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卿在上,吾在下-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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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立马表明立场,举双手支持。
他妩媚的狐狸眼瞪成了圆的道:“你得陪我。”我脸立马一垮,练武什么的好辛苦。会练出肌肉什么的,人家还想当美女呢。
他看着我唇角微扬,声音却坚定有力:“你,必须陪着!”
自知无法摆脱,我向后一仰,倒在他结实的大腿上,手指使劲在他胸口戳:“人家不想去,真的不想去,非常不想去。唔”李念不知道在哪儿寻了一块帕子,把我嘴给堵上了。我呜呜两声想要像小王哥求救,小王哥早就识趣的消失了。
我恨恨的把帕子当做李念来咬,咬的帕子嘶嘶作响。
他拢了拢我头发,给我编辫子,冰凉修长的手指时不时的按摩头皮,舒服极了。我眯着眼像只被捋顺了毛的猫,就差露出肚皮让他挠一挠了。
“陪我去拜师学艺好不好”这斯声音性感的不可救药,尾音还要微微扬起。我咬着帕子,头皮上舒服的直哼哼,大脑思考也慢了半拍。身体先做出了反应。点了点头。
李念笑得更开心了。终于搞定了这个事多的小东西。他几乎可以预见未来的日子一定会非常的精彩。
月夜凉凉,薄暮如沙。
我,李念,小王盘踞于李念的屋子商量未来的去处。这是气氛有一丝凝重,我冷冷的望着李念的一角,李念愤怒的望着我,那目光恨不得将我一巴掌拍死。尽管如此,我依旧不为所动。小王夹在中间,显得神色有些忐忑。
选择师门的问题,我和李念出现了强烈的分歧,我主张去西岚山,那里美男成群,风景秀美。李念要去流沙岛,流沙岛盛产美女,那里气候宜人,四季如春。
本来我也很想去流沙岛,去了哪养养皮肤,跟众师姐讨论讨论护肤的事。要不了多久我也成了一个大大大美女。成了美女之后就要有人欣赏,有道是满园春色管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到了那荒岛,转圈都是海,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傻子才跟他去,我的去个有男的地方,再过两年我可就要招驸马了。
为了不把我的春天关在那荒岛里,必须坚持到底!
“额,小姐,李少爷咱们还可以去黑风山。”小王适时的插了句嘴。
黑风山?我和李念一齐回头望向他,他擦了擦额角上的冷汗,解释道:“黑风山跟西岗山和流沙岛一样都是仙门遗宗,势力很强大,武功在江湖上也是赫赫有名的。”
我和李念对视了一眼,同时问道:“有美男(女)么?”
小王重重的点头,又擦了擦冷汗。
我眉毛一挑,果然这厮要去什么流沙岛不光是为了学轻功,看美女还是主业。他也冷哼一声,我心道:当然我心也不纯,不过咱从来都不干五十步笑百步的蠢事。
我们勉为其难的达成了暂时的统一,决定暂时改道去位于中原地带的黑风山,这一路大概要走七八日,明后两天好好在此地休整,筹办粮食。
小王一声告辞,先行离开了屋子。我想他大概是受不了李念强大的怨念,才匆匆离去。从没想过自己的无情飞刀眼,也成了堪比李念超强怨念的超级神技。
拥有此神技的我同时也是一个能屈能伸人。
我问道:“那个漂亮哥哥,去哪了?”无耻的先开口,打破僵硬的气氛。
李念:
抱大腿再问:“李念哥哥那个小哥哥去哪了?”
李念:
“靠,你是说不说!!”我猛地起身,把脚踩在李念的床上,揪着他领口,凶神恶煞的问道。
这厮细长的桃花眼淡淡的瞟了我一眼,翻了个白眼。道:“你要是同意去流沙岛,我就告诉你。”
我冷冷一哼,向门口走去。他又道:“生气了?”
自顾自的打开房门,一脚踩到了门外。他说:“他说要去西岚拜师学艺。”我脚步一顿,头也不回的回了自己的屋子。
西岚山,居然是西岚山,我们俩果然是有缘分的。我傻傻一笑,也不知道冷小哥许没许人家,要是没有我便还有许多机会,若是有了,多看两年也是好的。这夜里我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地想着,西岚山我是去定了,只因机会都是自己争取来的。老天总不会干往下扔银子这样的蠢事。
天一亮,我和小王李念兵分两路去采购路上所需。李念眼睛里满是红血丝,我刚想上前问问,忽的想到,我们还在闹别扭,就把到了嘴边的话有憋了回去。李念看了看我,没做声。领了自己的任务去了。我们是这样分组的,李念自己一组,我和小王一组。我强烈要求自己一组,小王不同意,因为这样我们就要分成三路,我这个几乎是武功菜鸟的人就没有人来保护,这也彻底导致我没有了逃跑的机会。小王还是很敬业的。虽然母后可能根本不给他额外的工资。
天渐渐黑了下去,我黑着脸拎着一顿东西,几乎虚脱的倒在了自己床上。
默默告诉自己,没关系还有一天。
第20章 第二十五 猛兽相斗()
提剑纵马闯江湖
第二十五章猛兽相斗。
我在钱庄换了一百两的银子,立马雇了一辆马车,和一个看着老实车夫。有采购了不少路上吃的干粮,等买回来后,车夫告诉我,若是去云岚山几乎每天夜里都能有客栈,用不着准备这么些干粮。
我白眼一翻,大叔你咋不早说呢?
