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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炮灰,要逆袭么-第203章

小说: 炮灰,要逆袭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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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不成?

    唐傲指尖在剑上一弹,鲜血喷洒,长剑脱体而出,落入手中,森然道:“都给我去死!”

    然而先出手的却是方炜,最先划破长空的,是刺目的刀光。

    他的一口长刀,在此刻才终于显出威力。

    长刀一横,便有一股惨烈之气、决然之势冲天而起,战场之上,有我无敌!

    他手中那柄又厚又重的长刀,只懂攻,不懂守,以攻对守,以攻对攻!

    每一刀出手,便是竭尽全力,全然不管对方如何反击,全然不管力竭之后如何自保,只有一个字——“死!”

    若是稍弱些的人,一旦为他气势所摄,进退失据,便会先机尽失,成为他刀下亡魂。然而当他面对远胜于己的高手时,若他的攻击不足以让对方全力应对,那么这样有攻无守的战斗方式,只能让他死的比任何人都快。

    显然,唐傲便是这样的高手,但他却没能第一时间杀死这可恶的小子,因为他不守,有人替他守。

    因为在方炜的旁边,还有一个更棘手的方沫。

    方沫短剑已毁,他此刻手中握着的,是一柄长不过三寸的铁锥,便是小儿手中的玩具,看起来都比它更像武器,然而它确的是方沫的武器。

    为何先前方沫敢毁去短剑,任由长剑削颈?自然是因为有这东西在……他怎么会真的将自己的生死,寄托在对手身上?

    唐傲很快发现,握着铁锥的方沫,比他手握短剑时更加难以应对。

    为何剑法惊人的方沫,不用三尺长剑而要用短剑?因为他深知自己内力薄弱的缺陷,因为短剑比长剑的力量更集中,更易掌控。

    为什么方沫不用正常手法执剑,而要倒持或双手握剑?因为这样握剑虽然舍弃了许多变化,但却能握的更稳,力量更大。

    那么,当他手上的短剑,变成能将全身力量集中到一点的铁锥上时呢?

    双方已经交战了数场,但是战况却直到此刻才真正热烈了起来。

    方炜势若疯虎,攻势猛烈如火,铺天盖地,刀刀沉重如山,一往无前。

    方沫悄然无声,铁锥每每在最不可能的地方出现,往往一出现,就将唐傲的攻势瓦解与无形。

    两个人默契无双,一刚一柔,一正一奇,一攻一守,加在一起的力量,不仅是三倍的威力,而是四倍!五倍!

    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因为当内力和境界的差距太大的时候,就不再是招式所能弥补的,便如先前的方沫,即使能挡住对付的每一剑又如何?对手随手附在上面的内力,就足以让你身受重伤。

    是以若唐傲此刻全力以赴,死的依旧会是这两个初生的幼虎。

    然而唐傲不能,或者说不愿。

    小腹的伤口,让他不得不分出大部分内力去护持,便是如此,他的每一个动作,他和方炜方沫之间的每一次交手,都会引起伤口的震『荡』,让他的伤势一点点加重,再这样下去,只怕会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

    他怒火中烧之下,本以为只要他认真出手,就算在受伤的情况下也能轻而易举的收拾了这两个该死的小子,但是现在……

    冷静下来的唐傲扪心自问:真的要为了这两个微不足道的小畜生,留下永远的后患,甚至付出在武道之上停滞不前甚至倒退的代价吗?

    罢了!来日方长,他要杀这两个小畜生,什么时候不行?

    ……

    眼前忽然失去对手,方炜一愣之后,破口大骂:“有种别跑,回来跟爷爷继续打!”

    看着唐傲的身影转瞬间消失在林木之间,方沫和方炜对望一眼,同时软软的跪倒在地上。

    方炜倒地后又挣扎的爬起来,扶住方沫:“小沫,你怎么样?”

    方沫摇摇头,从怀中取出两个『药』瓶。方炜不用他动手,接过『药』瓶,将内服『药』先喂给方沫一颗,自己也吃了一粒,又取了金疮『药』,胡『乱』洒在肩膀上止血,然后才盘膝坐下,开始调息。

    这里的确不是疗伤的好地方,但他们实在没力气多走一步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方炜睁开眼睛,看着四肢摊开、闭着眼睛躺在地上的方沫,无奈道:“小沫你这时候能不能别犯懒了,好歹先化开『药』力啊!”

    方沫眼睛都不睁,道:“化开了啊!”

    方炜无语,也像方沫似的躺下,有气无力的骂道:“妈的肚子都被戳穿了,还这么生猛,要是再唬不住他,我们两个今天就真的交代在这里了!”

