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话事人-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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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病己无语……
o__o〃…
作家倪匡跟老查是好朋友,他曾这样说过:“他是一流的好朋友,但他却是最吝啬的老板。”
《明报》的稿费一向定得不很高,至少它没有《东方》与《成报》那么高。
大约七九年,在《东方日报》写稿,订明写三个月的连载,每天七百五十字,稿费是一千元。但在《明报》翻译日本推理,每天八百字,稿费只有六百五十三,比《东方》少了三百五十元。别人没有提过抗议。但倪匡和亦舒就不同了。兄妹齐向金庸抗议,电话,信件齐飞,要求加稿费。
金庸总是左推右挡,以太极卸劲化去倪氏兄妹刚猛凌势。
倪匡气他不过,乘住一场宴会,带住几分酒意,大声疾呼要金庸加稿费。
他说:查良镛,你赚了这么多钱,应该加加稿费了吧。
金庸笑笑说:好好,我加!
总算把一场风波平了。
事后,稿费真的加了,是百分之五,聊胜於无。
倪匡不满,打电话去骂。金庸拗他不过,於是杀手铜来了。
好了好了,倪匡,不要吵!给你写信。金庸用近乎哀求的语调说。
一听写信,倪匡昏了过去,大叹:我命休矣!
原来以论口才,金庸口才敌不过倪匡,但讲到写信评道理,倪匡绝对不是对手。
倪匡怕写信,他是一字千金。写信白写没钱收,只有傻瓜才做。
独有金庸是一等一的傻瓜,偏偏喜欢写信。
倪匡说:我从来不曾见过有一个人像查良镛那么喜欢写信的人。
坐言起行,过两天,查先生的信到了。拆开看,附列十几条条文,不是申诉报馆开销大,便是经济不景气,惟有节约。最后例必是吾兄要加稿费,势必引起连锁反应,意即谓你加,人也要加。这笔开销不轻,只把倪匡看得心酸难熬,最后惟有弃械投降,不提加稿费了。
所以,一路到现后世赢病己穿越前,倪匡在明报的稿费都不太高。比起《东方》,《清新》《翡翠》大有不如。
倪匡常自叹:跟查良镛太熟,有时反而不好乱说话呢!
亦舒是继倪匡后第二个敢同金庸谈稿费的天下勇者。
亦舒比倪匡还辣,她在专栏里直接提出,文辞尖刻,几乎在说金庸在刻薄爬格子动物。
面对如此刚猛的攻势,金庸以不变应万变,甚而以静制动,一样把亦舒弄得服服贴贴,到了升任政府高官后,仍乖乖地化个笔名在写稿费不如理想的连载。
本港文化界里,倪氏兄妹素以辛辣出名,居然都给金庸弄得服服贴贴。你说金庸的本领有多大?
最后赢病己不知怎么的鬼使神差之下居然同意了,想不到今儿个我赢病己也降不住豺狼庸的笔杆,赢病己真有些欲哭无泪。
赢病己答应之后,老金也停笔了。
老查笑了,望着他奸计得逞般的狐狸精似的笑容,赢病己面色平静下来,心底有些不岔。
愤怒,奇妙的感情,有时让人强,更多地时候使人弱。赢病己是强还是弱呢?
赢病己面对金庸的注视,很平静。
说到底,有力量,才能阻止改变。
知道赢病己的已经完稿了,老胡也没在要求赢病己在这里连载,毕竟月刊是月刊,人家都写完了还在这连载算什么事啊,那中年编辑也是看在眼里,搜神记文笔华丽误以为肯定需要长时间码写才推荐到老胡这儿的。
现在月刊不行了,明报剩下的唯有明报晚报,明报周刊,副刊武侠与历史。晚报首先排除,剩下的唯有八卦周刊和一贯的武侠与历史了。其实赢病己的也可以在明报周刊连载,有时候武侠与历史最火热的时候,排位排到完全没有的境地之下,也会让这些在明报周刊上连载,毕竟八卦花边新闻在这年代远没有后世那么多,很多人连炒作都不会。
武侠与历史自然是最好的,不过一番犹豫过后,老金最后决定,和要求赢病己的搜神记连载到明报周刊上!
《武侠与历史》周刊,是《明报》的第一份附属刊物。这份杂志创刊时,金庸的《飞狐外传》就曾在这份刊物上连载,在杂志的巅峰时期,金庸、梁羽生、古龙等等第一流大师级的作者,在杂志上挥斥方遒也有无数武侠锐,踊跃投稿。1972年9月日,《鹿鼎记》在《明报》连载了1019天,结束时还有个小启:“金庸新作在构思中。明日起刊载古龙新作《陆小凤》。”但从此他的新作再无下文。随后古龙兄的《陆小凤传奇》接棒,宗师传位,堪称佳话。这个时候,《武侠与历史》杂志在香港武侠刊物中的地位是如日中天。
因为武侠与历史有古龙镇场子,又有一大批如倪匡之流连载,此时正风光无限,根本不愁稿子,排位都不够了,而明报周刊最近除了李小龍这档子事儿炒得火热,便没有什么给力新闻了,所以金庸的决定也不无不可,毕竟在周刊连载的事例并不是没有。
对于这些赢病己到没有问题,最后和老查以及老胡友好的协商下,打好合同,认真看清楚各项双方要求和义务后,签下了名字!
