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你家玩好吗-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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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媒人大大的那条“每个她介绍给猫力的男人都会遍体鳞伤”定律并不适用于我。由于各自不服输的性格,我承认和猫力热恋的劲头过后有无数次争吵。恋爱中的男女总想改变对方,使他/她变成自己心中所想那样。我很庆幸我没有成功地让猫力变成自己当初心中所想的样子,因为那就意味着势必有一方要妥协,这是一个幼稚的想法。磨合之后,我们都变成了对方越来越喜欢的样子,谁也离不开谁。
曾经有人说,我和猫力把旅行当成生活,看不到我们的未来。但我觉得,看不到未来,意味着我们的未来有无限可能。
人生若只如初见
文/顾异 @顾异的
中介其实是个特别修身养性的工作。
每天有很大一部分工作内容就是等人。
等待的地点一般是大马路,公交站,小区门口,超市医院。
而且客户基本上都会迟到。
其过程可见无聊。
等候很简单。
相见很平淡。
桥段不浪漫。
人物太平凡。
我们时常正装革履在尘嚣繁杂中与陌生人相见。
因为人流密集的居民区里。
只有一身黑西装的傻逼才会那么显眼。
有一次。
我带看安发桥附近的房子。
跟客户约在下午五点半满汉楼门口见。
五点十分我到达指定地点。
去房主家踩了个点走了一遍路线。
然后回到满汉楼门口。
等到五点二十五。
客户没到。
打电话问:林哥,到哪了?
客户:不好意思,开会耽误了一会儿。晚点儿到。
挂了电话之后。
我给房主打了个电话解释了一下客户迟到原因。
然后靠在满汉楼门前的石狮子边开始演唱我的原创歌曲。
《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之歌》
歌词:
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
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
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
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
旋律:
《祝你生日快乐》
因为旋律太短歌词太长曲风显得有点R&B。
唱到五点四十的时候。
客户还是没有到。
身后是满汉楼大饭店。
右边十米远是专跑大翻斗的公路桥。
前方三米远是尘土飞扬的人行道。
整体环境在夕阳的映照下令人格外闹心。
就在这样一个百无聊赖的时刻。
前方人行道上从视线左边向右运行的行人中出现了一个特别显眼的人。
身高一米八五左右。
肩宽腿长线条好。
腰窄身挺屁股翘。
走动时半侧面可看出脊柱曲度流畅。
腰椎骶骨和髂骨处的结构和肌肉附着恰到好处。
浅灰薄T恤。
黑色休闲裤。
外套理成围巾宽窄搭在插在裤袋里的左手手腕与皮带夹隙处。
走路姿势很自然。
面部结构类似宋承宪。
加上身高身材和气质。
在周围灰头土脸面目模糊的凡人衬托下。
显得格外超模。
我当时非常高兴。
混迹街头这么长时间。
头一回让我见着这种形象气质皆为上品的货色。
以后要是每次带看都有这种运气该多好。
在路边儿站多长时间都乐意。
我就这么印帕呈酉咚孀耪飧缑堑牟椒ドㄐ小�
感觉有点儿像祖玛。
帅哥就在我的扫射下从左后方不紧不慢地走来,经过我正前方。
在经过的一瞬间。
侧头看了我一眼。
然后过去了。
就这一眼。
我当时的脸不由自主地乐开了花。
然后无声地乐着目送帅哥的背影向右前方潇洒而去。
这次我的目光热点在对方人中处。
也就是人体中间位置。
走到人行道和立交桥下的路口红灯。
哥们停下了。
侧背对着我。
注视着前方车流。
往那一站。
腰线撩人。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么喜欢红灯。
同时继续肆无忌惮地欣赏对方驻足在红灯下的人中。
随后。
帅哥拿出了手机按了两下,放到耳边。
然后。
我的手机响了。
车流行人中。
夕阳下站在路口拿着手机的帅哥。
和五米之外铃声骤然响起的我。
这个场景“嗡”的一声直接成了一张剧照。
整个空间构成颜色背景剧情感想全部凝滞在这一瞬。
这一瞬在我当时的大脑里蒙太奇地多角度切换了约有十秒钟电影时间。
我当时的想法就是……
我当时的想法已经不在我的语言表达范围内了。
我凝滞一秒恢复理智后。
举起手机看了一眼来电显示。
“五点半安发桥林”。
我接了:喂林哥,我就在满汉楼门口儿呢。
帅哥回头看着我笑了一下,收起电话转身朝着我走来。
面对这位帅哥逆光背对夕阳镶着金边向我走来的这个场景。
我当时就不会走道了。
我现在的想法是。
爱死这份工作了。
然后脸上僵笑着将视线一路拉近抬高直到对方走到我面前。
理智提醒我,应该说点啥调整一下心态。
然后我矜持了两秒,自以为很幽默地说:哪儿还用打电话呀。我穿这么明显你还看不出来吗?
