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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良配-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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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馆当学徒了。”
    宫云枫紧紧握着茶杯,脸色惨白。
    沈如初微微一叹气,道:“公子,告辞。还将旧来意,怜取眼前人——如果你有旧来意的话。”
    如果当初宫云枫能勇敢主动一些,她是不是就沦陷了,无所顾忌地奔了他去?
    如果没有文旭的不离不弃,她是不是还要沉迷于那不切实际的爱慕,并去坚守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如果没有文旭的敢爱敢恨,她是不是要向命运低头,去给那油头粉面的马文俊当妾?
    女人是容易感动的——感动不等于爱,这一点沈如初很清楚,但是感动多了,女人会情不自禁地去爱。
    如今的“旧来意”,都用在了文旭这个“眼前人”上——沈如初对此很庆幸。
    金月赶得马车,古三娘与她一同坐在了马车前,松月则陪着沈如初坐在车里。
    “松月,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沈如初道。
    松月道:“家里就一个老娘和一个妹妹,都在城外的乡下。”
    沈如初“哦”了一声,她听文旭说这松月乃是奴籍,是从一个牙婆手上买来的,既然是奴籍,那肯定是从小就被卖出来了,这样的丫头多数对家人没有感情,甚至怀恨在心。
    “可识字?”沈如初又道。
    松月道:“夫人,婢子不认识字。自幼家贫,这才被卖出来当奴才,以往当得是粗使得丫鬟,连个纸片儿都无法接触。”
    沈如初点点头。心里有数了,这不识字就是睁眼瞎,即便有些能力,可以帮忙做些事也要受很多限制。
    回到文家的时候,秋蕊迎了上来,对沈如初一阵附耳。
    沈如初笑道:“哟,她这会子怎么来了?”
    急忙去了客堂,果真见李春燕正坐在客厅里等候,作了妇人打扮得李春燕看起来成熟许多,见了沈如初急忙迎上来。道:“姐姐!”
    沈如初笑道:“你今儿怎么得空回来了?店里不要你帮忙?”
    李春燕腼腆一笑。道:“我就不能来看看姐姐吗?自从我出嫁到现在还没见过姐姐。姐姐的新家也不曾来过。店里出了新点心,才出炉的,带来给姐姐和文大哥尝尝鲜。”
    周翔所在的周家是开糕点铺子的。不算有名,但做出来的点心还不错,至少在沈如初看来都是纯天然的健康食品。
    沈如初也不客气,拿出一块桃酥尝了一口,笑道:“嗯,好吃,很香甜!秋蕊,拿去分给两位将军,还有院子里的其他人,让大家都尝尝。”
    李春燕见客堂无人。靠着沈如初边上坐下了,道:“姐姐,你要帮帮我。”一句完整的话没说完,眼泪就打转了。
    沈如初眉头微蹙,果真无事不登三宝殿。
    “怎么了?有事慢慢说,哭哭啼啼被人看见了又要说闲话了。”沈如初道。
    只是,接下来的话让沈如初听了大跌眼镜,李春燕说得竟是闺中秘事!
    她说那周翔既不懂温存也不会做事,总是挑逗她,却没几下就泄了,偏偏又是个贪多的主儿,一夜不折腾三两次都不安生,三天五天倒也无妨,这一连几个月都是如此,什么人能吃得消?不光平时无节制,就连小日子里也要闹腾一番。
    起先,沈如初听了微微笑,到后面便连连摇头,嫁给这样没有责任感的男人简直就是遭罪!“不怕姐姐笑话,我的小日子有段时间没来了,婆婆也知道,原本以为是有了身孕,正想找个大夫瞧瞧,哪知昨儿又见了红。”春燕红着眼睛道。
    秋蕊端了一盘水果上来,又给二人斟茶,沈如初轻声道:“你下去吧,我和我妹子说说体己话。”
    “姐姐,你说我该怎么办呀?”春燕抹着眼泪,沈如初这才看清她小小年纪,眼角都有细纹了。
    沈如初道:“以往只觉得周翔是个年少不懂事的,如今看来倒有些混帐了,怎地连自己的女人都不心疼。你这是月事不调,月有盈亏,潮有朝夕,月事一月一行,与之相符,故谓之月水、月信、月经。经者常也,有常规也。可有带下病?”