大叔一脸黑线,你也没说去买吃的啊。
我嘴角一阵抽搐,看着几乎堆满了半个车厢的食物,这该怎么吃?
大叔别无视我,咱们需要把这些一起消灭。来,笑一个。拉着脸干什么?大叔是一个有节操人,很快就学会了和我的相处之法。
那就是无视,无视,在无视!
我落寞的躲在角落画圈圈,这一路上估计没有人再能像李念那厮一样陪我疯了。还真是让人心情激动呀!
又一次坐上了摇摇晃晃的马车,驾车的大叔姓李,是西疆有名的马车行里车夫,信誉良好。常常跟着商队来往于江南和西疆之间。此番,他本是要回江南的家的,正好顺路借了我这单伙计。
马车行的很是平稳,两边的景色犹如两条美丽的风景线,看似缓慢,实则快速的从眼前消失,又向身后飞驰。西疆的特有土丘沙地,上布满了绿油油的青草,与拿来不知不觉间,春天已经来了。翠绿的草地上偶有一两朵色彩绚烂的野花,点缀其间。清风吹来是一股野草的清香。
我置身于此境之中,忍不住放声高歌。
“苍茫的天涯上我滴爱,棉棉滴青山脚下花正开,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这首不知怎么忽的都城流行起来的,番外歌曲,一时间涌上脑海。
我坐在车棚上,迎着湛蓝的苍穹,苍茫无尽的草原放声高歌,倒也应景的很。奈何大叔不是很能享受,我几次拔高嗓音,险些将他震得从马车前栽了下去。
他颤着嗓子道:“公子啊,你小点声啊,小心吧狼招来啊。”
我沉着冷静的一挥手道:“无碍,公子我歌声美妙,就是感召来的动物也是,有灵性的。说不定咱们的晚饭还能吃顿野味呢。”
“弯弯的河水从天上来,后面的歌词是怎么来着,”
歌声依旧,分外嘹亮高亢,只是只是貌似没有一句在调上。不过唱的人丝毫没有发觉,仍旧唱着,唱到激荡处,就狂拍车棚打拍子。
就是这样一首神曲,真真的把狼给招来了。
时间再回到半小时前。
我还在癫狂的唱着歌,李叔实在忍受不了,就找了两个棉球把耳朵塞上了,却依旧无法阻挡魔音入耳,被消弱的警觉根本没有发现不远处的两只猛兽。
只见草原尽出一阵狂风袭来,刮得草皮嘶嘶作响,漫天的黄尘夹杂着砂砾狂躁的刮过。忽的,一只白色的兽爪从那滚滚尘烟中显露出来,紧跟随的是一阵震天的兽吼,空气中的尘埃为之一振,那声音凄厉嘶哑像是在做最后的争斗。
空气中有一阵凉风袭过,一阵刺骨的寒意像是一场惊人的飓风一样席卷了整片草原,目之所及所有的青草都结了一层薄薄的寒霜。一只巨大的蟒首也从那尘烟中露出一角,一对血红色的凶目,像两只人头般大小的红灯笼。冒着湛湛精光,如闪电般扫视着与他对峙的凶物。
尘烟缓缓消散,那白色爪子的主人也慢慢露出真容。
这是一只毛色雪亮的巨狼,它比普通狼的体积大了一倍不止,雪白的毛发上沾满了粘稠几乎干枯血污,尽管如此也无法掩盖它铮亮的毛皮,仔细看去,他的毛发如钢针一样,根根耸立。如一个不满钢针的木板,看上去,骇人万分。
这厢,那句战场不远处的一条官道上行驶着一辆马车,驾车的是一个大叔,四十岁左右,长相看上去老实沉稳。马车棚子上还坐着一疯子,嘴里唱着根本听不出是歌还是二人转的调子,一边富有激情的打着拍子。
仔细一看,哎呦!这人正是我。
这时双方还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只是一味的做着自己的事。
白毛狼王低声嘶吼,发出最后的禁告。蟒王昂首睥睨,丝丝的吐着蟒信,丝毫不甘示弱。就在这千钧一发,大战即将开始的时刻。
“苍茫滴天涯是我滴爱,留下那万紫千红一片海,火辣辣的歌谣”一阵刺耳的歌声打断了他们,他们不约而同的向远处望去,只见一顶小小的马车从他们不远处驶过,马车上有两个人类。一个还算正常,另一个就是噪音的制造者,还好他们是灵兽,防御比较强,不然真的要被活生生恶心死。那可就真的闹了笑话了。只怕以后在兽界也抬不起头。
巨蟒庞大的头颅往哪马车方向看了一看,它倒是很想咬死这个人类,随即,又转过头来,怨毒的盯着那头白狼。只见那白狼好像看透了他的心思,变得跃跃欲试,虎视眈眈。好像只要它屈身前去,它就会立刻扑上咬断他的脖子。
它想道:大敌当前,还是谨慎为好。暂且放过那人把。
于是便出现了这么一副奇观,这边两只异兽,针锋相对,及时都会有一场大仗开始,那边歌声依旧,难听依旧,竟然无人过问。
天理何在啊!
