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弃妃不承欢:媚杀大王-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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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用钱买到的,何必动用感情?
自己都认了小三身份,别人偏要给自己安一个感情的罪名——真是无聊的女人!
何况,葡勒自己也是知道的,他一开始,就把自己看得透透彻彻,无所遁形,容不得欺骗。
跑累了,蓝玉致随便找一片细白沙子的地方勒马,就地坐下来。
背囊打开,充足的清水,甚至还背了几个沿途小镇买来的香水梨。
咬一口,鲜甜甘美。
躺在沙地上,也很惬意。自由啊,多好。
石宣英归来6
她翘起二郎腿,手臂弯曲,铺在沙地上,作为枕头,看天空,那么蓝,那么高远,白云朵朵,吃穿不愁。地下,就连沙子也是金黄金黄的,一如小王子曾经走过的沙漠,连绵起伏的蜜糖,一生的追求,只在于希望了解一朵玫瑰的芳心。
世界,从未如此美好。
这才了解,那些席卷了富翁的钱私奔的小妾,果然,是如此的刺激。劫匪的快乐,就在于抢劫的瞬间——果然是不劳而获比较刺激!
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没有梦,一切都很清淡,情绪上很久不曾大起大落了。只是将醒未醒的时候,忽然听得“啪”的一声。
她蓦然惊醒,脸颊,竟然隐隐地做疼,是谁?是谁在这样的地方给予掌掴?
是谁?到底是谁?
她惶然跳起来,以为遭遇了跟踪追杀。
沙漠空空,一望无垠,只有自己,连影子,也只得沙砾一般大小。
才记起,那一巴掌下去的疼,一直残留在现在。
一抹脸颊,竟然有些微的水珠,是从眼角边流出来的。
就如偷了包子的时候,一路被人的追杀……什么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呢?
心底深处,一直藏着一个最大最贪婪的秘密:希望这一辈子,有朝一日能够遇上一个人,永远永远会对自己好,关心,爱护,爱自己胜过一切,永远把自己放在第一位,永远不会抛弃,不会发怒,更不会殴打……如果有这样一个人!
其实,是没有的。
从小到大,都没有。
因为没有,才特别贪婪得不到的东西!
人,总是贪婪的!
眼角边的水珠流得太急了,她忍不住了,翻身跳起来,上了马背,打马就跑。
风那么急促,遮掩了一切的声音,吹干了一切的水滴,还有怀里的金子响叮当,她方才笑逐颜开,奔向又一个新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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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城。
遥遥地,看到许多的人马,川流不息,来去自如。叫卖的小贩,当地热气腾腾的糕点,各种各样的点心,时令珍藏的水果……甚至骆驼和牛马,和人一样,在城市里穿梭。
这是一个充满了遗忘的城市——前赴后继。永远不需要回头客,因为,丝绸之路上,永远不缺少新鲜的探险家和发财者。
一场黑卷风,早已被人们淡忘。
蓝玉致头上戴着一顶大大的帽子,身上穿宽大的皮袄,又在当地买了一些或许来自波斯的绿松石做成的颜料,红的黄的,往脸上涂抹淡淡的一层,甚至眼角,也微微做了些改变。看起来,就如一个再寻常不过,甚至有点丑的男人了。
混在人群里,没有任何一点显眼之处。
就连灰影骑士,浑身的毛色也被染成了黄颜色,很难看的那种土黄色,加上满身灰尘,根本看不出任何千里马的神骏之处。
销魂窟——这是蓝玉致给这家豪华旅店取的名字。
店小二依旧坐在门口,但早已没有打瞌睡了,他忙得脚不沾地,迎来送往,点头哈腰,有钱的是大爷。蓝玉致见他如此卖力,疑心他本来是老板,故意装成店小二的。
“客官,住店么?请进。”
他眼睛贼亮,只看客人身上的装饰,当然,他已经不认识蓝玉致了,彼时蓬头垢面的女贼,声音嘶哑;现在的男子,虽然没有穿金戴银如暴发户一般,但是,那件皮袄不是盖的。他识货。
吃饭,不住店,他有点小失望。
蓝玉致完全不看他的脸色,径直上了二楼。
夜色,将这层楼彻底地笼罩,烟雾缭绕,喧闹四起,仿佛第一次来的时候。赌钱的,掷骰子的,一塌糊涂,锣鼓喧天。没有白天黑夜,所有的人都醉生梦死,一如太平盛世的靡靡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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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舞池里的美女,西域各地的女子,她们身上的舞衣,并非中原女子永远雪白的流云水袖,而是金色的,橙色的,红色的……妖艳,朦胧,迷惑,充满了一种强烈的勾引的氛围,在音乐声里,腰肢扭得像一条蛇。
这世界上,蛇才是最能魅惑男人的,杀伤力,远胜狐狸!
