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麻将城-第3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江波的名字。甚至他工作的那个塑料厂也没有几个人认得江波。我曾向那个塑料厂打过几次长途电话,打到传达室,打到车间,都回答说这里没有什么江波。甚至还问:是男的女的?
后来听说,江波在厂里有个人人皆知的外号:“小神经”。
这就应了一个哲学家的名言:一个诗人被人远远遥望时是天才,在一个邻居眼里则是一个疯子。
据我所知,江波的诗都写在他那本大笔记本里,而且平时羞于投稿。好几次,都是在我的鼓动和监视之下将诗抄在稿纸上,然后由我帮他写好信封,再贴好邮票,投进邮筒。当然这些诗的命运都是相同的:即黄鹤一去不复返。这是意料中的事情。尽管我认为他的诗比起那些堂而皇之登在大报大刊上的玩艺儿要好得多。江波则懒洋洋地说:现在人连小说都懒得读了,谁还去读诗?他还说:我写的时候就没指望能发表。
不指望,并不等于说不想。据我所知,江波太想发表他的诗了。太想了。就象一个男人太爱一个女人,爱得过分,就惧怕,就反而羞于向她靠近,甚至一见她的影子就吓得发抖。象这种情况,不向她表示吧,还多少留点余地,留点希望;一旦表示不成遭到拒绝,则后果不堪设想。不是吗?因此对他来说,他的那些稿子,无疑是一封封血写的情书。不过话说回来,这也怪不得人家“姑娘”,人家也是无奈。僧多粥少,女儿身有限,生态严重不平衡,再说现在是新社会,讲究好马不配二鞍,好女不嫁二男,总不能每人脸上都亲一口,那成何体统。
杳无音信。对他来说未尝不是件好事。就象一个你倾心的女人,你试探她,她态度暧昧。我最怕的就是退稿,诗人曾这样对我说,那就等于你求爱时被女人抽了一记耳光。
……
我知道这许多年来我没能学会哑语
也忘了原来如何说话
步行走过街头
阳光当头照着昏昏的
没有一个姑娘
向我回眸
……
回到家我坐下来喝酒抽烟
听歌但不会唱
为了吃饭也不去看广告
买不起人们骂我呆头
──但你不能说我写的不是诗……
……
算起来,1988年的时候诗人应该是33岁。这么大的年龄没结婚总让人不太放心:不是自己要出问题就是要影响社会治安。何况江波是个诗人。而作为一个诗人,众所周知,感情和性欲都比一般人来得发达、旺盛。(没听老弗说过,艺术是性欲的一种升华!)在这种情况下,江波作为一个人不犯错误几乎是不可能的。君不见有好多人就是为了避免犯这样的错误才去匆忙找个对象结婚的。由此看来这也是对社会的一大贡献。只是这样的人太多了,没办法一一为他们颁奖。我知道诗人江波也是愿意这么做的。他甚至想和随便一个什么女人结婚,然后生个儿子(最好是儿子,在麻将城这一点很重要),然后和老婆儿子在吵吵闹闹、打打骂骂中一天天长大、变老,然后心甘情愿地死去。这曾经是诗人多次向我描述过的他向往的一幅人生的草图。不知是真是假。但我听了还是很惊讶:随便一个什么女人?你怎么能这样随便处理自己呢?你知道你是一个诗人啊!诗人一听就火了,说:请你别这么叫我诗人诗人的好不好?我倒霉就倒霉在这上头。
诗人常常怪罪于我。他总是说若干年前听了我一次文学讲座而误入歧途。当时我就是觉得你赞不绝口的那些诗并不怎么样,我也写的出来,诗人说,后来回去一写,就觉得时间过得特别快,身体里也特别的舒畅。后来就象抽鸦片一样,上瘾了。抽鸦片也是这种感觉吧?他问我。我说我哪里知道。
……
诗人江波短短33年的履历非常简单,简单得一目了然:16岁初中毕业,17岁 ̄20岁和贫民巷的一伙年轻人在社会上打群架,多次负伤,多次被关进拘留所。18岁那年进了一家生产麻将的小塑料厂,一直干到今天。就这么简单。工作也同样简单,简单到连白痴都能胜任。他的工作是将厂里收购进来的废塑料归类,其方法是将这些肮脏的塑料用打火机点燃,然后用鼻子去闻味儿,再根据所闻臭味的不同将塑料放在不同的位置。别人干这种工作干个几年就换了,而江波却一直干了十几年。如今江波的鼻子可算得上是一块熟透了的名牌熏肉,黑亮亮、油光光的,看上去口感极好。他自己抽烟也抽得很厉害,好象在厂里还没有被烟熏够似的。什么他烟抽上去都是一个味儿,所以他总是抽最便宜的那一种。这倒为他节省了不少开支。另一方面,诗人又离不开酒。自古以来,诗人与酒总是结下了不解之缘。离开了酒,诗人就不成其为诗人了。好在江波从来不喝高级酒,也是哪样最便宜喝哪样。原因还是前面说的:喝什么酒都是一个味儿。他喝酒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不醉。喝得再多,在他鼻孔里冒出来的也不是酒气,还是那种不召即来、挥之不去的臭塑料气儿。但这种时候便是他诗兴大发的时候。也有时候不写诗,而是用毛笔醮了墨在桌上、墙上乱写乱画。诗人的书画随心所欲、自由奔放、自成一体。如墙上他最喜欢的王绩的这首《题酒店壁》:
