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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三国兽焰-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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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战争的开局还是很好的,进入大汉帝国的并州境内后,便没有遇到象样的抵抗,让他魁头领导下的鲜卑大军长驱直入,一路直到五原郡境内。
    汉人的战斗力如何,魁头还是知道一点的,虽然大汉帝国没落,但凉州铁骑和并州铁骑还是有一定的战斗力的,只是并州铁骑的规模却是远远少于凉州铁骑的,所以魁头不敢去凉州,而是选择了并州,并州有士兵六万余人,其中骑兵是两万余,这点儿兵力,魁头相信,自己是有能力吃的下的,不过,魁头也知道,并州境内有一名厉害的汉人的勇士存在,这名勇士就是在十一岁时便名扬大漠的吕布。
    魁头带着大军到了九原城下,没有听到太多的吕布的消息,到是听到前锋军队中都在议论着汉人中出了一个力大无比的怪物,有人说他是长生天降下来的勇士,有人说他是汉人中的妖怪,至于这个怪物的能力,更是众说纷纭,有人说他拔出一棵大树来做武器,有人说他能在天空中飞来飞去,还有人说他两只手各挟着一匹马,跑的还比马快……
    魁头相信长生天,但不相信天下会有这种人物存在,谣言的制造者,那个鲜卑小首领此时却是后悔莫及,谣言的起头确实是从他这儿开始的,可他当时也是实话实说啊,并没有夸张的成份在里面,谁知道到了后来,传到魁头大王的那儿,意思就完全变了个样,不是谣言也变成了谣言,弄的魁头为了军心,差点儿宰了这个小首领,好在有其他鲜卑部落的首领为他求情,最后才免了这个小首领一死。
    所以,那个小首领心中因此后悔的要死,觉得是自己某一点做的不对,才让长生天这样的惩罚自己,甚至怀疑这一次鲜卑人进攻大汉的行动也是长生天所反对的,要不然,长生天怎么会让汉人出现那样勇猛的人物,只是这个怀疑,那位鲜卑小首领是不敢说出口的,心中打定主意,这一次的战斗,自己要让自己小部落中的族人小心一点,别冲的太前了。
    魁头让手下的两万大军休整了一天后,便开始攻城,这一次的攻城行动,除了两万多鲜卑族士兵外,还有六七千汉人奴隶也将参与攻城的行动,不过在攻城之前,还有一件事情要做,那就是斗将,两军阵前的斗将,那是从商朝时期就开始了的,到了这个时候,斗将还是一种战争的手段之一,草原上的部落在这个时期还是很喜欢这种手段的,因为,这是证明一个人是不是勇士的机会。
    魁头知道九原城中有吕布在,不过没有亲眼见到吕布的勇武,魁头是不会相信的,他更相信长生天眷顾下的鲜卑人中有着更多的勇士,相信自己的勇士比那个吕布更加的勇武,至于谣言中的那个汉人怪物,魁头在心里直接忽视了。
    刘民与高顺陪着蔡邕一家饱食了一顿马肉,虽然马肉不是很好吃,没有驴肉,狗肉那么香,但也终究是肉,大家都是很久没有吃过肉了,这感觉自然是不错的,这也让刘民的心情好了不少,并且,刘民终于完成了一件事情,让蔡琰把她的名字写在了自己背后的衣服上,蔡琰也是小孩子的心性,觉得这事情很好玩,便满足了刘民的要求。
    刘民带着高顺心满意足的回了军队中,那军士见刘民的背后写着一个人的名字,心中都是很好奇,大家与刘民也只接触了一天,还不知道刘民有着犯痴呆的毛病,大家只知道刘民的勇猛,所以对于刘民背后写着人名的事情除了高顺之外,没有人往坏处想,反而觉得这可能是某种护身符之类的东西,于是也有刘民的新任崇拜者学着刘民的模样,请那识字的人在自己的背后写上了几个字。
    吕布带着手下三千骑兵出城迎敌,本来没有刘民这个城守军士兵出城的份的,但吕布见识了刘民的力量,出城斗将,吕布觉得应该是用的上刘民的,至于刘民的身份问题,在吕布想来,既然这刘民还愿意待在他的队伍中,那么自己现在调用他打仗也是应该的。
    高顺不放心刘民随着吕布出城去,便也跟着刘民身后,对于高顺,吕布没有太注意,只道高顺是刘民家中的家将,家将跟着自己的主人走,在这个时代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吕布让手下让出了两匹马给刘民与高顺,高顺家学渊源,马上功夫自然是很好的,但刘民的记忆中却没有骑马这一项,经过高顺的指点,刘民才勉强骑在了马上。
    三千人忽啦啦的出了九原城,数千骑兵的阵式,让没有见过大规模人马集群的刘民心中有些惶恐,刘民的脑筋虽然不灵光,但人类的一些本能却没有受什么影响,还没有在个人的武力上树立起信心的刘民,面对着这种大规模的战争,自然是人类的本能占据了上风。
    鲜卑人与并州军各自摆了阵式,一名鲜卑人自鲜卑军的队伍中驰出,耀武扬威的举着手中的狼牙棒冲着并州军高声的喝道:“汉蛮人听着,某乃乞伏突,哪个敢上前来送死?”
