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受总是在死-第2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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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株双膝一软,差点跌落在地,祁席身份尊贵,自然不会言而无信,他不仅要为庄绯赎身,还准备带庄非去往封地!完了,一切都没有指望了!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庄非的肚子咕噜的叫了一声,祁席摸摸鼻子大笑出声,让下仆速去丰盛楼取餐,便拉着庄非去侧边食房等待。
的管理姑姑差遣伶人退下,自己却匆匆去跟红丽汇报这最新的消息——难道是庄绯从中做了什么?否则祁席为何突然提起为庄绯赎身之事?
伶人退去,朱株才强撑精神,失魂落魄的走了出去,心中不好的预感十分强烈——他上次已经因为泄露楼中消息而被警告了,失去了定王祁席这个尊贵的靠山,他真的还能保命吗?
***
祁席眼神温柔,刮了刮庄非的鼻子,感觉竟然意外的好,拉着庄非去了偏室。
肚子还会叫,真可爱。
“最近胃口好吗?看着你似乎清瘦了些?”拉着庄非坐下,体贴道,“你得忍忍,东西从丰盛楼送来,还要一点时间。”
丰盛楼是京城最好的吃饭,必须有这个规格,祁席不缺钱,也不是第一次来,自然不必一开始就摆好,而是早给丰盛楼打招呼,招呼一声,便能将刚做好的饭菜快速送来。
庄非看祁席态度变得如此……温柔?虽然很是疑惑,但不失花魁风华,轻笑摇头,“大人送的这套行头太贵重,竟让庄绯乏力至此,可见午餐还是要好好吃的。”
祁席急道,“那便脱下来。”说着便去取庄非的流苏冠,庄非一躲,祁席一愣,看见庄非淡笑的脸,落空的手收回摸了摸鼻子,“不,我是说,以后我来你可以不必如此盛装……庄绯,你不饰珠玉,便已经最美。”
庄非想起庄轻鸿,那才是真正的仙人之姿,唇角自然弯起,“庄绯不是最美,有人比庄绯更美。”
“哦?”祁席不可置否的应了一声,也不就这个话题,反手握住庄非的手,轻笑道,“刚才你没有回应我呢?”
“大人指什么?”庄非低垂着眼,推开了祁席的手,祁席目光淡了点,还没来得及说话,就有奴仆送上佳肴,庄非将碗碟置好,银筷呈给祁席,自己拿着筷子小口的吃起来。
祁席深深的看了庄非一眼,也沉默了下来,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顿饭下来,两人竟是什么都没说,为了缓解祁席的尴尬,庄非请祁席一之中的景观也很不错,祁席答应下来。
至于赎身的事情,庄非没有放在心上,在花街,多少男人这样一句话留下希望,然而又有几人真的走了出去?听完笑一笑,表示感谢就可以了。赎身还是不做指望的好。
天色渐渐暗下来,花魁没自然掌了灯。
是的,庄非准备让祁席入幕。他成为花魁三月有余,真正入幕的客人只有祁景一位,红丽虽然没说什么,但一直这样的话,红丽难免多心,就是为了更一步瓦解红丽的防备心,他也该入幕一位别的客人了。
好让红丽知道他已经认了命,既为花魁,那么接待客人就是宿命。反正都是要做的,不如挑个自己看的顺眼的。
***
而定王要为庄非赎身的消息,早已经通过奴仆传到了红丽耳中,红丽在仔细思考之后,做出了一个决定。
“将定王殿下准备为庄绯赎身的事情传出去。”红丽笑道,“那些伶人也不能白乘了我长风楼的东风是不是?”
“这……怕不妥吧?”那姑姑立在旁边,猜测道,“是不是庄绯本人煽动定王?他想赎身?若是定王只是一时冲动,放出话来不是逼迫定王?又得罪定王,又失去花魁,岂不是得不偿失?”花魁之位没满一年就赎身的先例绝不能开,否则便是后患无穷。至于定王那边,就算开罪也不算太严重,定王虽是诸侯王,封地毕竟远,权势再大,在京城也不能明目张胆知法犯法不是?
