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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黑色夜晚-第9章

小说: 黑色夜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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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斯·埃切森既是一位天才的小说家,又是一位受尊敬的短篇小说集的编辑。1991年,为了汇编他的《黑暗大师》系列小说的第三卷,他约请我和其他几位特约撰稿人——克莱夫·巴克、斯蒂芬·金、迪安·孔茨、卡罗尔·奥茨以及更多的人——从我们的作品中选出最喜欢的一篇。他还要求我们写一份附言,解释为什么选这篇。下列文字便是我的遵命之作。
一位作家如何从他或她正努力完成的许多作品中选出其代表作?在选择这篇《在背后我总听见那声音》(1983)时,我重读了其他几篇小说,最终选定用这篇。不仅因为它是我所写的最为恐怖的(虽然我确实发现自己起了鸡皮疙瘩,但未达到那篇《为了这些和我的原罪》,或者那部长篇小说《证言》中间部分描写所引起的寒战的程度),也不仅因为它的风格属于实证性的(如《隐藏的笑声》那样),而的确因为这个故事很典型化,是我反复使用的技巧和主题的一个典范。
让我们先谈谈技巧。像许多小说作家一样,我发现写小说一个很大的难点在于遵循浓缩的原则。这里有个颇具讽刺意味的例子。70年代早期,我初次写作的是《第一滴血》,当我把它交给经纪人时,我做了个压迫感非常强烈的噩梦,所以我照此写了一篇名叫《滴水》的短篇小说,被《埃勒里·奎思神秘小说杂志》购买了版权,成为我第一本商业意义上的书籍。两周后经纪人打电话告诉我有位出版商接受了《第一滴血》。其他作家会理解《滴水》对我而言永远有特殊意义——它使我梦想成真。
我致力于下一本书时(通常会发作可怕的第二部小说综合症:我还能再写吗?),却没有做过短篇小说的噩梦。而作为第二部长篇小说的《证言》,继续给我出难题,加剧我的不安全感。我渴望写出另一部短小、精悍的作品以获得满足感,证明“我能碰运气在两三天搞定”,成为一个催眠术士、魔法师、故事大王。
当时我是依阿华大学文学系的一名教授,凑巧在准备一门课程,我便选择罗伯特·布朗宁的《我最后的公爵夫人》作为教材,感受到一种豁然开朗的刺激。你知道,《滴水》是以第一人称来叙述的,但我由于对亨利‘詹姆斯的崇拜,始终对第一人称的叙事文体抱有怀疑。
那位“大师”评论他那部无与伦比的长篇恐怖小说——《转动螺丝》时,称其故事为“不经意的陷阱”——那是因为第一人称的写法,使人难以判断讲述者对其所遇见的鬼怪的描述是真是假,或者怀疑他是否无可救药地发疯了。詹姆斯实际上并不看重第一人称叙事的写法,称之为“陷阱”,因为用这种手法,读者惟一感兴趣的是:判断故事中的“我”是否在自欺欺人,是一个说谎者呢还是狂人。
因此我怎么能把自己凭直觉去重复、去建立的我在《滴水》一书中所运用的技巧,我感到被迫使用的技巧,被我心目中的一位文学大师所否认的那种技巧,贡献给“黑暗大师”系列作品选集呢?罗伯特·布朗宁的《我最后的公爵夫人》提供了答案。它被称为一种“戏剧性的独白,”为其创作增光添彩的一种技巧,不是用于剧本(角色的内心独白是约定俗成的),而用于一页文字或一首诗歌中!“挂在墙上的画像是我最后的公爵夫人”,布朗宁开创了,或者说他小说中的主人公实践了第一人称的流派。我还想到,文中的叙说者是谁呢?读者如何碰巧听到这些话呢?这种技巧虽然不可信、不自然,却效果奇佳。与此同时,我又爱上詹姆斯·M·凯恩的长篇小说。“大约在正午时分,他们将我从装干草的卡车上抛下来。”这就是《邮差总按两次铃》的开篇语,空前伟大的惊悚小说中空前伟大的开篇句。但凯恩的第一人称叙述者没有对虚构中的盯着舞台的观众发表讲话。不,那个听天由命的入侵者或罪犯像在写自供状一样在写小说,顽强地冷静地等待着因谋杀罪被处决。
所以我问过自己,为什么不假装从未读过詹姆斯的作品?为什么不把注意力集中在布朗宁和凯思的作品上?这个决定冲破了我作为一个短篇小说作家的障碍,我便采纳了第一人称的写法。它直截了当,亲切生动,而且使作家便于浓缩。备受折磨的叙述者可以脱口讲出他的恐怖故事。到《在背后我总听见那声音》一文结尾时为止,整个故事是布朗宁的风格。然而当那位英雄暨罪犯在旅馆房间内拿起笔、铺开纸,作为一份证明文件,揭示他一直在写恐怖故事时,那些发现他尸体的人将会理解他命中注定的灭亡——那就是凯恩的风格,愿上帝保佑他。多亏他为我指点迷津。