    吕布现在手下除了他的那个小舅子魏续之外,其他的七健将可还不是吕布手下的人,见鲜卑人中有人出来挑战,吕布的目光不由的落在了刘民的身上,不等吕布说话,高顺已经跃马出阵,一扬手中的木头铁尖枪,向着那个乞伏突冲了过去。
第十四章杀鸡猛将(三)
    一
    高顺一看吕布的目光,便明白吕布希望刘民出阵挑战那个鲜卑人,高顺担心刘民在两军阵前犯糊涂,所以抢先冲了出去:“呔,鲜卑狗休要猖狂,让我高顺来会会你。”
    高顺与刘民一样,刚当了一天多的兵,连一身小兵的衣服都没有,身上穿的还是那身粗布衣,骑着一匹不算好的马,手中拿着一杆足以让人笑掉牙的木头铁尖枪,而那个乞伏突穿着一身上好的皮甲,骑着一匹少见的宝马良驹,手中拿着重达一百来斤的狼牙棒,双方的形象,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冲过去的高顺简直就是一幅前去送死的架式。
    如果是刘民冲出去,昨天已经见识了刘民的厉害的并州军必定会大声的喝彩,可高顺的厉害谁也没有见过,莫说鲜卑人看着高顺的目光是来送死的,便是一众的并州军士兵看着高顺,也是充满了对将死之人的同情,连那吕布也不由的摇摇头,心想这位刘公子的家将,还真是一个忠心之人,为了护主,明知道是去送死也义无反顾。
    若是刘民的记忆全在,一定不会为高顺担心,这个三国时期被埋没了的名将,其武力值与张辽差不多,甚至可能比张辽强上那么一丝,只是刘民现在的记忆是残缺不全的,虽然每天都面对着高顺,却对高顺在历史上的名声没有一点儿印象,刘民只看到对方的鲜卑人拿着一根吓人的武器,而高顺手中只一根与烧火棍差不多的木头铁尖枪,刘民这个人的本性还是很好的,至少算的上是善良,出于对高顺的关心,刘民也一挟马冲了出去。
    “老高,那鲜卑狗看着厉害,不如我们一起揍他。”刘民在高顺的后面叫道,在刘民的心中,根本就没有单挑的概念,只知道打架最好的办法就是兄弟们一起上,人多欺负人少,总是要占些便宜,并州军的士兵看到刘民冲了出去,本来为高顺担心的,现在都喝起彩来。
    由于那个鲜卑小首领受了罚,心中便有些消极怠工,这一次,他领着自己的手下躲在了队伍的最后面,所以他们这些人没有看到刘民,其他的鲜卑人又不认识刘民,不知道这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汉人怪物,见并州军中一次冲出两骑,都是骑着劣马,拿着汉人小兵用的木头枪,阵地上的鲜卑人都不由的哄笑起来,一个鲜卑勇士嘲笑的道:“汉人蛮子真也无能,就知道仗着人多,大王,让某也去打杀一个这没脸没皮的汉人蛮子。”
    “去吧,轲受,让汉人知道,我们鲜卑勇士的厉害。”魁头见手下求战,微笑着应允了。
    那个叫轲受的鲜卑人见魁头同意了,当下一摆手中开山大斧,夹马冲出,这轲受骑的也是一匹好马,虽然比刘民晚出来,却比刘民先到阵中,不过轲受没有与乞伏突夹击高顺,而是直冲着刘民而来,刘民一见那鲜卑人举着寒光闪闪的大斧向着冲过来,心中便有些慌了,拔转马头想要躲开那轲受,但轲受又哪能让刘民跑了。
    “兀那汉人小蛮子,休要逃,让某把你的项上人头砍了。”那轲受紧追刘民不放,他的马比刘民的好的太多,不一会儿便追究上了刘民,举起手中的大斧便要砍,刘民一见对方追上来了,便从马背上跳了下来,迈着两腿在场中满场狂奔,虽然两腿跑不过四腿,但刘民的身体却灵活无比,上跳下蹿的,轲受硬是砍他不着,让轲受心中郁闷无比。
    心中郁闷的不只是轲受,并州军的士兵心中更是郁闷,昨天还神通的有如怪物的刘民,这会儿竟然被一个鲜卑人追的满场狂奔,那模样,活象是一只猴子,便是吕布看的也觉得脸上没有一点儿光彩,心中暗想,自己昨天是不是看错了,如此大力之人,竟然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废物,还好自己昨天没有把他收为手下,要不然可丢尽自己的脸了。
    对面的鲜卑人见刘民跑的狼狈,更是哄笑的厉害,高顺刚与对手交战了几个回合,由于马劣兵器差,吃亏很大,一时之间也收拾了不了对手,一见刘民被鲜卑人满场追杀,便舍弃了对手向着刘民这边冲过来,他到不是担心刘民的安危,以他对刘民的了解,高顺相信那个鲜卑人根本就不能把刘民怎么样了。
