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拾珠-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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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语,“我不是兔子我不是兔子我不是兔子”
仇天罡说不管是妖术多厉害的兔子精,早百八年前还是只兔子,一见到永世的天敌就什么都不记得了,只知道吓得想躲。
“我不是兔子,不要吃我。”
“那你是谁?”
仇月已经走到了他跟前,七七睁开了眼,左右看了一眼,海东青不知道哪里去了,他吁了口气,却发现他眼前的女人正在看着他。
被发现了,这下完了。
泛着红光的眼眸与他的兔身无比神似,深邃的人中下是微翘的小嘴,细看的话还真是有那么点三瓣嘴的影子,小鼻子一吸一吸,可爱的就像是
一只垂耳小兔。
“我,我”
比她眨眼还快,白衣少年又变成了蹲在地上的小兔,仇月挑了挑眉,抬头看了眼天,“我觉得这花园空荡荡的,养几只老鹰好像不错。”
七七哆嗦了一下,控诉的小眼神委屈地瞅着她,她不是很喜欢自己的吗?
“看我也没用,要不就乖乖告诉我。”
垂耳小兔又变回了白衣少年,衣摆上还缀着几个白色的小毛球,他不甘不愿地瞪了她一眼,“七七,我叫七七。”
“原来我的兔子本来就有个名字。”
“我不是你的兔子,我是我自己的兔子,不是,我是我自己,我就是七七。”
“好吧,七七,我给你冠个姓,从今往后,你就叫做仇七七。”
***
仇七七,不,七七离家出走了。
严格意义上来说,他只是回家而已,回他原本的树洞去。
他还带走了那个躺着很舒服的天蚕丝垫子。
不过大白天的,未免被人看见,他不敢用法术,只能用四条腿拖着垫子很辛苦地走,还没走出天策府的大门,眼前就出现了一双黑色长靴。
“我不过出趟门,你就知道搬家了。”
仇月蹲下了身,用一只手把他抱起来圈在怀里,一手拿着垫子,七七在她怀里蹭了蹭,没骨气地想着,好舒服啊。
***
七七还是在天策府当一只养尊处优的兔子,偶尔在她面前施几个法术也没关系,反正她都知道了。
念个咒让她的书全都变换了位置,心情好的时候就蹲在书桌上替她磨磨墨,看着她在书柜前一阵乱翻,最后不得不用胡萝卜贿赂他让他给找出来。
大清早跳到她身上叫她起床,用爪子挠她的脚底,用毛绒绒的尾巴拱她的脖子让她发痒,然后被她打小屁股。
她不在家的时候他就在老槐树树洞里的天蚕丝垫子上睡觉,或是在花园里寻找好吃的草叶,又或是去吓唬那个一见到他就惊惊乍乍的仇天翎。
不得不说,七七乐在其中,这样的日子,比月宫快乐得多。
可是突然有一天,他发现她的心情变得很糟,连他不小心打翻了砚台染黑了鼻子她都没有笑。
这天晚上,她一个人倚在凉亭的栏杆上,秋夜风凉,吹得衣襟飒飒作响,七七一下一下蹦跶着跳了过去,一抬眼,刚好见到天际一轮圆月。
又月半了呢。
他蹲在仇月脚下伸出小爪子拉了拉她的裤腿,她低下头,伸手将他捧了起来,眼神又拉回天际。
七七不明白,于是他变回了那个少年,还是坐在她怀里,“你在看什么?”
“月亮。”
“你也喜欢月亮吗?”
“我讨厌月亮。”
“为什么?”为什么会有人讨厌那么美好的东西呢?七七睁大了眼,她低下头来,故意凑到他耳边低声道,“不告诉你。”
“告诉我。”七七扯她的袖子。
“你也贿赂我,我就考虑告诉你。”
“那我去找胡萝卜。”
“我又不是兔子。”
“那你要什么贿赂?”
还真是送上门来的小笨兔子,她抱着他的双手微微用了些力,“你咯。”
鼻子被她呼出的气息弄得有些痒痒,心里也有些痒痒,七七突然想起在月老宫里见过的那些壁画,他凑上前将小嘴印在了她脸上,她没料到他会有这动作,微微偏头覆上了那张小嘴,舔过他的唇瓣轻轻吸允,七七眼里的红色像是水波一样不断变换着粼粼的光泽,鼻翼微微动了动,伸手抱紧了她。
好半晌,她才松开他,“为什么想知道?”
“因为你不开心。”
她低下头将脑袋埋在他脖颈间,“七七。”
“嗯?”
“只是想叫你。”
“那我叫你什么,月月吗?”
她的眉头猛地皱了起来,七七却笑了,“姐姐,谁让你自己叫这个名字呢?”
她伸出食指想要弹他的脑门,被他扭过脑袋避开了,“七七。”
“你又想叫我了吗?”