甚至水红。
居中腰肢最是柔软的,竟然是水红。她跳得激烈,腰肢仿佛在放电,眼睛也在放电,一上一下,一左一右,周围的男人,几乎疯了……
蓝玉致几乎惊叫起来,水红既然在这里,石宣英呢?
可是,很快便明白,也许,在战争的前夜,水红便被送回了这里。如今,恩主呢?石宣英这家伙呢?
水红旋转身子,在靡靡的乐声里,做了一个超级媚惑的扭动,身子,彻彻底底成了一个S型,当然,比芙蓉姐姐摆得漂亮,销魂几万倍。
男人都疯狂地吼叫起来。
蓝玉致混在人堆里,当然,水红也不会认出自己来。
旁边是成排的休息区,这是赌钱的好处,赌徒们累了,就在旁边歪一下。很多人嘴里抽着西方来的烟叶子,这里,比内地的时髦,超越了几百年。
蓝玉致坐在一个烟鬼旁边,因为,只有这里才有空位置了。椅子很大,也很舒适,她伸一个懒腰,躺下去,懒懒地,省了10片金叶子。
冒充大佬,终究不是大佬。
小人物便是这样,营营役役的,四处占一点便宜,一辈子得过且过。
她听见笑声,不经意地一看,咯咯的,娇媚的,轻纱下面的肚脐眼,若隐若现,水红已经被一个体重起码100公斤的大胖子搂着,他的手,上下乱动,一刻也不曾闲着。大嘴,也不停地往她的身上乱嗅,如一条发情的公狗。
跟昔日石宣英精心塑造的清纯鲜甜俏佳人,迥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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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侍人,果然,谁都是同样的结局。但是,蓝玉致认得那身玄狐——一名侍女上来,给她披上玄狐的大氅,却被那大胖子一手掀开:“哈哈哈,美人儿,我的怀里,便是熊熊的火炉,还怕冷么?有你热的……”
“讨厌……冤家……”
水红紧紧捏住玄狐皮,撒娇的声音,有些儿疲倦。也许,是生怕这个大胖子,不慎将自己的玄狐皮撕碎?
“小心点啦……”
“美人儿,不就是一件衣服么?明日,我送你一百件……”
原来,也许心里还是藏着等待的?能够送出玄狐这样的男人,怎能说,一丝一毫的情意也没有?
蓝玉致本想问问她,却忍住,缓缓地闭上眼睛,听任水红被大胖子抱走,空在走廊里留下一地的娇嗔呻吟。
清晨的鹤鸣沙山,微风轻拂,沙浪一层一层的,如被雨水冲洗过一般,干净而清凉。却也是寒冷的时候,就连皮袍也遮挡不住的侵人刺骨。幸好不下雪。
旁边,是一片怪柳林,小乔木。由于生活在恶劣环境中,叶子变得很小,像鳞片一样密生于枝上,每个叶子约莫只有1—3毫米长,呈浅蓝绿色。小枝下垂,纤细如丝,婀娜可爱。深秋才成熟的蒴果,有些还没来得及掉下去,残余在顶端。
因为生长在干旱沙漠的环境下,它的根很长,可以吸到深层的地下水,长的可达几十米。而且也不怕沙埋,被流沙埋住后,枝条能顽强地从沙包中探出头来,继续生长。
这一片怪柳林,显然就是黑卷风之后的产物,从起起伏伏的沙包里,四处破出,仿佛是沙堆上忽然多了一截颜色。
植物能够破沙,人呢?
她很是狐疑,石宣英这厮真的死在这里了?
