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豪门佳媳-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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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兰糊涂了,问道:“小静,你拿这些是干嘛?”
“妈,你等会儿看了就知道了!”牧锦自信满满。
母女两个走出这片区域,沿着大道走了约莫一个小时,到达云霞公园。附近是居民区,还有一条步行街,两边商铺不少,也有很多街边小摊贩,平时林晓兰就是在这里摆摊拉活儿。
平日里,这边来逛街的人到中午便多了起来,附近居民区的家庭妇女会过来卷个裤边儿、接个拉链儿什么的,有时也有时尚女青年拿着衣服来改成自己想要的样儿。夏天的生意稍微好一些,冬天就比较差。
两母女将脚踩缝纫机支好,摆上凳子,前面挂上“缝补”两个大字的纸板,小摊就算摆好了。
这个时间段自然是没什么人,牧锦坐在凳子上,开始给自己梳头。她坐在街边的长凳上,悠闲自在的样子犹如坐在舒适的厅堂里一般舒服。她的面前摆放着一个小小的妆镜,但是她成竹在胸,基本不去看,只是随便瞟几眼而已。
牧锦继承了牧家太太冯贞静的美貌,除了模样姣美之外,更有着一头黝黑亮丽的长发。只见修长白皙的手指头灵巧地在黑发里穿来穿去,很快两条粗黑的鞭子就左右交叉在后脑勺上,巧妙地结在一起。牧锦用黑色的小皮筋扎好,压进发底,隐藏在发根处,再用几根黑色的小细发卡别好。
编完头发,她拿起小镜子照了照,用梳子的细柄小心地把头发挑得蓬松,顿时整个人又显得慵懒了几分。
其实,这就是牧锦想到的一个赚钱的方法。据她所知,大概三五年之后,随着韩剧的热播,所谓的“韩式梳头”便会开始流行起来,饰品店和化妆店都有这项服务。上辈子的她也是个很爱美的女生,跟着电视和网络学了不少韩式发型,编发、盘发都有一手。
林晓兰看得眼睛都愣了,等牧锦全部完成之后,她才欣喜问女儿:“小静,你梳的这个头真是漂亮,从哪儿学的啊?”
牧锦编了句谎话,“我自己琢磨的。妈,你说好看不好看?”
“好看!简直太好看了。我闺女就是聪明!”林晓兰被华丽的发型晃花了眼,想摸摸女儿的头发,又怕弄坏了。
牧锦笑了,“妈,我刚才梳的时候,你看了吗?”
林晓兰点头,“看了一遍,不过没太记牢。”
牧锦知道养母其实是个心灵手巧的女人,不然也不能吃缝纫这碗饭,只可惜没机会和服装行业接触,才能有点埋没。
她笑道:“那,妈你多看几遍,今天我打算给路过这里的女孩梳头发,每个头收五块钱。”
“啊?这……这也能赚钱?”林晓兰有点不信。
“管他呢,试试呗。”牧锦耸耸肩。她手边还有一盒皮筋和一盒细发卡,她重生回来的当天正巧领工资,用了十来块钱买的。这生意试一试也没有什么成本,根本不可能亏。何况她确信,爱美的时尚女孩一定会愿意花这个钱的。
牧锦带了纸笔,用一张白纸写了两个大字“梳头”,挂在“缝补”纸板的旁边,一切准备就绪。
林晓兰对女儿的行为支持是支持,可到底半信半疑,暗暗笑了笑,没去管她。
这天是大年初一,人们半夜里都睡得很晚,商家大部分都放了假,偌大的步行街也只有几户商家照常开门营业,连平时喧嚣吵闹的小摊贩也不见踪影。
一直到中午,缝补摊都乏人问津。牧锦不禁有些忧虑,她原本计划着今天能开张,多梳几个发型让养母记住,她明天之后又要到酒楼去打寒假工,只能每天晚上回家的时候再教养母其他的发型,把这个无本生意做起来。可赶上这么个日子,真是没办法了。
母女两个坐在寒风里,取出林晓兰昨晚做的白菜馅儿的素包子当做午餐,包子都已经冷掉了。
正吃着,一记清亮的女生嗓音在两人身后响起。
“哎,梳头?梳什么头?……哇!”
牧锦赶紧咽下口中的包子,连忙回头。看见来人,却愣住了。
她……认得这个说话的女孩。
☆、第6章 情知起6
第六章
站在缝纫摊前的女孩明眸皓齿,眼神带着惊叹,穿着打扮一见即知是富贵人家的小姐,精致而典雅。她似是被牧锦的发型迷住了,嘴里赞道:“梳头……就是梳你这个发型吗?”
