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晴朗晴朗-第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看不起你那个窝在严家宅里的爸爸,也看不起你。你爸根本没有钱,连个老婆都看不住。我爸说这样的男人才叫没有本事!你就是那个烂货养的儿子,我爸说你也好不到哪里去。这颗牙的事情我可还记着呢。”他朝着阿童木咧咧嘴,用那颗灰色的假牙咬住下嘴唇朝他示威。
但是还没有等三三回过神来,阿童木已经像头小野兽一样把脑袋狠狠地向他的额头砸去,发出沉闷的惊天动地的声响。留级生倒在地上,立刻用手捂着额头撒泼无赖般地尖叫起来:“我要死啦,这个烂货的儿子要杀死我。大家看啊,这个烂货的儿子要杀死我。”而旁边零星的几个男生也用力跺着地嚷嚷着:“杀人啦,烂货的儿子杀人啦。”
要出事了!三三眼皮底下的血管突突直跳,可是她却懦弱得连阻止的勇气都没有。
她想要去拖住阿童木,但是太阳太大了,把周围的一切都照得发白发亮,连那些巴掌大的梧桐树叶子也变成刺目的亮白色。她站在那里根本没有办法动弹,迈不出步子去,只听到留级生像个破鼓般的声音在耳膜边轰鸣。她害怕极了,手脚发凉。没有人敢提起阿童木的妈妈不是么?这是他的死穴。三三从来没有问过他妈妈的事情。他喜怒无常瞬息万变,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突然生气,把书本都摔在地上,从二楼教室的窗户跳出来。他需要跳下去时那种心脏失重的感觉,他需要奔跑,或者他也跟她一样需要哭泣么?所以三三眼睁睁地看着阿童木扑过去用脚猛踢瘫在地上的留级生,而地上这个刚才还气势嚣张的笨蛋只会抱着脑袋打滚,像个真正的蠢货一样歇斯底里地大叫。一两个男生畏畏缩缩地上前去拖阿童木。混战中没有人看清楚阿童木什么时候从口袋里掏出了那根脏得要命从来没有洗过的红领巾。他不戴红领巾,就算是在学校里面也只有在升旗仪式上往脖子上歪歪斜斜地一挂,然后就迅速拿下来揉成一团塞在裤子口袋里面。可是现在这根脏兮兮的红领巾就被勒在了留级生的脖子上面。阿童木用红领巾反勒住他的脖子,他这才真的开始害怕起来,不再装腔作势地杀猪般地尖叫,只是盲目地用手去抓脖子里的东西。他并不知道脖子被什么东西勒住了,只是疼,呼吸变得困难。三三从他的眼睛里看到惊慌失措和从未有过的恐惧,就好像她有一次在游泳池里看到一个深水区脚抽筋的男孩,他被救上来以后一直不哭,完全被恐惧淹没了,只呆呆地坐在池边的瓷砖上,两只手无意识却专注地摆弄着游泳裤上松松垮垮的橡皮筋。直到他妈妈骑着自行车匆匆赶来,他才失魂落魄地大哭起来,哭得全身抽搐不停,好像一只突然被拔掉气门芯的轮胎一样瞬间就瘪了。
她迈不动步子。所有的人都惊呆了,连呼吸都变得很困难。而阿童木,他从来就是一个不计后果的男孩子。他是个危险人物。他的鞋带在刚才的混战中松了,这令他走路的时候拖拖沓沓,但是却毫不迟疑。他用红领巾勒着留级生的脖子往前走,根本连头都不回一下,不看一眼那个在地上胡乱盲目挣扎着的蠢货。三三看着留级生晃动着双手试图去拖住阿童木的腿。他的脸先憋得通红,然后渐渐地有斑点浮现出来。她忘记了,她忘记了那个混乱的瞬间,那些令人窒息的斑点到底是不是紫色的,到底是不是像蝴蝶一样覆盖住他的脸和脖子。他要死了,这个令人厌恶的只会尖叫的蠢货要死了。她一直希望他死掉不是么?如果他死了就没有人会在放学后的弄堂里拦截她,没有人往她的头发上扔嚼过的口香糖,也没有人在课堂里面大声叫“许嘉靓不要脸,许嘉靓爱男生”。但是如果他真的死了怎么办呢?如果他真的死了怎么办呢?她是阿童木的帮凶,她是那个永远不会得到原谅的阿童木的帮凶。
