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极品枭雄-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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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陈美人耐不住刘峰的软磨硬泡,最终只能答应,吃饭前立下规矩,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刘峰满心欢喜的答应,并且将华容给叫来一起。说实话,这个时代所谓的珍馐美味,吃在刘峰的嘴里简直就是吃糠咽菜。
在后世的大公司里,每到吃饭时间,食堂里总是摆着一排排的食物,多是以排骨和鸡肉居多。为了犒赏职员们,厨师每天辛辛苦苦的早起晚睡,为的就是做出一顿让职员满意的饭菜,可是每次都惹来一堆抱怨。
“这也叫菜?油油腻腻的,吃了会变胖诶~”某女夹着一块红烧肉狗血的抱怨,话说红烧肉不油腻,那还叫红烧肉?你丫不吃就别拿,拿了还不吃,还要再抱怨一番。
“天哪,这……这菜炒的也太生了吧?”某男夹着一根豆角,推了推黑框眼镜,然后愤愤的将豆角甩到桌子上。如果被种豆角的大姐听见,恐怕会直接过来甩他两个耳光。豆角就是吃那个嫩劲,你丫会不会吃啊?
“什么破菜啊,每天辛辛苦苦加班,就吃这些啊?”
“就是啊,难吃死了,真不知道公司花钱养那些厨师都是用来干什么的,难道是摆设啊?”
“……”
诸如此类的抱怨每天都在上演,然后一帮人将菜全部都倒进垃圾桶里,愤愤的甩袖离去,出去下馆子了。而刘峰就是这类人中的其中一个,现在回想起以前的所作所为,刘峰真想狠狠的扇自己几个耳光。
在这个没有酱油没有孜然的时代,甚至连盐都是奢侈品的年代,每天吃饭刘峰都像是在打一场不可能胜利的战争。在刘峰看来,桌子上索然无味的羊肉比战场上添血过活的兵甲都可怕。
“母亲,这两三日,我们便可启程去北地郡了。”刘峰皱着眉头将一块白肉放进嘴里,拼命的嚼啊嚼,还塞牙!!!
陈美人点点头:“如此甚好,我们在安定郡也留了有些时日了,尽快去北地郡,我们也可早些安家落户,不用再寄人篱下,你与华容也可早日成亲,娘亲还等着抱孙儿呢。”
以刘峰十三岁的身体,能不能造出人来先不说,刘峰就佩服华容,味如嚼蜡的羊肉到她嘴里怎么吃的有滋有味的?当真是珍馐美味,刘峰不信邪的又夹起一块放进嘴里,嚼了两下后,趁着陈美人和华容没注意,偷偷的吐到桌子上。人这一辈子何必要跟自己过不去呢?三国牌羊肉,每天吃两块就好,吃多了上头。
听到陈美人说要抱孙儿,华容小脸微微变红,只顾着埋头吃饭。不过想起当日说的‘你中意我么?’这句话,便有些小迟疑,自己当真要跟他结为夫妇了么?
刘峰细细的打量正在吃饭的华容,近看华容是一个极为出色的女人,不对,应该是女孩,脸上白净如玉,眼睛美丽动人,因为正在吃饭,脸颊上若隐若现的印着一个小酒窝,一收一放很是俏皮。
“华容,你的家乡是哪里?”倒不是刘峰愿意打听些闲事,触及到华容的伤口,父命不可违,母命不可违,这个女孩马上就要跟自己成亲了,最起码也要知道她的家庭背景吧。倒不是刘峰看重门当户对,在刘峰心里,只要自己能看上眼,就算她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了也没关系。
在听到这句话后,华容瘦弱单薄的身体明显一颤,吃饭的速度也放缓下来,那可爱俏皮的小酒窝悄悄的藏匿了起来。“回二殿下的话,华容家乡在凉州西平郡。”
当初华容进宫的时候年龄还小,在她绝大部分的印象中,也都是宫心计。每当被人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华容都会如实回答,可是心中却不是个滋味,父母死得早,他们的容貌甚至都有些模糊,而罪臣之子的名号却深深的刻在华容的心里,无时无刻的提醒华容,她卑贱的身份。
刘峰倒是没所谓,毕竟在自己那个时代哪有什么卑贱不卑贱之说,人人平等,和乐融融,和谐社会。陈美人知道华容的身世,也知道华容的伤痛,轻咳了一声:“峰儿,华容生平遭受许多磨难,日后你可要好生待她,若是有丝毫对不住她,娘亲可是不依。”
刘峰点点头:“母亲,您放心。只要有我刘峰一口吃的,便不会饿着母亲和华容。还有蓝屏~”刘峰指了指侯在墙角的蓝屏:“若是蓝屏饿坏了,便没人侍奉母亲和华容了。”
在刘峰提到蓝屏的时候,蓝屏明显一愣,不过听到后面一句话后,蓝屏心中暗骂刘峰‘这个王八犊子’不过心里还是暖暖的。比起那些侍奉何皇后,董太后的姐妹,蓝屏有这样的主子已经是祖上烧高香了。
听了刘峰的一番话后,华容不知道想了些什么,然后用坚定的目光看向刘峰,幽幽的从嘴里挤出一行字:“殿下,华容中意你。”
刘峰微微一愣,随即微笑回答:“华容,我也中意你。”
曾几何时,刘峰梦想将来有一天,有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不需要太大,住的宽敞就好。然后有一个自己爱的,也爱自己的妻子,再有一条拉布拉多犬。每天闲暇之余,可以陪伴妻子,牵着自己的狗,漫步在林荫小道,享受着惬意的生活。
虽然这个梦想在那个时代没有实现,可是刘峰相信这个梦想总有一天会实现,而且这一天不会。
“蓝脸的窦尔敦,盗御马啊~~~”
“红脸的关公,战长沙~~~”
“黄脸的典韦,白脸的曹操,黑脸的张飞,叫喳喳,啊啊~~~~紫色的天王托宝塔,绿色的魔鬼斗夜叉,金色的猴王,银色的妖怪,灰色的精灵,笑哈哈,啊啊~~~~没见过那五色的油彩,楞往脸上画~~~~”刘峰将这首唱脸谱称为自己的成名曲,因为从小到大刘峰就只会唱这一首,而且还是在小学音乐课上,年仅二十岁的美女音乐老师,用教鞭强逼着刘峰学会的。
田征眉头微皱:“这曹操我知道,名曹操,字孟德,小字阿瞒,乃是太尉曹腾之子,此人没什么本事。至于这关公、典韦、张飞、窦尔敦,又是何人?”
