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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香江话事人-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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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老胡啊你们三做咩也啊!?”见三人模样,老金被逗乐了,像个顽皮的孩子似的笑个不停。瞧他笑的样子,还真有点弥勒佛的意思。

    别看金庸老贼在外表看,谦谦儒雅,像书生,像师长,像领导,不过普通状态的他还是挺容易与人相处的,他的很多朋友都认为他是一个不错的好朋友。

    查男镛,不对,查良镛笑过后自来熟般,让三人重新落座,自己拉过一把椅子。坐在办公桌侧边,他不是个能说会道的人,他的话通常依靠便条纸和写信来表达的。

    胡菊人坐在主位和老金眉来眼去的,做着无声的哑剧。

    深吸一口气,赢病己和满脸无奈的李若彤重新落座。不过这会都一起好奇的观察著老金,心里一跳,唉呀妈呀,终于见到真人了!

    老金嘛,名头响亮,众所周知,金庸出自曾经”一门七进士,叔侄两翰林”的海宁查家,同辈族人包括诗人穆旦查良铮,查良钊等,表兄是同为渣男的云中鹤。琼瑶还是他的远房亲戚,可能叫他叔叔吧。

    这么个人,出身名门世家,对自己的家世门楣有着严重认同感归属感的人,在感情上,金庸是个渣男,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不过赢病己对这点倒没什么,大家都是男人嘛,都懂都懂。

    现在除了大陆,华人鲜有不知他的名字和他的书。九十年代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邓丽君小姐的歌声,有风吹过的地方就有张学友先生的音乐回荡。金庸虽然比邓差了那么丁点,却足以说句有华人的地方就有人看过他的了。

    赢病己对他实际上没抱以太多感官上的好与坏,他本质上前身是政治学校出身,金庸的身影近几十年来,频繁在大众视野出现。他一直都是一个极度积极入世的人。然后投身商海,作家只是他的副职而已,在生活上,金庸的确是一个顶尖的传奇人物,他混迹商界、政界、学界,不敢说一帆风顺,但的确风生水起。不得不说,赢病己是极佩服他的,因为他孜孜不倦,锲而不舍,而且所追求的东西,几乎都得到了,世上,恐怕没有几个人做得到。

    不过佩服虽佩服,赢病己还谈不上崇拜之类的观想。

    本世纪几十年后,90年代末,老查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如果是毛的时代,……李名柱、司徒哗就不知到哪里去了……”

    这句话登在1999年的报纸上,不知道老查当时出于怎样的一种心情,讲出这样的话来。从这一点来讲,查先生还真是不了解某党,他的政治思想为什么服务,本质上在赢病己看来也是笑笑。

    说出这番话以后,从此开始,被很多本来十分敬仰他的香港市民跌了眼镜。

    尽管金庸在世俗社会获得了巨大的名声、财富,鲜花和掌声笼罩了他整个生命的黄昏,但由于他没有达到现代人格的高度,以至一个比一个高贵的“花环”中沉迷不醒了,毫无疑问给他的人生留下了遗憾,这是令人深思,甚至是每一个知识分子必须直面的问题。

    呼~!赢病己对金庸已成追忆中清醒过来。

    会议室里闷沉的气氛压得人快喘不过气来,等查男镛和老胡交流完,微微沉吟。

    从菊人哪里大概问清楚赢病己的事情后,老查对赢病己道:“咳……我,刚才从编辑部哪里听到了今天我们明报来了一位小少爷啊。”

    他的话令气氛稍微缓和了些,赢病己同他面谈恳谈,促膝长谈道:“查先生,还是那句话,明人不说暗话,您看过书后咱们再诚心诚意的谈。”

    赢病己锐利眸光扫视着他,黑亮亮的眼瞳中燃着两盏火炬,有点骇人。正所谓输人不输阵,在老查的场子不硬气点就给人压制,主导权就全归人家了。

    空气刹那间被抽空了一般,冷寂冷然。

    一秒——

    两秒——

    三秒——

    不善言辞的老金没再说话,面带微微笑,在三人的目光中接过搜神记十万字的稿件,默默看起来。

    唉呀妈呀,这是第三审了。赢病己嘀咕着,李若彤却精神头涌上来了,用有点崇拜的目光望着大龄中青年老金。

    金庸这人的传奇事迹对涉世未深的李若彤来说还是挺有杀伤力的,不过等过三四年,金庸与发妻朱玫正式离婚,之后与小他29岁的林乐怡缔结第三段姻缘。到那时李若彤对他还会不会一味崇拜就不得而知了,因为患难之妻不可弃的观念在这年代还是极重的。

    刚烈的朱玫始终没有与金庸往来,并于1998年病死,晚景凄凉。赢病己抱以同情心想,对渣男还是有些诟病地。

    不过对朱玫,金庸也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表达他的惭愧,不管经过多少风雨,不管两人结合到分手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还是承认,他是对不起朱玫的。这一点,并不会因为他的失败婚姻及丧子之痛而转移。