三三不记得是怎么把阿童木推开的,确切地说她把整个身体都撞向了阿童木。他们三个人通通都倒在了小马路的窨井盖子边上。她感到浑身的骨头都在疼,膝盖上的皮一定是蹭破了,旁边的留级生趴在地上发疯般地咳嗽,简直要把肺都咳出来了,而阿童木一言不发地盯着他看,直看到他浑身发抖地从地上爬起来,踉踉跄跄地跑了两步,身体好像个断了线的木偶一样摇晃着向前奔去。三三坐在地上,连衣裙上沾满了泥土,因为过分紧张她感到撑在地上的手腕还在不住地发抖,完全说不出话来。她只庆幸留级生没有死掉,阿童木也没有死掉。她来不及想明天会发生什么了。她就好像那个从噩梦中醒来的女孩,不敢再闭上眼睛,惟恐只要一闭上眼睛就会又陷入另一个昏昏沉沉的噩梦里去。
“手表坏了。”阿童木说。
他的手里还紧紧攥着那根红领巾,手指掐得太紧,简直要把手掌掐出血来。她摔倒的时候手腕狠狠地砸在了街沿边上,这时才看到液晶屏裂开了一条缝,但是里面的数字还在闪闪烁烁地跳动,只不过漂亮的塑料表带被磨花了。那道缝贯穿了整个表面,它怎么看起来也都是一只破表了。
“以后我再赔你一只新的。”
“我不要了。我会戴着这个的。看,它还能走,怎么都摔不坏。”
“我恨他,如果再叫我看到他,我一定杀了他,谁都拦不住我。”
“你差点杀死了他!”三三说完这句话嘴唇突然不停地哆嗦起来,怎么也忍不住,反复念叨着,“你差点杀死了他你差杀死了他你差点杀死了他。”
“我妈妈她可不是像那只猪说的,她没有不要我,每个礼拜天她都接我出去吃饭。”
“可是你差点杀死了他。我恨你。”
但这是三三跟阿童木最后一次在童年时代见到留级生了。在令人惶惶不安的返校日他没有出现在教室里,直到开学他也没有再出现。在班主任轻描淡写地说出他在最后一学年转学,他父母花了很多钱给他转了个好学校打算好好念书准备毕业考试的时候,三三在心里面默默舒了口气。她回头看了阿童木一眼,而阿童木盯着窗外面一棵长得过于茂盛的梧桐树发呆。这天她穿着一身旧连衣裙,手臂和背上被晒伤的地方正在蜕皮,所以只要一闲下来她就用手指去剥,有的时候甚至可以剥下一层薄如蝉翼的皮肤。窗户外面灌进来的风带着这个疯狂夏天苟延残喘的气味,混合着隐约的桂花香气。
可是最美好的部分才刚刚开始呢。对,就是这天,这天坐在开学第一天的教室里面,台风刚刚和天空擦肩而过,校门口还积着大大小小的水坑。三三穿着凉鞋踩到那些水坑就溅起清凉的水花来,整个上海都好像刚刚被水洗过一样清澈见底。她在教室门口看到一个背着塑料彩色水壶的陌生男生,瘦瘦高高,穿着一件淡蓝色图案汗衫。就是这种心脏瞬间缺血的感觉不是么?她总是在见到男生的时候感到紧张,说不出完整的话来,但是她知道这次是多么不一样。她小心翼翼地从他身边走过去,却忍不住想回头看看他有没有多看自己一眼。天哪,他才不会多看自己一眼。她的鞋子因为踩在水坑里所以都湿了,泥水溅得整个小腿和裙子的下摆都是。她的头发虽然长长了,却还是个平庸委屈的蘑菇头女生。根本没有人会多看她一眼的,而且她一进教室就看见吴晓芸穿着白色的新裙子,头发披在肩膀上温柔得好像趴着一只黑猫。她也长高了,但是并不像三三这样只是拼命地长骨头。她也被晒黑了,可是皮肤却好像会发光一样,鼻子两侧都闪着美丽的粉红色。她正跟隔壁桌的李婕说着话,三三经过她们身边时她们也没有压低声音:“林越远,新来的插班生。”于是很快她就发现班级里几乎所有的女生都在窃窃私语。
“他是从北京转学来的呢。”
“我听我爸爸说,他们家住在常德公寓。”
“真的啊,他竟然住在那里!”