牧锦心情十分复杂。
她认得这个女孩,名字叫做江丹姿,是安市豪门江家的二小姐。她上面有一个哥哥,叫江劭峥,好像是安市的商业天才之一,与顾家的顾震苏并称“安市双杰”,都是了不得的青年才俊。
江丹姿在父母兄长的保护下,性格比较天真单纯,是牧家的假小姐魏熙然的好朋友,因为看不清魏熙然伪善的面目,也曾经对回到牧家的牧锦冷嘲热讽。她哥哥江劭峥倒是个成熟稳重的人,为妹妹的出言不逊而极其不悦,教育过妹妹很多次。江丹姿被哥哥责备之后很不开心,又因魏熙然的挑唆,反而更加憎恶牧锦。
最后江劭峥看出了魏熙然个性之中隐藏的恶劣之处,为了阻止妹妹继续跟这个女人来往,将妹妹送往美国。江丹姿再回到安市的时候,心性成熟了不少,而且结了婚,才没跟魏熙然继续来往。
对于江丹姿,牧锦说不上是什么感觉,说恨吧,倒也不至于,当年江丹姿只是在言语上藐视自己而已,并没有真正出手做过什么;可说不恨吧,却因为她曾与魏熙然沆瀣一气,而心怀不忿。
牧锦心中默默叹了一声,罢罢罢,今生毕竟重新来过,绝对不会再重蹈覆辙!她一定会想办法让江丹姿认识到魏熙然的真面目。
当下,牧锦面带笑容,点点头,“嗯,梳头的意思就是为你梳一个新的发型。不仅仅是我这种,我还可以根据你的脸型和气质以及你的要求,为你梳另外的适合的发型。”
江丹姿身边站着一个保姆模样的中年女人,低声道:“小姐,你要弄头发,下午给andy打个电话让他到家里就是了,何必在街头梳呢?”
“可是我觉得她这个头发真的很好看,就连andy都没给我梳过这样的发型。”江丹姿大眼睛忽闪忽闪的。
她这会儿正从云霞公园云霞山的云霞寺里出来。安市大年初一有不少习俗,比如到就近的寺庙上香,撞撞寺庙里的祈福钟,为寺里的长明灯点灯油等。因此云霞公园的云霞寺、南湖公园的南湖寺,以及城中心的昭明寺及明远寺都是大年初一最热闹的地方。
江丹姿已经上完了香,突然想吃步行街上有名的甜品房“千昭屋”的招牌主打赤心雪团。跟着她出门的王妈说千昭屋今天应该放假不营业,她不听,偏要过来,结果扑了个空,正撅着小嘴发脾气呢,就看见了牧锦母女的缝补摊,于是视线立即被“梳头”两个大字吸引,然后转移到牧锦的头上,顿时又被那华丽繁复的盘发辫迷得一眨不眨。
王妈为难地看着缝补摊上的两个人,倒是干净整洁,做派正经,可是让小姐在寒风中坐在街头小凳子上梳头……王妈抹了抹汗,“小姐,算了,回去吧。”
江丹姿的小姐脾气上来了,一扭头,“我不!……你给我梳个头。”后面一句话是对着牧锦说的。
牧锦笑盈盈地站起来,“好的,小姐请坐。梳头每个五十元。”她把价格一下子提高了九倍。这可是豪门千金,平时请个造型师去家里都是几百几千,梳个头只收她五十,已经很少了,不赚白不赚。
林晓兰听了这个价,差点瞪直了眼,下意识想去拉女儿的手臂。
牧锦对她一笑,调皮地眨眨眼。
王妈听了价也有点不乐意,刚想杀价,江丹姿已经坐在了凳子上,“五十啊,挺便宜的,但是你必须给我梳好哦,要是不好看,我可不给钱的。”
牧锦应道:“放心吧,绝对好看。”
她观察了一下江丹姿的脸型,又拈起头发看了看发质。果然是富贵人家的孩子,定是从小就做保养,皮肤水嫩,头发也柔软乌黑。她根据江丹姿的娃娃脸,给她设计了一个跟自己这个不同的盘头,一圈圈的发辫盘绕在头顶,最后呈现出一个玫瑰花一般的状态。
这下,连王妈都被她灵巧的技术惊呆了。
完成之后,牧锦略显遗憾,“小姐,我这里暂时只有细的黑发卡,若是有两朵小小的钻石发饰簪在你的头顶,会更加好看,更突显衬托你的气质。”
江丹姿已经从王妈的眼里看出了惊叹,她忙不迭拿着牧锦的小镜子,又取出自己的化妆镜来,前后对照,虽然镜子的面积太小,但她还是看见了自己后脑勺上那朵由黑发堆积而成的“玫瑰花”,登时兴奋雀跃,“哇,好漂亮!……面前也好看!”