……
此日长昏饮,非关养性灵。
眼看人尽醉,何忍独为醒。
……
王绩则被画成一个赤身裸。体、长发飘扬、仰面畅饮、似仙似道的疯子。画上还有他的评注:他悲伤的不仅是这万事皆休的时事,更是他那老也弄不醉的神经啊………………(再加上无数的省略号。)
当然,诗人更多的还是写他自己,画他自己。他常常被画成一个头特大、下身那玩艺儿也特大的怪物。有时候他就把自己画成一条狗的模样。他曾对我说过,理想的男人是一条狗,而理想的女人是一只猫。所以诗人的画里面总会出现狗和猫的形象。
诗人最初的作品总是诞生在墙上的。诗人小屋墙的四周总是贴满了一层又一层的白纸,它们极有可能一夜之间被涂满,接着第二天再被覆盖。不可否认,诗人的不少杰作就这样在不断的覆盖中悄悄地丢失,而被诗人抄到笔记本里保留下来的仅仅是其中的极少部分。
看来诗人本来就没打算保留什么,他比荷兰的疯子画家凡高还要超脱几分。凡高在一周有四天要饿肚子的情况下坚信自己的作品总有一天会重见天日--总有一天,并且流芳百世。他宁愿割掉自己的耳朵也不愿损伤那些结满灰尘的画布。而二百年后我们的诗人却不知道自己在干些什么。他把自己的天才看成是一堆狗屎,因为天才不能给他带来幸福。连温饱都不能。他说他喝酒是为了麻醉自己的神经,而喝酒以后的写作则近似于一种本能的发泄──而人类的每一次“发泄”并不是都要保存下来或者都要产生小生命的啊。诗人就是这样来让我们去理解他的诗和他的诗行为的。
在我看来,诗人江波的诗和他的那些胡涂乱画的东西一样,由于没有任何功利目的,而极有可能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极其稀有的真正的艺术品。他的诗总是象喷泉那样很自然地喷出来,清清纯纯,飘飘洒洒,行文看似随意、平淡,却摒弃了一切做作的技巧和条框的约束,大气磅磅,自成一家。
44。诗人与狗棕红色的德国纯种狼狗
棕红色的德国纯种狼狗
『5』在这一节里,我想我应该来说说那条狗了,不然此文就有离题之嫌。
那是诗人养的一条狼狗,母的。诗人对她关怀备至,爱护备至。(诗人生前凡写到这条狗使用的代词都是“她”,在这里,我也只好尊重诗人这个习惯了)。关于这条狗的来历,诗人曾不止一次地对我详细说过。诗人把故事讲得极动听,极动人,语调中充满了骄傲和兴奋。而现在由我说出来就不可能达到那种效果──虽然我也多次见过那条狗,我非常喜欢她,她也非常喜欢我。
时间是1987年的春天,一个晚上,诗人正在小屋里独斟独饮劣质酒,一个叫军的朋友来敲他的门。军的手里牵着一条狐狸一样光滑灵活的动物,眼睛贼亮,绿光闪闪,棕红的毛色和伸在外面长长的红舌头让诗人吃惊不小。
诗人自八十年代以来就基本上没有朋友来往了,尤其是那些爱谈文学的朋友。这年头还有什么人谈文学呢?何况他听见他们谈什么文学就一头的醋,就连连将他们往门外赶。这样赶了两次,就再没有这种高雅的朋友进门了。他倒希望能有几个谈生意的朋友进门,可他们都象躲瘟神似的躲得他远远的。他们都说他面相不吉利,谁碰见谁倒霉。这地方平时连父母也懒得来,来了看不下不免要说几句,说几句不听就要骂几句,骂狠了儿子就要点火烧房子──那还不如不来的好。眼不见为净。
军是诗人17 ̄20岁期间打群架的哥儿们之一。20岁以后,这些哥儿们吃了点苦,懂了点事,架就不打了,赚钱的赚钱,结婚的结婚,就独独剩下江波这一个,不知在哪个晚上吃错了什么药,居然写起什么诗来。开始哥儿们还偶有来往,都好奇地问他诗是什么东西,写诗干什么用?诗人就反问:女人是什么东西,射。精干什么用?朋友似乎懂了,哈哈大笑说:原来是这么回事啊!但却从此不上门了。背后他们在一起打麻将时偶尔说到江波,都互相问:这小子缩在家里干什么啊?年纪轻轻的,他怎么肯这么活的?
