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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极品草根太子-第63章

小说: 极品草根太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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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的节奏太快了,快得连发呆都成了一种奢侈。蝇营狗苟之时,可曾想过为何而忙碌?为何而钻营?若是心中连一片宁静的地方都没有,忙碌的意义何在?

命运如鞭子,世人如陀螺,鞭子不停的抽,陀螺不停的转。

世上绝大部分人都在为权为利而奔波,有没有人愿意停下来,静下来,好好的想一想,好好的玩一玩,然后再收拾心情,收拾行囊,继续启程?

叶欢现在在发呆,不过脑子却怎么也静不下来。

人生,责任,理想,还有很多不愿去想,却又无法逃避的现实,比如京城沈家……

福利院扩建以后,弟弟妹妹们的未来有了着落,那时的他,该干的都干完了,该了结的心愿也了结了,那么,他以后的人生该做些什么呢?难道真的躺在这间老楼里混吃等死?

叶欢的心态已有些苍老,可他的年纪却还很轻,年轻的岁月蹉跎而过,再过十年,若回首人生,他会不会后悔今日的虚度?

沈家,不论是亲人还是敌人,终究不会让一个身份如此重要的后辈流落在民间,除了豪门世族讲究的所谓体面,更重要的是,他已徒然被扯进了一个巨大的利益争夺战里,不管他愿不愿意,他终究是要被扯进去的,亲人要捧抬他,敌人要打压他,这一切的前提是,必须要他这位名义上的太子回归老宅,只有敌人站在正面,才能交手,才能相搏。

如今这样的逍遥日子,叶欢还能享受多久?

猴子和张三来的时候,叶欢还坐在房间里思考人生。

二人也没敲门,进门便大喇喇往床上一坐,然后翘起了二郎腿,不住的抖瑟,筛糠似的,神情比在自己家里更随意。

“欢哥,寻芳谱更新没?我等着看呢,别他太监了。”猴子有点猴急。

“更新你妹啊,老子那个叫日记,日记你懂吗?只能自己看的……”

“谁能把日记写得跟小说似的?老实说,我看了你的日记后,对那些黄网都免疫了,就指着你这位大神更新呢……”

叶欢怒道:“你们今天专门跑来气我的是不是?”

张三笑道:“不是,我们刚从基金会那里过来,周媚那姑娘脑子真好使,你不是想见那个杨素吗?她想了个主意,办一场慈善晚会,把那些上流社会的名人都请来,这样的场合,江南省第一公子不可能不出席,到时候你好好会会他,这一招有个名堂,叫‘请君日瓮’……”

叶欢气得猛敲张三的脑袋:“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多读书,多读书你他一张嘴,连累老子的档次都跟着你往下掉,那叫‘请君入瓮’,不叫‘日瓮’……”

张三抱着头叫道:“入和日不是同一个意思吗?”

叶欢动作一滞,其实他也很迷惘,这两个字意思应该一样吧?

接着叶欢愈发大怒,他觉得自己的权威受到了质疑,于是继续猛敲张三的脑袋。

“文雅文雅你懂不懂?古代人说话肯定比你这文盲文雅多了,他们跟老婆房的时候作个揖,鞠个躬,然后说:‘娘子,请让老公进入你’,听听,这话多雅,如果你直接跟老婆说:‘婆娘,老子要’,你看你老婆会不会大嘴巴子扇你。”

张三似有所悟,又呆呆的问道:“可……他们古代人为什么不日女人,要日瓮呢?”

这个问题太深奥了,深奥得叶欢满脸发紫,却一个字都回答不上来。

猴子出来打圆场:“古代人都他变态,我说哥儿几个,咱能不能不讨论文学了?讨论点儿实际的行吗?”

叶欢松了口气,感激的瞧了猴子一眼。

“讨论啥?”

猴子yin贱的笑:“最近这么多事,难得清闲一天,咱们多久没去商场的电梯下坐坐了?”

二人一听,眼中同时放射出yin光,既浪且荡。

哥仨儿呼啸着出了门。

既然周媚想出了用慈善晚会引出杨素,叶欢久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

以前周媚派出的腾龙集团公关团队一直见不着他,连周媚都觉得有些意外,按说以腾龙集团这么响亮的名头,见省委书记也并不太难,一声通报,一句预约而已,可见这位书记的公子却难如登天。

现在的这些衙内们,身无官职,可架子却摆得比当官的更大,低调里透着一股子狐假虎威的伪清高,仿佛自己俨然已是俯视苍生的神灵,却忘了他们只不过是寄生在巨人体内的一颗虫卵而已。

不论对衙内们的印象如何,总算能见到面了,叶欢这一刻的心情很好。

哥仨儿出了门,叶欢嘴里嚷嚷着:“咱现在都有钱了,要玩就玩点带血的,今天咱们赌100块,谁猜中了颜色谁拿钱”

“行”

于是,宁海市中心各大商场内,出现了三名衣冠楚楚,神情猥琐的男子,他们面带yin笑,眼神专往穿着裙子的年轻女性下三路招呼,后来更是直接躺在电梯扶手下方的休息区长凳上,仰面看着扶梯上方上上下下的女人们,神情悠闲且陶醉。

