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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亡者无名-第83章

小说: 亡者无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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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点从婆婆那里亲手学做的酸奶。

    点点开酒吧不为钱,只为开心,开心就好,这就是我的本爷。

    回忆无需钥匙的开启就轻易泛滥成灾,肆无忌惮的冲刷过赤条条的我,炙痛着伤口。我干笑着说:“思琪,你可不敢框我,这不好笑。”电话里传来冰冷的回答,字字覆盖着寒霜“不框你,本爷现在在家,你过来吧。”

    等我从回忆中挣扎出来再赶到点点哪里时天已经蒙蒙亮,平日里一起玩的哥几个都守在门口,我轻轻的敲门“姐,是我。”房门打开条缝,点点拉我进屋就又关上门,她是笑着的,笑的很干净,如同恶作剧得逞的小孩那样。

    我强挤出微笑说:“姐,他们骗我说你病了。”

    “他们没骗你”点点语气平缓,没有情绪,听不出悲喜。

    我低下头问:“姐,怎么不去医院?”

    点点的声音清浅:“人都会生病,有些病治得好就去治,而有些病治不好所以顺其自然,努力珍惜好剩下的时间,多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尽量少留遗憾,你是我弟弟,只有你了解我也只有你能理解我,所以才让你进屋,如果你不能理解我,那么你也出去。”点点依旧语气平缓,没有悲喜。

    我揉揉眼睛问她:“还剩多长时间?”

    点点答:“还可以活半年,我问过医生了,离开的时候肉体上不会太痛苦。”她说的很轻松,然后她突然的严肃起来“肉体上是否痛苦不重要,但我走的时候希望可以有内心的安稳,可以没有牵挂,你是我唯一的亲人,所以你一定要好好的,让我可以很放心的离开。”

    我忍不住泪,却还得让自己保持微笑,我点头:“我知道了,你接下来的时间想做些什么?”

    点点笑得洒脱说:“去旅游吧,电影上都这样演。”

    我笑着骂她俗然后收拾行李陪她一起走完剩下的路,我得让她能够带着她那干净的微笑没有牵挂的结束,在点点安静的闭上她那双清澈的大眼睛,面带微笑的离开时,我告诉自己,我并不是很悲伤,因为我相信点点不会离开我,要知道结束也是开始,对我来说点点只是换了一种形式存在,之后点点永远会以我对她的思念为载体陪伴在我左右,再不分离。

    本章完

猫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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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一生总会遇到这样一个人,命运交织却又彼此分离,以为离得很近却始终无法拥有,生命轨迹不断交叉,一个点又一个点却始终分道扬镳,直到以为已经失去,她才迈着不快的步子,优雅入镜。

    对于我来说猫小姐就是我这一生中遇到的这个人。

    猫小姐本名许栩,感觉很好的名字却是她父亲翻字典翻来的。她的出生和起名一样草率,当年她父亲风流,喝了两碗大补汤,就和卖大补汤的老板娘羞羞的事情,然后十月怀胎有了她,那老板娘将她送还她父亲后消失,再无音讯。她父亲随便给他安个名字后送由她奶奶照顾,很少再过问,仍由猫小姐自由生长,就是这样。

    我认识猫小姐时十七岁,上高中二年级,猫小姐十九,经营着一家自己的格子铺。当时是我逃学去网吧包夜遇到的猫小姐,那天正逢小学生放假网吧生意好,大厅的单座全满只剩双人沙发,故与猫小姐同坐。起先谁也没搭理谁,直到后半夜猫小姐抽完了烟,找我要烟才搭上话,俩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

    猫小姐见我穿着附近高中的校服便问:逃学出来上网不怕被发现吗?

    逃过学的人都明白,当时很反感别人提这事情,大概是因为做贼心虚和卑微的迷信心理觉得不吉利。我笑着反击:你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在网吧玩通宵,不怕遇到坏人吗?

    猫小姐没听见我说话似得,只自顾自的玩,直到烟灭了又点起一支才开口:你觉得我漂亮吗?

    啊?她问的很突然,不过她确实是很漂亮的姑娘,有很好的身材,标致的五官,脸型偏瓜子脸又稍圆画着淡妆,长发随意扎起来,发梢染着一点点蓝和一点点紫,唇色也很好,整个人有小猫般慵懒的性感。

    猫小姐又问一遍:你觉得我漂亮吗?

    她对自己的相貌很自信,当然她也确实有自信的资本,我装着很随意的答:挺漂亮,怎么了?

    猫小姐盯着自己的屏幕慢慢说:交个朋友吧。

    我们互换聊天账号后猫小姐熄灭烟,借了我的外套窝沙发角落睡,她缩成小小一团,像只小猫那样。

    天刚蒙蒙亮,我没打扰熟睡的猫小姐悄悄离开,溜回宿舍等起床。起床前的宿舍寂静无声撩动着我青涩的幻想,我躺在床上与天花板对视,眼神没有焦点,情不自禁的想着猫小姐,想着她慵懒的性感,小猫般的姑娘。

    我等到夜幕再次笼罩天空,溜出学校,像赴约那样赶去网吧。还是那张双人沙发,猫小姐已经登了机子在玩,她登了两台,一台她自己在玩,另一台是留给我的。

    我明知故问:你怎么知道我会来?