    金庸曾言:“别人怎么看我不管,但我对不起她。我的爱情观不够道德。一个人一辈子的爱情,只爱一个人,一生一世只爱一个人,我做不到。”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除了花心,还包括他身为商人的逐利与世故,身为政客的趋炎附势,这些,很多是为生活、形势所迫,都无损于他的个人成就及社会贡献。简单而言,瑕不掩瑜。键盘侠声名俱灭,也不废江河万古长流。

    赢李两人对视一眼,对于金庸的尊重都老实的没有打扰。

    办公室里重新变的安静下来。

    时间——

    滴答。

    滴答。

    金庸捧起手稿,带着金丝眼镜,看了一眼卷首又放下。不慌不忙,没有照赢病己说的话做。胡菊人从桌角办公桌上的小茶几上,重新倒了几杯茶给三人,老金深吸一口气,把飘起的茶雾吸进腹中,随后慢条斯理的一口喝干杯中的茶水,闭上眼睛,一副飘然享受的表情。

    老金一生长袖善舞、左右逢源,在不同的时空里,他一直走位风骚、话题万千,在生活中圆滑世故、追名逐利,花心痴心像段誉,中年晚年像韦小宝,甚至岳不群。对付赢病己这种人,老金自有他的一套方式,摸准了赢病己的脾性,凉了赢病己没多久,他又拿起稿子仔细的捧卷细读起来。

    从第一章,第一段开始,搜神记就展露了他的无穷魅力,至此老金一发不可收拾的看了下去。

    金庸的武侠和社评之所以受到读者喜欢,也离不开汉语的魅力。他多次说自己喜欢《资治通鉴》,古文简洁高雅,文字之美,一直是他希望学到的。?他的社评文字浅显明白,深入浅出,不仅见解独到,判断准确,而且语言富有个性便是因此。纵观搜神记全文,每段落每句话,都在散发着魅力,金庸心下没有半点怠慢。

    面对搜神记,即便是他也舍不得一目十行,而像嚼橄榄一样细心品味起来。

    搜神记虽仅仅一卷,但已经稍显端疑。那些让人血脉贲张,心潮澎湃的华夏远古逐鹿史诗,让人神往心醉,金庸更是为书中早早现身的《刹那芳华曲》久久萦绕不去。

    朝露昙花,

    咫尺天涯,

    人道是黄河十曲,

    毕竟东流去。

    八千年玉老,

    一夜枯荣,

    问苍天此生何必?

    昨夜风吹处,

    落英听谁细数。

    九万里苍穹,

    御风弄影,

    谁人与共?

    千秋北斗,

    瑶宫寒苦,

    不若神仙眷侣,

    百年江湖。

    虽未为之感动涕泪,却感触匪浅。

    查良镛阅世愈深,也便渐渐觉得,所谓神话鬼话,其实都是人话,写情写景,写的都是人生。所以抛开,这首词亦有道不尽的隽永。“八千年玉老,一夜枯荣”,“千秋北斗,瑶宫寒苦。”只这两句,便不知是多少人一生的写照。

    他是越看越爱,众所周知,《三国演义》有自己的咏史诗,但更多的、更经典的还是他引用的前人之作;以金庸之功力,也只不过引用前人成句,来加强作品意境。而搜神记的两首曲子《刹那芳华曲》和《天睿灵韵曲》,虽然遣词造句多有前人痕迹,但全篇意境浑然天成,自成一体,放在作品中俨然一笔画龙点睛,是不可多得的佳作。金庸没有看到之后的灵韵曲,但仅刹那芳华曲便可称之为是全篇之眼,主题所在。

    金庸看书是安静的,面视此书更不愿被打扰也不肯多说半句废话,眼中只有搜神记!

    十万字完毕,想起书中种种,即使是金庸面对此书,都有股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的念头。

    好长一段时间,金庸才放下手中的稿子,朝赢病己又笑了起来。见赢病己始终面色不动,克制住自己的不耐,随而对他伸出大拇指,谈笑风生地畅聊道:“沉稳大气,不急不躁,你不像一个后生仔,比许多成年人都要来的稳重!”

    见赢病己被老金头夸奖,李若彤比他本人还要高兴,乐的跟什么似得朝赢病己和金庸两人之间来回傻笑。赢病己却没有表示出高兴与否,撇了眼李若彤没理她,女人,需要安静。

    赢病己只道:“谢谢,还有待成长磨砺。”

    金庸在这刻观察到他脸上存在的无趣与蔑视,见他捉摸不定的个性,坐在椅子上,夹在胡菊人和赢病己李若彤地中间,默视道:“你确实比很多人强,给我的感觉很特别。”

    赢病己没有反应。心忖道。时间有限,你的废话引不起我的兴趣,快点步入正题吧。

    金庸细一审视,平静的道:“这本书,你写了多少了,恐怕不只这一卷吧。”

    赢病己简洁道:“嗯!本书我已经写完了,一百六十万字,只要签约,可以全部送上。”

    金庸这会真惊讶了,道:“一百六十万字一本书你都写完了才交稿子?”