    春燕不好意思地点点头,道:“很是污秽。”
    沈如初道:“这是病,不能大意了,要治。”
    春燕道:“我倒是不怕生病,就怕将来不能生育,上次又喝了落子汤,我心中更害怕了,总是心虚……”
    沈如初同情她的遭遇,这事要是发生在上一世,她老早劝说离婚了,但在燕国和离虽比休妻稍微好一点,但也遭世人冷眼,道:“我手头没药,过段时间回医馆了,帮你开些药。上次的落子汤比较温和,不至于太伤身体,放心吧。”
    二人闲聊了许久,主要是春燕在说自己的家长里短,说到公婆的难伺候,沈如初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公婆,少了不少不必要的冲突。
    临了,春燕扭扭捏捏、嚅嗫了半天,提了一个难以启齿的要求:“姐姐有没有方子可以、可以让男人那方面强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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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 去医馆约法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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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如初尴尬一笑,心说这都是什么事?自己管了妇科的,还要连带着男科也一道过问了?这壮阳的事情,男人不是比女人更着急吗?她看了一眼春燕,小脸红红的,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这周翔说不定正自鸣得意地以为自己是绝世猛男呢!
    春燕拉着沈如初的手,喃喃道:“一切就拜托姐姐了。”
    沈如初“嗯”了一声,心说这下不去医馆都不行了。
    一下午就这么过去了,送走春燕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沈如初急忙安排厨房做饭,多烧两个菜,晚上留金月和古三娘吃饭,自己去了里屋将文旭在家穿的便服取出来。
    “松月,你有没有闻到什么香味?”沈如初嗅着鼻子。
    松月跟着嗅了嗅鼻子,道:“婢子也闻到了,好像是腊梅味儿。”
    “是吗?”沈如初仍旧不确定,斜睨着小白,小白慵懒地躺在软椅上,压根就没正眼看沈如初,神情十分鄙夷,似乎在说:雪龙猫大人的尿是随便给的吗?那可是价值千金的宝物!
    沈如初是循着香跑出去的,看见文旭抱了一大把新鲜的腊梅回来,顿时喜不自禁,她从小爱花,上辈子熏陶出来的习惯,爷爷爱花。父亲爱花,房间的前前后后里里外外都是盆栽,长年累月的熏染,沈如初也成了半个花匠。对花花草草最是喜爱。
    “哇,腊梅!哪里来的?好香啊!”沈如初扑过来,文旭开心地张开臂膀,以为沈如初要拥抱自己,哪曾想沈如初抱了腊梅就往屋子里去。
    文旭砸吧了一下嘴,无奈摇摇头,一向沉默的如意却在一旁捂嘴笑,文旭伸手拍了一下他的头,喝道:“笑话你家少爷呢!去喂马!”
    沈如初抱着一大捧芬芳四溢的腊梅,唤道:“秋蕊。快去帮我找个花瓶来。要大一点的。记得放水!”
    秋蕊应声急忙去客堂,沈如初想了想,道:“把我那对珐琅彩的盘口瓶取过来。”这对盘口瓶是杨嫣的陪嫁之物。价值不菲,沈如初成亲时,杨嫣送给了她当陪嫁。
    文旭笑道:“这么高兴,早知道就帮你把带一些回来,校场边上有几株腊梅,看样子是野生的,前些日去看还只是鼓包儿,今天正好开了,喜欢?”
    沈如初满心满眼都是腊梅花,笑道:“喜欢!太喜欢了!”她猛然一转身。勾起了文旭的脖子,然后蜻蜓点水吻了一下,笑道:“谢谢夫君大人!”
    哎哟喂,文旭当场石化了,虽说和沈如初已经行了夫妻敦伦,但这俏皮的一吻还是让他受宠若惊,这在现代可能没什么,大街上都能搂搂抱抱卿卿我我,但在古代这就是公开*,对文旭这种风初尝/月美事的人来说——简直就是挑逗!
    文旭正想上前搂住沈如初,和她亲昵一番,秋蕊抱了两个盘口瓶进来了,笑道:“夫人,里面已经装了水。”
    沈如初笑道:“好,再去帮我拿把剪刀,要大的。”
    金月和古三娘听闻文旭回来,便过来行礼,文旭气势凌然地端坐着,沉声道:“你们辛苦了,等一下吃完晚饭你们早些回去歇着,明早儿直接过来,不用去校场报到了。”
    金月和古三娘领命下去。
    沈如初摆好了花瓶,坐到了文旭的对面,笑道:“看不出你这么大的官威啊!”说完便学着文旭的姿态和声音,将文旭方才那番话重复了一遍。
    文旭笑道:“你呀,调皮!”转而正色道:“我在军队和校场都是那般严肃的,身为军人不会轻易说笑;但是回到家中,我就是个普通人,面对的是我的家人,自然没必要摆谱,何况对着你,我实在无法冷着脸。”
    沈如初笑道:“夫君真好!来,让奴家给爷松松筋骨!”
    晚饭之后,沈如初便提出了去医馆继续学医的事情,文旭当即反对,振振有词道:“不行。太危险了。马家那边的态度你也看见了,眼中哪有什么王法!崔明月那件事也安生不得,她在你这里赔了夫人又折兵,迟早要算计你。再说了……”
    沈如初咪咪笑,道:“再说什么?想不到爷的口才这般好。”
    文旭笑道:“再说,我看宫云枫宫大公子可没安好心,他好像对你……有些不对劲。”
    沈如初听了这话是有些心虚的,白日才和宫云枫见面,难道他知道了?又或者为了保护自己安置了什么人跟在自己身边,只是自己不知道?虽说没做什么对不起他的事,但哪个男人喜欢看见自己的女人与情敌见面,哪怕是情敌只是假想敌?
