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乔布斯-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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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苹果总部几个街区的地方,史蒂夫找到了答案。让弗雷德安德森颇为欣赏的乔纳森艾维正在那里埋头苦干。
艾维是苹果的设计负责人,但他还不是史蒂夫核心团队的成员。史蒂夫1997年重回苹果时,艾维刚满30岁,他性格谦逊、工作主动,1992年成为苹果的兼职设计师,当时他还住在伦敦,为tangerine咨询公司工作。他的父亲是位银匠,在伦敦郊区清福德的一所大学任教。艾维从小就对工业设计很感兴趣,后来去了位于纽卡斯尔的诺桑比亚大学(northumbriauy)求学。在大学里,他非常崇拜德国设计师迪特拉姆斯(dieterrams)。这位传奇人物曾担任德国小家电生产商布劳恩公司(braun)的首席设计师,他是“可持续设计”理念的先驱之一,反对计划报废(为增加销量,故意制造不耐用商品,使其很快损坏或过时)的做法。拉姆斯现在依然在为丹麦vitseo创意家具公司设计家具,他提出了“设计10原则”,按照他的观点,优秀的设计必须符合以下10条原则:
1。创新
2。实用
3。美学价值
4。易于理解
5。不突兀
6。诚实
7。历久弥新
8。注重细节
9。保护环境
10。大道至简
阿梅里奥担任ceo时,我曾去设计实验室拜访过艾维,史蒂夫回来后,实验室被搬到了苹果总部的主办公区,外人是无法进入的,其绝密程度就如同“曼哈顿计划”的实施地洛斯阿拉莫斯(losalamos)。但在阿梅里奥担任掌门期间,星期五下午是可以去拜访的。那天下午,只有艾维还没下班,实验室里堆满了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做的电脑模型,模型是他和他的团队设计的,大多是看似非常普通的各个型号的麦金塔。艾维的目标是在不影响美观和功能的情况下节约成本,而不是打造一台全新的机器。只有两个模型比较特殊。
一个是emate,也就是专为小学生设计的on掌上电脑的改良版。emate的曲线造型看上去很像贝壳,但吸引人的是塑料外壳的颜色,看上去机器内部似乎有一盏灯,照亮了半透明、暗绿色的外壳。
他给我看的另一个模型是一款纪念版麦金塔,苹果本来想在公司成立20周年时推出这款电脑,但推出时间延后了。纪念版麦金塔是艾维的骄傲,其设计颠覆了传统思维。艾维和他的团队为机器设计了一个长方形、稍带曲线的外壳,长方形的上半部分是彩色液晶显示器,下半部分是垂直放置的光盘驱动器,左右两边配备了定制的博士立体声扬声器。机器融合了当时最先进的技术,包括有线电视和调频调谐技术,能够让电脑充当电视和收音机。艾维还设计了一个贝壳造型的外接模块,用于放置电源、低音炮和高保真音频放大器,如此一来,电脑的音效可以达到高性能立体音响系统的效果,但却不会产生机器过热或过于庞大的问题。这台电脑的外形设计完全可以去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的雕塑馆进行展示(该博物馆的工业设计区的确展出了一台纪念版麦金塔)。
史蒂夫第一次去设计实验室时,艾维内心焦虑不安。“在我们第一次见面前,他已经在考虑重新启用哈特姆特艾斯林格(hartmutesslinger,青蛙设计公司创始人,第一代麦金塔的设计者),”艾维说道,“我本来以为他来实验室肯定是要开除我,因为我们之前设计的产品都不怎么样。”史蒂夫对实验室的产品和模型并不感兴趣,却对艾维印象深刻。艾维的话不多,但在用英国口音介绍自己的设计时,却十分投入忘我。艾维能够用清晰的语言解释复杂的想法,与史蒂夫一样,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史蒂夫对此印象深刻。“艾维就像个小天使,”史蒂夫在1997年年末告诉我,“我第一眼看到他时就很喜欢他,阿梅里奥绝对浪费了他的才华。”