三三恨不能捂起耳朵来,她像逃命一样坐回到积了一层灰的课桌前,却还是忍不住抬头看看教室门口那个男生。他大概还不知道所有的女生都已经在讨论他了,晚上他会被写进多少本日记本里面,很快他就会跟吴晓芸她们成为好朋友。她知道,他是属于她们那边的。而她呢,她只是个跟着阿童木鬼混的不起眼的糟糕女生,而且在这个时刻非常非常地伤心。
6.
常德公寓就在静安寺后面一个眼科医院的旁边。那时候大部分同学都住在严家宅破落的房子里面。三三的家虽然在万航渡路,却也不得不用公共厨房。从厕所跑到房间要经过黑黑的堆满杂物的走廊,老鼠们就在走廊里面横窜,没有东西吃的时候就会啃放在外面的肥皂,在肥皂上留下令人毛骨悚然的齿印,更不用提三三根本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间,她只有被沙发隔开的一个角落,角落里放着一只跟书架连在一起的书桌,塞满杂物和各种小说书。玻璃底下则压着很多照片,有黑白的满月照也有春游和秋游时拍下来的集体照,因为压的时间长了,所以大部分照片都已经跟玻璃紧紧地粘在一起,等到终于有一天要搬家的时候,这些照片就只能随着这只破烂书桌一起扔掉。妈妈很不齿严家宅的棚户房,非常眼热常德公寓,因为那里有冬暖夏凉的木头地板,有窗明几净的独用厨房,甚至还有一部电梯,是那种外国电影里面才见过的老式电梯。门是铁栅栏,得用劲才能够拉上。最最重要的是张爱玲也在那里住过。三三在那个夏天就已经趁着爸爸不在时囫囵吞枣地念完了被他藏在衣服抽屉里面的整本《金锁记》。住在常德公寓这本身就已经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了,更何况还是从北京转学来的,见过天安门,每句话的结尾都要卷一卷舌头。成绩非常好,长得比班级里任何一个男生都高。刚开学就立刻被体育老师看中选去足球队当守门员,然后又被大队辅导员看中去做学校鼓号队的指挥。指挥就是穿着红色镶金穗的制服,手里还挥舞着一根金色的棒子,永远神气地走在队伍的最最前面。三三过去也参加过鼓号队,但是每次好的鼓都被别的同学抢走了,剩下的只有短了一截的断鼓棒和永远无法调紧鼓面的破鼓。但是指挥只有一个,没有人会跟指挥抢指挥棒。
所以林越远真的就是独一无二的。
吴晓芸她们那群最漂亮的女生几乎全都在为他争风吃醋。有一天,上早读课前吴晓芸突然在课桌上小声哭泣起来。她几乎把整个身体都趴在桌面上,用手指死死扒住桌沿,柔弱细小的肩膀默默耸动着。其实几乎全班的人都看到她的桌上被人用粉笔写了:爱林越远,不要脸,恶心!但是只有三三知道这是谁写的。她前一天放学后把饭盒落在抽屉里,再回来取的时候刚巧碰见邢可可正在粉笔盒里面挑一支白颜色的粉笔头。但是她不会说出来,她坐在教室后面默默看着吴晓芸因为哭泣而抖动的身体,竟然觉得很羡慕。她也喜欢林越远啊,可是她的名字永远只会跟阿童木联系在一起。没有人会看出来她喜欢林越远,没有人会知道。她一直就是那副毫不在乎的冷漠模样,她永远都不会表达自己的感情。哪怕是长大以后也是这样,就算她很爱一个人,爱到神魂颠倒,那个人也根本不会知道。
