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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时光掠影-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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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暴,也越来越古怪,像一枚*,只要有人在她面前,提起孙晓红的事情,她的脑子马上就会爆炸,接着就会当着众人的面,像苦大仇身的冤家,滔滔不绝地开诉苦大会,直到说够为止。

    可能是性子越倔的人,心里越是脆弱。晓红妈今年50来岁,可能是更年期提前了,脑子里面多半是胡思乱想的东西。她经常在家里跟孙国栋抱怨,挣了一辈子钱,没花过钱,却也没见到钱的影子。自己养了一辈子孩子,却没养出一个省心的,她说东,偏往西看,她说南,偏往北瞅,像前辈子惹下的孽障,个个都跟自己唱对台戏过不去。特别是晓红去学校住了以后,她魂不守舍的,像中魔一样,整天坐卧不安。

    她觉得自己这辈子活得太失败了,现在孩子大了,都要出飞了,她却是叫山山不应,叫水水不答。可能是过于敏感,她的精神已经出了问题。

    孙晓红不恨妈妈对自己苛刻,她只是恨自己不争气。高考的时候,哪怕是再多打几十分,她可能就不是今天的这个样子了。当无数次的幻想破灭以后,她也只能低着头自认顺其自然了。

    孙晓红进门的那一刻,陡然看见刚刚进屋的老爷爷脸色大变,就上前打了声招呼,转身去找脸盆洗脸去了。老爷爷呆呆僵坐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他披着一路的风沙走了一天的路,筋疲力尽地从坎下赶到坎上,他受了老板的委托,是来当说客的。可他没等说出此次前来的目的,一眼看见孙晓红身后的任浩轩,神情异常慌乱,他暗暗叹息一声,自知白跑一趟。

    他这么大的年级,还是第一次给人当说客。如果不是老板屡次求他,他也不会讨这样的麻烦。替老板办事,就得把事儿办得圆满。细细想来,多数也是为了晓红好。可他还没等开口,就碰了钉子。盯着任浩轩看了半天,他的眼睛里少了一些温度,整张脸都变得木讷起来。他本来就不应该来,就身份来讲,说得好听一点儿,他就是给老板看家护院的长工,说得不好听的,他就是一个混饭吃的稻草人,今天站着个不阴不阳的位置,明天还不知道什么样子呢。

    人老如敝履,他的处境虽然有些卑微,可老板对他也不错,平时一口一个叔地叫着,好吃好喝地供着,他知足,也知道感恩。他本想借此机会成人之美,却没想到,他的一番好意,竟然愚蠢到被任浩轩给占了上风。他见两个人有说有笑的样子,他的眼里全是避之不及。

    他正低头盘算着怎么退场的时候,一眼瞥见晓红妈从窗外走了过来,他连忙走出门去,把晓红妈叫到一旁:“晓红妈,我今天来还是为了小红的事儿,现在说可能晚了点儿,说完就得走,老板还在鱼塘那边等着我回去呢!”老爷爷的心平气和,又招来晓红妈的一阵同情。

    “您好不容易来看坎上一趟,那么着急走干啥?您今天来得真是时候,正好今天晓红把对象领回来了,您在一起吃顿饭,也好给孩子把把关。您就消消停停在这住一宿,回头给老板去个电话,告诉一声,省得人家惦记!”晓红妈好像没听清楚老爷爷说的是啥,依然不明是非地让着,她这个人平时还很精明,一到关键的时候,她脑子里面的韬略就卡壳了。

    “不用了,不用了!你看晓红都把对象带家里来了,当着孩子的面,我再说这事儿的话有点儿不大好,我就不在这里添乱了吧!你快点儿忙吧!”说着,他迫不及待地抬腿要走。他想说,老板家的亲戚都把饭菜准备好了,就等着他来坎上的消息了。可话到嘴边,他又说不出口了,觉得不能久留,就想快点儿离开。然后回去跟老板说明情况,好让人家死心。

    话说到这里,晓红妈终于明白怎么回事儿,刚才,她光顾忙着做饭了,居然把这件事儿给忘了。她一拍脑门,一脸歉意地说:“晓红的事儿,给您添麻烦了!你说这孩子,她也不听我的,我和她爸都说她多少回了,可她就是一根筋,咋也转不弯来。孩子大了,主意就正,说啥也不听,我们也摸不清她啥脾气,说深了不行,说浅还不中。前些日子,我说她两句。她可倒好,把行李一搬,跑到学校里去住宿舍去了,你说气不气人!我寻思着,只要孩子愿意,我也不管了,管多了,都是仇。”

    晓红妈无奈地说着,想想她这辈子人活得也挺悲催的。她一辈子都说了不算,她五岁没爹,跟着老娘屈居嫂子的摆布,年轻时嫁到孙家以后,听婆婆的摆布。现在儿女大了,翅膀硬了,她还是说了不算。如果不是自己要强,性子烈,她早都被人一脚踩到泥里去了。