    方沫道:“内力到了他这种境界,能够有限控制五脏六腑的收缩移动,那一剑他应该避开了绝大部分要害,否则像他那么自私怕死的人,怎么会留下来和我们继续打?”

    方炜叹道:“一品高手就已经这么可怕了,也不知道上面的宗师级别,又是什么光景。”

    方沫淡淡道:“总不会像他的脱手剑那么徒有其表。”

    若今天来的不是唐傲,而换了任何一个一品,说不定他们两个现在已经凉了。

    他在和唐傲的脱手剑第一次交手时,便开始设下陷阱,那一句“就不再是我兄弟”,便是他们约定俗成的暗号,后面的对话,自然只是演戏。

    否则以这两个人的经历,从七八岁起便时时挣扎于生死边缘,若是遇到一个不可匹敌的对手,就失去斗志要死要活的,他们早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

    方沫朝口中扔了一颗『药』丸,又塞了一颗到方炜口中,方炜一口吞下,道:“什么玩意儿?”

    方沫道:“暂时压制内伤的『药』。先前我们两个对唐傲来说,只是一笔生意,但过了今天,就是生死之敌……不趁现在弄死他,等他伤好了,死的就是我们了。”

    方炜精神一震,坐起身来笑道:“这个好玩!不过我们要快一点才行,唐傲说不定和他的雇主有联系,可别被他们包了饺子。”

    见方沫还躺着没动,道:“我知道你很累,但现在不是犯懒的时候……要不这样,你把计划制定好,然后找个安全点的地方躺着,我去执行得了。”

    方沫懒懒道:“抱歉,以你老人家的身手,我实在制定不出什么计划,能让你顺顺利利的宰个一品……再过十年还差不多。”

    “切!你也太小看我了!最多五年,本少爷我一只手打十个一品!”

    “吹!”

    “你到底起不起来?不起来我自己走了啊!”

    方沫道:“不着急,我在他身上撒了特制的安息香,窒涩内息的效力是外面流传的数倍。若是用来打磨内力自然是事倍功半,但疗伤的时候用它,就好玩了。而且你觉得以唐傲的『性』情,会在自己身受重伤的时候去联络别人吗?所以我们起码有两天的时间。”

    两个身受重伤的三品小卒子,大言不惭的说要宰掉一个伤势并不比他们重多少的一品,说出去不知道要笑掉多少人的大牙,但这两个人,却很认真在讨论着。

    不是因为狂妄,而是因为……别无选择。

乱世6() 
第一百八十六章

    怎么杀死一个一品高手?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

    因为答案所有人都知道——成为宗师。

    只要你成为宗师级高手; 要杀几个一品,是再简单不过的事。

    但问题是,两个三品要怎么杀死一个一品?

    答案依旧简单的要命,就只有三个字——“不可能”。

    如果一次来上两百个三品,也许还能堆死一两个傻乎乎死战不退的一品; 至于两个三品?开什么玩笑?

    但是生死相关时; 就算再不可能; 也必须把它变成可能。

    “这世上没有能直接杀死一个一品高手的□□,因为任何□□从侵入人体、到发作、到致人死亡; 中间一定有一个过程; 习武者最起码的一点就是对自己的身体了如指掌、控制自如。一品高手,哪怕是还没有做到百毒不侵、金刚不坏的一品,也会在□□侵入身体或产生伤害的第一时间察觉; 并将它排除体外——安息香之所以能够无声无息用在高手身上,是因为它本身其实是温和无害的; 所以同样的; 在杀人这种事上它作用有限,除非是如同陈遵一样; 利用他最初接触安息香时的不适应,在瞬息之间杀死他,但显然不可能。”

    “其实能够杀死一品的□□并不是绝对没有; 但要弄到这种东西; 很难。”

    “正面对战我们不是他的对手; 只能靠突袭。”

    “想要突袭的话; 必须在他毫无警惕的情况下,完全收敛气息,靠近到极近的距离……否则以他的感知和反应速度,哪怕在三尺外突然爆发,也和面对面宣战没有区别。”

    “我们两个在水乡长大,从小打鱼『摸』虾,水『性』一定比唐傲强……也许可以把他骗进水里打一场。”

    “但论气息悠长,一品高手远不是我们二人可比,将他拖进水里,最先淹死的一定是我们。”

    “这里的河水不够深,水面不够宽广,而且水面上到处是荷叶浮萍,对于一品高手来说,无论水上水下,都随时可以脱身。”

    “……”

    夜空下,方沫和方炜两人一躺一坐,嘴里嚼着微苦但泛着淡淡清香的草根,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他们并不是在互相拆台,否决对方的思路,而是在以这种方式,将局势看得更清楚,以便找到合适的突破点。

    然而到目前为止,他们依旧没有找到一条哪怕只是看似可行的路。

    似乎是一个死局。

    方炜吐出嘴里已经被他吸干水分的草根,叹道:“也许我们两个现在该做的,是找一个深山老林,将自己像乌龟一样藏起来,然后每天勤练不辍,成为比唐傲还厉害的高手,最后隆重出山,将他打的连他妈都不认识!”

