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的那些事-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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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叶落到林琼脑袋上,偶然抬起头,看着头顶的梧桐,深深吸了口凉嗞嗞的空气,一口浊气吐出,感叹一声:秋天来了,树叶黄了。
“林琼!”转头一瞧,粉红色的身影在不远处小跑过来,一顶粉红色的鸭绒帽戴在头上,乌黑的长发从帽子里转了出来,随着晃动反射着乌光,同样是粉红色的围巾打成红领巾状将下巴围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张樱桃般的小嘴,淡淡的眉毛下是一双乌黑的眼睛,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十分灵动。穿了一双硬底小皮鞋,踩在厚厚的用梧桐叶铺成的地毯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动。
“对不起啊,我来晚了。”美丽的少女,高挑的身材,俏皮的吐了吐舌头,让林琼小脸微微一红。
“没关系,我刚刚到而已。”说着,林琼不断的瞄着眼前的少女。
“嘻嘻,怎么样?我的衣服漂亮吗?”林琼的脸更红了,红得像某种类人动物的某个部位。
在远处的街道拐角处,林桐和程若冰猫着腰靠在墙边只露出一个脑袋观察着正慢慢走远的林琼和少女,看人走远了,两人直起要蹦了出来。
“小林子,你哥哥挺有本事啊。”
“个人魅力,个人魅力,我们家的人都这样,天生的,哎,无奈啊。”
“切,自恋狂。”搂着程若冰,林桐两人向林有福在小镇新开的饭店走去,两人刚走开,一个带着红袖章的大妈就从另一个墙角闪了出来,看着年轻的少男少女,托着腮帮眯着眼:“青春的年纪,哎,现在的年轻人,嘿嘿。”
“老太婆,吃饭了!”
“来了老头子!”……
要说林有福还真有本事,不过一年多的时间,已经有了一个大胖小子,今天是林有福在孙武镇新开饭店开业的日子,也是林有福的儿子林一帆百日,借此机会林有福大摆筵席,林桐两人就是去那里海吃海喝,平时特别钟爱吃白食的林琼却出奇的不打算参加,认定这里面有事的程若冰死拖着林桐沿路跟踪林琼去干什么,美名其曰——关心林琼同志的个人成长。
对于哥哥认识这么漂亮一小嫂子的事林桐也觉得很诧异,平时两人无话不谈,这次林琼却出奇的满了下来,记得上辈子哥哥是个非常腼腆的人,现在却是非常的圆滑,跟林桐的翅膀有关系,成为修道者也占了很大份。
“那人似乎身体不大好。”拉着林桐的手,程若冰突然说道。
“谁?”
“还能有谁啊,你那小嫂子呗。”
“为什么这么认为?”
“你看啊,这天又不冷,她裹那么严实。”
“你认识她?”
“嗯,她和你哥哥是同班呢。”
“哎?我怎么不知道?”
“哼!你每天到学校除了睡觉就是睡觉哪里知道这些啊,要多关心自己身边的人啊林桐同志。”
“……”
“她叫什么?”
“王晓卉。”程若冰随口道。
“哦?呵呵,听起来没什么寓意,不过似乎挺好听的。”
“桐子(又一外号)。”
“干嘛?”
“你说他们会在一起吗?”
“拜托,人家还没做什么呢,你就问这个。”
“哎呀,你说嘛,又不会少块肉。”伸手夹住一片梧桐叶,林桐细细的观赏了一会儿梧桐叶的纹路,沉默了一会儿,轻轻一挥,梧桐叶好像一片钢片一样飞了出去,削断了不知道多少还挂在树上的枯叶,大把的枯叶落了好一阵,两人站在树下身上却没有沾上哪怕一片残叶。
“不能吧。”眯着眼睛,林桐搂着程若冰的手紧了紧。
“她是普通人,我们不遭大劫便不死不灭,注定不会走到一起,她能活多久?80年?还是100年?”
