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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在路上-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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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吧里还坐着一位特别令人尊敬的男高音。丹佛的道尔一直想让我见他,可我总是在回避。他的名字好象叫德·阿伦佐或别的什么。这时他正和妻子有些伤感地坐在一张桌子前。酒吧里还有一个阿根廷人模样的旅游者,罗林斯推了他一把要他让个坐,他转过身来,对着罗林斯大声咆哮起来。罗林斯将杯子递给我,猛地一拳把他击倒,那人立即逃了出去。

    蒂姆和我把罗林斯拖了出来。外面一片混『乱』,甚至连法官也无法拨开人群找到受害者。没有人能够认出罗林斯。我们又一起去了另一家酒吧。梅那正在漆黑的街道上蹒跚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打架了吗?只管叫我好了。”疯狂的笑声从四面响起。我思忖着这连绵的山脉在想些什么。月光下我似乎看到老矿工们的幽灵在四处游『荡』,我感到惊奇。在落基山分水岭的东面,宁静的夜晚,只有飒飒的风声和山谷里隐约传来的我们的喧闹声,而分水岭的另一侧却是著名的西部大斜坡、大高原,最后是名闻遐迩的大河,这样依次递落,把你带向东科罗拉多州沙漠和犹他州沙漠,当我们这些发了疯的美国酒鬼在偏僻的峡谷里发狂、喧闹的时候,这里却沉浸在一片黑暗之中。我们正站在美国的屋脊,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叫喊——声音穿过黑夜,向东方的大平原飘去。也许在那遥远的东方,一位手持《圣经》的白发老人正向我们走来,他很快就会赶到,让我们的灵魂在他的布道声中安静下来。

    罗林斯坚决要回到刚刚打架的那个酒吧去。蒂姆和我不愿去,但又拗不过他。他径直朝德·阿伦佐,那个男高音走去,将一杯威士忌泼到他脸上。我们把他拖了出去,这时一个男中音也参加了我们一伙,我们又来到一家正规的中央城酒吧。瑞亚在这里指着一位女招待骂她是婊子。这下激怒了一大群人,他们本来就非常讨厌旅游者。其中一位说,”我数到十,限你们这帮小子赶快滚蛋。”我们赶紧跑了出来,摇摇晃晃地跑回小屋睡觉去了。

    早晨醒来,我翻了个身,床垫上立即扬起一阵灰尘。我对着窗子伸了个懒腰,发现玻璃已经被打破。格雷还在睡觉。我打了个喷嚏。我们的早餐是喝剩下来的那些走了气的啤酒。芭比从她住的旅馆里回来,我们收拾好东西便离开了。

    似乎一切都在崩溃,我们正准备上车,芭比滑了一跤,摔得挺重。可怜的姑娘太劳累了。我和她哥哥及蒂姆把她扶了起来。一起上了车,梅那和贝蒂也和我们同车。回丹佛的痛苦旅行开始了。

    突然间我们已下了山,可以俯瞰丹佛海一样博大的平原,热浪一下子向我们涌来。我们开始唱歌。现在我非常渴望去旧金山。

    

第一卷 第10章

    那天晚上我见到了卡罗,使我吃惊的是他告诉我,他和狄恩也去了中央城。

    “你们去那儿干什么?”

    “噢,我们去那儿的酒吧里『乱』转,后来狄恩偷了一辆汽车,我们以每小时90英里的速度从山上把它开了下来。”

    “我没见到你们。”

    “我们不知道你们也在。”

    “噢,老兄,我要去圣弗兰西斯科了。”

    “狄恩今晚让莉塔等你。”

    “好的,那么我就推迟几天走。”我一分钱也没有了。我已发了一封航空信给姨妈,向她要五十美元,并且告诉她这是我最后一次向她要钱。以后等我在船上找到工作,就把钱都还给她。

    我去找莉塔·贝特科特,把她带回我的公寓。我们在前面漆黑的房间里聊了很长时间,然后我们一起走进卧室。她是一个非常好、非常可爱的姑娘,纯真、朴实,对『性』生活极其恐惧。我告诉她这是件很美的事。我想向她证明这一点,她允许我向她证明,但我太不耐烦了,以至什么也无法证明。她在黑暗中叹了口气。“你想从生活中得到什么?”我问她,我总是对女孩子提这样的问题。

    “我不知道,”她回答,“我只想在餐桌旁好好地侍候人,别出『乱』子就行。”她哀叹着。我用手捂住了她的嘴,告诉她不要叹息。我想告诉她我的生活是多么激动人心,告诉她我们可以在一起做许多事。我对她说两天后我就要离开丹佛了。她伤心地转过身去。我们躺在一起,凝望着天花板。我们都感到『迷』『惑』不解,为什么上帝要让人类如此痛苦。我们初步计划在圣弗兰西斯科再见。