“不,”红丽摇摇头,笑道,“你以为花魁是什么?要赎身那是价格不菲,甜言蜜语谁不会说,可真正做到能有几人?看看往年多少花魁年华老去孤单度日就可见一斑。”
“你且去吧,按照我的
第288章 魂归处()
“你想要见见他们吗?”哪怕时隔多年,齐墨也不曾忘记;当初纪嘉中毒之后的痛苦;又那些痛苦带来的恨;以至于纪嘉到死的时候;都嘱咐他不可让纪谦舒舒服服的死了一了百了。
有仇报仇;有怨抱怨,方能不伤肝肺;不损心志。
纪谦丧心病狂,因为嫉妒心行报复之事;连连累家门九族抄斩的事都敢犯;若不是他早前捉拿了他,被皇室退出来做替死鬼,恐怕早就被五马分尸,族亲们也一个都落不了好,纪嘉向来尊重母亲;爱护姊妹;纪谦存心想要纪嘉在乎的所有人给他陪葬,纪嘉恨他是理所当然的。
六皇子、纪谦,都是害的纪嘉死亡的罪魁祸首。
沉吟了一会儿;纪嘉终究摇了摇头;现在回想过去,当初那种极致的折磨仍不曾消失,痛的身体仿佛都要四分五裂一般,更让人愤恨的是;他明明还有大好年华,却不得不接受死亡的命运,留下许多牵挂,连安心的闭上眼睛都做不到。可现在闭上眼睛,可恨之人的脸依旧清晰,却无了那种恨之入骨的感觉。
仇已报了,皇室成员几乎凋零,对六皇子来说就是世界的坍塌;而纪谦被齐墨关照的活着,难道还会有什么好日子不成?既然如此,他自不会耿耿于怀,何必委屈自己变成那小人嘴脸,去看一眼已经落魄之人的丑态,做出些落井下石、痛打落水狗的行径来?平白给自己找事,也不会有任何痛快的感觉。
而且、而且现在也早已经不是当初了,已经过去九年了,也许夜深人静之时会出现一许忏悔,但那注定是他看不到的,估计只能看到满目仇恨,还不如不去,纪嘉低头轻笑一下,摇头道,“不了。”
顿了一下,纪嘉又接着道,“你我既有了决意,就不必留着他们节外生枝了,你派人处理一下吧,别给人抓到什么把柄。”
齐墨楼了纪嘉肩膀一下,长叹一声才道,“你……会不会也觉得我做的太过了?我齐家与皇家并未到图穷匕见之时,也许还有更好的办法,不必伤及无辜。三皇子……我记得当初也对你颇为友好,我……”
“我明白。”纪嘉抓了齐墨的手,“你无需多言。”
一旦事关权利争斗,又哪里会那么简单?当初他与三皇子却是并无嫌隙,也许确实能有旁的方法两全其美,但更多的可能就是齐家倒霉——卧榻之侧岂容猛虎鼾睡,皇家势必会对齐家动杀心,届时对于皇室是不值一提的小事,齐家上下老小恐怕逃不脱一个人头落地;齐墨选择先一步动手,自然不会大意自傲留下祸患。这就注定结果不可能是皆大欢喜的。
三皇子有治国之野心,也颇为有城府心机,若是留下他,恐怕横生事端。况且齐墨做的那些事,本就使两人彻底站在对立面,成为全然的仇人,对这样的人心慈手软,就是等着别人来杀自己。
活在权与利的中心,就必须要斗,就必须要争,就必须要赢,一句话的功夫就有无辜的人丧命?不,这样想的话恐怕一生都无法进步了,无辜的人?这样的人不存在的——下属选择自己效忠的主子,臣子选择自己看好的皇子,妃子要么得宠要么站进队列求庇佑,这不是对错的问题,而是立场对立。
谁的命运都不是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齐墨的一个决定会让许多看似无辜的人丧命,而在这之前,他们也可能只是那些人之中的一员,会因为一个自己都不甚清楚的原因被牵连死去。若心存妇人之仁,放走一个无辜之人,那么下一个无辜的人,就会变成自己的亲族朋友。
这就是官场,这就是他们面对的现实。从小在这样环境之中长大,齐墨不是会忧心这种事情的人,大抵是,三皇子是为数不多,能和他一起缅怀自己的人吧?而在齐墨做了那事之后,三皇子就不是原来的三皇子。
就像是齐墨,在自己死后,也不再是原来的齐墨。
“三皇子那般心性,你留着他的性命反倒是折辱了,这样最好。”纪嘉叹息一声,“大丈夫俯仰之间,只管对得起天对得起地,审问罪行的事,还要交给阎王爷。好叫你下辈子变个猫儿狗儿,逗得爷高兴了,还能赏你几口饭吃。”
“就你能耐,”齐墨抬眼笑道,“岂知你会转世成人,爷就变个猫儿狗儿?我看是爷要先赏饭给你吃,你现在也醒了,不必委屈在这个密室之中长眠了,就先到爷的身边做个小厮,伺候的爷高兴,爷便是葡萄美酒、黄金明珠,没有什么不能赏给你的。”
纪嘉便一拱手做个小厮的样子,到齐墨背后给他捏肩,假意谄媚道,“爷,小的手艺如何?不知可否赏小的一样东西?我纪家正缺个当家主母,只是差这新娘子不肯进门。”
梆——梆——外面敲更的响声打断两人谈话,却没有打断齐墨的好心情,“都这个时辰了,该起了上早朝了。我给你梳梳头,一会儿你跟我出去就行。”
“王爷,怎么能让您为小的梳头呢?”纪嘉安坐了,含笑假意连连推辞,身子却是一动没动,任齐墨拿起数字为他束发,“使不得,这万万使不得啊!”
“怎生使不得?”齐墨手指灵活的在纪嘉黑发之中穿梭,“你呀,只需准备一样宝物去迎,那新娘子岂会不进门?到时候为你束发算什么呀,这新娘子文武双全,品貌兼优,届时不仅能陪你吟诗作对舞剑弹琴赏花赏眉……还能给你暖床,端看你舍不舍得宝贝了?”