“嫁给我。”
风扑朔朔地刮过她的衣摆,七七呆呆地看了她许久,“可我,是妖精。”
“我不在乎。”
“我是兔子。”
“我的兔子。”她伸手揉了揉他的脑袋,“我的七七。”
他吸了吸鼻子,又把脸埋进了她怀里,闷着声几乎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好。”
***
那么喜欢月亮的垂耳小兔七七嫁了一个讨厌月亮的女人。
七七自己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可他知道他很喜欢他的妻主,比喜欢月亮还要喜欢。
所以,他讨厌那些觊觎他妻主的男人。
不要老是盯着他妻主看,小心他把你们都变成斗鸡眼。
七七忘了他自己现在是一只蹲在自家妻主腿上的兔子,愤愤然地瞪着眼,一瓣橙子递到他鼻子面前,他嗅了嗅,撇开脑袋不要吃。
“仇少能大驾光临我可是受宠若惊,上元节灯会还真是难得能见到你的影子。”
仇月抱着垂耳小兔站起了身,接过酒杯干了一杯,“我去灯楼转转。”
那道怀抱着垂耳小兔的月色身影穿过满街火树银花,朝着最高处的灯楼走去,经过之处,莫不惹得两侧年轻男子面泛潮红,可她根本就恍若未见,只是低下头轻轻抵着她怀中小兔的额头,亲昵地蹭了蹭他的鼻子。
七七有些后悔他今天变成兔子和她一起出来了,不然他就能站在她身边,光明正大地瞪那些觊觎他妻主的男人了。
不过在抬眼看见灯楼上挂满的兔子灯时,他又开心起来。
“仇少。”
男人的声音,七七立马戒备地循着声音看过去,一看之下,还是被那男人的光华震慑了一下,玉兔补习班里最漂亮的球球都没有他长得美,他伸出两只小爪子紧紧抓着仇月的袖子。
“仇少说自己讨厌月亮,没想到却会来上元节的灯会。”
仇月看了他一眼,似乎还是挺认真地看了一眼,“我们认识吗?”
那男人的脸色变了一变,“我们在去年中秋见过,金光溪的画舫上。”
“哦,我忘了,公子自己请便吧。”
七七很快乐地舔了舔她的手指,仇月低下了头,无奈地看着他,“想不想去吃元宵?萝卜馅的。”
小脑袋点了点,满意地窝回了她怀里,他就知道妻主最好了。
她的手背抚过他背上的软毛,抬起的视线停在了天际,透过灯楼,圆月高悬。
其实,也不是那么不可接受的,讨厌的月亮,讨厌的花灯,都因为他的存在而在她眼中没有了令人讨厌的理由。
虽然,她总说那是没有理由的讨厌,从一开始,就只是一个无法一家团圆的人,对完整的月,对喜庆团圆的嫉恨罢了。
“七七。”
小耳朵动了动,抬起眼看着她。
“今年中秋,也在天策府斋月吧。”
第118章 长夜未央(一)()
滚烫的水滴落在他的手背上,跪在地上的身子被人用力推倒在地,蹭破了胳膊和手背,“褚夜央,我说,你也不看看你现在是个什么身份?你只是个阶下囚,而我,可是堂堂霆王君,这宅子,也早就不姓赫连了。你想跟我要人?门都没有,我告诉你,这个小侍得罪了我,放过他?下辈子吧。”
眼前身着华服的年轻男子挑着鄙夷的冷哼,那倒在地上的男人慢慢站了起来,他的面颊瘦削得近乎凹陷,一身粗布衣破得和乞丐也差不了多少,乌发乱如麻,可即便如此,那双狭长上钩的凤眼却仍如有星辰入眼,光晕耀人,淡色的唇瓣掀起一个怜悯的笑容,拉长了眼角,也拉高了眉尾,“你想折磨的人是我,何必找一个替代品来出气,直接对付我,不是会更有意思吗?”
“啪。”重重一巴掌甩上他的脸,他的脑袋被打歪了一侧,他缓缓地伸手用手背擦去了嘴角的血迹,唇角的笑容,却未曾散去。
“你还敢笑,我不是女人,你笑得这么媚想给谁看?”那华服男子又哼笑了一声,“褚夜央,我不会让你这么容易死的,我要你先亲眼看着你身边的人是如何一个个受不了威逼利诱而背叛你的,然后再一点一点慢慢地让他们亲手来折磨你,你不觉得,这会更有意思?”
轰,天上突然打过一阵惊雷,那华服男子带着一众侍从离开了凉亭,没过多久,阵雨倾盆而下,只余下那一袭破旧灰衣缓缓行于花园石路间,终于支撑不住地倒在一簇牡丹花间,口中吐着模模糊糊谁也听不清的低喃。
雨滴顺着他挺翘的鼻尖滑落,润泽了干涸的唇瓣,那唇形,隐隐约约,念着赫连两字。
***
“你说什么?半条命去了?”