生活多么美好

叶欢眯起了眼,专注的欣赏着旁人的角度无法窥探的裙底风光,微笑着叹了一口气。

叹气声还在悠悠回荡,猴子和张三却突然一脸惊惧,二人互视一眼,然后扔下叶欢,扭头便跑。

躺在长椅上的叶欢感到脸被一只女式高跟鞋踩住了,踩扁了。

“什么人?放手……放脚”叶欢勃然大怒。

冰冷而熟悉的女声传来:“你在干什么?跟我去局里一趟,老实交代你的罪行,……臭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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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回归第102章偶遇

第102章偶遇

叶欢这辈子被人叫过无数次“流氓”,从小时候偷看女生放水开始,这个称呼一直伴随他的成长。

叶欢个人觉得无所谓,他从不觉得“君子”是什么光荣的称呼,也不觉得“流氓”就是罪恶,——叶欢的是非观委实很模糊,只要他觉得应该做的事,他便做了,从不受所谓道德,善良等等观念的约束,所以他敢在电梯下公然偷窥女人的裙底,也敢为了责任犯下绑票的案子。

显然,今天不是叶欢的幸运日,他在商场碰见了一个他最不想碰见的女人,这女人不但骂他是流氓,而且前面还加了一个“臭”字。

奋力的掰开高胜男踩在自己脸上的高跟鞋,叶欢站起身,迎着高胜男愤怒的目光,讪讪一笑,很是尴尬。

这女人还真是正义感过剩啊,瞄瞄裙底怎么了?女人穿裙子出来不就是让男人瞄的吗?老子没有当街掀女人的裙子,实在已经称得上谦谦君子了好不好?

万分惊恐的指着高胜男身后,叶欢骇然大叫:“你妹妹没穿衣服跑出来了,光着屁股……”

高胜男一把揪过叶欢的衣领,恶声道:“少给我来这一套,老娘没妹妹,叶欢,你这臭流氓又犯到我手里了,走,跟我去警局”

叶欢哀求道:“高警官,我不过就在商场里躺着休息一下,没那么大罪过吧?”

高胜男冷笑:“你躺着真是为了休息吗?眼睛一睁就看到各种各样的风景,你这种休息还真呀。”

叶欢干巴巴的笑,带着几分求饶意味:“我为人民服务太累了,总要偶尔放松一下自己嘛……”

“你什么时候为人民服务过?”

“我不给人民添麻烦,就是为人民服务了。”

高胜男定定看着叶欢,忽然噗嗤一声,被他气笑了。

“这些天没见你,你还是跟以前一样混蛋,要我不抓你进警局也不是不行,只要……”

“只要怎样?”

高胜男抬手看了看表,道:“快到晚上了,我下班正到处闲逛,既然碰上你了,走,陪我去酒吧喝几杯,正愁没地方打发时间呢。”

说完她拉着叶欢便往外走。

叶欢左右环视一圈,意料之中的,他没找到猴子和张三的身影。

“俩孙子”叶欢恨恨的骂道。

叶欢被高胜男拉得踉踉跄跄的走着,急了,欲挣脱道:“高警官,喝酒咱们就免了吧,你看咱们不是很熟,再说我这人酒品不好,喝多了怕把你那啥……”

高胜男头也不回道:“咱们都同过生死了,怎么不熟?至于你的酒品,没关系,不怕死你就尽管对我那啥吧,老娘当年在警校是搏击冠军,你这样儿的,老娘一出手保证你妈看到你都会立马报警……”

“为什么?”

“因为你已经被我揍得变成了你妈眼里的陌生人……”

“…………”

宁海市的西侧,有一家名叫“1978”的酒吧,这家酒吧不像别的酒吧那么吵闹,客人虽不多,却都是些穿着高档西装的附近公司高管,下了班三三两两过来坐坐,看得出酒吧的老板是个很有格调而且有故事的人,这种格调无意间也吸引了同样有着各自故事的中年消费人群,幽暗的蓝色灯光下,淡淡的钢琴曲悠悠传扬,客人们各聚桌旁,轻声而优雅的说着话,画面颇有几分“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意境。

高胜男拉着叶欢走进酒吧,然后在吧台处坐了下来,仿佛跟吧台里的酒保很熟悉,高胜男语气淡淡的叫了一瓶伏特加。

酒保刚准备拧开酒瓶,叶欢眼疾手快拦住。

“慢着,开酒之前先说好,今天谁请客?”

高胜男使劲瞪着他:“叶欢,你现在已经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了,怎么还是一副死要钱的臭德性?”

