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同人)[穿越教科书]中流-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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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福斌是以谍报人员的身份入狱的。惨烈的159号阵地守卫战令他失去了右手和右脚,也粉碎了他上战场保家卫国的梦想,但至少他捡回了一条命。伤愈之后,组织上考虑他的身体状况,本打算照顾他到后方做一个清闲的文员,可是心怀救国梦的朱福斌表示自己“轻伤不下火线”,主动请缨加入抗日谍战队“飞狐”,代号‘积分’,专门监听日伪方面的电话、电报。
他并非密电破译专业出身,但强烈的报国热情以及冷静细致的思维习惯让他在半年时间里啃完了《摩斯解密》、《密电基础》、《窃听技巧》三大本密电基础读本,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边学边用,逐渐成长为技术过硬的密电破译专家。
可惜,苦难并未结束。
雪猫是组织指派给朱福斌学习密码破译的师傅,朱福斌入门之后,俩人曾经合作破译过许多重要电码,相互十分了解。八个月前朱福斌在临时落脚的出租屋中被捕时,日伪方面只知道他是“飞狐”成员,对他的真实身份一无所知,因此审讯起来无处着力,不敢轻举妄动。可是雪猫的叛变将朱福斌的履历变成了一张白纸黑字的详细说明,令日伪一目了然。他的父母、妻儿因此完全暴露在里原骋敏的眼皮子底下,审讯一下子有了很多突破口。
“伪军知道了他家的地址,威胁如果他不老实交代,就对他父母用刑。”钱双红着眼睛形容当时的情况,“朱政委知道自己在劫难逃,怕牵连家人,在吃饭的时候把勺子整个儿吞进了肚子,当夜就病故了。”
苏雪倩听得双脚发软,差点跌坐在地。
为了防止越狱,核顶山严禁犯人接触任何尖锐物品,筷子也在其列。因此,勺子是唯一的进食工具。饶是如此,里原骋敏仍旧不放心。她规定所有的餐具都必须是木质的,边沿特别磨出圆润的弧度,以预防有犯人想不开用勺子割脉自杀。
可是当一个人下定决心赴死的时候,总能找到方法。
监狱的木勺足有三厘米宽、十厘米长,吞咽的过程一定相当痛苦,苏雪倩难以想象朱福斌当时到底是以怎样的毅力和勇气,用如此残忍而壮烈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而他本来或许是不用死的,如果她……
也许过重的心理负担影响了她的身体,也许双双遗憾的眼神刺激了她原本就敏感的神经,也许连老天都看不惯她的自私不仁,当苏雪倩经历少女到母亲的转变时,上天令她体验了一次艰难的生产。即使有产钳和催产针的帮助,疼了一天一夜的她仍旧没能成功把婴儿拉到这个世界。
“呼吸,深呼吸,邱太太,我们再来一次!”医生的话语还在耳边,可是听了无数次,已经失去了鼓励的作用。苏雪倩全身乏力,双腿抽筋,肚子上的疼痛像汹涌的潮水,一浪高过一浪,终有一次会将她没顶……
“用力,再努力一下!”医生恨铁不成钢地催促,苏雪倩费劲挣扎,可是她的力气几乎耗尽。她感觉自己每次用力都有大量的鲜血在往外面涌,哗啦啦,跟自来水似的,诡异地居然能听到声响。与此同时,意识开始涣散,周围的声音模糊了,朦胧中,好像有好多人急冲冲跑进来,接着,一个巨大的跟垫子一样的东西压在了她的肚子上,使劲地挤压。
“孩子的脚出来了,可是个头太大,卡住了。”
“胎心很微弱,会窒息的。”
医生的嘴巴张张合合,不用听内容,苏雪倩也知道不是好消息。世界突然变成黑白,她的孩子,她怀胎十个、盼了两辈子的孩子……“砰!”一声,她看到陈耀曦闯了进来,之后又被医务人员强行架了出去,门被锁住,陈耀曦在外面叫嚷着什么。
医生掐住苏雪倩的人中,强行把一碗苦到死的黄汤灌进她的嘴里。可她连呼吸的力气都没有,药全部呛了出来,喷在白色的床单上,杂乱无章,还夹杂着令人作呕的腥臭。
“用力!再来呼吸一次,邱太太,你能生出来的!”
可是苏雪倩已经油尽灯枯,她没有力气再来一次。泪水流下来,她觉得很累,很累很累。这就是结束吗?怎么可以这样痛,这样无力。她的孩子……
头一歪,苏雪倩彻底昏死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lllyiy、小路的地雷!