    “都是为了孩子好,什么麻烦不麻烦的。本来我还想劝劝你,可晓红都把人给你带到家了,我也就不好说啥了。这小伙子挺不错,我刚才也看见了,比我们老板亲戚家的孩子强多了。孩子都是好孩子,只要他们两个愿意,你也别在中间掺和了。这事儿你也别多想,还是听孩子的吧。我回去跟老板把话说开,老板那边啥事儿没有。天快黑了,我得赶紧走了!”说着,他不动声色地走了。夜色茫茫,晓红妈看着他走出院门后,想到晓红这么不懂事,她心里很不是滋味。

    有钱难买后悔药,不撞南墙不回头。这话,她都说了千遍,嘴皮子都磨薄了,可晓红就是不听她的,还一条道跑到黑,她也拿她没有办法。被冲昏头脑的孙晓红,可能还没能意识到这一点儿。孩子是妈的心头肉,十个手指伸出来,咬哪个都疼。可是疼又能怎样,她用那么多年的心血培养的女儿,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找了这么一个人家,她能不糟心吗。

    奶奶又进城到大姑那里去了,她已经去了好几天。五子也没在家,他可能又出去找他的朋友去了。屋子里面,已经摆好了餐桌。望着平平常常的四个菜,冒着热气摆在上面,这哪像招待客人呀!孙晓红看着看着,她的脸色变得异常的难看。这明摆着是差别对待。无奈自己不会做饭,只要任浩轩不挑理,这顿饭也只能将就吃了。

    孙国栋不露声色地坐在中间的正位,任浩轩坐在他的旁边,他拿起酒瓶,将酒杯斟满,放在他的面前,接着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一杯酒下肚以后,紫铜色的脸立刻变得通红,他夹了一口菜放在嘴里大嚼起来,下咽后,把筷子往桌子上端端正正一放,平时不多言多语的他,现在的话却多了起来。

    “浩轩哪,今天你第一次到家里来喝酒,叔很高兴。来,咱爷俩再喝一杯!”酒倒满之后,他又端了起来。孙晓红见他一杯接着一杯的灌酒,知道爸爸在喝闷酒,就夺过他手里的酒杯说:“爸,你胃不好,别在喝了!再喝,又该吃胃药了!”

    “没事儿,你爸我从来没有喝醉过,你看,浩轩第一次到咱家来,爸爸高兴!爸爸就是高兴了,才喝这么多酒,你爸我海量,浩轩来了,不喝酒怎么能成!”一仰脖,一个二两装的酒杯,他一饮而尽。爸爸喝醉了,他的嘴唇切诺着,孙晓红看见他的一双醉眼里滚出一行泪水,连忙过去扶他休息。“爸,你喝多了,快点儿到炕头上躺一会儿吧!你再这样喝酒的话,身体会出问题的?”孙晓红一边说,一边扶住他的胳臂。

    “我没喝多!松花江的水没干,细水长流,我怎么能喝醉呢!浩轩第一次到咱家来,我特别高兴,看见他给我倒酒,我更高兴!你不用过来扶我,我没喝醉!”孙国栋踉踉跄跄地从椅子上站起来,他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抬腿就往前迈步。他哪里是什么高兴,分明是在自虐,分明是在借酒消愁。孙晓红连忙把他扶到炕头上躺下,见他一动不动地打着呼噜,这才放心。

    妈妈见孙国栋喝成这样,她偷偷地去厨房里面暗自垂泪。她就是想不明白,她千辛万苦培养出来的孩子,那么宽敞的大路不走,她怎么一条小道儿就跑到黑了呢?

    看着一桌子饭菜,闹得乱哄哄的,孙晓红再也没有胃口吃下去。

第九十八章 姐姐出嫁() 
姐姐的婚礼定在五月一日那天,一切都是大姑姑做的主,她说这天日子好,全国人民都在放假。多少年不见面的亲戚都能来,大家凑在一起喜庆,图的就是一个人多热闹。姐姐从小就跟心高气傲的大姑姑亲,她羡慕城里人过的日子,她把大姑姑当成自己的亲妈。现在自己在城里有了一份正式的工作,自恃长得漂亮又嫁了城里人,不愿意回到土得掉渣的村里去办喜事。她想在大姑姑那里风风光光地把自己嫁出去。可能她在城里待习惯了,一天都不想回家。人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家里有爹妈健在,她怕在人前留下把柄,尽管她*,也不敢造次。

    可是,婚期临近的时候,她却变卦了。原因是是大姑姑觉得自己这辈子没儿没女的,自己找的又是个二婚,不全可。孩子结婚,是一辈子终身大事,半点儿都不能马虎,姑姑是想自己的条件再好,也替代不了亲生父母的养育之恩。为了讨个吉利,她让姐姐在婚礼的前一天,一个人回到农村老家去和自己的父母待在一起,然后再被婆家体面接走。这对两家将来的走动都有好处。

    姐姐的婚礼办得很隆重,孙晓红却没有参加。她觉得自己混得寒酸,穿着打扮也拿不出手,很难登上大雅之堂,不能给姐姐撑起娘家人的脸面,还不如不去给爹妈添堵。吴艳丽来家里随礼,她补了空缺,她结婚早,比姐姐的岁数小,经历得也多,很会察言观色和随机应变,她去给姐姐送亲,妈妈是一百个放心,一同送亲的女孩子,有放假回来的妹妹,还有堂婶家的丽阳。这几个女孩子,一个比一个漂亮,走在人群里,特别引人注目。