程若冰若有所思,两个年轻人相拥走远,只留下几片还不甘落地在空中挣扎的残叶……
如今小镇的大体轮廓已经基本建成,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对外开放,整个小镇最大的建筑群,规模堪比京城故宫的孙子兵法城还在抓紧建设,据说上边为了支持县城建设还考虑弄些个真正的文物到兵法城来,小镇的人对古物没什么概念,不过国家这么重视自己的家乡也让小镇的人狠狠高兴了一把。围绕孙子兵法城还有非常多了各类小型建筑群,因为林桐的“先知”,林有福等人早便在靠着孙子兵法城的主街买下了大量地皮,本来是闲置的,不过随着小镇的逐渐兴盛,来往的游客越来越多,林桐终于决定开始动用这些资源,林有福当机立断在小镇建了一所全新的孙武大酒店,据章明说自己的老子打算将现在的饭店扩大规模,被林桐劝阻了,虽说现在小镇兴盛了不少,但是还无法承受太大的消费规模,只能暂时搁置几年了,不过章爸先把饭店周围的地皮买下了大块,防止有心人窃取先机。
孙武大酒店是一所古建筑样式的酒店,三层的古楼,在二楼挂了一幅上书“孙武大酒店”的巨大匾额,摆了一幅百年老店的架势。红漆的巨大原木在饭店内随处可见,地板是大理石制,一楼是大众厅,二楼是中档包间,三楼是高档包间,每个包间都有自己的名字,比方说:丝竹居、摘星阁、东莱阁什么的,根据不同的名字,每个包间也各有各的特色,华贵的,淡雅的,堂皇的,脱俗的,要什么有什么,总之不管什么品味的人来,你也要把钱给掏出来。
在三楼的大包间里,林桐的亲戚朋友们欢闹一堂,程若冰不时的去逗逗林一帆,想抱抱他又怕抱不好给摔了,弄得很是郁闷。
天色已经全黑,吃饱喝足的林桐和程若冰走在大街上,街上已经掌灯,大红的灯笼挂在大大小小的店铺门口,走在充满凉意的大街上程若冰心理暖呼呼的。
“桐桐,唱首歌吧。”
“嗯?”看着程若冰有点期待的眼神,林桐耸了耸肩。
“好啊。”
说不上为什么我变得很主动
若爱上一个人什么都会值得去做
我想大声宣布对你依依不舍
连隔壁邻居都猜到我现在的感受
河边的风在吹着头发飘动
牵着你的手一阵莫名感动
我想带你回我的外婆家
一起看着日落一直到我们都睡着
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
爱能不能够永远单纯没有悲哀
我想带你骑单车
我想和你看棒球
想这样没担忧唱着歌一直走
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
爱可不可以简简单单没有伤害
你靠着我的肩膀
你在我胸口睡着
像这样的生活我爱你你爱我
想简!简!单!单!爱~~~~~~~~~~
想简!简!单!单!爱~~~~~~~~~~
我想大声宣布对你依依不舍
连隔壁邻居都猜到我现在的感受
河边的风在吹着头发飘动
牵着你的手一阵莫名感动
我想带你回我的外婆家
一起看着日落一直到我们都睡着
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
爱能不能够永远单纯没有悲哀
我想带你骑单车
我想和你看棒球……
很无耻的剽窃了周轮子的歌,少男和少女走在大街上,天空中圆圆的月亮睁着眼睛,长长的睫毛闪动,笑着注视着可爱的人们。
第三十六章 世事总是很无奈
“抽烟没?”
“没有!”
“喝酒没?”
“没有”
“谈恋爱没?”
“没有!”
“这个可以有。”
“这个真没有。”
按章明爷爷的话说,解放前章明这个年纪再过两年就可以结婚了,对于老人们的思想,章明只有报以苦笑,谁说老年人思想保守的,这不比年轻人开放多了。
在国庆节的最后一天林家来了两位客人,很新奇的是这两位客人都是行伍出身,人是林红军领来的,一个看上去和林有庆差不多大岁数的老头和一个中年男人,中年人是林红军的战友78年那一仗大半的人都死了,两人却很幸运的活了下来,两人都是炮兵出身,还曾经是一个班的战友,战场的时候林红军曾经救过他一命,两人算是有过命的交情了。男人叫郭振华(那个年代的人除了振华,振国,建国,解放,建军,红军什么的也不会起什么其他的名字,不是想不出,是不敢起,怕人说有资产阶级思想。),郭振华一张国字脸,淡淡的眉毛下面是一副方块眼睛,人长得白净秀气,像教书先生更像过军人,若不是林红军告诉林桐这位郭叔叔曾经用刺刀挑死了7个冲上阵地的敌人,林桐还真怀疑他能在战场上活下来是靠着运气。
可能是两家有缘,郭振华的父亲郭翰林老爷子和林有庆竟然也是战友,只是后来战争结束后两人各分到不同的单位,一搁几十年也便失了联系,后来林红军和郭振华偶然聊起才知道了这段奇妙的历史,这次郭翰林来山东省亲顺道来看看自己这个老伙计。
“哈哈,哈哈,当初就是你这老不要脸的偷了我的青稞面,害得老子第二天饿得连枪栓都拉不开了,还被班长踹了一脚。”林有庆指着郭振华笑骂道,人老了也没了什么脾气,林有庆转业后工作之余喜欢看点书,林桐还没怎么听爷爷说过粗口,如今见了老友却是找回了一丝当年的豪爽。
“嘿,你还好意思说,老子那双新鞋不就是被你拿去穿了,拿你那双都露了脚丫子的破鞋跟老子换着穿,结果呢?到转业也没还我!”