起初的时候曹操确实如田征所说的一样,在人们眼中没什么本事。倒不是曹操真没本事,而是因为曹操此人善于伪装,不显山不漏水,直至董卓进京,才大显神威让,让世人所见其本领。
而关羽、张飞、典韦这三大巨头更是无名无姓,为世人所不知。关羽起初的时候是个杀人犯,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逃窜的,而张飞则是个屠户,恐怕还在肉摊吆喝,跟大婶讨价还价呢。至于典韦,古之恶来,则是个地痞。
不用多时,这几人便会名声大噪,这些田征现在还不会知道,刘峰也不打算跟田征详细解释,只是随便的打了个哈哈:“关公、张飞、典韦这三人,博远日后自会知道,至于这窦尔敦嘛,不过是个虚构的人物,博远莫要当真。”窦尔敦自然不是虚拟的人物,而是几千年后的人物,刘峰可不想把这骇人听闻的事告诉田征,以免他那颗单纯的小心脏受不了。
田征点点头:“原来如此,主公随口哼出来的小曲倒颇有意思。”田征从怀中取出一捆竹简交与刘峰:“主公,此上面详细的记载着所有家族财富的总数。”
刘峰接过来打开随意的瞄了一眼,仅仅是这一眼,刘峰那颗脆弱的小心脏就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仿佛要冲破屏障,一跃喉咙。“这么多?”半晌刘峰才憋出三个字来,这竹简上记载的数字太震撼了,太匪夷所思了。
粮食二十一万担,马匹五千余匹,布料三万匹,黄金三万九千两,白银十二万两。玛瑙四百三十颗,珍珠一百零七粒,翡翠二百二十一块,玉石三千六百零五两。另有貔貅方尊、椒图铜像、仙鹤金灯、五宝彩衣、珍珠头带、血簪,六件旷世奇宝。
其余的五件宝物没什么可稀罕的,唯独对那血簪有些兴趣,倒是可以将其送给花容。“博远,这血簪是何物?”
“回主公,此血簪的样式与普通簪子无异,可是材质却是珍贵的血玉雕琢而成。”田征粗略的介绍了一下。
刘峰知道血玉,是一种很名贵的玉石,这种玉十分难得,刘峰只记得历史中只有在松赞干布迎娶文成公主的时期才出现过,而且血玉是产自高原,为何这里会有?刘峰虽然满心疑惑,却也不在意。
田征想了片刻又补充了一些细节:“这血簪倒是邪气的很,曾经有个妇人带过它,没几天就死了。”
“为何?”经田征这么一说,刘峰倒是吓了一跳,刘峰可不想送一个这么晦气的东西给自己的未婚妻。
“恐怕是那血玉的关系,此血玉从棺中挖出来的时候,据说还冒出一股黑烟,应该是主人死前满怀怨念,怨念附到了血玉之上。”田征煞有其事的说道,仿佛亲临现场一般。
刘峰这回糊涂了,血石不是像其他玉石一般么?怎么会是从棺木中挖出来的?莫非是随葬的物品?
可能是知道刘峰的疑惑,田征连忙解释:“主公莫非不知道这血玉的出处?”刘峰诚实的点点头。“主公,这血玉本是普通的玉石,在人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将其塞入其喉咙里,而玉石则会慢慢下滑,直至心肺,一同埋入泥土之中,时间久后,玉石便被血液浸透,变成通体血红的玉石。”
知道这‘血玉’的出处后,刘峰吓了一身冷汗,好家伙,原来这个时代的血玉是这么个出处,刘峰更觉得血玉应该叫‘死人玉’把死人玉送给未婚妻?