    猫小姐将我的外套丢还给我:你的外套还在我这里,你故意留下的,不是吗?

    我干笑着无力辩解:我仅仅是对你好奇。

    猫小姐也笑:对陌生异性好奇,不是贪图美色就是寂寞空虚,你属于哪种?

    我无言以对,装着没听见,猫小姐与我谈话时总喜欢拆掉我的所有台阶,让我无路可退,逼我到死角看着我尴尬的样子背光冷笑。

    其实我与猫小姐相识纯属巧合,江湖儿女相逢于江湖,攀不起交情,更谈不上信任。匆匆过客而已,哪有什么情义可言?但我们之间却总有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让我们相信任着对方,也相互坦诚。正因为这种说不清道不明,我与猫小姐一次次相见,相互了解,成为很好的朋友。

    那段时间,我与猫小姐很频繁的在一起上网、吃饭,或者仅仅随便到什么地方坐着聊天说很闲很闲的话,我很痴迷同猫小姐在一起的感觉,与她在一起时总是很轻松,至真至纯,至无压力。

    我们在一起待得时间越长,相互了解便越深。

    猫小姐高一辍学,开始打工,赚钱,大步迈向她的梦想。对了猫小姐的梦想是开一家自己的饰品店,很明显她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她十八岁那年拥有了大部分公民权后就毫不犹豫的租了店面,开了家格子铺。我刚认识猫小姐时她奶奶刚去世不就,猫小姐卖了奶奶留下的老院子,买下了那间店铺成为一个真正的独立个体。

    而我十七八岁的时候呢?还埋身题海置身课堂,可她却已经步入社会,而我还在爱做梦的年纪时,猫小姐已经朝着她的梦想大步前行。“当我们在做梦时总有人在努力,社会就是这么残酷”我不禁感叹。

    猫小姐爱自由,她总大步迈向她自己的选择,她认为这样才能不辜负自己的选择。猫小姐还喜欢旅游,一个人去,随便去哪里都好。猫小姐给我看了她的相机,几千张花花草草的景,少有她自己的身影,偶尔翻到她的身影,也永远是一个人,小小的,有点单薄,穿简单的衣服。

    我很好奇便问:你拍那么多花花草草干什么?

    她笑:因为花花草草比我美啊。

    我又问:你穿衣服很简单,不喜欢那些时尚一些的漂亮衣服吗?

    “不时尚,就自由”这是猫小姐给我的回答。

    猫小姐给我最特别的回忆是我十八岁那天晚上。那天我成年,满十八岁,猫小姐以朋友身份同我的一群丝朋友为我庆生。我们在餐桌上说着只有我们能会意的笑话,唱只有我们能听懂的歌。我们吃了一点点东西,喝了些酒,闹到凌晨两点多才各自回家。

    我做为一名男人送猫小姐这位姑娘回家,路上她问我后半夜去哪我说随便找个网吧,以成年人的身份凑合一夜。

    猫小姐声音清浅:对啊,呆小孩成年了,该做些成年人该做的事情了……

    那夜初尝禁果,嗯……感觉不太好,起码没有想象的那样美好。

    后来我高中毕业,离开生活了十八年的地方,到一个很远的城市上大学。我第一年很忙,在大步追逐自己的理想没有回去,第二年也很忙,没有回去,第三年也没有,直至第四年春节我终于踏上归程,回到熟悉的城市。

    离家的几年里我与猫小姐开始还有联系,后来就没有了,我甚至不确定她是否还记着我。谁都明白,人与人之间疏于联系便很容易相忘于人潮人海,但不论猫小姐怎样起码我还记得她,我急切的想见到她。猫小姐没有换电话号码,我约了她,在约定的店铺门口等,猫小姐来的有些迟,乘出租车来的。

    车子停在我右前方稍远的地方,猫小姐没等出租车停稳已经跳下车,踩着旁边商店劣质音响奏起的《命运》,迈着猫般优雅的步子径直走向我,相拥,深吻。我想开口说些什么,却被她打断“能亲吻就不要说话,青春该浪费在美好的事物上。”话罢又是很深的吻。

    猫小姐,小猫一样的姑娘,谢谢你的优雅入镜。

    本章完

成大烧烤() 
我的青春会在什么时候结束呢,也许会像成大那样在一次冲突中结束吧,貌似我的风格,谁知道呢,我还没有浪够呢,简简单单就结束了自己的青春有些太辜负自己了。

    成大烧烤的老板是一位二十多岁小伙儿,我听别人和我说过他的全名,但是没有记住,因为一开始都叫他老板。后来相熟后就直接叫他成大了,成大烧烤是同乡会的学长介绍我去的,哪里是附近青海人的聚集地。