帅哥向我身后示意了一下。
我回头一看。
身后满汉楼门前站了二十多个黑套装大堂服务员。
这不在这跟我扯犊子呢。
然后帅哥说:不好意思老妹儿,开会耽误了一会儿。等着急了吧?
我差点热泪盈眶。
妈的。
声音也这么好听。
还这么有礼貌。
等过这么多人。
就你一个道歉的。
我感动道:没事儿,才十分钟。在迟到界你算准时的。
帅哥很给面子地笑了一下。
然后俩人往房主家走。
一路上该了解的客户需求该问的套话儿我全给忘了。
光顾忙活着偷看人家。
特别自作多情地开始暗评。
穿着简单。材质不错。
加一分。
亚光皮鞋。不贼不亮。
加一分。
衬衫袖口干净。
加一分。
手表款式合我心意。
加一分。
手长得好看。
加一分。
不喷香水儿。
加一分。
上衣合身。不紧不肥。
加一分。
侧面好看。
加一分。
发型无功无过。
但是长得帅。
所以加一分。
目测26至30岁左右。
加一分。
不戴眼镜。
加一分。
不加班。
此条性质难辨。
但是身材好。
所以先加一分再说。
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
最后这位选手的综合得分是长得帅直接晋级。
然后我又开始自我反评。
高跟鞋。
穿对了。平常都是马丁靴。
紧身高腰半裙。
穿对了。平常都是黑牛仔裤。
花边领深V白衬衫。
穿对了。平常都是服务员白衬衫。领子飞得跟纸鹤似的。
齐腚长发。
披对了。因为皮套丢了。
机会难怪属于有准备的人。
我决定以后还得天天这么穿。
此时我简直喜不自胜。
一身性骚扰套装头一回有了用武之地。
只恨房主家离满汉楼太近。
我们很快走到楼下,按了门铃上楼。
我头一回在楼道里走在客户的身后。
因为上楼是一项非常凸显人中的运动。
只恨房主家住的是二楼。
上楼敲门。
业主是个大娘。
一开门特热情把我们让进去了。
大娘:哎呀这小伙长得真精神哈哈哈哈哈哈哈。
帅哥非常腼腆地道了谢。
大娘继续夸赞了两句,然后满面春风地打量打量我,转向客户亲切慰问道:这你对象啊?
当时要是没人在场我肯定会仰天长笑三声。
大娘你太有眼光。凭这眼光你指定能长寿。
更让我想长笑的是。
帅哥居然没有解释。
我仅剩的一点理智让我矜持地对大娘笑道:不是,阿姨。我中介的。下午给您打电话来着,您忘了?
大娘:哎呀我真忘了。这一天天看房的人太多。你俩来之前刚走了两拨。
我心道,忘得好。Wonderful。
然后开始陪同帅哥参观。
地叉里四街区。
98年。
安发桥附近算是年限新的。
格局采光没有问题。
老房新装修。
中式古典范儿。
环境整洁。
地板无声。
业主家的气氛都这么给面子。
我要是真跟刘亦菲一边儿沉这房间里直接可以拍偶像剧。
看了两圈儿后。
帅哥突然很疑惑地问我:她家卫生间在哪?
我:卫生间在……哎?
他这么一问我才惊觉。
挨个房间转遍了,真没看见卫生间。
我困惑而惭愧地转向业主:阿姨,你家卫生间在哪儿啊?
大娘哈哈哈哈哈一顿笑。
特别神秘而得意地说:我家这卫生间啊,一般人都找不着。谁来我都没告诉。
然后挤眉弄眼地带着我们来到客厅电视墙旁边一个壁橱前。
拉开橱柜,柜门两边挂了一排毛巾和内衣。
橱柜内壁是落地穿衣镜。
镜子又是个推拉门。
一拉开。
卫生间。
我差点双膝一软。
这不在这跟我扯犊子呢。
我就知道生活对我不会那么宽容。
难得演把偶像剧都是梦幻中夹杂着操蛋。
看完房下楼。
客户明显开始话多了。
林:我觉得她家卫生间挺有意思的。
我:嗯。谁能把卫生间藏衣柜里。纳尼亚传奇厕所。
林:哈哈哈哈哈。我还没在衣柜里拉过屎呢。
我:我小时候拉过。
林:那我小时候应该也拉过。
偶像剧主角之间有这么唠嗑的吗?
下楼之后,我们又绕着小区转了一圈。
观察周边环境。
其间就此房购买问题相谈甚欢。
一路走回满汉楼。
林客户:对了老妹儿,还得麻烦你个事儿。
我:什么事儿?
林客户:你帮我问一下地叉里四街区是不是抚顺小学校区房?
我:我光知道三街区肯定是。一会儿我回去打电话问问抚顺小学招生办。
林:那就麻烦你了。我寻思直接买个校区房也行,以后我要有儿子了好让他上抚顺校。
我赞许地点了下头。
顾家型。
加一分。
然后内心狂笑三声。
林客户:应该没什么事儿了。麻烦你了啊。谢谢。
我:应该的。
林客户:那我先走啦?我:嗯。林客户作势欲走,突然又转头问:你今天晚上有没有时间?
