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泥也想扶上墙-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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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更准确的说,一辈子也就喜欢那么一个人。却在明白自己心意的时候,就知道这朵爱恋的花注定不会绽放,注定会被风吹雨打,然后凋零,然后碾落成尘。我爱你,可是我不敢说。
“唔!”滚烫的白浊终于射出来,积了满满一手心的粘浊液体,带着腥气。我呆了一下,被舔在脸上的湿气惊醒。反映过来就捞起床头的湿巾擦手,一只手感觉怎么也擦不干净,滚烫和粘湿的感觉附骨般挥之不去。再看此时的叶翔就像一直稍稍餍足的大猫,因为终于发泄出来而伸展身体,脊背放松。因为我的拒绝,四肢倒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压在我身上,只是弓起身子把我环绕起来。他身高体长,做起来十分容易。很快我就感到吹拂在额头的气息变得平稳和缓。毕竟太过疲惫,虽然还没完全满足,他就陷入了沉睡。
呼出一口气,我看着明亮的月光从完全没有遮挡的大门射进来,照在叶翔没有瑕疵的脸上,静谧美好。如果不是左臂麻木酸软到和右臂一样失去控制,这真是一场美梦。
叶翔——晚安。
作者有话要说:前天喝了药以为自己好了结果昨天起床后发现自己发烧了,而且从早上8点上课到晚上10点……完全没有精力码字抱歉
☆、第二十五章 戒指
银色的优美流线,晶莹的钻石发射阳光光芒耀眼,捏住它的手指也颀长有力。我睁开双眼,就看到叶翔一手撑头一手拿着戒指端详的样子。抬起酸软的手往颈间一摸,果然红线已经断了。我这微微一动,叶翔也就感到我醒来。睡饱了精神也足,他好整以暇地俯视我:“这是什么?”
当然是戒指……我很想这么说,但叶翔显然不会问这么无聊的问题。他是在问我为什么带着这个戒指。从林树住处找到的两个东西:枪和戒指。枪因为浸了海水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就是还在也基本不能再用。戒指因为很小我担心容易丢就找红绳串了戴在脖子上。事实证明我的小心是有必要的,要不然几番奔波下来这个小东西早不知所踪。留下枪是为了自保,留下戒指——也许是出于对林树占用他身体的愧疚,也许是打算没钱时卖了做储备粮,也许只是因为它小不占什么地方也不费什么力气……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我把它留了下来。现在,它被叶翔拿在手里。
我舔舔唇,因为躺了近一天一夜,嘴唇有些起皮干涩:“我是在大陆杀了人逃出来的,因为对方睡了我女友。这个戒指是我省吃俭用给她买的……”杀人逃难之说是我编出来骗严五的,能不能骗到叶翔我十分不确定,心中忐忑的厉害。
叶翔闻言只是静静看着我,直到我头皮发紧以为被他识破了谎言,他才收回目光。手指一紧,把戒指握在了手心。叶翔起身,床边的衣架上不知何时摆放了新的衣物,遍地的残骸也被收拾干净。大门的位置悬挂了一层厚重的布帘,有几缕阳光的射线照耀进来。沐浴着阳光换衣的叶翔四肢伸展,蜜色的肌肉拉紧又舒展,服帖不凸张,但一眼就可看出这些肌肉蕴含了多大的力量。明明是很强悍的身体,每一分每一毫却和他的面孔一样精致,都是造物主的钟爱。而想破坏一切的我……相较之下,就像阴暗丑陋的骷髅鬼。卑鄙,满脑妄想,不可原谅。
直到叶翔撩起布帘出了房间,我的身体陡然放松下来,这才发现自己刚才一直吸着一口气,忘记了呼吸。松懈下来,额头上都泛起了细密的汗珠。叶翔——应该没有发现我在说谎吧……眼角看见一缕红色的丝线,我才想起被叶翔拿走的戒指。一时心中感觉十分怪异,带了几分郁闷:他拿走戒指做什么?虽然戒身是铂金,上面也有钻石,在平常人眼中也是十分名贵的饰品,但对叶翔来说又不算什么。他随便一笔生意利润都不知道是这个多少百万倍。军火的交易,为了方便,有时候甚至不用纸钞,而是用金条和钻石。平常人可能看到一枚铂金钻戒会想据为己有,但叶翔……这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吧!