    当我送她回家的时候,我感到自己在丹佛的生活快要结束了。回来的路上,我伸开四肢躺在教堂前的草坪上,这儿还躺着许多流浪汉,他们的谈话使我更想着上路了。他们随时都可能爬起来向过路的人要上几个子儿,他们谈论着自己的收获。外面的空气温柔而又舒适。我真想再回去找莉塔,给她讲更多的东西,这次要真的与她做爱,安慰她,让她不要害怕任何男人。美国的男孩和女孩总是这样伤心地呆在一起,老于世故使他们立即屈服于『性』欲,在这之前没有任何温柔和爱抚,甚至有任何交谈——那种心灵与心灵的交流。然而生活是神圣的,生命的每一刻都是珍贵的。我听到丹佛和里奥格兰河正咆哮着离我而去,我要去追求我远方的星座了。

    深夜,梅那和我坐在客厅里忧郁地聊着天。“你读过《非洲的绿『色』群山》这本书吗?这是海明威最好的一部小说。”我们互相祝福,并相约在圣弗兰西斯科再见。我看见罗林斯正站在街角处的一棵大树下。“再见,瑞亚。我们还能再见吗?”我去找卡罗和狄恩——但哪儿都找不到。蒂姆·格雷挥着手对我说:“这么说,你就要走了,老伙计?”“是呀。”我说。剩下的几天我徘徊在丹佛的街头,在我的眼里好象拉里玛大街上任何一个流浪汉都象狄恩·莫里亚蒂的父亲,他们叫他老狄恩·莫里亚蒂的那个白铁匠。我去了一次温莎旅店,他们父子曾在这里住过。一天夜里狄恩从睡梦中被一个坐着轮椅的无腿人惊醒,这人死死地盯着屋里的他们,滚动着他那可怕的轮椅,在一片惊人的响声中接近狄恩。我看到侏儒式的女人拖着她那双小短腿在科狄斯街和15大街上卖报。我还去科狄斯街的下等夜总会转了一圈。小伙子们穿着牛仔裤、红衬衫在街上游『荡』,街道上满地都是些花生壳之类的污物,到处是电影院和『射』击厅。灯火通明的街道外面是一片黑暗,黑暗的后面便是西部。我必须走向那里。

    黎明时我找到了卡罗。我睡在那儿,并读了他的一些手稿。清晨,细雨蒙蒙的天空一片昏暗。大个子爱迪·邓克尔和瑞亚·约翰逊、汤姆·斯那克还有一个漂亮的小伙子一起来了。他们围坐在一起带着腼腆的微笑听卡罗朗诵他那些启示录式的怪诞的诗歌。我把自己深深地陷在靠椅里。“啊,你们这些丹佛的精灵!”卡罗大声地朗诵着。然后我们鱼贯而出,跑进丹佛一个典型的石子路面的小巷,小巷两旁火葬场的炉子正冒着缕缕清烟。“我过去常在这条巷子里滚铁环。”查德·金告诉我。我很想看到那情景,看到十年前他们还是孩子时的丹佛。春天,在一个阳光明媚、百花盛开的早晨、他们在小巷里欢快地玩着铁环,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憧憬——我喜欢他们,喜欢我圈子所有的朋友;还有狄恩,那个衣衫褴楼、肮脏、然而却时刻都在寻觅充满激情和疯狂的新生活的小伙子。

    我和瑞亚·约翰逊在细雨中漫步。后来我去找埃迪亚的女友,想拿回那件方格『毛』呢衬衫,就是在内布拉斯加借给他的那件。可怜的衬衫被伤心地捆在一团。瑞亚说我们到圣弗兰西斯科再见,大家都要去那儿。我去邮局拿了汇款,这时太阳已经从东方升起。蒂姆和我一起乘电车来到车站。我买了一张去圣弗兰西斯科的车票,这便花去了我五十元钱的一半。开车时间是下午两点。格雷向我挥手告别。车子驶过熟悉、亲切的丹佛街道时,我在心里对自己发誓:“上帝作证,我一定要再回来,看一看这里将发生什么变化!”就在我离开这儿的几分种之前,狄恩的电话终于来了,他告诉我他和卡罗也将去西海岸。

    

第一卷 第11章

    我是两星期之后才见到雷米·邦克尔的。从丹佛到圣弗兰西斯科的旅行一路上很平静,只是离圣弗兰西斯科越近,我对它的渴望就越强烈。我又到了斜阳河,不过这次是在下午。午夜我从克利斯顿越过分水岭,黎明时分到了盐湖城——这里是狄恩出生的地方。接着我们又顶着烈日经过了内华达,黄昏时分车子驶过了灯光闪烁的唐人街,开始向内华达山行驶。茂密的松树林,星光珍珠的夜空,散发着乡土味的山林木屋,这些都似乎在向我预示着圣弗兰西斯科的浪漫气氛——坐在后面座位上的一个小女孩哭着问她母亲:“妈咪,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到特基的家?”噢,特基,温暖亲切的特基到了;又翻过了一座小山包,萨克拉门托呈现在我的眼前。我突然意识到我已经是在加利福尼亚的土地上了。现在我已置身于生机勃勃;热情洋溢的气氛之中,你可以去亲吻,去抚『摸』。汽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风驰电掣地驶过了充满神奇传说的萨克拉门托河。突然,辽阔的海湾(正值黎明前夕)以及圣弗兰西斯科绚丽的灯火从我眼前掠过。汽车驶过奥克兰海湾大桥时,我睡着了,这次旅途中我第一次睡得这样熟。直到车子到站我才在猛烈的颠簸中惊醒。我从新泽西州帕特森城的姨妈家到这里已足足走了三千二百英里。圣弗兰西斯科到了,我就象一个形容枯槁的魔鬼游『荡』在这里。圣弗兰西斯科窄长、凄凉的街道笼置在一片苍白的雾霭之中。我跌跌撞撞地走过了几个街区,幽灵似的乞丐在黎明的街头向我乞讨着食物,远处隐约传来音乐声。“噢,亲爱的,这些等着以后慢慢研究吧!现在我必须首先找到雷米·邦克尔。”我对自己说。