我差点没控制住,咬着嘴唇发出了武侠片里的人受了内伤吐血时的声音。
女同志们都知道,这是激动地克制尖叫的表现。
我假装冷静道:几点?
林客户:八点左右吧。
我淡淡地笑着说:有时间。
林客户:行。那麻烦你跟业主约一下等我媳妇八点下班我带她过来看一下。
此处省略五分钟。
然后我当着他面走到我停在满汉楼侧门边的电驴子前从车筐里拿出马丁靴扔地上脱了高跟鞋脚插靴子里不解鞋带儿直接拧拧踩进去把高跟鞋扔回车筐紧身裙往腰上一撸露着黑色蕾丝安全裤跨上运动电驴疾驰而去。
时光若刻
文/陈谌 @陈谌CC 90后作者
1
我开始发现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是在5岁那年,准确地说是在1990年的11月2号。
那是一个起风的星期五,天气有些阴霾,早晨起床时妈妈让我多穿点,因为今天开始要降温。那天早上一进幼儿园,我就因为和一个名叫高恒的小胖子打架,被我们的孙老师给抓住了。孙老师是一个很温柔的女老师,那年她23岁,刚从大学毕业不久,那天她穿着一件暖黄色的线衣,梳着一个很好看的马尾辫。
她把我和高恒揪到角落,问我们为什么打架,高恒一脸茫然地摇摇头,说:“我不知道,他今天一进来就打我,说要找我算账。”于是她转而问我要跟他算什么账,我义正词严地告诉她:“三天前下午放学回家的时候他在我屁股上踢了一脚,他说有本事三天后找他报仇,所以我今天就打他了。”孙老师笑着摸了一下我的头,说你这孩子可真是记仇呢,小朋友之间要相互友爱。我说:“他才没跟我友爱呢,他从认识我到今天总共踢过我7次屁股,揪过我5次耳朵,还捏过我两个8次脸。”那时候我只学到10以内的算术,所以只能用这种方式来描述16。听我这么说完,原本微笑着的孙老师顿时就表情凝固了,她把高恒打发走,然后就拎着我到园长办公室给我妈打了个电话。
后来事情的发展就没有什么悬念了,她们惊奇地发现我是一个不正常的孩子,我能清晰地记得从自己记事开始的每一件事的每一个细节,细致到每天的每一顿饭吃的是什么东西,电视播了什么节目什么新闻,天气是好是坏刮风还是下雨,甚至谁在什么地方和我说了什么话,每一个画面都历历在目,只要我去回忆,它们就像播电影一样清晰。而且除了睡觉的时间外,没有任何的空白之处。
而我也从那一刻才开始明白,原来人是种会“遗忘”的动物,他们会把眼前这如此清晰、真实而不停流动着的画面在转瞬间忘得一干二净,甚至连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听过的歌、读过的文字都能够在一段时间后无情地抛之脑后,而且遗忘的比率和效率都是如此的高,就好像西瓜经过榨汁机后留下的那些少得可怜的残渣一般,我甚至有些担心他们会不会有一天连自己是谁都忘掉呢。
可我自己却完全没法体会这种“遗忘”的感觉,就好像活着的人永远无法领悟“死亡”的虚无感一般,我只能无助地坐在那里,看着家人因我将前一天晚上的新闻联播一字不差地背出来后那惊奇而又惊恐的眼神,然后忧愁地交谈着这究竟是一种什么病,会不会对大脑的发育有影响之类的话题。
然而成人的世界终归是功利的,当我在邻居面前把《三字经》《弟子规》像倒豆子一样倒背如流的时候,我看到了父母得意的眼神,尽管这只花了我总共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而已。而他们打电话的时候,也只要喊一声“七大舅”或者“八大姑”,我就能把号码完完整整地报出来,比查电话簿要方便快捷多了。甚至连我奶奶也会问我“缝衣针放在哪里了”、“昨天午饭吃的是什么”、“早晨我说要去谁家串门来着”之类的问题,从此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讨论过我脑子的结构,只夸我是个聪明的孩子。
不过其实我并不是个聪明的孩子,只是我的头脑像影印机那般清晰而高效,又像电脑一样冰冷而精确。
2
很多年后,当我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一所全国知名的大学后,我才知道原来我的病叫“超忆症”。
得这种病的患者记忆力会异于常人,能够记得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且过目不忘,这就是我之所以能够毫不费力地考入名牌大学的原因。我从小学开始就基本没有认真学过什么,只要是我看过的书,上过的课,做过的题,到考试时就能像放电影一般在脑海里回放,简直就像作弊一样。由于我的逻辑思维能力并没有那么出众,只是单纯记得原有的题目而已,所以我的理科一直都不好。但自从我报了文科,我的高中生活便再也没有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