☆、手镯
七月。
北平像着了火!城里人已经连着十来天没见着雨水,云彩被烈日烤化,毒花花的阳光烫在皮肤上,几乎能把人的脊背晒裂。道两旁的柳树焦渴难耐,蜷起叶子,病殃殃地,垂着头没精打采。池塘低浅见底,流离失所的青蛙鼓着腮帮子拼老命喊热,两条腿像安了弹簧般四处乱蹦,唯恐一不留神就成了铁板烧烤。
街上看不见什么人,但凡能混过日子的人家,谁也不愿意出门去赚辛苦钱。可是,屋里也不凉快。
“妈!”林明秀将提包掼在床上,顺手捻了扇子对着脖颈猛扇。她的屋里四面围墙,一丝风也透不进来,闷地像个火笼。三四分钟的功夫,鬓角的碎发就黏住了汗液,使她整个人都烦躁起来,“跟你说买冰买冰买冰,你当耳旁风吗?连墙都这么烫,让我怎么住?”她在城北另有安乐窝,所以并不常回家,但家中的房间一直给她留着。林大娘每天早起的第一件事就是收拾清洁,时刻预备着女儿的突击莅临。
“呃——阿囡,呃,妈不知道你今天回来,马上就去买——呃,马上去买!”林大娘人还没见,打嗝声已经从楼下传了过来,平均五六秒钟一次,一声比一声响。旁人或许不自在,林明秀却是从小听到大的,早已经习惯成自然。林大娘平日里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这毛病,呃,生你那年起了这个病痛,呃,近来越发凶了,呃——(摘自《林家铺子》)”林明秀听地耳朵都快出茧子了。
“现在买还来得及啊?我都热死了,浑身都是汗!早知道就不回来了,白受罪!” 林明秀嘟囔着嘴抱怨,但毕竟回家次数不多,既然大老远跑来了,就不能真个打道回府,只好将就着坐下,随手拿了桌上的茶果子吃两口。
可是,还是热。
板凳像涂了辣椒水似的,烫地屁股辣辣地疼。“哎,算了,我到后院去吧,这屋里太热了,后院有口井,总要凉快点。”林明秀好容易忍了两分钟,到底没忍住,索性站起来,挥着扇子要往后院去。
“呃——阿囡,别,阿囡——”林大娘连忙拦住,心下一急,嗝打得更猛烈了,“呃呃呃——”居然来了个三连发,每个都震天响,跟机关□□似的,“阿囡,后院租出去了,呃——你忘啦?”
林明秀许久不回家,还真把后院那户租客抛在了脑后。如今听林大娘提起,才记起为了贴补家用,早在去年年底时家中就已经把后院租给了一位夫家姓陈的太太,当时房租还是她收的——两百块钱租一年,一次性付清,按市价来说不算少了。可是,年底正是用钱之际,圣诞元旦新年舞会不断,为了不穿过季的旧礼服出去丢人现眼,林明秀拿还没捂热的租金做了两身时兴的窄袍,一分钱没剩下不说,自己还贴进去五六块钱:按绣坊的说法,那是最好的绣工最好的料子,当然,也得配上最好的价格!
姑娘家的衣裳最喜新厌旧。那窄袍如今压在柜子的最底层,早就过了风头,哪怕折价转卖也不会有人接手。可是,林明秀既然花了陈太太的租金,就不得不容忍她占住自家小院避暑纳凉。
“阿囡,呃——肚子饿不饿?”林大娘好容易稳住了女儿,打嗝打地满头大汗,可是顾不上擦,先拿了毛巾帕子往林明秀脸上抹,“妈留着好东西呢,呃——陈太太前两天送的芙蓉酥,妈一个没吃,呃——都给你留着,你饿不饿?”
“不饿。”林明秀撇撇嘴,每次回来林大娘都问她饿不饿、饿不饿,好像永远只知道关心她有没有吃饱似的。真没见识——林明秀颇有几分郁结。旁人家有学问的太太,哪个不是把精力放在女儿的穿戴首饰上,混到林明秀这个层次,面子可比肚子重要地多。无时无刻担心饿肚子的,是下等人的做派!