戒指被拿走我倒不是十分心疼,也不怎么在意。留下来我也只是给林树做个念想,被拿走也没什么损失。只是脖子上一时空荡荡还有些不习惯,但我原来就没有带饰品的习惯。所以这点不习惯就像落在枝梢上的柳絮,微风一吹,就不知所踪了。
叶翔应该是出去处理昨天晚上造成的破坏去了,不知道破坏了多少东西,有没有人伤亡……我正想着,就看到有大片阳光洒进来,遮挡门口的布帘被一手拉开,穿着白大褂的时晓咏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一个托盘。等他从逆光处走近,我一眼就看到了他调色盘一样的脸,姹紫嫣红好不热闹。原本一张还算俊秀的脸,现在看起来都快和人脸扯不上关系了。
“噗……”看到孔雀男吃亏,我忍了又忍,终是没认出,喷笑出来,立即被时晓咏狠狠剜了一眼。眼神很犀利,只是被他这幅花容一衬,威胁就变成了搞笑,我笑的更厉害。结果胸腔震动,牵扯到伤口,一时龇牙咧嘴起来,不知道算不算的乐极生悲。
“呯!”不锈钢托盘被重重放在床头柜上,里面放着消毒药水,无菌纱布,绷带,镊子等医疗用品。对我的自作自受,时晓咏翻个白眼:“老大让我来给你换药!”言下之意要不是被指派了,绝对不会顶着这张脸跑出来。我虽然不敢大笑了,但脸上的表情仍有些控制不住,对方居然也不反击,我有些奇怪。难道这孔雀男改了性?居然没有睚眦必报……
不过,事实很快告诉我:什么叫做江山易改,什么叫做本性难移。
“嘶嘶~”我吸着凉气,咬牙到脖子上的青筋都冒出来,五官有些扭曲:“你就不能轻点?!”时晓咏给我的回答是把刺激性的消毒药水不要钱地倒在我伤口上,用从地狱爬出来一样的森森语气幽幽说道:“你免疫不行,为了避免并发症和发炎,还是消毒干净一点比较好。”说完,镊子夹住的酒精棉球使劲往伤口边上一压。
“嘶~”我现在算是深切体会到为什么都说宁惹君子,不惹小人了。尤其当你受伤,而对方是医生的时候。这报复也太阴损了……
时晓咏虽然用力到底是医生有分寸,我虽然疼,但伤口并没有裂开。伤口愈合的很好,表面看去就是一块紫红的圆疤。只是皮肤之下,裂开的血肉还需要时间粘合。时间不是万能的,但的确能做很多事情,比如泯灭记忆,消磨疼痛。
一周下来枪伤好了很多,时晓咏不阻拦,我踩着拖鞋,披上外套,经过撩开的布帘,走出房间。入目一片碧水蓝天,海风徐徐,鸥鸟啼鸣。开阔的视线能让人心情一下子好起来。细白的沙滩上两个身影,一大一小。小的活力十足,一身色彩缤纷的连衣裙,带着黄色的编制草帽,在沙滩上跑来跑去,捡捡贝壳捡捡石子,自娱自乐的不亦乐乎。大的那个虽然还是没什么表情,但明显放松,宠溺的味道满满的可以嗅到。两人虽然面容没什么相似,但明显是父女,正是叶翔和叶苗。
拖鞋里灌进沙子会很难受,我就没走近,但被兜了一口袋的叶苗看见。小小的身体像个人形炮弹一样冲过来,嘴里还喊着:“大树哥哥!”真难为她还记得我……小人儿最后也没扑过来,因为被叶翔一手按住,最后还是我慢慢走过去的。
因为身高的差距说话不方便,我又不能随意活动,干脆在沙滩上坐下来。叶苗坐我身边,她莲藕般的小手还紧紧拉着叶翔,以致叶翔不得不跟着她弯腰,最后所性也坐了下来。两个大人中间隔着一个小孩排排坐在沙滩上,看着耀眼的太阳渐渐变得柔和,半个海面染上绚丽的色彩。孩童软糯柔嫩的声音在我耳边响个不停。
“大树哥哥也是为小苗爸爸工作么?”
“嗯。”工作……如果陪床也算工作的话,那就是吧。
“叫叔叔。”咦?我转头看叶翔,他看着海面,仿佛刚刚那句话不是他说的。
“可是大树哥哥看起来很年轻啊……而且大树叔叔听起来好奇怪……”
“他已经29岁了。所以小苗要叫叔叔。”叶翔转过脸,阳光给他的侧脸镀上一层金色,即使没有微笑,看起来也十分平和温暖:“小苗是懂礼貌的好孩子,要怎么做?”
“大树叔叔……”我呆呆应了一声。
“这就对了。”他对孩子——真的很有耐心。据说喜欢小孩子的人,即使大奸大恶,也坏不到哪去。因为他们心中始终有块柔软的腹地,放置美好的感情。叶翔的手下对他忠诚,跟着他有前途固然是一个原因,更多的应该还是对他心悦诚服。他让人愿意追随。这样一个人,为什么偏偏容不下我,容不下青帮……
“大树叔叔,你伤口疼吗?”肩膀的纱布很明显,叶苗虽小,也明白是怎么回事。
“不疼了。”已经清理过,上了药,最疼的时候都已经过去。只要不被碰触,就不会再疼。
“大树叔叔,等你伤好了陪小苗玩好吗?”
“好啊……”如果你父亲没意见……我时间还很充足。
“大树叔叔,你会一直跟着爸爸吗?”
“当然。”我会一直陪着他,直到做个了结:成功了,他死,我亡。失败了,我死,他生。
“太好了!那我们就能一直在一起了!”