纪嘉给他说的一愣,他随口一说,不过是打趣,想看看齐墨会不会恼羞成怒,谁想到这人一丁点都不介意,跟多年前没得一点区别,还是那么能实力自夸——只是宝贝?他身上难道真的有什么,是连齐墨也看得上的宝物不成?齐墨当了这些年摄政王,什么珍奇的玩意没有?
只是心中好奇,口头却不愿意认输,便只戏谑的笑了一下,“是啊,只是这新娘子的年纪着实打了一些。”眼睛一转,“唉,我要是这新娘子啊,恐怕心中焦急,怕是什么宝贝都不要了。”
齐墨便扑哧一笑,眼神很是意味深长充满笑意。
纪嘉也顿时反应过来,红晕便一点一点爬上了颈脖脸颊,正待坐立难安之时,齐墨拿起一条发带,将头发束了,一拍纪嘉肩膀,大笑着扭开密室出口机关,依在门边坏笑,“你这宝贝,也知道自己年纪大了,就别婆婆妈妈,赶紧收拾包袱,嫁到爷家里来,爷保证伺候得你舒舒服服的?”
“好呀,你竟敢取笑于我。”纪嘉站起身来,窜到齐墨身边,
第289章 魂归处()
鸳鸯锦被;轻烟红帐;平添了几分朦胧之感,间或有一声或急促,又或者轻微喘息传来;只听得人面红耳赤。
烟花之地,本就是个让人骨肉全酥的放纵之地。
不多时,那耀目的红色纱帐便被一只素手挑开;露出一只白玉雕砌的小臂;挂着些叫人想入非非的汗珠,当真是香艳无比;那手在外边摸索一阵;抓住了一件轻薄至极的纱衣;帐中传来一声极浅的轻笑,而后便是压低的男声传出来;“来人。”
想是不久之前才结束情…事;那声音也是慵懒沙哑;尾音还带着某种只可意会的余韵,诱人的紧;只可惜床上的人已经累极;欣赏不了这样的美色…诱惑了。
便有训练有素的下人,悄无声息的从外间推门而入,双手举着红木托盘,托盘上盛放着一看便知价值不菲的衣服饰物,恭恭敬敬分列雕花木床两端;双膝跪地将衣服饰物奉至头顶,待里面那人裸足踏出,显露出一个似玉竹青松般的男子身影,下人们眼观鼻鼻观心,不言不语的为男子穿上繁复华丽的衣服,戴上名贵闪耀的头饰,男子坐在窗前明亮的银镜之前,看着镜中之人露出极为高傲的神情来——如此容貌,如此荣光,他才该是这花街有史以来最美的花魁!
想到床上帐中之人的身份,他眼中飞快的划过一抹阴鸷,国公府世子?!算个屁!又想起昨夜来之前红丽告诉他,他这初次,是长风楼有史以来价钱最高的,他心中的不悦不由得又消下去,目中也透出几分不屑来,他缓缓站起身来,迈着从容的步子离开了这个地方,迎着初升的朝阳,他眯了眯眼睛,好心情的勾起嘴角,伸手捧住那一缕金光——从此,这花街该笼罩在他的荣光之下了?
那个多年前就已经死去的人,有什么资格跟活着的人抢?死人,就应该老老实实的当一个死人,不要碍着别人的眼。
走出花魁楼的时候,他脸上的那些笑容已经收敛的一干二净,只剩下冷冷清清的神色,显得他就如同高山山巅上最纯洁的那一抹雪色,透亮却叫人欣喜心生向往,却难以企及的亮色,天山雪莲,清水芙蓉,出泥不染,濯涟不妖,清香远矣,观之心折。听说那人不就是如此,不笑不言就能魅惑众生?他当然不会差!他只会比他更好!
这样就好,这样就好。沐浴在众人那羡慕或嫉妒的目光之下,他生的这样一副样貌,就是要成为人上人!压下心中的激动,心中小盘算转的飞快,眼见对面一青衫男子带笑走来,他心中一阵不痛快,嘴角一瞥理也不理,眼中的鄙视和嫌弃如有实质,径自前行。
“千伞向新花魁大人,青逅问好。”青衫男子却不在意,话音落下之时,花魁青逅已经从他旁边擦过身去,连个正眼都不曾给他,千伞脸上的笑容未变,甚至更加温和了一点。
青逅余光瞟着心头便觉怪异,这千伞做出这么一副假面来,他可不会相信有什么好心,顿住了脚步,青逅端着架子也不回头,“哦?这不是上届的花魁千伞,青逅之前没看见你,失敬了。”
口中说着失敬,可面上行动却也看不出丝毫尊敬。
听见上届花魁,千伞脸上的笑更悠长了些,他早就知道自己的花魁做不长久,他相貌只是清秀,哪怕后来被红丽妈妈安排学习那些花魁需掌握的技艺,也苦于自身愚钝天资有限,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