不过可怜天下父母心,林大娘虽然质朴粗俗,一辈子也琢磨不透“芙蓉霜”和“雪花膏”的区别,但爱女之心却半分没打折扣,哪怕让她把自己身上的肉割下来喂给女儿吃也甘愿。林明秀与她相依为命,到底不是木头人,责备的话说不出口,只好转而把怨气撒到别人身上:“芙蓉酥两块钱能买半斤,陈太太也好意思拿来送人,小气鬼!”一脸嫌弃的表情。
林大娘不解道:“呃——你小时候不是顶爱吃的吗?”她还记得以前家穷,林明秀死磨硬泡非逼着她买芙蓉酥带去学校吃的陈年旧事。
“哎呀多早以前的事儿了,我现在不爱吃了。”林明秀把后脑勺蓬起的发髻往上提了提,从小包里掏出粉扑来想补点妆,可是高温把胭脂都闷化了,不由泄气。
人怎能老是停留在小时候呢?自从走出家乡,林明秀就把童年完完全全抛在了脑后,好似从头到尾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再也回不到过去了。如今,也只有林大娘还喊她“阿秀”,外面应酬交往的达官显贵们都管她叫“嫩嫩”,真名倒埋在了记忆的最深处。
嫩嫩——送这个诨号给她的男人原意是夸她肤白娇嫩,清纯无暇。当年她来北平时恰逢二九芳华,明眸皓齿,娇艳欲滴,的确担地起男人的赞誉。可惜时光无情,如今十年过去,曾经的风华少女一只脚跨进了人老珠黄的年岁,再听到这个称呼,总让人觉得讽刺。
如果当初她没有贪慕富贵给赵合仁当外室,没有违背婚约抛弃寿生师哥,也许她就不会落到今天任千人骑万人跨的下场。不过——林明秀宽慰自己——若是嫁了寿生,她就只能当一辈子的车夫娘子,永远不会有机会听音乐剧、看电影、吃法式大餐,连街上的游警无赖也能随便拿捏她。
赵合仁虽然逼着她伺候他那些“朋友”、“客户”,可赵合仁也有赵合仁的好处。至少他有权有势,出手阔绰,舍得砸银子买衣服脂粉哄她。要不是傍上了赵合仁的大腿,她就是在商贸公司劳碌一辈子也买不起现在住着的这间二进小宅。
十年前林家经营的杂货铺子亏损,举家逃债到北平的时候一贫如洗。为了生存,当了十来年老板的林老爹带着徒弟寿生去砖窑厂卖苦力,结果累病了却没钱治,最终死在窑炉边上。寿生感念师傅的栽培之恩,自卖三年劳役给人和车厂,勉强张罗了一场白事,没让师傅暴尸街头。可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林大娘和林老爹早首肯了徒弟与女儿的婚事,但寿生一穷二白,实在没本事置办体面的婚礼。而当时已经在一家中外合资的丝绸公司当上文员的林明秀,却在老板赵合仁的诱导下被大都市的花红酒绿迷花了眼。
后面的故事很老套。林明秀成了赵合仁的女人,寿生顶着绿帽子的屈辱净身出户,与林家老死不相往来。
林大娘惋惜非常:“寿生待人好,跟着他不吃苦,可是你——呃——你——为什么不好好地做人家——呃——”知女莫若母,她家阿秀从小娇贵,十指不沾阳春水,实在不是做贤妻良母的料。放跑了寿生,怕是再也找不到一个肯掏心掏肺对她好的实诚孩子了。
林明秀却无从体会林大娘的苦心。林大娘只求女儿吃饱穿暖,可林明秀追求的却是锦衣玉食,两人的脑电波永远不在一个频率上。就像现在林大娘总担心林明秀容颜渐老终有一天会被赵合仁扫地出门,林明秀的心思却全在怎样讨好赵合仁哄他再给她买只新镯子上。
“妈,陈太太手上的镯子真好看,你去问问她是哪里买的?我也弄一个。”林明秀站在窗台边上,正巧看到陈家太太带着她家的哑婆子、哑丫头在树荫底下乘风凉,一只晶莹剔透的玉镯将纤纤素手衬地肤白胜雪,煞是好看。
“那东西可贵呢,叫什么,叫什么——呃——”林大娘好容易才从记忆里将名称挖出来,“对了——呃——叫玻璃种!还是极品!”
“骗人,一只极品玻璃种手镯买个四合院都够了,她要是有这个钱,还需要问我们来租房子?” 林明秀脸上写满不信。
“我没骗你——呃——”林大娘辩白道,“这话也不是我说的,我——呃——我哪里晓得玻璃种瞎种的,是昨天——呃——昨天金总理家的公子亲自上门求买这个镯子,出价两千现钱陈太太都不肯卖。我瞧着——呃——这个陈太太也是有点来历的。”
“能有什么来历?”林明秀不屑地耸耸肩,“真要是富贵的,会连个祖宅都没有,一个单身少妇在外头租房子,丈夫几个月不露面?而且,还这么年轻。”搞不好同她一样,是个没名没分的外室。
“她说她男人在外地做生意——呃——”陈太太为人和善,林大娘一个人孀居在家,平常颇得她的照顾,潜意识里不愿把她往坏处想,“她认得金总理家的公子呢!呃!”
“认识有什么大不了的?谁稀罕!”以己度人,林明秀越发确定陈太太不干净。她虽没资格跟总理打交道,但跟着赵合仁,自诩见过不少世面,达官显贵的小道消息听了满耳,晓得如今当权的总理叫作金铨,膝下有四儿三女,长子风举、二子鹤荪、三子鹏振全是北平城里排的上号的风流纨绔,只有小儿子燕西年纪尚小,不知品性。不过,老人老话“家学渊源”,金铨自己娶了三房姨太太,儿子们有样学样,上梁不正下梁歪。坊间已有金燕西调戏女中学生的传言,想来他虽然名声不显,也不会是省油的灯。
这陈太太说是良家妇女,整日里闭门不出,但不声不响就勾搭上了金家少爷,会是个好的?林明秀把窗户阖上,对着镜子冷笑:“哼,既当X子又想立贞洁牌坊的多了去了,这陈太太想装大家闺秀,也不先撒泡尿看看自己像不像!”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一个单位,完结倒计时了^。^
☆、假死
林家母女在房里揣测陈太太来历的时候,他们口中行为不检的“陈太太”苏雪倩正在为金燕西的纠缠愁眉不展。“不是我不想把镯子卖给他,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