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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亦舒传奇-第3章

小说: 亦舒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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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外型秀丽一如日本漫画中的美少女,又似和路迪士尼长篇动画片主角睡公主。

  太好看的人都不像真人,可是她性格随和,不拘小节,又使人乐意亲近她。

  长得好,又有聪明,懂得在一个虚荣的行业里脚踏实地,好好地干,真不容易。

  衣服什么牌子,穿几次,微不足道?许多人的智慧都不足以勘破这一关。

                           《智慧》

  一个人的时间用在哪里是看得见的。

  亦舒是很紧张自己的作品的,尽管觉得琐碎,但什么事都还是亲力亲为。稿子当然是自己一个格子一个格子爬出来,集成一篇后,整理妥当,影印一份存底,点清数目,寄出去,还要千叮万嘱:编辑先生,收件之后,请复电好使放心。

  邮局也是自己去跑:买速递信封,填写地址,再在中午十二时之前亲手寄出。不是不能托人,而是根本不相信任何人,万一有任何失误,还不是累己误编辑?

  因每个阶段均亲身参与,感情悠然而生:是,绝对不是最好的,但确是自己写的。颇有“母不嫌儿丑”之坦然。

  她自己的书,从不赠阅,要着的人,她认为他们一定会自掏腰包;不要看的人,签好上下款恭敬奉上,他也是不看。

  对别人的书,她也不要求赠阅。熟悉如金庸,他的作品,她也是一本本地买,重重复复地买,到了今天,大概已第十次买《鹿鼎记》。看《书剑恩仇录》照例看得泪如泉涌,虽然它并非是金庸最好的一部,可是浪漫缠绵的细节特别多,故此使喜读爱情小说的她潸然泪下。

  她对金庸的作品评价甚高,认为它们甚有传世的可能,因为“阁下最初看射雕是几岁?二十八岁,令郎在高中时也读射雕,什么,令孙今年十一岁,也已对射雕感兴趣?”

  所以,一本书卖了三十五年还是一直畅销,一纸风行,已经踏上传世第一步。

  至于她自己的作品?“统共才得三五十积分”,故此,稿酬偏低,力争过不行,也就算了。

  亦舒自认为,文人清廉,也是应该的,那么喜欢写,畅所欲言,又写了那么久,已经够开心。加上量人为出,小心翼翼,这么些年来,不惜不赊,不拖不欠,从不收稿酬以外的利益,甚至没有预支过稿费。

  当她听到起码有两位作家,坐着劳斯莱斯去与老总谈版税,立即哗然,很委屈地说:“我,一直是地铁乘客。”

  许多人觉得写稿是天下第一营生,因为无本生利嘛,一支笔在手,一叠稿纸铺下,便可天花龙凤,恣意所为。

  这是多么残忍啊,亦舒说,竟没有把写作人的时间心血精神算进去。

  不知多少次,亲友问:要不要打牌/游泳/旅行/组饭局/聊天?答案都是,不,要赶稿。

  据冯湘湘得来的第一手材料,一直在香港长到了三十多岁,亦舒都没有去过海洋公园和太平山顶,因为没有时间。但被组织者“骗”到书展,一句“亦舒来了”,当即签名签到手软。

  她还有一个好习惯,从不拖稿,且不会“临时抱佛脚”,一天交一段稿。小说连载,往往能一气呵成,尽量木给人以断裂感,这在香港地是很难做到的。有的写作人一天好几个专栏,A专栏的稿子飞到B专栏的事,并不是没有发生过,而上一段与下一节联接不上,更是经常招人非议的事。

  亦舒不想这样,所以才常常要赶稿。嚷嚷得多了,亲友们都知道,她会有许多存稿的,不劳担心。

  多少个清晨,不论寒暑,黎明即起,伏案苦写。而写还不过是写作最基本的条件,怎样辛苦准时交稿才更重要,倘若写得不好,也是杜然。

  似千斤重担压在肩上,因此,似乎从来没有最快乐的一日。

  试想想,几十年如一日,全职工作,业余写作,为的是什么呢?

  一个原因是,亦舒爱做梦。

  什么样的梦都有。

  梦见前世与下一生,过去与未来,梦见所爱的已逝去的人,又梦见不可挽回的感情……

  一门心思地做梦,一有空就做,逮着机会就做,做完又做,直至一切的梦都变成小说。

  读《红楼梦》的次数多了,就了解到,梦其实是人生的缩影。

  每个主角都做梦吗?全无例外。在梦中,他们得偿所愿,即使不是高高兴兴,亦苍茫得心甘情愿。

  梦的好处是精简扼要,很少有人会在梦中烧饭睡觉洗衣服于家务带孩子。梦的情节永远大悲大喜,惊愕突兀,没有平凡的梦。

  小说主角的梦更加可以肆无忌惮地多姿多彩,有时他自己以为已经醒来,但是没有,梦中有梦,一个梦破了,他仍然套在梦中,待真正醒来,反而更加迷糊。

  由梦而引发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几乎弥漫了一部文学史。

  无论是“梦游天姥吟离别”的大诗仙李白,还是“梦里不知身是客”的南唐后主李煜,甚或那位时已六十有人却还写下“铁马冰河入梦来”的陆放翁,以及写下世界名剧《仲夏夜之梦》的大文豪莎士比亚,都借梦抒怀,由梦造境,寄愿梦中。无不表达了对理想的梦寐以求的追寻,对臆想中好梦成真的热切向往,和梦幻破灭后的万般无奈与悲叹。

