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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从酋长到球长-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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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希望每一任军事首领都能记住,他的同族兄弟,才是这柄剑的锋刃。”

    “现在这柄剑除了我们没人知道,但陨星部族就在太阳升起的方向、那个剥头皮的部族就在雪更深的方向。这两个部族,将是这柄剑要饮的第一滴血。因为他们可能会剥我们的头皮,可能会逼着我们上贡给他们食物,我们不会给,所以一定会打。”

    “我希望有一天,这柄剑有了自己的故事,每一个看到这柄剑举起的敌人,都会仓皇地扔下武器逃走,因为他们知道这柄剑的锋刃会斩断一切,甚至这柄剑还在皮鞘当中。”

    他看着所有的族人,大声问道:“为了女人的钗簪永不见血、为了男人的画眉能搏来嗔笑、为了鱼肠永不藏在鱼腹当中、为了稷镰挥舞在所有可以种植麦豆的地方,你们愿意做这无锋的锋刃吗?”

    高举起黝黑而无锋的剑,遥指向冬日的太阳,男人们齐声呼喊,仿佛凝出了无坚不摧的锋刃,即便这阴寒的冷风也要劈开。

    他们眼前是五柄还没有故事的兵刃,但他们相信,总有一天,这会成为五柄有故事的兵刃,流传后世,一如祖先的传说。

第三十七章 雪天() 
五件兵刃没有全被被送入祭堂,而是交给了老祖母,由她保管。

    需要祭祀的时候会拿出来,但平时鱼肠剑却成为了族中的第一柄菜刀,陈健也实现了他的承诺,族人们吃上了薄如蝉翼的鱼片,不再是石刀割出的肉块。

    画眉用来刮胡子,或是将乱糟糟的头发割的整齐。女人们学会了修眉,也学会了用麻线系成活结来绞脸上的汗毛。

    剩余的三柄暂时放在祭堂当中,暂时用不到。

    下雪了,很多事做不了。

    草河虽然没有封冻,却有了一些冰凌,没法行船。

    铜矿山太远,靠这点牲畜根本运不回多少,只能靠水运。冬天桦树皮是很难扒下来的,也没办法准备足够的船只。

    东边的陨星部族暂时威胁不大,冬天打仗并不适合,受伤后容易失温死亡,打仗并不明智,除非不打就要饿死。

    部族里也有很多事要处理,女人们怀孕了,需要有人照顾。

    母羊和角鹿也怀孕了,因为喂养和食物丰富的原因,这些动物的发情期也提前了一些,可能会在冬天还没过去之前就产崽。这必须有人盯着,刚出生的小羊浑身都是羊水,提前出生可能在母羊舔干羊水之前就冻死。

    再加上麦田雪融后的管理、烧炭准备炼铜等等这些,都需要时间和人手。

    部族暂时养不起完全脱产的士兵,一切都要考虑到现实情况,而现实往往是无奈的,甚至连打仗都不是想打就打的。

    当然,下了雪,也有很多事可以做。

    雪后的几天,陈健带着族人砍了一次树,做成了一些单人的雪爬犁,套在了角鹿身上。

    他要趁着大雪去北边看看,无论北边那个部族点出了轮子科技,还是仍旧骑马,这样的天气都不适合行动。而部族的雪爬犁和角鹿却是这种天气最好的运输工具。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他要确定北边那个部族的实力,是原始游牧聚落?还是已经形成了小的行邦?是黄种人?还是其余种族的?距离自己的部族到底有多远?是追逐水草偶尔到了这里?还是已经在这里定居了?

    选出了四个部族中最好的射手,陈健没有携带无锋,只携带了弓箭和石斧。他要亲自带人去看看那个部落。

    自己的眼睛可以观察到很多情况,而让别人去看可能会遗漏一些重点,部族的斥候还不合格,也需要用这次行动,教会他们怎么用自己的眼睛。

    选出的三十个人准备好了最够的木炭和食物,披着兽皮,没有竖起旗帜。

    木炭生火不会产生浓烟,可以防止被敌人发现,这一点尤为重要。浓烟在十几里外就能看的清清楚楚。

    雪后留下的脚印是最好的线索,即便那个割头皮的部族学会了埋伏,这样的雪天总会留下蛛丝马迹,不然漫无目的地寻找,结果肯定是一无所获。

    几天后,这三十多人终于到了上一次发现头皮的部族山洞附近,这里已经没有了人的踪迹,有几只野兽占据了原本连靠近都不敢靠近的洞穴。

    赶走了那些野兽,顾不得腥臭,在里面点燃了木炭,烧烤食物。

    “再往前随时可能遇到那个部族,咱们一切都得小心。”

    “可是咱们的爬犁会留下痕迹。”狼皮搓了搓手,站在洞口看着外面雪地上的长长痕迹,摇了摇头。

    “这就得看你们的了。哥,你带几个人跟我来。”