现在谈谈主题。在这么狭小的篇幅里要探讨如此复杂的主题,太难为我了。这个话题在我所有的作品中都找得到佐证。我所能想像得到的最大恐惧是失去家庭,失去亲人,与我所热爱的人们分离。其实生活中,这种恐惧无处不在。1987年6月27日那天,我的年仅15岁的棒小子马修(在忍受了6个月难以置信的煎熬之后)死于骨癌。我在名为《萤火虫》的书中,描写过这种严酷的事实。但在马修离世前的《滴水》和其他几部短篇小说中,我已经描写过这种极至的恐惧。《在背后我总听见那声音》中的主人公失去了他珍爱的一切,而这并非由于他的过错,却是命运的安排。因为有时候事物总是阴差阳错,还因为生活,上苍助我,并不是公平的。
当时我也是文学教授,确有一位女学生抱怨我向她传递性骚扰心理暗示。她不断打电话威胁和干扰——不仅针对我(我能应付),还针对我的家人。在《在背后我总听见那声音》中大多数情节均是真实的,只是那位学生,据我所知,尚在人世,隐姓埋名而已。
最后,在我离开诞生和长大的加拿大之后,先就读于美国宾夕法尼亚的大学,然后进了依阿华大学。我爱上了一望无际的蓝天和我所在那个州极其养眼的美景,称其为异国情调。如果观看《梦中田野》那部电影,便可理解我的意思。在我看来,恐惧并非一定要出现于传统的霍桑开创的新英格兰式的忧郁心理描写,或者在衰败的压抑的大城市中,也可能发生在灿烂的阳光下和壮丽辉煌中。尚能回忆起希区柯克的《西北偏北》影片中,卡里·格兰特拼命狂奔以求逃脱从“天真的”喷洒农药飞机上射下的机枪子弹的镜头吗?我开始构思一个短篇小说系列,试图利用在广阔的中西部地区和80号公路沿线以及那个空间——互相隔绝的社区之间的壮丽的、因此而令人恐惧的“空间”。我在几篇小说《暴风雪》、《为了这些和我的原罪》中探索这种理念。而别的小说,甚至那篇《时区》里,变化中交织着危险。
因此你如果迫切需要安全感(如那位在《在背后我总听见那声音》中的英雄那样,或和该书作者那样),你就选择这个短篇小说作为你的代表作。我亲密的教授为其家庭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和灵魂,真是个好人哪。我太理解他了。因为要是给我机会,我将乐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和灵魂去拯救我的儿子。 

 
在背后我总听见那声音


 
昨晚她又打了电话,就在凌晨3时,以她一直采用的方式。我怕得要命。我做不到无止境地奔逃。在那家旅馆楼下的登记处,我报了假名、假地址和假职业。我来自依阿华州的依阿华城,现在在宾夕法尼亚州的约翰斯镇这地方。我在依阿华大学教授美国课程——或者说三天前还在教书。

虽不敢冒险返回那地方,但是我认为在这里也藏不了多久。每个夜晚,她都会逼近我。
她从一开始就吓着了我。每天早上8点我到校准备课程。从英语系大楼的那道侧门的楼梯间,我可以沿阶而上到三楼办公室,它被一个消防门与其他办公室隔绝开来。我的同事们过去常开玩笑说我一直与世隔绝,不过我并不害怕,因为在那个偏远角落,我可以专心做事,很少有学生来打扰我。虽然那道消防门外声音嘈杂,我有时却感到大楼里没有别的人在场。实际上在早晨8点,我经常是大楼里惟一的人。
然而那天我却大错特错了。紧紧抓住那只沉重的公文包,我迈步走进楼梯间。楼梯台阶用浅绿色人工大理石铺成,我细碎的脚步声在淡红色的墙上发出回音。一楼,二楼,楼梯问的日光灯发出寒冷的光芒。接着楼梯换了个角度通往三楼,我看见她坐在办公室外一把椅子上等候着。我停住脚步,皱起眉头看着她,心里感到不安起来。
早晨8点对于你,也许不算早。你起床有一会儿了,于是可以准时上班或送孩子去上学。然而早晨’8点对大学生而言,是夜晚刚过半。他们不喜欢早晨的课。每当课程表迫使他们去听课时,他们总是赖在床上直到赖不住了为止,而且刚好我要开始讲课时,他们才跌跌撞撞地赶到课堂。
发现她早到了90分钟,我大吃一惊。她神情紧张地坐着:毫无生气的干枯的棕色头发,穿一件走了形的毛线衣,下面是一条膝盖处有破洞的松弛退色的牛仔裤,裤脚边已磨损。她的双眼闪烁不定有些狂乱,目光深邃而幽暗。
我爬上最后几级台阶,在她前面停步,问道:“你要跟我讨论什么吗?”
她没有回答,而是凄凉地点点头。
“你不满意我给你的分数?”