与明报公司签订的是不低于100万字的长期连载合同。每期发表3万字,一个月也能得到12万字的稿费。并且强制要求,赢病己的稿子不可以胡充乱塞,质量至少要保持在今天十万字的稿件上。明报也可以单方面撕毁合约,如果销量不佳的状况发生的话……
总之,基本上双方皆大欢喜,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并且赢病己还提前得到了三个月的稿费。
金额——17100!!!
港币!!!!!
………………
…………
……
15か 腐女派亦舒,自然派青霞。()
搞定了签约这当子事儿,还提前预支了酬劳,赢病己终于拉着李若彤的娇嫩小手,脸上挂着笑颜,心情愉悦的走了。
连李若彤埋汰自己没带她好好玩,下次要带她玩三天三夜的约定都满嘴应承,含笑答应了。
哎呀,有钱就是舒坦啊。赢病己紧紧牵着李若彤的手,心里美啊,进了电梯,见里面站着四个拿着公事包的搓脸男子,也笑着打了个响亮的招呼,按了按1楼的按钮。
几个人挤在一起,轻微的失重感觉,电梯缓缓下降。
“10。9。8。。”
叮咚~终于,电梯门开了。
一个恍若少女的女人浑身上下大包小包的,风风火火地奔了进来。
本是不经意间的一撇,却令赢病己为此女明昨皓齿,照人艳光所吸引,一双眼睛死盯着这个女人一瞬不瞬。
她拥有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黑漆漆的眼珠子透着灵气和慧黠。
她笑起来,整齐洁白的牙齿,衬着嘴角边两个小酒窝,会让人感觉到很甜很甜。
“亦舒小姐。”“亦舒小姐要走啦,什么时候回来啊。”“亦舒好……”
赢病己猛然想起此人来历,不由神色微变,亦舒,原来是她,倪匡的妹妹,超个性的大小姐亦舒。
1963年,十年前,亦舒便发表了首部个人集《甜呓》。十四岁时,已在《西点》杂志上发表其第一部《暑假过去了》
亦舒十五岁的时候,已受报刊编辑追捧,在校园里一时风头无两。当亦舒一露头角就迅速成名时,两兄妹就成了香港文坛上的两朵奇花。并将亦舒、倪匡、金庸称为“香港文坛三大奇迹”。“金庸创作流行武侠,倪匡创作流行科幻,亦舒创‘流行’言情。另有笔名梅峰、依莎贝和玫瑰等。她的充满幻想色彩——虚无飘渺,却又执着而不肯放弃。她更具有敏锐的观察力与触觉,有擅于将平凡的字眼变成奇句的纔华,她的写作正如她的人,麻利、泼辣,而又快又多,但即使换上十个笔名,读者也容易一下子从作品中把她辨认出来。至今,亦舒的作品已结集出版的有七十种,代表作是《玫瑰的故事》、《喜宝》等。
赢病己这岁数写书,跟她比起来,若真较真,还真自愧不如,要叫声前辈呢。面对此妞,他忽然之间,对自己刚才的自得,觉得好笑的很,那丁点快慰瞬息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你哋几個麻笠佬唔好烦我,我宜家正赶紧时间呢。”电梯里,亦舒却没空搭理他们,满脸不爱搭理的模样。
亦舒的长相是一脸清纯,但亦舒一开口,赢病己便现!她不再清纯,只是一个可爱的小妇人。如果光听她说话,不看她的脸,赢病己甚至会以为是一个男孩子,因她此时此刻,说得又急又快又豪爽。这时候,赢病己明智的没开口,对她稍有了解的他知道,她不会让你插嘴,在她面前,你最好做一个讨人喜欢的、忠实的听众。
但是,也许有那么一天,她会托着下颔,静静地听你高谈阔论。只是,你还没有说完上句,她已完全明白你的下句。而且觉得你太幼稚和可笑,完全不够成熟。她丝毫不客气,眯起眼睛,咬着下唇,然而,终于忍俊不禁,“噗味”一声笑起来。
亦舒是舒明的。
她也是矛盾的。
她会用整月的稿费,去买一套贵的吓人的连卡佛名牌套装。也会穿着蓝色的牛仔短裤,套一件褪了色的t恤,到大饭店坐下来吃饭,左右顾盼,旁若无人。
赢病己就好这口,好姑凉就要:卖得了萌,耍得了二;扮得了萝莉,演得了女王;晒得了下限,红得了脸颊;玩得了小清新,咽得下重口味;穿得了水手服,舞得了小皮鞭;听得了音乐会,吃得了大排档;我吐槽她就能毒舌,我面瘫她就能腹黑,亦舒真是极好得!