    说真的,我从来不会感觉到青海人比其他地方的人高贵,不论什么地方都有败类和好人对吗?但是在离家两千多公里外人生地不熟的他乡,拥有同一个家乡的我们确实可以给对方一些慰寄和安全感,起码在哪里没有人会问我青海有没有海这种问题。

    关于成大烧烤,需要提的人有两位,一位是流浪歌手洛桑,另一位是老板娘卓玛。

    流浪歌手洛桑已经是奔三的老男人了,成天胡子拉碴的完全没有辜负流浪歌手的名头,活该他都奔三的人了还是单身,成大经常让洛桑刮胡子,洛桑宁死不从,美其名曰“信仰”,成大骂洛桑单身狗。洛桑不服,反驳成大“我单身,但不是狗。”

    成大说:“单身的就是狗。”关于单身就是狗这番言论我表示赞同,我也是狗,而且当狗很多年了。

    洛桑问:“为什么单身的就是狗?”

    成大说:“我怎么知道,我随便侮辱你的行吗?”

    洛桑不吭声,抽支烟后抱着吉他到吧台旁边的小舞台上唱首《董小姐》,然后继续回来和我们喝酒,看来是有故事的男人,不过我懒得听就没有问,谁都有几段黑历史,不然怎么练就坚强的心脏回归红尘呢?应该是这样的,再说那小舞台是洛桑的地盘,他说了算。

    洛桑会唱很多歌,不过频率最高的是《拉萨酒吧》,这也是洛桑唱的歌里我最喜欢的一首,大概是因为有感情吧,或者因为《拉萨酒吧》的歌词很适合我们这些在“外面的世界”生活的人,有一句歌词是是这样的

    外面的世界里,什么酒都有。

    就是没有我的青稞酒

    一杯两杯,我也不会醉,因为我们是大酒鬼。

    生活在外面世界里的流浪酒鬼,这就是洛桑,然后说卓玛。

    卓玛是漂亮的藏族姑娘,也二十来岁,有一条漂亮的花臂,性格挺豪爽,豪爽归豪爽但不野,是个安稳的姑娘。

    成大最骄傲的事情就是娶到了卓玛,换成我是成大我也会以娶卓玛为妻而骄傲,要知道,我从小的梦想就是娶个小卓玛,生个小扎西,这事儿是信仰。

    成大告诉我其实以前的卓玛不是这副样子的,可以说也曾在年轻的时候疯癫过。三年前成大和卓玛在广州的一家酒吧认识,那时卓玛在酒吧做调酒师,因为天生丽质加上调酒技术很好,所以算得上小有名气,慕名前来找妹子的土豪挺多的,不过卓玛看人不看钱,遇到有意思的人就多聊几句或者处段朋友甚至做点羞羞的事情也是可以有的,遇到无聊的人连收小费都嫌麻烦,如果那人不识趣这就是找事儿了,卓玛一定会让他很尴尬,如果那人思想品德不正进而导致喷出脏话,卓玛一定会喷的那人体无完肤,就是这样。

    成大属于特别不靠谱的那种人,当时他刚离开青海到广州谋生,一天天的靠坑蒙拐骗混口饭吃,要我说那时的成大就是一个混子,当然现在也是,不过这不重要,有意思的是成大和卓玛的相识。

    剧本是这样的,那天成大刚进了一笔收入所以到酒吧浪,由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信条,所以成大座到了卓玛的那张台前随便在酒单上指了杯bloodyary鸡尾酒装逼,结果味道太怪就本能的吐回杯子里,旁边一个小青年刚好看到随口喷句“”,成大为了掩饰自己卑微的尴尬就骂了小青年,那小青年表示不服,成大就用出于习惯用青海方言问候了小青年的母亲并且翻译给对方,结果对方火气比较盛就抽了成大一巴掌,大家都是年轻人火气旺,成大就反抽回去,然后谁也没想到的是卓玛用一个帅气的动作跳过吧台给成大一巴掌打懵后华丽的转身以洪荒之力击打了小青年的小伙伴,小青年跪地不起,再然后卓玛转身指着成大用青海方言告诉他:出门在外,不要给青海人丢脸。

    成大一脸的崇拜的点头表示同意,用成大的话说:“当时觉得这哥们儿太帅了,那一刻我决定就跟着卓玛混了。”

    后来卓玛离开了那家酒吧,这是肯定的,要知道酒吧其实没有传说中的那么乱,酒吧有它的规则,调酒师打了客人是很不对的,不过好在卓玛很有能力又小有名气,可以换家酒吧工作,至于成大当然是死皮赖脸的跟着卓玛混了,卓玛也够意思,用她的人脉给成大找了份正经工作教他从良。

    卓玛真的是很够意思的姑娘,在收留了成大后她又收留了流浪歌手洛桑,当时他们一起住在卓玛的小出租屋里,每天三个人工作后到酒吧喝两杯有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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