    最让沈如初心虚的是,文旭竟然看出了宫云枫“有些不对劲”,若是明知对方不对劲,却还和对方接触,是不是算精神出轨了?
    “你别胡说!人家是有妻室的,唐姐姐可是我的结拜姐妹!算起来,我还要叫他一声姐夫呢!”沈如初戳了他一下。
    文旭不以为然,道:“你和宫夫人做姐妹我不管,我总觉得宫云枫对你有些意思,看你的眼神特别温柔。反正,自己的婆娘自己疼,你不能有什么差池,近期不能去学医!”
    沈如初知道他是担心自己安危,好说歹说,软磨硬泡了半天,最后还信誓旦旦地表示:不管什么宫大公子还是宫二公子,自己只对文旭一心一意,这辈子都不会红杏出墙!
    这些话对沈如初来说,可谓信手拈来,现代人的思维让她多少有些油嘴滑舌,所以说得半真半假,反正就是给文旭吃颗定心丸。
    文旭听了这话却感动得热泪盈眶,一个劲地道:“初儿,你真好!我真有福气,才找了你这么好的夫人!”
    那一连串且毫无重复的赞美让沈如初冷汗涔涔——自己真的有那么好么?
    不管怎么说,沈如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总算说动文旭同意自己继续去宫氏医馆学医,但文旭终究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当即约法三章:
    一、不管俊男还是才子,沈如初都不能假以辞色,心中只有夫君一人;
    二、必须由金月和古三娘二人护送,且随时带着松月或碧秋过去;
    三、每日不能太累,卯时出工,申时必须归来。
    沈如初哭笑不得地见文旭白纸黑字地写了这三条,只得在上面签名画押。文旭喜滋滋地将沈如初已经签名画押的纸条折叠起来,妥当地收好,然后猴急地蹭到沈如初面前,道:“夫人,你看我这么大度地让你去学医,你有没有什么奖励或者报答?”
    沈如初顿作娇羞状,笑道:“奴家无以回报,就以身相许吧。”
    这下正中下怀,文旭忙不迭地抱了沈如初去床上,二人颠/鸾倒/凤了好久,彼此满足后,沈如初幽幽地说了一句:“这床还是有点小了。”
    文旭亦有同感,当即决定过两日便做一张超级大床回来。
    虽说文旭同意沈如初去学医,但沈如初却没有当即去医馆,而是在家磨蹭了几日,一来继续演习《毒典》,二来是在等宫云枫的消息。那日,她与宫云枫说了,若是他想明白了,将过去一切放下了,她愿意去宫氏医馆。她不想让他有任何误解。
    果真,过了几日,秦子辉来了,见了沈如初就贫嘴:“哟,如初,这段时间不见,越发美丽了,乍一见我都没认出来。”
    沈如初猜到他是宫云枫派过来的,不慌不忙,先让人给他倒了茶,笑道:“你这么清闲?专门从东市跑到西市来打趣我?”
    秦子辉陪着笑,道:“别介!我可是大忙人,你又不是不知道!还不是公子赶着我来给你送两样东西。”说完从怀里拿出一个纸包。
    沈如初让松月打开,只见一面躺着一块乌头,几片当归。
    “就这些?可有话?”沈如初问道。
    秦子辉笑道:“没话,嘿嘿。你也知道的,公子话少,哪像是我,走到哪里都是自来熟,和谁都聊得来!”
    沈如初笑道:“你倒是有自知自明!话多必失,以后少说话多动脑子!”
    送走秦子辉,沈如初笑了,这么说来,宫云枫是想明白了,这是叫她回医馆呢。
    当归当归——应该归了。不就是这个意思么?
    第二日沈如初收拾了一番便在金月和古三娘的陪同下去了医馆,当天就进入了工作状态,医馆里的人十分热情地欢迎她的回归,当天中午嚷着让她请客,补一回喜酒,沈如初也没推脱,领了几人去了隔壁的酒馆,让老宋给准备了一桌子饭菜。
    只是,酒菜的钱,最后是唐梦瑶出的。
    “妹妹千万别和我客气,这不过是小钱,别放心上。大伙开心才是正事。”唐梦瑶推开了沈如初递过来的银子。
    沈如初笑道:“多谢姐姐,还是姐姐最疼我。”
    “妹妹回来真是太好了,我与夫君说了,想着妹妹新婚燕尔,还以为你要过段时间呢,妹妹是怎么说服文旭的?”唐梦瑶笑眯眯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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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鞠躬感谢我是小卷毛儿大大、华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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