    这次连胡菊人也都一并讶然的注视着他,毕竟那可是一百六十万字啊,这个年代可没有计算机码字,手写的困难他们不会不懂。

    金庸点点头,先是给予肯定,复再问:“毅力不小,能忍住写完才交稿,难能可贵。那你又是花了多长时间写完。”

    赢病己没傻到说出来,其实整本书还有一卷未完,但也一百多万字了,一个礼拜的进度能写出来,那太吓人了,即便是倪匡也不行,这个世界上也没人办的到,除非是超人与未知生物。

    因而赢病己语焉不详,用模糊的话语道:“今年写的,今天早上才完稿就出门,第一时间便上门明报了。”

    胡菊人闻言不由心神大震,彻底不淡定了,对他说道:“你这速度可够快的啊!据我所知还没什么人比得上你这速度!”

    赢病己的眼神冷酷狡诈,不带一丝感情的干笑道:“嘿,嘿嘿嘿,我啊和别人不一样,想什么东西都秒想,而且手速够快,从来都是一气呵成,所以写作对于我来说,速度从来都不是问题。”

    金庸赧然一笑道:“哈哈,有意思有意思,像你这么拼命写作,简直就像一个小倪匡了。”

    老匡敬业精神是数一数二的,从57年倪匡来香港,十几年来,他除了写稿之外还是写稿武侠书写了几百本,卫斯理系列几十本,后来名气越来越大,电影剧本数百部一年能够创作五六百万文字的牛人,世界史上汉字写的最多的强人,除了国外一个老毛子全球数他最牛了,赢病己非常佩服,所以金庸他这话对赢病己可是极大的赞誉了。

    事实上,这个年代,倪匡几乎是纯粹凭稿费收入致富的标志人物他不像金庸那样办报纸,也不像古龙那样主要靠改编电影、电视剧本赚钱,老匡谋生手段一直就是靠写作本身,如果纯粹和他比拼稿费的话,在70年代和80年代时期,港台地区还没有谁人能够拼得过老匡哋。赢病己拥有猫熊,倒是想做一个超越此人的汉人!

    老金忽一脸复杂的看着赢病己:“病己,你会出名的,你会出大名的!”

    对于金庸很肯定的断言,赢病己一怔,在他愣神之际,金庸从衣服上衔着的一只黑金色的钢笔,突然取下,递给赢病己道:“这只笔我送你。”

    赢病己迟疑了一秒钟,伸手接过。

    礼物是友好的表示,人以礼貌待我,我不能失礼,赢病己心中想到。赢病己没有虚伪的抗拒,这是长辈送的礼物,既然他送给你,你没有理由不收。

    赢病己表情带着感谢,又用简单的苍白的话道:“谢谢!”

    尽管不知道金庸的用意,不过一句谢谢,这并不折损赢病己的骄傲,弯的下的膝,才能跳得更高。

    然后紧跟着,老金从口袋里又掏出纸笔,飞快的写着。

    老金只写了一句话。

    渣男庸的一句话,却瞬间击溃赢病己的心神,让他脸色一变,心中大汗老金你够狠!

    “小赢啊,看你最近很缺钱吧!”

    赢病己不知道他怎么看出来的,自己难倒伪装的还不够好么。

    见赢病己微微动容的表情,金庸一笑,他从不会因某个人有才华或者名望对稿费问题有所让步,哪怕这是一点点钱对他的身家九牛一毛。送赢病己自己宝贝的钢笔是对他的看重欣赏,这并不矛盾。

    金庸好像已经看破了赢病己的想法似的,提笔写道:“看来你很缺钱,很急需一笔钱的样子,从你一开始跟胡总编的反应到现在我能肯定。”

    “明报是你的最好的选择,我们可以力捧你。”话说的好听,做出的姿态也好,收人的手软,赢病己蠕动了一下嘴唇,一语未发。

    老查手段高明,至少比老胡强得多,循之以利,晓之以理,却对稿费问题毫不让步,最后定在老胡给的千字57的酬劳。其越写越犀利,笔锋更强,在纸上字字珠玑,什么报馆开销大,便是经济不景气,连这次股票产生的动荡都提出来了,让赢病己说无可说,最后道:“在明报你起步会在其他报社飞的更高,将来获得的也绝对比那点蝇头小利要来的强。言尽于此,小友你下决定吧!”

    赢病己无语……

    o__o〃…

    作家倪匡跟老查是好朋友,他曾这样说过:“他是一流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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