  《红楼梦》、《三国演义》、《桃花扇》《聊斋志异》等,更是处处见梦,亦真亦幻,在现实中徘徊,在梦境里行走,忽发恍然,忘归来路,不知汉魏。

  人生当然有美梦,也会有噩梦。但对于一个一生只想做好一件事的人来说,梦中也会有踏实的感觉吧?

  亦舒算得上是追求“一个人一生只能做一件事”的作家,在短篇小说《罗衣》中,就以寓言形式披露自己一生的志向。

  那也是梦中世界,排满了色彩缤纷的罗衣,姓倪的少女,却偏偏挑中一件棕色的不起眼的袍子。因为她喜欢写小说,愿意成为一个说故事的人,并为此承担风险。

  这很浪漫。

  在这里,浪漫是一种心态,绝不等于玫瑰花与烛光晚餐或是跳舞到天明。而是不辞艰苦追求理想:一定要走这条路,换而不舍,牺牲一切在所不惜。

  是的,只能做一件事,弃了笔的作家是值得怜悯的,因为他这样做就已经承认他一生没有力量完成一件事。一个放弃了初衷的人,在茫茫人世间,在每日每时的变化和运动中,他的内心一定是焦虑和凌乱的。

  也有另外一些人,他们当初来的时候就不曾抱有初衷,而只想凑热闹。当热闹冷完了,他们也该到别的地方凑新的热闹去了。天下永远不会只在一个地方热闹。

  而写作,从来就是一件寂寞的事业。

  周涛的这段话,想必亦舒看到,心里也会戚戚然吧。我也受过扰乱,产生过疑问,这时候我就来到一个视野空旷的地方,独自默看着那座博格达神。它仿佛能够医治我的灵魂,因为我信任名。渐渐地我平静下来,在一种严峻高目光所俯视下,你无形中会反省自己,物欲的骚动会平息下去。我想,神呀,你一生中究竟做了多少事呢?你仿佛什么也没做,连一点也没挪动过,你一生所做的事不过就是站立着,永远也不垮下去。你远远地离开人们,远远地看着人们争来斗去,生老病死;一代人的经验智慧随着他们的肉体埋进土里,下一代人又重新开始那个老一套,他们忙忙碌碌,终生忧愤,似乎有永远做不完的事,临老,到彻底休息的时候一想,原来什么也没做。

  时间到了,铺——笛声响了。

  所以人们老是想着:“要是能够重活一回多好!

  但是,那也只能是梦中的祈祷罢了,“无处活凄凉”才是赤裸裸的现实啊。

  我们至此大约可以理解,亦舒为什么要不断地写写写了,有梦的人生才是七彩的人生。

  再一个原因是,亦舒爱名。

  谁不爱名呢?从我们老祖宗起,就已知道名声对人是如此重要。这样,我们才能在今天把什么“光宗耀祖”,“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名正言顺”,“扬名立万”等等诸如此类的成语、谚语倒背如流。

  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庙堂意识”,无非也是在求取功名,科举制度在此起着推波逐澜的作用。〈编林外史》里范进中举那一章,正正是最好的写照。

  我们并不为范进悲哀,更不会瞧不起他,世道、人心如此,根本不是个人的错。

  范进还只是小得不能再小的小人物呢,像陶渊明,苏东坡等声名赫赫的人,一朝失意,不也一样郁闷不堪,揪然不乐。

  今人都在赞陶翁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闲心态与“晨兴理荒秽,戴月荷锄归”的风雅行为,殊不知他在诵诗作画,抚琴对奕的时候,心心念念的还是“岁月掷人去,有志不获聘”,时显“金刚怒目”相见

  “达亦不足资,穷亦不足悲”,世上有几人能够做到?

  “富在深山有人知”,算了吧,现代人谁还那么幼稚?

  “功名”两字,上头不知沾满了多少泪血。

  亦舒那支笔,确实尖利得很,绕着绕着连金庸都给绕到里头去了。

  金庸那样有文名,当然是因为他写得好,对他的写作才华,亦舒愿意五体投地那样膜拜。

  他一开头就跑在前面,叫读者毫无二心,专注地尽心尽意欣赏他的文字,占尽优势。

  但亦舒也有怀疑,人们愿意坦诚地崇拜他,同他商业场中的名流身份,是否也有很大关系?