    方沫懒洋洋道:“好啊,那我们现在就走?”

    “走他娘!”方炜再扯一根草,凶狠的咬了一口,恶狠狠道:“只看咱们这样漫无目的的『乱』走,中间也没忘隐匿痕迹,都能被他找到,就知道他追踪术了得。现在走了,等他伤好只会死的更难看!妈的!想不出法子就硬干,老子长这么大怕过谁?就是老天爷都没能饿死老子!呃,小沫你真没法子?”

    豪言壮语的最后一句钉的实在太突兀,方沫愣了一下后才反应过来,捧腹大笑。

    方炜悻悻然道:“那个……能活着当然还是活着好。”

    方沫一跃而起,道:“老祖宗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咱们好歹完成了一半儿,走了,这会儿他也该安定下来了,我们去踩点。”

    方炜哈哈笑道:“对对,踩完点咱们就连知彼这一半儿也完成了,到时候不打也赢了哈哈哈……走咯走咯!”

    即使是面对死局,这两个少年脸上也很难找到半点颓废,他们对于生死的态度一向明确:既然来这个世上走一遭,能活着当然要努力活着,如果实在非死不可的话,那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

    半个时辰后,两人站在小镇的入口处面面相觑。

    “小沫你没闻错吧,他真的走了?”

    方沫没好气的瞥了他一眼,懒得理他。

    他自幼五感便灵敏远胜常人,练武之后更是如此,就算寻常的气味都不会闻错,更何况是他自己独创的安息香?

    方炜道:“我的意思是,他会不会人留在这里,但换下来的衣服之类的被人带上了马车?”

    方沫道:“我将安息香抹在他的剑柄上,此香一旦沾上,三日不绝。那柄剑他既然用过了,那么就算把剑扔了,身上的气味也三天之内无法消除,除非用别的气味掩盖……但是能掩盖安息香气味的东西,我一样可以闻出来。最重要的是,他有什么必要这么做?”

    “真是的,”方炜对方沫的判断自然是信的,咕哝一声道:“受了伤不好好找个地方养伤,到处『乱』跑什么啊?麻烦!”

    他口里说着麻烦,语气却轻松了许多……知道这样的煞神离开,不管是谁都难免会松口气。

    “这个方向是庸城,”方沫道:“也许那里有他的藏身之所,又或者有什么治伤的灵『药』?”

    方炜想了想,断然道:“我们也去庸城!”

    又解释道:“我们现在无非是两条路,或者逃命,或者反杀。反杀的话,自然是他去哪里,我们去哪里。逃命的话,如果不想让人找到,是米就该藏到米缸里,是水给该躲在大海里,是人就该钻进人堆里!庸城是北方三大城市之一,又在唐傲的眼皮子底下,属于灯下黑的类型,躲进去最好不过。总之我们先去,然后见机行事。”

    方沫点头:“那就去庸城。”

    不管怎么样,好歹有了暂时的行动方向,方炜伸了个懒腰,笑嘻嘻道:“我们先去找镇上最有钱的人家,借一辆舒服的马车用用,这样也能轮流调息养伤。哈,别说,你那个压制内伤的『药』还真不错,我跑了一路,伤势不仅没有恶化,而且还感觉不知不觉在好转……小沫啊,我觉得当初咱们就不该偷偷的卖什么安息香,要是去卖『药』,早就发达了。”

    方沫道:“卖出去的安息香不过是你用剩的下脚料,我才不会把时间浪费在挣钱这种无聊的事上。”他是喜欢钱,顺便捞一点还好,专门花时间去挣钱的话……他才不要。

    方炜问道:“那你的时间要用在哪里?”

    方沫掰着指头数道:“晒太阳、睡觉、看话本子、种花、试『药』……”

    方炜无语望天,很苦命的叹了口气。

    两人说着话,脚下却没停,方炜随手一指,道:“就这家吧,看门脸儿就知道很有钱。”

    老规矩,方沫在外面望风,方炜去偷车盗马,其实说偷也不算,他按了一块足够买下两辆马车的金元宝在拴马的木桩上——只看元宝陷入的深度,但凡机灵点的人家,都到处不敢宣扬这事儿,何况他们并没有吃亏。

    出了门,方炜得意洋洋的招呼道:“上车上车,看我眼光不错吧?宽敞平稳,里面还有厚厚的坐垫,最舒服不过!你先去歇会儿,运功调息,等我累了你再来换我。”

    方沫跳上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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