她的爱向来就是胎死腹中。
于是自然常识课就在那一年成了三三最最快乐的时光。她还记得那些摆放着动物标本的玻璃柜子,里面有麻雀、黄鼠狼、兔子、鹿和神秘的头盖骨,天平的砝码被放在一个个衬着丝绒的小盒子里面。学生们做植物实验的时候,窗台上就放满了生长着绿豆芽的小塑料罐子。有的时候把湿漉漉的棉花翻开来,里面还有做动物生长笔记用的小蜗牛。三三常常愿意在劳动课的时候被安排到自然常识实验室里面去打扫卫生,拿着扫帚蹲在地上扫那一小团一小团积在骨架后面的灰尘。当然,那些时光之所以如此快乐如此值得珍惜,是因为她跟林越远只有在那节课上才被分在一个小组里。就他们两个人坐在同一台实验桌前,没有吴晓芸,没有班主任,更没有阿童木。他们俩拿铅笔当火车,用尺和橡皮搭隧道。三三根本不在乎老师在黑板上写了些什么,仿佛她的全部小宇宙都是因为林越远才被点燃的。直到老师用一枚粉笔头重重地笔直掷在三三的额头上,当着全班的面大声说着:“许嘉靓同学,请问林越远同学的脸上写着字么?你知道黑板在哪个方向吗?”老师因为这枚扔得过分准确的粉笔头以及全班同学的哄堂大笑而洋洋得意,而三三则只能够低头捂住额头。她的眼泪蓄满了眼眶并不是因为那枚粉笔头,而是因为原来她的这点心事谁都可以看穿。她感到羞愧和害怕极了。她不属于她们那个少女帮,她没有贝壳发卡也没有妈妈从香港买回来的牛仔裤,而她竟然喜欢林越远,她们会笑死的。这个沉默寡言怪里怪气的女生怎么可以喜欢林越远?她只感到头昏脑涨,在剩下的课上都不肯再抬头跟林越远说半句话。
“没有关系的。”林越远突然凑近她说。
“什么?”三三狠狠抽了一下鼻子才把那些因为哭泣而流出来的鼻涕吸回去。
“他们不能拿你怎么样,不用害怕。”
“我没有害怕。”
“嗯,反正没有关系,有我在呢。”
从来没有一个男生这样温柔地跟三三说过话。她也好像从未获得过如此大的勇气。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到底是什么样的感觉呢?无非就是对他感到万分的信任,就是感到只要有他的承诺世界上便没有任何的难事,就是一次又一次地想把自己碾碎了摊给他看,想把自己的每个零件都拆下来让他了解,告诉他一切细枝末节的小秘密。她的确喜欢他不是么?所以在剩下的半截课解剖青蛙的时候,她才鼓起十二分勇气面对着那只不断抽动着大腿的青蛙,把一根粗大的针用力扎进它的身体里面捣毁了它的骨髓。那个瞬间她坚信自己眼前发黑,头皮发麻,整个手臂都因为太紧张而发抖,但是绝对没有像个不中用的小女孩那样哭起来。她绝对不要在林越远的面前露出一点点的胆怯来。现在想起来,为什么要这样呢?为什么总是用冷漠和莫名其妙的夸张大胆来掩饰自己的怯懦?她明明心里慌张,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