    陈健出了洞穴,来到之前发现马蹄印的地方,这是一片草甸子,不远处就是浓密的森林。

    那些人骑马而来,肯定不会在丛林中走,这个时代的蛮荒丛林到处是倒地的粗大树木,不会完全腐烂,会形成一个个一人多高的土包,骑马很难穿行,只能沿着草甸河谷前进。

    “你们几个人,爬到树上,沿着树枝朝前走,贴着草甸的边缘。”

    这些松林很茂密,树枝之间挨的很近,族人灵巧的身体完全可以在上面行走,地面上留不下脚印。

    “带八个人吧,两个人一队。朝前走半天,就留下一个人回来报信。我们会在后面跟上,一旦发现了脚印、大片的蹄子印,就尽快回来。”

    在树枝上每天走得距离不远,但每隔一段就下来走完全可以隐藏痕迹。

    前世北方的胡匪,也常用这种办法,最擅长爬树的人一天可以走近几十里,完全隐藏匪窝的痕迹。

    没有脚印,五六十里的距离就足以让那个部族找不到任何的踪迹,甚至他们会以为神兵天降。

    狼皮听懂了,先爬到一棵松树的枝丫上,完全原始的森林枝丫间的距离很近。为了保险,还携带了一些麻绳,真要是出现了间断,也可以荡过去。

    八个最擅长爬树的人携带着食物,背着木炭,悄无声息地沿着树梢离开了。

    四天后,陈健带着剩余的人朝前走了将近一百二十里地。

    留下了几个人在这里看着角鹿,自己带着其余的人也爬到了树上。

    因为狼皮带来了一个消息,在前面发现了烟。

    两天后,二十几个人从树上艰难地走到了狼皮发现烟的地方。

    站在一棵极为高大的松树上,眺望着远处,那里有一条河,河两岸是一片没有树的雪地,应该是一片草原,或者是一片不适合树木生长的湿地。

    只能看到飘起了烟,却看不清那里的人,因为太远了。

    “上树,往太阳升起的方向兜圈子,从那边过去。”

    带着人又从树上绕了半天,在一条河边下来,故意留下了脚印,似乎这些脚印从河里忽然冒出来的。

    今天是族历的十五,正是没有月亮的时候,夜里看着远处闪烁的火光,看起来人数不少。

    二十多个人仍旧是分出几个人走在前面,一点点地在雪地中朝前挪动,尽量沿着河谷两侧的山梁走,宁可绕远也不走平整的河谷。

    终于靠近那个部落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他们现在就在聚落附近的一座小山上,距离那个部族只有几千步的距离。

    当亲眼看到这个聚落的时候,所有人都有些惊慌。

    就在山下不远的地方,分布着几十个大大小小的屋子,看上去很矮,有点像是草河下游那几个村落住的那种半地下的结构。

    但更为诡异的是除了这些屋子,外面还有一些皮子或者树皮搭建的帐篷,离得太远看不清楚,却可以确定和那些屋子绝不是一个文明的风格。

    “他们为什么不全住屋子?”

    “会不会这里原本有个部族是住屋子的,但是被他们杀光了?”

    陈健猜测着这种可能,从那些屋子的分布能看出来,这里以前居住的部族应该至少是半定居的部落了,屋子分布的很分散。

    可惜似乎一点危机意识都没有,也或者是还没来得及挖壕沟或是扎木栅栏,就被灭族了。

    在这个残酷的时代,一切皆有可能,一个初生文明的毁灭可能只需要一天的时间,而一个文明走出大山却需要几十年的积累。

    听了陈健的猜测,那几个人顿觉浑身一冷,这么多屋子,少说也是个三四百人的大部落,就这么没了?

    “有人来了!”

    狸猫紧张地指着远处,有些慌张,虽然看不清楚,却能看到一大群人正朝着这边走来。

    “会不会发现我们了?”

    “不会,要是发现我们了,他们会骑着那种动物来追的。”