把死人玉的事情抛到脑后,又问田征:“博远,买粮税收制度,反应如何?”
田征耸了耸肩:“百姓们都不太相信,如此好事都觉得其中有诈,都在观望状态。”
52章 忠诚(完)
第53章 田毛儿
这也在情理之中,买粮税收制度太过先进,又太过实惠,百姓们一下子接受不了倒也情有可原,以后会慢慢变好的。“这个在我意料之中,需要给他们一段时间消化,张昙醒了么?”
“今天早上刚醒过来,医师说这一撞用力再猛一分,即便是神仙下凡也难以回魂。”田征虽说得轻描淡写,可是闪烁的眼光却无法掩盖心中的担心。
刘峰点点头,这张昙是非收不可,刘峰眼下正是用人之际,手中急缺谋士,而张昙此人不仅足智多谋,又极为忠诚,正是刘峰所需要的人。“博远,你派人好生照顾张昙,过两日我们前往北地郡的时候便将其留在这里吧,让他安心养伤,等伤好之后,他若是想离去便让他离去吧。”
田征微微一愣,随即释然:“主公是想欲擒故纵?先假意放之,然后让其自己投到主公麾下?”
“没错,像张昙这种人不能用强。”刘峰伸了伸肩膀:“博远,你便去准备一下吧,将粮草和财物准备妥当,两日之后我们便进发北地。”
“是~主公,我有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以前田征也问过这句话,但是被刘峰回绝,不当说。这件事倒是没有影响田征,倒是有点唐朝冒死直谏的魏征的风范。
“当说~”
田征仔细斟酌了一下,缓缓道来:“主公,此地距离北地郡虽不说太远,可是我们大军前行,又带如此多的财物粮草,到北地郡也需三日有余,虽路途之中的游贼野匪不足为虑,可是周邺刚刚退兵,我怕其中有变……”
见田征听了下来,刘峰挥了挥手:“我听着呢,继续说。”
“是~以我之见,不如只运粮草上路,将财宝留在安定郡,寻一稳妥之处藏匿起来,为了安全起见,我们可将原来的守军调走,再留下一千新军,另将梁功、陈到、铁九三人留下,以作威戒。”田征说完便看着刘峰,等待刘峰的回答。
半晌之后刘峰点点头:“博远所说在理,梁功这三个难兄难弟在这里疗养几日,伤势才稍稍回转,不易再次行路,将他们留下来权当养伤了。既然如此,博远你便这么办吧,至于藏宝的地点,便由你安排,安顿好了告诉我便可。”
“是~”刘峰让田征安排藏宝地点,可以看出刘峰对田征的看重和信任,田征心中感激,却并没有表达出来。
田征,字博远,小字毛儿。老家是荆州武陵郡,乃是穷苦出身,父母都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朝三晚五为繁重的赋税奔波,面朝黄土背朝天,一滴汗摔八瓣,拼死拼活劳作一年,其中十之八九要交给当地的官家、军队、地痞流氓。向这种老实人已经将地痞流氓那份不讲理的征收,当成了天经地义的合法税收。若是少了流氓们的粮食,他们不仅要打你的人,还要欺负你的娃,逼得人没个活路。
田征脑袋上还有三个姐姐,在田征的脑海中,关于大姐的印象少之又少,唯一的记忆便是大姐出嫁前从嫁妆里偷偷的拿了一点银钱,为田征买了一块面糖,听二姐说因为给田征买的那块手掌大小的面糖,大姐还未过门便被相公赏了一顿暴打。当初大姐哭的稀里哗啦,依依不舍。可是自从嫁了出去便音信全无,也不知是死是活,与这个家完全失去了联系,田征的父母也很少提及,仿佛田家就从来没有这个人一般。
二姐名叫田青,三个姐姐中就属田青疼爱田征,夏日躲在瓜棚豆架下乘凉,年幼的田征总是吵着要听那被讲烂了的鬼神故事。而田青却总是不厌其烦的讲给田征听,说到精彩处还加上那千篇一律的夸张动作。可是好景不长,连年后田青害了一场大病,又因无钱医治,匆匆的离开了人士。田征傻傻的守在田青的尸体前不肯离去,守灵三日,又正好碰上了夏天,三日后尸体散发着浓重的腐臭味,昔日美丽大方的田青倒是变成了口中鬼故事里面的妖魔。可是小小的田征却知道她是二姐,不是什么妖魔,盯着田青那因为腐败发紫的脸庞,没有一丝的惧意。
而三姐田凤便不如田青那般喜爱田征了,甚至有些憎恶田征,那时田凤比田征只不过大三岁。田征的父亲老来得子,几乎将所有的宠爱都放在了田征的身上,而年龄相差无几的田凤却遭到了冷落,因此田凤很是嫉妒田征。每当父母下地做工的时候,田凤便以欺负田征为乐,总是田毛儿,田毛儿的叫着。把小小的田征死死的夹在两腿中间,声称要为田征找白头发,然后随便从中挑选一根最乌黑亮丽的头发,用指甲夹住用力扯下来,每次都把田征疼得掉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