一直在一起……也许吧……
闻言我不禁抬头去看叶翔,正与他转过的脸对上。原本青绿幽深的眼睛,因为沾染阳光多了一层金色,看起来温暖很多。面部线条也变得柔和。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亮,我低头一看,就看到了戴在叶翔左手尾指上的铂金钻戒。乌黑的石墨经过极大的压力和多番的地壳变化,几亿年下来终于褪去不起眼的颜色,成为价值连城的钻石。晶莹的结构体在柔和许多但仍然明亮的阳光下,不知疲倦地反射光辉,自身也变得光芒四射。
太亮了……我眯起双眼,有什么东西滚动着要流出来,被拼命抑制住。我只是觉得太刺眼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冒已经基本好了Y(^o^)Y谢谢大家的关心~因为阿染问了,我就贴出来吧,人物的基本资料,()内是重生前的数据:主角:陈树(林树,小受)重生后(重生前): 生日:29岁,20XX年1月1日(一样) 身高:176公分(178公分) 体重:57公斤(75公斤) 发色:黑色 瞳色:普通的棕色 家庭成员:无 性格介绍:喜欢自嘲 兴趣:叶翔,美食 特殊专长:无(因为是烂泥) 喜欢的食物:很多 讨厌的食物:基本没有角色二:叶翔(小攻) 生日:26岁,20XX年7月9日(一样) 身高:188公分 体重:81公斤 发色:纯黑 瞳色:黑中泛着青绿 家庭成员:叶苗 性格介绍:闷骚,腹黑,喜欢默不作声地掌控一切,优雅有风度 兴趣:未知 特殊专长:无(因为全能 ) 喜欢的食物:暂无 讨厌的食物:不挑食ps。求收藏求留言~orz看点击也不低,怎么我的收藏就那么低呢……废话一下:点击作者名之下的'收藏此文章'即可收藏此文,拜托了!
☆、第二十六章 梦境
养伤的日子平静无事,我感觉好像置身云端,连踩下的步子都是软绵绵的。早晨可以睡到自然醒,餐后陪小苗玩一玩,傍晚的时候沿海边沙滩走一走。除了饮食被完全掌控,每天只能吃清淡的食品之外,所有的一切都悠闲到不行——这样的生活,简直像在做梦一样。
只是叶翔依然在世界各处奔波,几天回岛上一次。在这期间,从叶翔手下的言谈中,我也听到一些关于外界的消息。比如地中海某座有土著居住的岛屿,原住民不知怎么得到几箱金子。消息传出去,附近的海盗闻风而动。再比如意大利某渊源流长的黑手党家族在和另一稍弱的古老家族争夺魁首时败北,原因是对方突然得到某某支持……外面风吹云动,这里仍然碧海蓝天,一片祥和。
就在这片祥和当中,岛上迎来了一位意想不到的客人——威振遥。他好像是专门负责叶翔海上运输生意的。那次之后,就没再听过他的事。小苗正在沙滩上垒城堡,看到他第一个张着手臂冲出去:“威叔叔!”
“哈哈!我们的小公主好像更漂亮了啊!”威振遥一下子把小苗抱起来,用胡子蹭小姑娘的脸。小苗痒的咯咯笑。威振遥人长得壮实,直接用力把小苗抛起来又稳稳接住,小苗一点也不害怕,看起来十分兴奋,每次被抛起都刺激地直叫。看来两人常玩这个游戏。连抛了六七下,威振遥才稳稳抱住累的直喘气的小姑娘走过来。
我想起曾经在他和严五面前说过的话和自己如今的处境不禁有些尴尬,但对方看起来居然比我还尴尬。是没想到我效忠你们老大效忠到床上去?还是没想到你们的老大是同|性|恋……嗯——他只是上了男人,还算不得同|性|恋,不然小苗是怎么来的?
克劳德跟着叶翔,两人都不在岛上。目前岛上的事都是时晓咏在主管,他能跟着叶翔自然不只是会医术那么简单。此时威振遥来岛上,时晓咏也从他那个满是消毒药水气味的房间走出来。
“你怎么来了?”时晓咏说话十分不客气。虽然同样在叶翔手下工作,但他和威振遥明显不对头。
“最近海上查得比较严,很多航道被警戒。老大放我几天假。”威振遥弯身放小苗到地上,看着小公主一蹦一跳地跑开,继续她的建设大业。他豪迈一笑,似乎对时晓咏隐隐的敌意毫不在乎:“正好也想念小公主,我就来旅游了。嗯,这边风景真是好啊!是个旅游度假的好地方!”说完也不顾时晓咏难看的脸色,招呼佣人给他找来沙滩伞,躺椅,酒和水果。他把东西布置在沙滩上,仿佛真的只是来度假的。
“哼!”威振遥明显开始享受的姿态自然让时晓咏不爽,但毕竟算是同事。他再不爽,还是忍了,气势汹汹地又冲回他那个满是冰冷机械的医疗室,想必是捣鼓他那些奇思妙想的实验去了。
我没有搀和的意思,也搀和不进去。虽然一样跟着叶翔,但我这个“效忠”到床上的角色,地位无疑十分尴尬。叶翔若是把我看得很重,我还能自诩妲己之流。不能流芳千古,好歹也遗臭万年不是!也许在外人看来,叶翔已经对我不错。可他们不知道,我仿佛行走在钢丝上,下面是万丈深渊。我步步艰难,摇摇晃晃,不知道自己能走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