    姐姐结婚那天是个黄道吉日。天空晴朗,微风习习,红运当头,难见这么好的天气。胡同里前来道喜的人,都说姐姐有福气,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姐姐听了,抿嘴笑着,她的笑容里,全是心想事成。

    姐姐结婚那天,家里来了很多客人。这些人男男女女挤满了东院和西院。前三十年看父敬子,后三十年看子敬父。居家过日子,谁也不捧着书本说话,哪有那么多人性可言。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喜鹊老鸹都喜欢奔旺枝,大家都爱攀高结贵,抬头走路时,眼珠子都能飞到天上去腾云驾雾,这却是永远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孙国栋在家里摆了十几桌酒席来招待他们。前来捧场的七大姑八大姨们,在红纸订成的账单上写了份子钱之后,各自入席,互相推杯换盏,彼此谦让。在觥筹交错之间,还要道一番虚情假意的说辞,待酒足饭饱之后,都含笑而归。孙国栋和晓红妈陪着笑脸,挨桌敬酒,生怕怠慢了人家。

    姐夫家的排场比家里的大多了。姐姐没有伸手朝姐夫要彩礼钱,她觉得那样做太俗气,跟买卖婚姻差不多,也不想让婆家的人瞧不起自己,就没跟姐夫提任何过格的要求。

    有些事情不争不讲,未必就是不好。凡是正经过日子的人家,能买得起马就能配得起鞍。姐夫一家当然不会差事儿。姐夫的父母见姐姐很通情达理,他们不但给姐姐准备了一场像样的婚礼外,还给姐姐准备了三间独门小院的婚房,姐姐一进门就有自己的房子住,像进了天堂,心里美滋滋的,这也是她一生中最大的心愿。

    姐姐结婚那天早晨,孙晓红始终没有露面,她躲进自己的小屋里面,隔着窗帘目睹一群穿着华丽的女人拥了进来。她们一进门就把姐姐团团围在中间,然后人人有份地给姐姐梳洗打扮。她们挤满了屋子,众星捧月一般,叽叽喳喳地说个没完。

    胡同里停了两辆大巴车,二十多辆的桑塔纳排成一字长龙,特别招摇地将胡同堵得水泄不通,路人夹在其中,望着如走迷宫的间隙,前前后后地瞅个没完,他们除了羡慕,还是羡慕,还有自叹不如的。女儿是爹妈的贴身小棉袄,她们嫁得好,家里的兄弟姐妹也跟着沾光。

    姐夫还特意请了一位美容师,给姐姐精心盘头修面。化过妆的姐姐,明眸皓齿,再穿上得体的结婚礼服,美得像明星一般。姐夫站在屋子里面,静静地看着,他的眸子里,全是姐姐的影子。

    姐姐是笑着被轿车接走了。她没有什么不舍,她讨厌这个家,就没有哭,或者说她也没想哭。因为听村里的老人们说过,女儿出嫁时的眼泪是金豆子做的。临出嫁的时候要留下一半发娘家,另一半带走发婆家。姐姐特别珍惜自己的眼泪,她想发自己,哪怕是半粒也没有留下。还有人说她是旺夫命,她想把所有的金豆子都带回自己的家,然后金砖铺地,再锦上添花。

    姐姐被一辆扎满鲜花的豪车接走了。她垮出家门的那一刻,却没有回头。明媚的阳光,妖娆地洒在院子里,给她铺了一条金色的地毯。在大家的簇拥下,她步履轻盈地走了过去,心里不留一丝遗憾。车门打开后,她坐了上去。车轮缓缓地前行,那一队迎亲的花车,很快抛开了胡同,房屋,田野和父亲母亲的目光,渐渐远去。前面的路,越走越宽,一直延伸到那个梦寐以求的地方,那是姐姐想要的生活,一旦选择,便一如既往。

    姐姐别接亲的花车带走了,前来道贺的亲友们也都各自散开。院子里面一片狼藉,桌子,椅子,没有清洗的锅碗瓢盆摆得到处都是。成群结队的苍蝇,嘤嘤嗡嗡地从远处飞来,它们黑压压地落在这些剩菜剩饭上面,并使劲地蚕食着些残羹冷炙,院子里面很快散发出恶心的味道。它们飞走一茬,又飞来一茬,像一群赖皮,怎么哄也哄不走。

    孙国栋送走了最后一波客人后,他一个人捧着一壶老酒,对着天上明晃晃的太阳自斟自饮,最后他把自己喝得烂醉如泥,一头栽倒在桌子下面,几只苍蝇落在他的脸上,他的手胡乱地在空中乱抓乱打。大热的天,孙国栋喝了一肚子烈酒,他受不了,就开始折腾,最后,折腾不动了,便孤零零地滚在院子里面的凉棚下面睡着了。酩酊大醉的他衣裤上裹满泥土,浑身上下散发着熏天的酒气,一点儿不醒人事。偶尔睁开眼睛,四下望望,又打起如雷的鼾声。他这人就爱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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