜡封的信笺。锦弗一眼瞥见上头的字迹,好像是见过,但是一点都记不起来是在哪里见过:“小姐。这是?”
  “吴大哥走南闯北,庄子外头的事情比我们清楚。我托他买些东西,自然会告诉我外头时兴些什么,也免得将来做了东西囤在家里,那可怎么过?”好像是在解释这件事。沈菱凤撕开蜡封,抽出信笺草草看完,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小姐,咱们从前并没跟镖局打过交道,怎么吴公子跟小姐这么熟识?”这个念头在心里转了很多次,始终想不透缘故是什么。
  “他是我从前的朋友,我来之前给他写了信,拜托他帮我料理好一切。何况他交游广阔,认识的人有多。想了想,或者是觉得他的家乡比什么地方都好。我也觉得不赖,民风淳朴没有那么多勾心斗角,自然是好的。”沈菱凤淡淡解释了几句,放下信看看包袱里的东西:“这些都是外头最时鲜的东西,买回来让我瞧瞧,以后咱们就照着这上头的东西来。”
  “都是些花样子,那天小姐不是预备了不少的,难道还不好?”锦弗虽然在京城做过不少女红花样子,不过那都是沈菱凤挑选好的,等着沈菱凤说好才做出来。等到需要她自己看好不好的时候,才知道挑选一个好的花样子需要费多少心思。
  “这不是自己用,有些花样子虽然好,却不是每个人都能用的。”手里自然是还有不少好东西,只是这些东西不论是碍于身份还是别的,都不能流落民间。若是被人看见,她是第一个说不清楚的。
  “这个我知道啊,很多东西还是小姐自己的花样呢。”锦弗想起从前的事情,沈菱凤是皇太后嫡亲侄女,先帝也疼她,甚至准许宫中的绣娘给她特制了好几个花样子,除了他谁都不能用。没想到有一天,她要用自己的手工来换取生活里必须用的东西。
  “还提那些做什么,早就过去了。”沈菱凤大有往事不可追的神情,她对这些事早就是无所谓了,若是还对这些事情动心,她就不会离开了。人已经走出了那个地方,对那里的事情无所留恋,自然就不会追究太多过去的事情。
  “来,我们瞧瞧这是什么。”沈菱凤给儿子做了一只活灵活现的老虎枕,看起来就像是一只真的老虎,尤其是上面那两只黑色眼睛,瞪大一些简直是可以咬人了。偏偏这孩子还不怕,刚刚会乱抓的小手,一定要抓着枕头不放。

☆、第三卷 边塞 第三十六章 绣庄的规矩

  “小少爷,瞧瞧,瞧瞧。”锦弗换了个摇铃在手上,想要换过孩子手里的虎枕,没想到这个虎头虎脑的小家伙,根本就看摇铃一眼,那个叮叮当当的东西根本就不能让他注意。
  “他不理你的。”沈菱凤把孩子放到摇车里,小家伙最近越来越会撒娇,一点不顺心意马上就叫个不停,咿咿呀呀不成语调的声音从嘴里嚷出来,格外响亮:“只要是我在边上,你看他会搭理谁。”
  “除了小姐,小公子才不会理别人。”锦弗有些失落的耷拉着嘴,看沈菱凤放在一边的绣架:“小姐这次是要做什么?我瞧着那天那个王员外家的胖夫人,到咱们这儿来唠唠叨叨那么久,就是想要便宜些,然后做一个什么花样子的绣屏。舍不得花钱还要好的,怎么行。”
  “她要的是一幅送人的绣屏,来问我用什么花样子最好。我想正好我这儿有一幅钱塘十景的样子,不做绣屏还真是可惜了。所以答应她,等我得了空就把这幅绣屏弄完。”沈菱凤笑笑:“其实瞧瞧人家,看着吃穿不愁。家里还捐了个同知的官儿,为的就是自己的的儿子能出息些。想想,一个寻常庄子上的员外家,谁用这些劳什子。左不过是父母替子女打算罢了。”
  “小姐看得透彻,所以才接下这档子生意?只是伤眼睛伤神,瞧着花样子都是那么大一卷。”
  “也还好,天长日久的总是闲着,肯定是呀找些事情做。”轻轻哄着儿子睡觉,盯着他看了足有一炷香的时间,以后自己会不会也是这样替他打算?
  沈记绣庄,匾额上几个简简单单的字儿,成了沈菱凤绣庄的招牌。干净而简单的朱红小门,因为小小的绣庄,又因为家里只有几个女人。显得并不热闹。没有人来人往的招摇,却并不妨碍这家小绣庄在方圆百里之内大大出名。
  且不说绣工如何精致,花样如何好看。单单只是这家绣庄的规矩,那可就是不少人为之怯步:只要是绣娘不愿做的花样。就是出再多银子也不伺候;绣品什么时候出来,皆由绣娘决定,不许催促出工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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