艾维同样对史蒂夫印象深刻。几千位对阿梅里奥绝望的苹果员工正在硅谷到处投简历,艾维也在寻找合适的机会。但他很快发现史蒂夫和阿梅里奥截然不同。“阿梅里奥觉得自己的作用就是为公司寻求转机,”艾维回忆道,“转机的主要表现就是不再亏损,不花钱就不会再亏钱。但史蒂夫的关注点与阿梅里奥完全不同,从我第一次见他到他去世,他的关注点从未改变:产品。我们坚信,如果能打造出好的产品,用户一定会喜欢,如果他们喜欢,他们一定会掏钱买,我们就能赚钱。”史蒂夫的逻辑就是那么简单。艾维决定留在苹果,这一决定造就了史蒂夫职业生涯中成果最为丰硕的一次合作,甚至超过了最初与沃兹的合作。
史蒂夫把艾维的两个项目都枪毙了。emate与其他牛顿产品一同销声匿迹(除了几项关键专利),纪念版麦金塔卖出了12000台后也退市了。这两个产品不符合史蒂夫的四象限战略。他还告诉我,“我不喜欢电视,苹果以后永远不会再做电视。”艾维领教了史蒂夫冷酷无情的决策过程。艾维和阿瓦、鲁宾斯坦、弗雷德、蒂姆一样,逐渐意识到只有跟着史蒂夫,苹果才会有未来,但与史蒂夫共事的道路注定充满坎坷。
史蒂夫对实验室的一样东西很感兴趣:emate塑料外壳的半透明材质。这一材质最终被用在了imac上,也就是史蒂夫重回苹果后推出的第一个产品。
从技术上看,imac并没有很大的突破。但跟史蒂夫合作后,艾维设计的个人电脑第一次拥有了人情味。imac的材质与emate相同,透过其“邦迪蓝”(以澳大利亚悉尼的邦迪海滩命名的颜色)半透明塑料外壳,用户能看到电脑的内部构造,布满芯片和电线的电路板看上去就像一座城市的三维地图。电脑的主机和显示器都装在了同一个球状的机箱里,背面有一个圆形的凹陷处,可以作为把手,也可以方便地打开进行维修和改装。史蒂夫很喜欢把手的设计,因为这是在向第一代麦金塔致敬。imac总重38磅(约17公斤),用户不太可能把它当成笔记本随意搬动。但机器的把手、外形和半透明的蓝色外壳却让imac看上去很有吸引力。这正是史蒂夫需要的产品,能够把苹果电脑和戴尔、康柏、惠普和ibm生产的“盒子”区分开来。
史蒂夫还做了两个决定,一个与技术有关,另一个与市场有关,这两个决定也让imac从一大堆灰不溜丢的盒子中脱颖而出。史蒂夫和鲁宾斯坦决定为imac配置光盘驱动器而不是软盘驱动器,当时绝大部分人还是习惯把数据存在软盘里,用户可以购买外接的软盘驱动器。光盘正在迅速取代磁带成为唱片的主要载体,史蒂夫认为将来越来越多的软件也将基于光盘,在未来一到两年内,可刻录的光盘驱动器将完全取代软盘驱动器。史蒂夫打赌,用户愿意接受一时的不便,以迎接更先进的技术,改变他们储存信息的方式。这一次,他赌对了。
史蒂夫的另一个决定是在mac前加了一个字母i。imac有电话线或以太网线的插口,配备了内置的电话调制解调器,可以轻松联网,而其他电脑生产商仅仅把调制解调器作为外接的附加功能。史蒂夫已经预见到,未来的个人电脑发展离不开互联网,“联网”的mac无疑代表了未来个人电脑的发展方向。字母i的含义不仅如此,还代表了个人化,预示着这台电脑是“我的”,甚至能通过电脑传达出“我”是谁。这样的想法大胆、新鲜而又与众不同,似乎imac正是那些“非同凡想”的用户梦寐以求的电脑。
第59章 也许他们已经疯了(6)()
很多电脑产业的评论员对imac不屑一顾,因为与竞争对手相比,imac在速度和功能上并没有优势,毕竟在过去的10年里,速度和功能是个人电脑脱颖而出的唯一途径。评论员也不喜欢imac的造型,他们觉得这台蓝色的圆胖机器更像是玩具而不是电脑。但他们都错了。imac离经叛道的造型正传递出史蒂夫希望传递的信号,通过这个产品,苹果再一次巩固了“个人”电脑公司的定位。imac不断提醒人们,个人电脑是给“个人”使用的工具,应该突出强化个性。
这就是为什么imac大获成功,在问世后的12个月里,卖出了200万台,成为苹果公司多年来第一个大卖的产品。
imac的成功对史蒂夫的计划至关重要。回苹果时,他坚信与众不同的设计是苹果复苏的关键所在,imac证明了他的想法是正确的。“我们在打造imac时,”他后来告诉我,“来自硬件部门的阻力很大,很多人觉得imac已经不是麦金塔系列了,注定会失败。不过看到imac大卖的时候,很多人改变了想法,‘好吧,也许设计真的挺重要的’,他们又一次感受到了成功的快乐。”在imac推出前,很多人都觉得苹果行将就木,史蒂夫和艾维设计的imac帮助苹果迈出了复苏的第一步,也给苹果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在史蒂夫被逐出苹果前,他最大的失败在于无法持续推出麦金塔或appleii的改良版本。但这一次不同,imac问世仅仅一年后,公司又推出了新版本,有5种不同的颜色。新版本采用了吸入式光驱,而不是第一代所用的抽屉式光驱。五彩缤纷的颜色契合了苹果一贯的营销战略,在用户心目中,苹果代表了创意与未来。