“哈哈哈,哈哈”
年轻人坐在一边,含笑看着两个开朗的老人,郭翰林环视了一圈林桐几个和林有庆说道:“有庆啊,你好福气啊,这可是儿孙满堂了,不像我,就这么一儿子,还整天一天忙到晚的见不到人影。”
“哟!这是?”林琼从外面刚回家,听到正屋里吵吵嚷嚷的就进来看看,结果一进来就被一声音洪亮的老头指着了。
“哦,那是大孙子。”
“哎呦,这么大了,嘿,这小子长得可结实啊,那个呢?”说着又指向林桐,林桐乐了,和着您老还是刚注意我啊。
“哦,那是老二!”别啊,这称呼别扭。
两个老人又开始天南海北的聊起来,聊着聊着就聊到当年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去了,两人都是超级老革命了,红军长征那会儿就开始跟着老毛闹革命的人物,虽然没混成李云龙级的,但是这十几年的革命史也有好长的聊头儿了,老人就是喜欢怀旧。
一聊就是一整天,中午吃饭的时候已经不怎么喝酒的林有庆还拿出了自己珍藏了十几年的好酒出来招呼老伙计,几十年没见了,确实有很多话要说。
这里赵胖说几句题外话,人老了,能说的上话的人也越来越少,总结了一辈子,就喜欢把自己的经验啊,阅历啊什么的告诉后辈们,老一辈的人都是值得尊敬的,孝嘛,很多人,特别是年轻人不喜欢和老年人谈话,觉得他们落后,老土,其实赵胖觉得无所谓落后老土,其实,有时间上网打游戏,赖在网吧不出来,还不如在家里陪陪老人们,把老人们哄得开开心心的实在,人生在世,不过几十载尔,很多东西,只有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折腾了一整天么,傍晚的时候老哥俩依依不舍的分别了,林桐当晚感想多多,转眼到了第二天,国庆节假期结束了,生活又恢复了往常的状态,一大清早,林桐在门口买了几个肉包吧唧吧唧吃了,晃晃悠悠的向学校走去,看似很慢,好像随时会摔倒一般,却没有发现,其实这懒散的步伐比骑自行车的学生速度还快,没几分钟就到了学校。
林有福给林一帆办百岁宴的那天林琼没去参加,这大伙都知道了,他和王晓卉约会去了,那天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偷窥的程若冰和林桐两人也算是间接的见证人了。初三的课程比较忙,早自习6点20就开始了,所以每天林琼总是比林桐提前40分钟去学校,两人倒是不走在一起。
一进校门林桐就看到看到几个穿得不伦不类的小青年在围着一个人,林桐仔细一是林琼,其中一个黄皮头的半大小子正用中指对着林琼指指点点,样子颇是嚣张。
“奇怪?他打哪招惹的这帮人?这可不像是来拉关系的。”
随着小镇的发展,一些以前没有的东西也随之到来,人学好比较难,学坏却非常容易,就像某部电影中的台词一样:
“学好用三年,学坏用三天。”
录像厅中的古惑仔系列吸引了大群的半大小子,新开的时尚理发店生意非常火爆,包围着林琼的几个半大小子就没有一个头发是黑色的,甚至在县城里还出现了小规模的飙车族,腐败啊,坠落啊。
林桐真在感慨着,忽见谭胖子向林琼方向走了过去,几个半大小子看见谭胖子过来抓紧又对林琼说了几句就很嚣张的离开了。
话说看门的大爷几年前退休了,这大门确实不好守了,学校新建的篮球场吸引了很多校外人士到学校里逛荡。
对于这些校外人士,谭主任也没什么办法,跟林桐说了几句就离开了,无非就是:他们威胁你就找老师,不要和他们来往之类的。看谭主任走远了,林桐小跑到林琼身边。
“那几个找你干嘛?”
“呵呵,没事,就是想放学后给我长长记性。”
林桐摇了摇头:“你怎么招惹他们了。”
“额……”
“不是吧,连我都不告诉?”
“嗨,女人。”
“王晓卉?”
“你怎么知道?!”
“全校都知道了。”
林琼苦笑着摇了摇头。
“你干吗啊?不会是想玩真的吧,你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呵呵,中学生而已,去上课吧。”……
王晓卉人长的确实没话说,这年头也不知道是什么风气,很多少女开始谈恋爱了,对象却不是学生,在林琼和王晓卉确认关系前两人就已经走的很近了,带人来给林琼长记性的人就是那个染了黄头发的半大少年,似乎叫徐临涛,这种事林桐倒是不担心,修道人不能对普通人用道术,不过林琼的拳脚功夫也不是吃素,不过林桐还是隐隐觉得有点别扭。
上午最后一节是体育课,因为体育老师有限,所以林桐班和章明班被安排了同时上体育课,关系不大好的两个班谁也看谁不对眼,打了一会儿篮球之后林桐坐在双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