“是谁在唱歌温暖了寂寞,白云悠悠蓝天依旧泪水在漂泊。在那一片苍茫中一个人生活,看见远方天国那璀璨的烟火”伴着那寂寥的歌声的渐渐远去,两位异兽齐齐的吐了口气,靠!人间何时出了这么个妖孽。
闲话少聊,战斗继续。
巨蟒的血眸中闪过一丝黑光,他张开血盆大口,向那白狼咬去,白狼虽然体型庞大却灵活多变,只是他身上伤势颇重,猛的一跃,并未发挥出他平时一半的水平,却仍擦着巨蟒的毒牙险险的躲过。
他自知若是如此拖延下去,恐怕是坚持不了多久了。他眼中闪现出狠辣决绝的目光,他粗壮的四肢狂奔,犹如一只射出的利箭,人目所能看见的就若一条白色的闪电,当空劈过。
那巨蟒也不弱,虽然那白狼速度极快,它一下张开血盆大口迎了上去,黄色的毒牙已经随时准备好了,致命的毒药。将这头狼王斩杀于此。
千钧一发之际,眼看着这头白毛狼王就要自入陷入蟒口之际。白狼王眼中那黄色的毒牙已经泛着幽幽寒光。在半空中,他身子猛然一扭,整个身体弯折处诡异的角度。硬生生的改变了前进的轨迹。
这动作要是在白狼王全盛时期,可以说是手到擒来,只可惜她刚刚生产完毕,又与这巨蟒私斗了半日。体力耗尽之时。
巨蟒的毒牙还是擦伤了他的腿,但是她却得以翻身爬到了他的背上,他眼中凌光一闪,狠狠地咬中那巨蟒的七寸之处。这巨蟒被人挟住了痛楚,剧烈的挣扎,想要将他甩下去。几番挣扎狼牙却越陷越深,最后他灯笼一般的红瞳渐渐消失光彩,整个庞大头颅轰然倒地。
白狼王从巨蟒背上摔了下来,它整只后腿都已经发黑,这巨蟒是蛇中异种,蛇毒比金线蛇、眼镜蛇还要毒上几分。白狼王喘着粗气,眼中闪过一丝哀伤,剧毒已经伤及心脉,她恐怕活不了多久了,可怜她刚出世没有多久的孩子,在这凶机四伏的莽野中再也难以存活。
他耳朵一动一阵难听的声音穿进了它的耳朵。
“呦呦切克闹,煎饼果子来一套”
狼王幽深的眸子,幽光明灭。这或许是一个好主意。
第21章 白狼心计()
提剑纵马闯江湖之卷
第二十六章捡只小萌狼。
烈日高挂,热气沸腾。
这西疆的太阳,到了中午格外的毒辣,晒在脸上火辣辣的像是被刀子刮一样,李大叔经验丰富的拿出了一顶带着黑纱的草帽,扣在头上。我也早早的从棚顶上爬了下来,躲回了车子里。拿着纸折扇扇着风,喝着温开水,大约是外面气温太高,皮袋子里面的水也变得温突突。喝到肚子里到是怡人得很。只是这棚子里也闷热难耐,就连开着车窗,吹进来的也是阵阵暖风。
这两日不光是我,就连李大叔,和他那匹宝马,也都有些躁动不安,我也适当的减少了高歌的兴趣,我想大概不光女人有狂躁期,男人、和动物也是有。当三者碰撞到一起。这大概就是家庭诸多矛盾的来源。我虽然不是一个哲学家,也非当代什么国术大师,但是我对人生,对人还是与自己的看法的。
我正待得焦躁不已胡思乱想的时候,李大叔忽的惊喝道:“有狼!”
我先是一喜,后又是一惊。这一喜是因为,狼这种东西,我从来都未见过。不过他的故事倒是常出现在传说之中。我也听过不少,心中很是神往。一惊又是因为,所谓的狼都是群居动物。但凡见过他们的人,能够生还,并能完整的讲述这段故事的人,我几乎从未听说过。
一番比较,我和大叔在狼嘴下生还的概率简直低得可怕。我心中一苦,冷小哥,此生恐怕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