“他病重得厉害,若不是夜里有小厮经过正好发现他晕在花园里,只怕,这会已经上阎王那里去了。”
“也是。”窗边的女人伸指扣着窗台,“从来都是被捧在手心里的人,哪里会受得了,说实话,他能撑得住这么久我都已经很惊讶了。”那女人的嘴角勾起了一个得意而嗜血的笑容,赫连驰,骄傲如你,竟也会在临死前对她跪下,只为求他一世平安。
可惜,她从来不是一个会信守承诺的人,若是你能亲眼看到你的宝贝被折磨至此,怕是,会生不如死吧。
真可惜,你已经死了。
***
小破屋的房门被人偷偷推开,一道人影悄无声息地走到床边推了推床上的人,“主子。”
褚夜央无力地睁开了眼,那男子将一个纸包塞到他手里,“这是风寒的药,我偷偷去配的,我不敢给你熬药,你在嘴里多嚼一会吧。”
褚夜央弯了弯唇,那男子伸手贴上他的额头,“好烫,主子,你感觉怎么样?”
“没事。”他摇了摇头,打开那纸包,“难为你了。”
“主子,你别说这种话了。”那男子年岁也不大,“他们,他们怎么能这么对你?”他伸手用手背擦了擦眼睛,“他们竟然帮着外人欺负你。”
褚夜央还是摇了摇头,“我没事,死不了。”
“主子。”
“至少,在亲眼看到她的尸体前,我都不会死。”褚夜央缓缓眯起了眼,即便风尘覆面,唇角难掩凄然,那狭长的眼角带起一个深邃的弧度,恍然间,那男子似乎又看到了那个当年艳惊馥郁城的未央公子,一举手一投足,都带着刻入骨髓的妖媚,却又偏生,是那样一副傲骨。
“瑟儿,别再来看我了。”
“主子?”
“安安分分过你的日子,别给自己惹麻烦了。”
“可是,主子你,你这样子我怎么能不管不问?”
“若是你被人发现,你不只是在给你自己找麻烦,也是在拖累我,所以,你走吧,我不想再见到你。”
褚夜央冷眼看着那男子带着受伤的眼神合上门消失在了他的视线中,轻轻打开那个纸包,将药材一点点放入口中,苦涩的味道弥漫在口中,他缓缓抬起眼,透过接着蛛网的木格看向窗外。
从这个角度看过去,正好能望到摘星楼高高屹立的屋脊。
那是他十八岁生辰时,她送他的礼物。
而如今,桃花依旧,人面已非。
对如今的他来说,死才是一种解脱,可是想死是那么的简单,那么的容易,想活下去,才是无止尽的痛。
赫连驰,就算是尸体,他也要亲眼看到,才会死心。
***
庆元小国,国富民强,国都馥郁,是座名副其实的花城。
可再怎么富庶,也终究是西肃王的两个属国之一,所以每次西肃的使节到访馥郁,庆元皇宫内都会为此伤透脑筋,细到接待臣子名单,行宫守卫轮班,每日行程安排,无一不得准备的妥妥当当。
这一日午后,几个年轻的大臣又聚在朝房商量洗尘晚宴的节目,好不容易拍板定了大半,却还是缺了一场能配得上这国宴身份的压轴乐舞。
“九韶如何?”
“只怕她们不会喜欢太过庄严肃穆的乐舞。”
“霆王,这场洗尘宴是你负责的,你怎么看?”
太师椅上的女人缓缓摇首,之前提起九韶的女人又道,“我想到了,桃夭。”
四下有很短时间的寂静,“可是已经很多年没有人跳得了花灵了,没有花灵,就成不了桃夭舞。”
许久之后,终于有个人颤巍巍地开了口,“其实,有一个人,不仅仅跳得了花灵,桃夭舞简直,简直就是为他所设。”
几道视线都看向了太师椅上的女人,一直没说话的诸葛霆终于一字一顿缓缓开了口,“褚夜央。”
第119章 长夜未央(二)()
“霆王。”
“他在里面?”
门外传来了人声,窗口的瘦削背影还是一动不动地站着,诸葛霆走进门来,视线在所有未曾翻动过的衣物首饰上扫过,“听说你不肯换上新衣。”
褚夜央的手指在窗沿上缓缓打着节拍,“只是想请霆王来做笔交易。”
“你以为你还有资格和我谈条件?”
“如果你还能找得到别人,你会来找我吗?”他缓缓回过了头,勾起了右侧的唇角,“有求于人的感觉,不好受吧?”
“国宴结束后,我会放你走。”
“我为什么要走?”他收起了笑容,却扬了扬眉,“这是我家。”
“褚夜央,你似乎从来不知道见好就收四个字怎么写,我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