    陈健仔细听了听下面的动静,确定没有狼或狗之类,这才放心。只要没有狼或狗,自己在山上暂时就是安全的。

    等到那些人靠近后,陈健这才发现人数不少,从身高来看男女老少都有,可惜看不清面孔。

    山下不远处有几块巨大的石头,上面绑着很多皮毛和动物的尾巴,整个石头都被染成了暗红色,不知道是血还是赭石。

    这石头很明显是人工搭建的,而非天然的。两块大石头上面横放了一块长石,附近还有一些草木灰的残余。

    几个人抬着一个人,大约是部族的什么人死了。

第三十八章 异种() 
因为离得远,所以看不清,只能猜到山下正在举行一场葬礼。

    只是这场葬礼远比陈健想象的更野蛮,也更残忍。

    山下,部族的巫师浑身涂满了动物油脂,这样天气再冷也不会冻伤皮肤,油脂上满沾满了鸟毛,仿佛自己也长了羽翼能够飞到天上。

    死者平放在那块满是鲜血的石头下,几个人敲击着用人的头盖骨和人皮做出的小鼓,边唱边跳,时不时发出嘤嘤的哭声。

    两个部族中的老者走到死者身前,用泥巴将死者的口鼻眼睛耳朵堵住。

    他们认为万物有灵,而万物的灵与口鼻耳朵息息相关。

    你闭上眼睛就看不到蓝的天、堵住耳朵就听到唱的河、塞住鼻孔就嗅不到花的香。

    世界本不存在,因为睁开了眼睛,所以才有了世界。

    他们用泥巴堵住七窍,认为这样会让世界留在族人的身体中,不会轻易散去。

    封堵之后,这些人敲击着人皮鼓,祝愿死者的灵魂能够回归。

    但七窍都已经被封住,灵魂该怎么离开呢?

    两个年轻人走到死者身前,用石凿子凿开死者的天灵盖。

    灵魂比肉体要轻,而天灵盖里存放着灵魂,撬开天灵盖就能够让死者的灵魂离开身体,却又带不走整个世界。

    将白色的脑汁取出,分给同族食用,寄托哀思,也希望死者的智慧和勇气分给每一个族人。

    拉来了一个干瘦的战俘,由首领亲自动手,石刀割开战俘的喉咙,将热的血灌入到死者的头骨当中,再用泥土和松脂封住,示意临死前痛饮了鲜血。

    两个战俘头盖骨做的碗里也斟满了鲜血,摆放在死者的两端,伸手就能取到。

    最后,再将死者生前的石斧弓箭放在死者的怀里,四周堆放着柴草。

    几天后,一些天鹰会飞来雕琢死者的肉,他们认为每一个叼走族人血肉的鹰隼乌鸦,都是死者的化身,它们只是来取回自己的肉身。

    因为人有七窍,所以七天后会将柴草点燃,将剩余没法带走的血肉化为青烟。

    除了石斧弓箭和投矛,还有一样最重要的东西。

    成串的头皮。

    这些头皮平时会作为手绢,或是挂在马脖子上当装饰,谁的头皮多,谁就是部族最勇猛的人。

    这些头皮作为殉葬品,挂在了死者的脖子上。

    做完了这一切,又唱跳了一阵,这些人终于离开了,等待七天后来烧掉死者的身体。

    当这群人一走,早已经吃惯了腐肉的各种鸟儿纷纷站到了石头上叽叽喳喳。

    那些人没有驱赶,相反他们认为这是死者灵魂重生的过程,否则为什么这些鸟会都飞到这里呢?它们怎么不往别处飞呢?

    他们分食了死者的脑汁,死者已经和自己的勇气智慧融为一体,不需要太多的哭泣。

    没有一个人留下来,生怕打扰到死者的安息,惊扰到那些飞鸟。

    山上的陈健等人看的迷迷糊糊,因为不理解这些人的世界观和灵魂观,所以他连猜测的本事都没有,只能看出这是一场在他看来古怪的葬礼。

    等到傍晚的时候,陈健小声道:“咱们去看看那具尸体。”

    “都去吗?”

    “我和狼皮还有狸猫去,要是我们被发现了,你们就立刻返回村落,尽快修好城墙。”

    陈健不再多说,定下来后,便趁着昏暗的天色悄悄来到了那块石头附近,将那些还在叼啄的鸟惊走。

    死者的眼睛最柔软,即便裹了一层泥土,也已经被这些食腐的鸟类啄碎了。

    三个人惊诧地互看了一眼,不是因为死者浑身被啄碎的肉,而是因为死者的肤色和头发!

    狼皮惊道:“和我们长得不太一样!这是人吗?”

    “是吧?”

    “他的头发怎么和哆哆鸟的粪便一样颜色?不是黑的!你看他的眼眶,比咱们高出这么多,还有皮,有点像石灰?”

    狸猫则拿过那一堆串在一起的头皮,用手摸了一下,说道:“很软啊,他们也会鞣皮子?”

    “看这柄弓箭!”

    狼皮则拉着那柄陪葬的弓,用手拉了一下,弓身较短,整体看也没有太大的不同。

    但是弓弦却比自己的麻绳有弹性,似乎是什么动物的毛发绞在一起的。

    陈健接过弓箭一看,弓弦似乎是马尾或者马鬃,的确比麻绳要好。陪葬的那柄石斧不是打孔的,旁边还有一支短矛。

    将短矛捏在手里,重心很好,看起来应该是投矛或者标枪,是骑在马上使用的。

    看了看这个死者,很确定这不是自己种族的人,不论肤色发色,还是下巴上浓密的胡子,都不是自己族人的特征。

    陈健的心里不由有点紧张,自己部族的位置现在来看算是个四战之地。

    和自己之前的猜测相差不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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