“有钱跟冤大头是两码事,你非把我拉来喝酒,总不能讹我吧?”叶欢仍旧一副市井混混精明市侩的嘴脸。

高胜男被气笑了:“你啊,这辈子没救了,又混帐又吝啬,真不知道我看上你哪一点……行了,我结帐行吧?你就敞开肚皮喝吧。”

叶欢眼睛一亮,急忙对酒保道:“那咱们不喝伏特加了,世上几个喝伏特加的发了财?咱们喝轩尼诗,后面带一个叉叉一个圈圈的,嗯,就喝那种……”

酒保迟疑的看着高胜男,高胜男无奈的笑笑,这个家伙,无时无刻不让人恨得牙根痒痒,——不,拳头痒痒。

“听他的,拿瓶轩尼诗XO,杯子加冰块。”高胜男淡淡吩咐道。

烈酒入喉,夹杂着几许冰块的凉意,五脏六腑感到一种冰火交融般刺激,叶欢长长呼出一口气,舒服。

高胜男明显比叶欢豪爽多了,脖子一仰,一整杯酒便入了她的喉。

叶欢咧嘴笑道:“现在才知道有钱真好,至少轩尼诗比二锅头好喝多了。”

高胜男盯着他,轻轻道:“你已经是有钱人了,比世上绝大部分人都有钱,似乎不必用羡慕的语气说这种话吧?”

“我妈是有钱人,但我不是,我仍然是穷人……”叶欢笑了笑,道:“不知道为什么,以前总对有钱人有一种非常仇视的心理,如今摇身一变,我也成了有钱人,现在我甚至连自己都恨上了……”

萧瑟的一笑,叶欢道:“……乔木告诉我,我这是对自我的一种否定心理,属于心理疾病,以前明明很仇视,誓不两立的对立阶级,如今自己的身份骤然便站到了仇人那一边去了,乔木说,这种价值观无法转换,便产生了心理障碍,也就是我们古人说的‘心魔’,心里有了一只魔鬼……呵呵,,老子从小到大活得没病没痛,现在居然有病了,心理病是个什么鬼东西?”

高胜男静静的看着苦笑的叶欢,心中一刹那生出许多的柔情。

是啊,一个平凡落魄的市井混混,他的生活窘迫却平静,甚至他自己都很满足那种平静的生活,可命运却仿佛在捉弄他似的,父母来认他了,有钱有势了,极端不同的上流社会生活品质对他原有的草根价值观产生了冲击。

如果是普通人,想必很欣喜的接受这一切,把它当成上天的恩赐。

可叶欢不是普通人,他有自己的信念,有着许多固执的坚持,市井与高贵产生碰撞,只会让他更加迷惘,更加彷徨,他无力改变命运,挣扎却只能徒劳无功。

从窘困走进繁华,他最担心的,也许是怕自己会变得不再是自己了吧?

PS:情节只能在这里断掉,脑子里琢磨一个让我个人比较喜欢的段子。。。

所以这一更只有2000字了。。。

第二卷回归第103章胜男问情

第103章胜男问情

命运总是逼着人们不得不接受一切变化,由穷变富,由富变穷,喜欢这种安排的青云直上,不甘被安排的折戟沉沙,而敢于反抗安排的,才是真正的斗士。

叶欢不想做斗士,太累,可他也不想被安排,他希望能继续如今这样平静的生活,哪怕贫困也好,他是个不喜欢改变的人,无论有钱还是没钱,他仍如以前一样住着老楼,抽着软白沙,甚至买油条吃一根扔一根的豪言壮语都没舍得实现,每天早上趿着旧拖鞋,揉着眼屎跑到巷口炸油条的李老头儿那里,一块钱的油条非要还价到八毛,李老头儿到现在仍存着把他扔进油锅煎了的构思。

一群保镖不分日夜轮班守在巷口各处,严密注视着一切可疑人物,他们的目光焦点凝聚在一个穿着邋里邋遢的年轻人身上,而这个年轻人,却为了一根油条的VIP会员价跟李老头儿对喷着口水,口沫横飞。

这幅画面给人的视觉冲击太强烈,而它却是现实存在的。

这就是叶欢,一个不想改变,或者说害怕改变的草根。

1978酒吧里,高胜男的目光一直盯着叶欢,她的眼睛很锐利,仿佛想穿透他的内心,却被一扇门挡住,无法窥视最深处的真实。

高胜男是个敢爱敢恨的女人,她的恨来得凶猛炽烈,爱亦如是。她喜欢叶欢,于是毫不忸怩的大声宣告出来。

历经数次交往,高胜男知道,这个男人值得她爱,他像一坛酒,永远让女人迷醉,他像一杯咖啡,苦涩里散发出几丝香醇,他更像一瓶毒药,明知喝下是死,却让女人含笑饮尽……

高胜男苦笑,以前人家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她一直嗤之以鼻,女人怎么可能爱坏男人,女人的智商有这么低么?

现在她终于明白,一句俗话广为流传,必然有着它的原因。

一个正义感强烈的女警,爱上了一个吊儿郎当的混混,更可笑的是,这个混混竟然不接受。

阴郁的心情令高胜男的酒量增了不少,一瓶烈酒喝了一大半,她却觉得毫无醉意。

“叶欢,你现在跟以往不同,完全跨越了一个阶级,有没有想过你未来的人生是怎样的?”高胜男盯着他,她的眼睛很美,目光纯净黑亮。

叶欢楞了一下:“你在这个地方跟我探讨人生?”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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