    雷米住的米尔城是坐落在峡谷的一个居民区,大战期间这里是一个海军造船厂。这是一个很幽深的峡谷,斜坡上林木茂密。这儿还有许多理发店、缝纫店。可以说这里是美国唯一是一个黑人与白人自愿混居的地方,也是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充满欢乐的土地,雷米简陋的小木屋上贴着一张三个星期前写的条子:

    索尔·佩拉提斯!如果屋里没人,

    就从窗子里爬进去。

    雷米·邦克尔

    字条已被风雨侵蚀得模糊不清。

    我爬了进去,他正和女友丽·安在床上睡觉。他后来告诉我这张床是从一条商船上偷来的。可以想象一个船业机械师深更半夜偷偷地『摸』到一条船上,扛起一张沉重的大床,神情紧张地爬上去该是多么狼狈。这就是雷米干的事儿。

    我之所以对发生在圣弗兰西斯科的一切都想探个究竟,是因为它们与另外一些事有着密切的联系,我和雷米在没上小学之前就认识了,但真正把我俩连在一起的还是我的前妻。雷米最先认识她。一天晚上他来到我的住处,一进门就嚷:“佩拉提斯,你的大艺术家伙计看你来啦。”我从床上爬起来,穿裤子的时候钱抖落了一地,当时已经是下午四点、我上大学的时候整天睡懒觉,“好了,好了,别把金子撒的满地都是。我认识了一个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姑娘,今天晚上我们在狮子酒吧见面。”他硬要拖着我也去。一个星期之后她就和我好上了。雷米身材高大,皮肤黝黑,是一个英俊的法国小伙子(他看上去很象在马赛做黑市生意的那些20岁左右的小贩)。他英语、法语讲得都很地道,喜欢穿够刺激的衣服,和法国那种重礼仪的习俗根本不沾边儿。他总是带着许多漂亮的女孩一起出去吃喝玩乐,挥霍无度。他丝毫不在意我把他的女朋友带走,大概正是因为这一点把我俩连在一起了。这家伙对我十分忠诚,并且真心爱我,天知道这是为什么。

    那天早晨我在米尔城找到他时,他正处于消沉、绝望阶段,这是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常有的事。他希望能在一条船上找到工作,挣钱糊口。现在他在大峡谷那边的几个棚屋当警察。他的女友丽·安人很凶,整天对他骂个不停。他们存上上个星期的钱,然后周末出去玩三个小时,一下子统统花光。雷米穿着短裤在棚屋周围转悠,头上是一顶式样古怪的军帽,丽·安头发烫得很短,竖在头上,他们就这副打扮,两人呆在一起能够吵上一星期,我从没见过这样大吵大闹的一对。但是到了星期六晚上,他们就又和好如初了。

    现在雷米和丽·安睡一张大床,我睡在靠窗的一个小帆布床上。我不能碰丽·安,一住进来雷米就发表了一次与我有关的演说:“我不希望你们背着我『乱』来,不要节外生枝地玩出什么新花招来。”我看了丽·安一眼,她的确是个十分『迷』人的女人,皮肤白净细嫩,然而对我和雷米流『露』出一种十分厌恶的神情,她来自俄勒冈的一个小城镇,愿望是要嫁个阔佬,所以如今非常悔恨与雷米的暖昧关系。除非有几个周末,雷米为了讨好她,在她身上花上几百美元,这时她才感到那种阔太太似的满足,除此之外她总是闷闷不乐,无精打采地呆在棚屋里。她在圣弗兰西斯科有一个工作,不得不每天挤公共汽车去上班。在这一点上她无法原谅雷米。

    我整天呆在棚屋里为好莱坞写剧本。雷米为了我们大家的幸福不得不去讨好那些所谓的上流人物,丽·安也和他一起去。他要把她介绍给一个朋友的父亲,这人是位著名的导演。来米尔城的第一个星期,我几乎把全部时间和精力都花在写一个关于纽约生活的阴郁的故事上,我希望能得到某个好莱坞导演的青睐。然而它的调子太悲哀了,雷米几乎都不愿去读,所以几个星期之后他才将剧本送到好莱坞。丽·安很讨厌我们,当然根本不屑一读。我就这样在咖啡的陪伴下在纸上苦心涂抹着。最后我告诉雷米不想再继续写下去了,我希望找个工作,挣些烟钱。顿时,雷米的眉字间流『露』出一丝失望的阴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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