这次她痛苦地摇摇头。
我迷惑不解地摸出钥匙,打开办公室,走了进去。办公室又小又窄:一张写字台,两把椅子,靠墙一排书架,还有一扇窗户。我在写字台后面坐下,却见她慢吞吞地进了屋。她目光不定地扫视四周后,情绪激动地将门关上。
那个举动使我焦虑不安。女学生关上房门,我便会担心某位同事或学生有可能走上楼梯,看到门关着,并听到女性的声音,便会猜测有什么私密之事。尽管我应该告诉她把门打开,但她散乱的目光引起我的怜悯,使我打消了念头,以为她有备受折磨之事不便公开,只能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谈起。
“请坐,”我微笑着,尽力让她感到放松,虽然我自己并不轻松。“有什么为难之处吗?小姐……对不起,我记不起你的名字了。”
“萨曼莎。佩里。但是我不喜欢‘萨曼莎’这个名字,”她显得坐立不安。“我已将它简化成——”
“是吗,简化成什么啦?”
“简化成‘萨姆’。我听你的周二至周四9点30分的课。”她咬了咬嘴唇。“你对我说话。”
我不解地皱起了眉头。“你指的是我教的课程对你而言很生动活泼?”
“不,英格拉姆先生。我是说你跟我交谈。你在教学时目光只注视着我,不顾其他的学生。你用眼神示意对我说的话。你谈起海明威,说到福雷德里克亨利如何想跟凯瑟琳上床时——”她咽了一口唾液,“——你在邀我跟你上床。”
我目瞪口呆。为了掩饰我的震惊,赶快点燃一支香烟。“你误会了。”
“但是我明明听见你的话。你一直凝视着我,使我感到其他所有的学生都知道你的想法。”
“我只是在讲课。我时常看着学生的脸,以便确定他们是否在听。你误“你难道不想请我跟你上床?”她的声音听上去很苦恼。
“不,我不用分数去换取性事。”
“但是我不在乎什么分数!”
“我已结婚,家庭幸福,有了两个孩子。不管怎么说,即便我对你有什么意图,我会在课堂上这么做吗?那就太蠢了。”
“那么你从未有意——”她不停地咬嘴唇。
“对不起。”
“然而你常对我说话!在课外我听见你的声音!每当我在寝室或在街上散步时也听得见!当我睡着了,你也在讲!你说你要跟我上床!”
“我全身的皮肤像针刺般疼痛,肌肉僵硬。“你搞错了。这是你的幻觉。”
“但你的嗓音如此清晰!每当我在学习或——”
“怎么呢?要是我不在那儿。”
“你传输你的想法!你集中注意力把你的声音送进我的头脑!”
怒火攻心,我拼命想找个说法来唤醒她。“通灵术吗?我不相信。我从未试图对你灌输我的想法。”
“是不是无意识的?”
我摇了摇头,无法向她说实话:在班上的所有女学生中,她长得十分平庸。即使我没有结婚,也决不会想跟她做爱。
“你学习太努力了,”我说,“你想学得出色,便对我全神贯注。那就是当我不在场时,你以为听见我声音的原因。我努力使我的课生动活泼,其结果使你以为我在对你讲话。”
“那么你不该以那种方式教学!”她大叫道,“这不公平!太残酷了!这是奚落!”眼泪从她脸上不断流下来,“你在愚弄我!”
“我不是那个意思。”
“但你是的!你欺骗我!你引我误入歧途!”
“不是。”
她飞快地站了起来,我向后退缩,生怕她向我扑过来,或者尖声呼救,对别人说我企图强奸她。那扇该死的房门!我诅咒自己没有坚持让她把门打开。
她抽泣着奔过去,摸到球形把手拉开门,跌跌绊绊地跑出门外,发疯似的从楼梯口下去了。
震惊中,我掐断手中的香烟,抓起另一支。胸口一阵阵抽紧,我听着她那痛苦的抽泣声和笨拙杂乱的脚步声渐渐远去,最后是低沉的外面门被关上的回音。
一片寂静笼罩着我。
一小时后,我发现她在班级里等着上课。她已擦干泪水,先前之事留下的惟一痕迹是她那双红肿的眼睛。她戒备地坐着,笔搁在纸上。我讲课时小心翼翼地不把脸对着她,她也很少从笔记本上抬起目光。
课后,我问了毕业生助教,他是否认识萨曼莎。
“你是说萨姆?当然认识,她一直在攻读理学博士。她曾跟我交谈过一姿,并非问及如何得到更好的成绩,而是不停地谈论您,从我这儿了解您的信。思。她对您是个麻烦。这太糟糕了。”
“为什么呢?”
“噢,她相貌平平,没有什么朋友。我怀疑她是否与人约会。她与父亲之间存在问题。她对此含糊其辞,但我知道她有三个漂亮的姐姐,因此她父亲看待她犹如一只丑小鸭。她非常想讨好父亲,尽管他不把她当回事。实际上他不认这个女儿。你让她想起她的父亲。”
“谁?像她父亲?”
“她承认你比他年轻十岁,但她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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