拐跑了葡勒的金子,终究不安,反正闲着无事,也来帮他看看。却一直小心翼翼的,生怕碰上他的搜索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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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一路上,没见到任何人,旁探的口风里,那支大军已经回去了,估计张斌等人也是一无所获。
她继续往前,一阵风来,眼前一花,一束白白的东西几乎蒙在眼前。她伸手接住,一看,原来是冠毛样的东西,正是旁边吹来的怪柳的种子。
沙漠里的植物传种的办法也是很奇特的。很多一年生或多年生的植物种子上长了翅膀或毛,种子成熟后就随着风飞翔和远扬,遇到合适的地方就发芽生长。
她信手把怪柳种子仍子地上,也许,明年春天,便是一大片呢。
春天,原来不远了,这一年,很快又要过去了。
这时,已经停留在南方最高的顶点。
她居高临下,四处张望,除了遥远的隐隐的黄金城,再也没有任何的踪迹。她打马下去,正要换一个方向,忽然感觉到一阵烟尘。
她心里一惊,立即扬鞭,灰影骑士就在沙漠里奔跑起来。
那股烟尘是往西方来的,一直席卷着。
是穿出沙漠的方向。
她不假思索,打马出去,原来是一片戈壁,荒芜而空旷。她生怕无端卷入了什么战争里面,悄悄地,就寻了一块很丑陋的巨石躲藏起来。
灰影骑士机警,也不发出任何的声音。蓝玉致攀爬在大石上,悄然看去,但见烟尘已经减小,但是马蹄声却越来越大,近了,是一队穿着非常奇怪的土著,为首之人,头上戴着高高的冠羽,仿佛少数民族的酋长。这些人,清一色的兽皮衣服,露出左边的胳膊,也不觉得冷似的,都挽着弓箭,拼命地往前。
仿佛是躲过了一点儿,首领勒马,神色十分紧张,叽叽呱呱地说了几句话,蓝玉致一句也听不懂。但见一群人“嗨”了一声,立即均分两路,往东方和南方冲去。
很快,后面的马蹄声也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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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后面的马蹄声也近了。
蓝玉致一看,大吃一惊,竟然是一支全身铠甲的队伍——看样子,正是昔日刘卓的大军。但是,人数并不多,约莫两三百人。
为首的一个将领,吐一口吐沫,大骂一声:“妈的,那些野人一下窜到哪里去了?”
正宗的中原口音。
“又不是土行孙,怎么忽然就不见了?”
“快追,肯定是往南方去了……”
然后,一对人就往南方追去。
蓝玉致松一口气,想起那酋长的人马,是往东方而去的,心道,这家伙还有点儿战术才能。现在,可算是脱险了。
显然,刘卓等人是在这里打主意,想彻底占领沙洲,将和关中的距离拉成一片,如此,整个西北,便都是他的天下了。
蓝玉致生怕再遇上这群如狼似虎的士兵,拉了马,正要走。
却听得更加巨大的马蹄声,烟尘,也更是巨大。
她急忙缩回去,眼看灰影骑士要嘶鸣一声的样子,吓得赶紧拉它的马头。幸亏是训练有素,马竟然生生地忍住,一点也没有做声。
蓝玉致轻笑一下,吐吐舌头:“好家伙,真乖,今晚我得给你加点料,补一下。”
灰影骑士如听懂了一般,伸出舌头,舔舔她的手。这些日子,蓝玉致可一点没有亏待它,进出都是寻最好的草料,饮水。放眼天下,仿佛自己最亲近,最可靠的,便只剩下这匹马。
但是,哪一阵烟尘越来越大。蓝玉致匍匐在巨石缝隙里偷偷看去,黄沙漫天,几乎让人睁不开眼睛。
却是在黄苍苍的巨石围绕的小道上奔腾,穿梭,仿佛这里是一个关键的出口。
“人呢?”
“怎么都不见了?”
“报告世子大人,敌人估计往南方去了……快看,前面的马蹄印子还没被吹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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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南方追……”
世子大人!世子大人!
蓝玉致惊得几乎跳起来。急忙用手擦拭眼睛上的灰尘,只能看到一个高大的背影,高大的头盔,骑在马上。
她虽然看不见他的脸,但是,完全能认得爪黄飞电,虽然满身尘土,可是,爪黄飞电,还是爪黄飞电。像石宣英这样的家伙,那么倨傲,当然不会掩藏行踪,不像自己,拐了一匹好马,生怕被人发现了。还有他的那种气势,嚣张的样子,纵然满身风霜,也不会改变丝毫,凶霸霸的,仿佛比阎王爷更加厉害!
这厮果然还活着。
果然是祸害遗千年。
所有人都在为他焦虑的时候,他却在这里踯躅不归,到底是有什么图谋呢?
她大大地松一口气,轻轻地拍灰影骑士的头,附在它耳边低声说:“好家伙,我现在可没亏心了。石宣英这厮还活着呢……马儿啊,马儿,先生打我一巴掌,现在,我还清他了。他的宝贝儿子,可没死,还在穷凶极恶逞能呢!”
马蹄声再次响起。
她慌忙一看,爪黄飞电已经一马当先冲出去,正是往南方的。
看样子,约莫四五百人。
她很是奇怪,石宣英这厮,到底是想追逐刘卓的人马,还是追那一伙酋长野人?
她顾不得多想,因为很快,前面便传来巨大的打斗声。她悄悄爬上顶端一看,但见前面的一块盐碱地上,两支军队已经厮杀起来。
石宣英挥舞着他的那把很长的奇怪武器,爪黄飞电,发出长长的嘶鸣声。
她一看形势,石宣英以多欺少,胜利估计是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