但史蒂夫没有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一个产品上,这也是他在被逐出苹果前所犯的错误。他要确保蓝图上的其他三类产品齐头并进。专业级台式机,也就是所谓的塔式台式机,配备的芯片速度更快,存储空间更大,图形显示效果更好,有更多的插槽,可以外接硬盘驱动器、cd刻录机和其他设备。专业级台式机是为专业人士设计的,名字叫poowermac的主机往往放在桌子下面,与桌面上的显示器相连,其运算速度非常快,苹果在做广告时声称powermac是第一代“个人超级计算机。”powermac的体积较大,但艾维的设计并不会给人笨重、无法驾驭的感觉,powermac上做了两个和imac类似的把手,一边的把手是可以打开的,方便用户改装。powermac的基本款比imac要贵1000多美元,但利润率更高。
在销售powermac时,史蒂夫又避免了一个以前犯过的错误。他并没有声称powermac是唯一一台适合所有企业使用的电脑,也没有扬言要把基于英特尔芯片和windows操作系统的电脑全部逐出市场。相反,他将powermac的目标客户群锁定在随互联网兴起而创建的新兴小公司:工程、建筑、出版、广告、网页设计等。这些公司愿意容忍甚至非常欣赏“非同凡想”的理念,不像那些大公司,始终心怀恐惧地担忧着互联网可能带来的巨变。
设计、打造imaac的那群天才同样也投身于笔记本电脑的设计。为个人打造的笔记本电脑叫ibook,ibook的橙色贝壳造型与以前的emate类似,颜色如同imac般绚丽。为专业人士设计的笔记本叫powerbook,同样是曲线造型,但外壳是黑色的,看上去像橡胶材质。powerbook使用了powerpc芯片,有一段时间,苹果声称powerbook是“世界上运行速度最快的笔记本”。这几款机型所带来的影响简单却又深远:苹果从死亡线边缘被拉了回来,仅用了3年时间就重新成为电脑产业中最富有创意的公司。“刚回苹果时,”史蒂夫告诉我,“电脑产业正处于低迷状态,没什么创新,苹果正努力营造创新的氛围。当时的电脑产业与70年代的底特律很像,出产的汽车就是装了四个轮子的船,毫无创意。但后来,克莱斯勒创造出了厢式旅行车,推广了吉普车,福特也推出了全新车型‘金牛座’。濒死的经历有时能让人看得更清楚。”
苹果的东山再起并非一帆风顺,也经历了多次成本高昂的失败。苹果一直比较注重联网体验,imac的上网功能与其他功能一样简单易用。但苹果开发的与imac捆绑销售的在线服务软件eworld却不受欢迎,尽管eworld的界面非常友好,让用户感觉到上网就如同在小区里散步一样简单。eworld实际上提供的是邮件服务和软件下载服务,与捆绑在微软英特尔个人计算机上的earthlink和aol相比,并没有明显的优势。
另一项成本更为高昂的失败尝试是鲁宾斯坦和史蒂夫合作的产物,这款个人计算机叫作p4“cube”,于2000年问世。g4cube的外形设计与cube类似,但大小只有cube的18,其外形设计简洁精致,让人叹为观止,同样被收进了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不幸的是,家庭和办公室并没有出现g4cube的身影。
史蒂夫很喜欢cube,这台7英寸乘7英寸的半透明立方体里囊括了很多强大的功能,虽然还没有强大到满足专业人士的需求。cube连接的是苹果第一代超大宽屏显示器,我办公桌上放的25英寸显示器与cube显示器完全没法比。但在cube问题上,史蒂夫重蹈了的覆辙,由于太过注重设计,他忽略了一些工程和生产方面的问题。很多客户反映cube的塑料外壳出现裂缝,破坏了整台机器的设计美感。我买的cube没有开裂,但是显示器却遇到了另一个糟心的问题:蚂蚁和昆虫很喜欢往显示器塑料支架的缝隙里钻,一旦钻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结果时间一长,显示器支架两条透明的“腿”里塞满了昆虫尸体,这些尸体可不像琥珀里的史前昆虫那么赏心悦目。我跟史蒂夫打趣过好几次,不过他一点都不觉得好笑。他很快就叫停了cube的生产,销量远远低于他的预期。
史蒂夫的团队成员成熟稳重、富有经验,敢于向史蒂夫叫板。有一段时间,史蒂夫采取了放权的策略,苹果公司太大了,不可能事事都由他来做主。史蒂夫并不需要在他不擅长的领域里指手画脚,但依然能够获取他所需要的细节信息。他主要通过核心团队来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