    高顺认为,象刘公子这种出身很好的人,很可能根本就没打过仗,所以尽管有一身的本事,到了战场之上却还是怯战,更有可能的原因是,这位刘公子的脑袋又犯糊涂了,不知道自己的厉害是天下少有的,那边乞伏突见高顺甩开他向着另一个人冲去,心中大怒:“兀那汉人蛮子,休要走了,让某家与你大战三百合。”
    那乞伏突虽然只与高顺交手几合,却已经知道了高顺的厉害,是以说话时也不那么嚣张了,鲜卑人就这种性子,遇到强者,他们就会尊重,遇到弱者,他们就会毫不留情的打杀了,乞伏突的马好,没几下便追上了高顺,两人又动起手来。
    刘民被那轲受追的急眼了,转头对着轲受怒道:“你这鲜卑狗,好没道理,追我做什么,当心惹恼了我,真的一枪把你捅了。”
    “汉人小蛮子,休要说大话吓人,有本事你就来捅死某家啊,别这么没脸没皮的逃走,要不然,让某砍你一斧头,你若不死,某便放你离去。”轲受被刘民的话说的怒极而笑,心想这小蛮子本事没有,口气到是挺大的,这般跑来跑去,让某家也跟着被人嘲笑。
    两人说着话间,从高顺他的旁边路过,高顺与那乞伏突之间的战斗,高顺其实是游刃有余的,只是武器太差,一时之间找不到对方的破绽下手,所以高顺还有闲心观察着刘民这边的动静,见刘民到了近前,高顺大声的叫道:“公子,你的武艺天下少有,那个鲜卑狗远不是你的对手,公子为何不把他杀了?”
    “我,我没有杀过人啊,杀人可是犯法的。”刘民的脑筋虽然时常犯糊涂,却也知道自己这般一个劲的逃跑是一件丢脸的事情,被高顺这一喝,把自己本能的潜意识说了出来。
    “那是鲜卑狗,不是人,就算是人,他们也是你的敌人,是敌人就该杀了,杀了他们是不犯法,而且大汉朝庭会给公子你记功劳的。”高顺一听,就明白这位刘公子真的是犯糊涂了,连敌我都分不清了。
    “可我真的没有杀过人啊。”刘民边跑边叫道。
    “鲜卑狗不是人,你就当他是一只狗,一只猪好了,公子你杀过狗,杀过猪没有?”
    “没有……”
    “羊呢?”
    “没有……”
    “兔子呢?”
    “没有……”
    “鸡呢,杀过没有?”
    “这个鸡我杀过,以前在家里时杀过……”
    “那公子你就把他当鸡杀了。”
    “可他是个人啊……”
    “鲜卑狗就是一只鸡……”
    “真的可以当一只鸡杀了……”
    “真的,公子快杀了那只*,杀了那只鸡,那匹马就是公子你的了,还有那一把大斧,公子你可以拿它换粮食……”高顺最后很肯定的点点头,对这位刘公子说之以理,诱之以利,颇有一种做园丁的潜质。
    “那,那好吧……他不是一个人,他是一只鸡……他不是一个人,他是一只鸡……”刘民嘴里念念有词,停了下来,眼睛盯着那个轲受,那轲受被刘民的目光盯的心中有些发毛,怒叱一声,举着大斧向着刘民冲了过去。
第十五章杀鸡猛将(四)
    一
    他不是一个人,他是一只鸡……这话听在轲受的耳朵里,心中的那种愤怒比火山还要猛,太伤人的自尊了,他轲受堂堂一个鲜卑族的勇士,竟然被人比作一只鸡。
    “汉人小蛮子,受死吧!”轲受挟着十二万分的愤怒,迎着刘民的脑袋就是一斧头砍了下去,这一斧头的速度之快,让轲受觉得满意极了,因为他以前从来没有使出过这么快的一招,但这种满意的心情连零点一秒的时间都没有维持到,轲受发现,那个汉人小蛮子在他的眼前消失了,很诡异的消失了的那种。
    轲受扭头四望,发现那个汉人小蛮子正站在他的马旁,手中那杆很搞笑的木头枪已经没有了,更让轲受觉得很搞笑的是,那个汉人小蛮子闭着眼睛,傻愣愣的站在那里不动,嘴里还念念有词:“他不是一个人,他是一只鸡……”
    这真是一个好机会啊,轲受心中想到,这一回,看这个汉人小蛮子还望哪儿逃,轲受想再一次挥动手中的大斧把那个汉人小蛮子砍了,但发现手上却没了半分力气,随后,轲受发现,自己的左胸上多了一根东西,是那个汉人小蛮子的木头枪。
    那枪怎么会扎在自己的胸前?轲受心中狐疑的想着,难道这个汉人小蛮子会妖法不成?不等轲受想明白这个问题,轲受的身体便从马上摔了下来,掉下马来的轲受还没有完全死透,他最后看到的,是那汉人小蛮子的一只眼睛微微的睁开着,很好奇的看着倒地上的他。
    看到轲受掉下了马来,本来哄笑的正欢的鲜卑人立时变了鸦雀无声,而并州军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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