  若说港人待敬他完全没有势刮成分,那也是讲不过去的。商业社会,更兴这一套。

  难怪亦好会打哈哈,希望比现在更出名。名来了,利还会远吗?名利双收,谁会抗拒!

  在她之前,张爱玲的那一句“出名要趁早呵”,至今余音不绝,似乎迟一点,彼“名”已不是此“名”。

  看看都凄凉到什么份上去了。

  亦舒当然看过不少出名的“诀窍”,不择手段姿势难看得很,即使后来拚命去慈善会上亮相,希望发了财才立品,一样于事无补。形象既定,以后也很难洗得干净。桐油爆装的总还是桐油。故此,亦舒求名使求得相当的直言不讳,她说:我们当然都愿意比现在支出名,…可是,更加出名,也得者看是出怎么样的名。我是一个写作为生的人,倘若有朝一日出名,希望是因为我的文字吸引读者,一传十,十传百,有口皆碑,于是哗啦,一举成名。而不希望因为拍了一则广告,语不惊人死不休,故为公众认识,也不希望是因为有一日穿着奇装异服,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照片被刊在报上的缘故。这样挑剔,活该一世出不了名?也不希望借助任何知名人士、突发事件、组织机构而出名。我愿意我出名,是因为我写得好,不因为我生活正常,或是中了六合彩,或是特别懂得化妆,或是在别处有份化差,或是手持七国护照。我愿意读者尊重我、爱护我、喜欢我,统统因我的文字。他们毋须理会我长相如何,什么年纪,住在何方。出名有许多种,我只要出这一种。否则情愿永不出名。

                          《出名》

  不过,亦舒说这些话是有“历史”打底的,短篇小说呢,有《聊斋志异》油证,长篇小说呢,有《红楼梦》排注。

  《聊斋志异》借花妖狐魅的形象,借梦境、冥间、仙界等特殊环境,托寓讽今,借题发挥,兼又文笔清新活泼,引人入胜,跌宕多姿,富有感染力,在写作过程中,便不断地被人借阅,传抄。

  可以说,作品还未面世,作者尚未成名,已经得到读者赏识了。待到完稿五十多年后,《聊斋志异》才有刻本面世,自此风行天下,万口传诵。

  君不见,由《聊斋志异》中改编出来的“聊斋”系列电影电视剧,不是演了一年又一年,至今我们还在看?

  那狐魅是多么美丽,多么跳挑动人,挑灯夜读的书生时时盼望着她们翩然而至,不惜等待成为永恒。

  那花妖是多么善良,多么知情识趣,月下踌赔,不知牵动了几许怜爱的心,愿意成为一架可以挡风遮雨的绿萝棚。

  (红楼梦》更是传奇,当年既无影印机,只得手抄传阅,煌煌然十几二十个版本,虽然错漏百出,读者依然为之着迷。

  一句“留得残荷听雨声”,巴不得就为林妹妹把那满园子的已被拔掉的荷叶再统统栽回去;再一句“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恨不得也把身外之物统统抛弃,跟着宝哥哥一步步走向那无尽的天边。

  亦舒实在是不胜心向往之。

  那种被阅读的境界,呵,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想想都令人心醉。

  她甚至认为,只有会说国语,又看过《红楼梦》的人,才算是中国人。这一份痴迷倒是和张爱玲、三毛、林燕妮等等才女具有同样的“共识”。

  亦舒曾为自己画了一幅自画像:“穿着破牛仔裤,烂T恤,头发剪得如男童,化妆品是一罐凡士林,闲时拖凉鞋,夹香烟去骑单车,奔公园,看法国小电影,县地下打波子。”

  跟(红楼梦》似乎一点关联都没有。

  正如许多人感到意外的,专写缠绵的爱情小说的她,也崇拜鲁迅?但这是真的、亦舒自述道:

  大学生问鲁迅:“作为一个现代中国青年,应该争取什么?”鲁迅答大学生:“先争取言论自由,然后我告诉你,我们应该争取什么。”第一次看到鲁迅答大学生,是十二三岁吧,马上爱上了他……随时随地翻开鲁迅全集,一切疑难杂症都得到了解答,真不在乎旁人在想什么写什么。夜半看鲁迅,会得手舞足蹈。

  这些文学的营养,潜移默化到她的作品中去了,不管是在小说或是散文里,我们经常能感觉得到。

  好了,有了这些经典名著打底,在物欲横流的商业社会里,保证了亦舒的笔不会“去到尽”,从而沦为不堪入目的精神垃圾。

  琐碎是免不了的,重复是可以想见的,奇形怪状也曾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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