不过不是人人都受得了她的挪揄的。如果作为蓝本,被她写进中,那么除了是当美丽的女主人公外,你会很不幸。因为不知为什么,她的脑子竟会装满那么多刻薄古怪的名堂。好好一句唐诗宋词元曲,竟被她倾手拈来,嵌进她那令人啼笑皆非的挖苦话中,配合得那样天衣无缝,令人不能不佩服她才思敏捷。
她的生命力非常顽强,虽然有时也满嘴的愁,但这只是心血来潮,要向大众做做情绪表演。转眼间,她又嬉笑怒骂,嘻嘻哈哈,忘记刚刚还在自艾自叹,说这个社会无情无义,“血肉横飞”了……
矛盾是她不快乐的根源,而且照她的苛求,天下不会有合她心意的男子。赢病已怀疑她最成功的,便是她自己一生的影子。有人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亦舒有追求理想的翅膀,却有爱慕虚荣的泥足。”
然而,这才是人生。
亦舒明白这点,所以赢病己觉得她也是幸运的。
却说林青霞,她为窗外一片最近刚跟宋存寿一起到香港,刚巧是亦舒离开香港的前一天,也就是说明儿个亦舒就要远赴伦敦求学了,不料明报周刊硬是拉亦舒去访问她。
亦舒已在试片间看过窗外,觉得林很清秀很孤傲,可是你让她大清早自港岛过海到九龙的启德机场接一个小女孩,真是怨气冲天,况且又马上得离开老家往英国读书,行李还没收拾,开这种玩笑!奈何中国人总得顾些颜面,于是早上九点居然到达飞机场。
林青霞走出来的时候亦舒上上下下打量她,她也肯定的在那里上上下下的打量自己。忽然之间就觉得不枉此行,从此拜倒裙下,作为不贰之臣,她的漂亮不在五官之间,而是一切皆尽善尽美,连鬓脚、耳珠、眉毛、牙齿、手指、肩膀,甚至是双脚与脚趾,都无瑕可击。于是亦舒爱上了她,尽管她不看红楼梦,尽管她一心一意想嫁美国留学博士,尽管她拍了一大堆莫名其妙的电影,她仍是同类型中最最好的。
那天见完她之后,亦舒被明报周刊的编辑锁在社长室内写了五千字的林青霞,写完一张便即刻赶着排字,同时自己校对。
这不,刚刚忙活完,亦舒就急忙收拾好东西,火急来火里去的奔出编辑部,让明报的众人看了一出,什么叫做风一般的女子。
进入电梯里,亦舒先是暴躁的说了一句话,冲的里边的四个人赶忙闭嘴再不敢说话,这大小姐他们可没那狗胆惹。
不过,偏偏就有人不信那个邪。
在他们哑口无言,目不斜视之际,一个吃了雄心豹子胆的年轻小子,突然转过身对挤在众人中间,被所有人包围住的倪大小姐,伸出手来,招招手道:“亦舒,我要你做我女朋友。”
赢病己的一句话,瞬间让所有人斯巴达了!
所有人都将眼珠子瞪的滚圆,就快要蹦出来一般,满脸不可思议的盯着他,一动不动,全都倒吸一口凉气啊!什么人啊这是!
亦舒面色好奇道:“真直接。”
明明才第一次见面!
本以为亦舒会将他臭骂一顿,甚至给他一个嘴巴子,没想到她却没按常理出牌,众人瞬间觉得世界快要崩塌了,都有股晕眩感。
赢病己一手握住同样傻眼的李若彤,将头对视著亦舒,一笑道:“目的直接就好,或者,你要一个虚伪的过程。那,我自我介绍,元朗赢病己。兴趣,现在是你;嗜好,你是欣赏有怎样嗜好的人呢?”
亦舒还是那个很不和善的语气,冷笑道:“我欣赏强者,能主宰自己的强者。”
“你欣赏什么,我不想了解。”赢病己贴近脸颊,离她的面颊贴的更近了,轻佻的道:“不过,你让我有点苦恼了,我或许能主宰别人的命运,却不能主宰自己的心绪。”
亦舒硬邦邦问:“你来这里干什么?”
赢病己答:“卖书!”
亦舒满腹狐疑地问:“你卖书?”
亦舒不信,众人也不信。
赢病己淡淡道:“反正都是谎言,听过即可。”
“……”众人全部被秒杀……
“哦。。”亦舒也无语了,没想到临别前见了一个林青霞,现在又见到一个比她还要来的个性的少年。
其实刚才赢病己打量她的时候,她也看到了他,正如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也在楼上看你。在赢病己眼里,亦舒一身淡蓝色的紧身连衣裙,一条扎成蝴蝶结的淡蓝丝带,系在细腰间,简单的穿着却把她整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