……
好,还是让我们来说狗。
久违的朋友军在一天晚上牵了一条棕红色的狼狗来敲诗人的门。军直言不讳地告诉他:这是前两天刚弄(偷)来的,是一种纯种德国狼狗,怕放在家里不安全(已经引起了好事者的注意),特转移来此,等几天找到买主就脱手。不会有多少天的,军向朋友保证说:最多不会超过十天。
当时诗人所在的那个制造劣质麻将的工厂已经停了产,以50%的工资打发它的职工们回了家(就这一百多元也已好几个月发不出来了)。这就是说,诗人即使想去闻那臭塑料味儿也已属不可能。这期间在他父母的导演下,诗人开过小店,摆过小吃摊儿,给个体运输老板押过车,但都是一阵子(最长的小店也不过开了两个月不到)。原因是干什么亏什么,而且亏大了,越干越亏。开小店时他整天坐在柜台后面吹萨克斯管,吹的动天地,泣鬼神,以至店门口常常围了一大群人探头探脑,却没有一个敢于进去。而诗人却误认为是生意来了,摇头摆尾的吹得更加起劲。他的这种别出心裁的促销手段被他父母严厉制止之后,诗人坐在冷冷清清的柜台后面百无聊赖,便一口接一口地吃店里的东西,喝货架上排列整齐的罐装饮料,喝完了再将空罐按原样排列好。这些事情他当时都一一写信向我描述过。除了吃饼干、喝可乐以外,写信成了他当时消磨无聊时光的最好方式,可谓以毒攻毒。这期间我收到他的来信成倍、成几何级数地增加,他甚至写信告诉我他所写的最无聊的一封信是给素平的,信封里一个字没有,就装了一只避孕套。这期间我写给他的回信也不少,还至少给他寄过两次钱,劝他千万不要放弃了诗,我甚至表示,只要你坚持写诗,我愿意象梵高的弟弟那样挤出一份生活费给你,保证你能继续喝上那该死的老白干。我无法想象,诗人在街头摆上一种叫“沙锅”的小吃摊是什么样儿。他写信告诉我,当时麻将城里的小吃摊忽然一夜之间如雨后春笋,居然比狗屎还多(麻将城里除了家家户户打麻将,就是家家户户养狗)。小吃摊摆到第四天的时候,他终于卖出去一只沙锅,营业额为二点五元。他写信告诉我说,这是他成绩最好的一天。这之后就空白了好长时间,再收到他信的时候他说他已经死过一次了。什么叫“已经死过一次”?诗人的语言总是令人费解。又隔了好长时间,诗人才在第二封信里作了解释:他押车去江西,在山道上遇到了路匪抢劫,除捡了一条命回来,其它的“全部──统统的──丢失殆尽”。这是他的原话。看来就是这句话结束了他短短的发家史。
这近两个月的时间里诗人没有一句诗问世。
……
好,让我们再来说狗。
我要说的是,诗人一眼就喜欢上了那条狗。这毫不奇怪。那条英俊潇洒漂亮品质良好毛发闪亮的良种狼狗谁见上一眼也会喜欢的。何况是天生有着爱狗心理倾向的诗人。我的狗绝对出类拨萃,诗人在信中自豪地对我说,我看见她就象在堆满了色情文学的地摊上发现了一首雪莱的诗。
从此,“雪莱”便成了诗人的狗名之一。
也就是说,诗人的狗名不止一个。最先的称号是他的朋友军告诉他的,说这狗弄来之前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他见它毛发棕红闪亮,就叫它小红,几天叫下来,狗已经承认了。并当场叫了一声:小红。小红立刻摇头摆尾,站起来用舌头去舔他的脸。军拍拍狗的脸,将自己的脸让开了。诗人也叫了一声:小红。小红又立刻转过来舔诗人的脸。诗人没有让开,睁着眼睛笑着看狗舔。小红舔到诗人酒糟鼻子的时候,被一种奇怪的臭味所困扰,象小姐一样打了个高雅的喷嚏。这个小姐式的喷嚏进一步引起了多情善感的诗人的爱怜,他当时就情不自禁地回报了狗一个吻,说多高雅啊,比人高雅多了,就叫她高雅吧。于是试着叫了一声:高雅。狗歪歪脑袋,摇摇尾巴,没有热烈的反应。诗人于是检查自己的失误,认为高雅两字太高雅了,不够亲切,改小雅比较好。于是又试着叫一声:小雅。这次狗有了较为热烈的反应,因为她听出诗人这是在叫自己。她的反应是两腿站立起来,将两只前爪放在诗人的上肢上,再用红红的舌头去舔。那姿势亭亭玉立,象麻将城舞厅里刚刚流行的跳“拉手伦巴舞”的舞女。叫她亭亭也许更适合些,诗人说着,又面对面地叫她一声:亭亭。
当天晚上诗人给狗一口气起了不下二十个名字,听的朋友军在一边笑岔了气,说你这样搞,狗的品种再好,智商再高,也会给你弄糊涂的。狗的表现却要比军好得多,她面对诗人,尽量有礼貌地掩饰着自己无所适从的感觉。她睁着一双漂亮而迷惘的眼睛,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