她的脸型偏圆,所以牧锦将头顶的发层微微隆起,拉长了脸型。她整个人给人的感觉摇身一变,从刚才的天真幼稚款,一下子成了优雅轻熟款。这也是因为牧锦回忆起,上一世江丹姿对自己的娃娃脸一直不甚满意,特别想要成熟的范儿,今天她正巧投其所好。
“哈哈,王妈,我要去格蕾丝买钻石发饰!……哎,你不走吧?我买了发饰回来你帮我簪上,好不好?”江丹姿左照右照,乐得合不拢嘴。
牧锦笑笑,“我今天一直都在这里。”
江丹姿兴冲冲地就想离开,“好。王妈,先把钱给她,我们这就去格蕾丝。”
王妈之前还有些觉得不划算,此刻都不再不满了。她也认为摆摊的小姑娘这一把手艺的确值得五十元。江家太太惯用的造型师andy都没这本事呢,每次到江家不过是给太太小姐吹吹头、做做护理就收得那么贵。
牧锦接过钱,淡然一笑,“谢谢。”
王妈对她的印象有些奇怪,这女孩子十分大气雍容,真不像普通人家的女孩,而且脸长得也很熟悉……王妈又看了牧锦好几眼,一直在想曾在哪里见过。
牧锦心里明白,江家和牧家的关系不错,两家太太时常来往,两家千金也是好朋友。江丹姿还小,对人对事不走心,而王妈却见过牧家太太不少次,哪里会看不出牧锦与冯贞静面相的相似呢?
事情越来越顺利了,没想到今天竟然遇到了江丹姿和王妈。
牧锦站在步行街口目送两人拐进了格蕾丝购物中心那条街,嘴角轻轻勾起一抹运筹帷幄的笑。
☆、第7章 情知起7
第七章
“小静,你太能干了。”林晓兰捧着女儿递给自己的五十元,满眼惊喜,“原来梳头真的能赚钱!”
牧锦摆摆手,“妈,下一个来梳头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呢。而且,你没看出来吗,刚才那个女孩可是有钱人家的小姐,身边还跟着个奶妈呢,所以我才收她那么贵。如果是一般来逛街的女孩,还是只能收五元十元。”
“那也不错了!”林晓兰了解的点点头,“我家小静就是聪明。”这是她的口头禅。
牧锦乐了,上前挽着她的手臂,“妈,哪有你这么夸自己女儿的呀。”
林晓兰轻轻碰她盘着发辫的后脑勺,虚摸了一把,“我是说实话,妈有你这么个闺女,真是上辈子烧高香得来的福分。”
“妈——”牧锦有点害羞地将脸颊埋在养母的肩上,可嘴角的笑意却淡了下来。若是一辈子都做林晓兰的女儿,不知道自己是牧家的千金,努力奋斗奉养父母,倒也是种幸福。
然而,如今她对自己的身世早已知晓,贫民区与豪门,身份有着如此巨大的落差,况且还经历过噩梦一般被牧家找回去的五年,她无法只满足于和养母之间小小的温情了。她想要证明给大家看,牧锦绝非池中之物!
既然迟早也要回到牧家,不如早一点主动将命运在掌握在手中。
……
半个小时后,江丹姿急急忙忙地又跟王妈走了回来,手里拿着三个极其精美的发饰,看样子都是大牌奢侈品。“你看看,我簪上哪个比较好看?”
牧锦仔细考虑一下,选了一个水晶发卡,非常简单的冰绒花造型,小小一支。她仔细为江丹姿别在了后脑勺右侧作为装饰。“好了。”
江丹姿美滋滋的拿着镜子左照右照照了好久,才在王妈的催促下离开步行街。
已经是下午了,附近的一些商铺陆陆续续懒懒散散打开了门,也没有很想做生意的意思,这些商铺老板基本上都住这附近,呆在家里也没意思,不如过来开了店门和周围的邻居随意聊聊天。
从云霞公园里出来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林晓兰和牧锦母女俩的缝补摊总算吸引到了目标受众的眼球。
自几个女孩坐在凳子上带头尝试梳头后,小摊的生意开始有了起色。也亏得牧锦的手艺实在精妙,她将上辈子在网络上见过的发型融入了自己的理解,又根据女孩们的脸型、气质、五官特色等,分别给她们设计不同的发型,每个发型根据复杂程度,收五到十元不等。
但凡见了她发型的女孩,无一不表示出浓厚的兴趣,及至牧锦为她们梳了头之后,更是感觉这钱花得值。
林晓兰的缝补摊无人问津,她索性站在女儿的身边,仔仔细细地揣摩她的动作,两手下意识跟着动,认真地学了起来。
牧锦有时特意放慢动作,让养母看个清楚。
这天到晚上收摊的时候,母女俩一数,加上江丹姿给的五十,一共赚了一百七十元!林晓兰喜不自胜,差点语无伦次。
女儿才跟她出摊一天,竟然开辟了新的赚钱路子!这个数目几乎只有在她夏天生意最好的时候才能赚得到啊。
回去的路上,林晓兰特意拉着女儿拐去烧鸡店,给牧锦买了两个烧鸡腿,“小静,快吃,快吃。”
牧锦拿出一个,“妈,你也吃。”
“妈不喜欢吃鸡肉。”林晓兰摇头拒绝,看着女儿的眼里满是骄傲。女儿这么懂事又伶俐,她怎能不欣喜!
牧锦有点心酸,硬是塞了一个鸡腿到她嘴里,“妈,你就吃吧。放心,只要愿意,赚钱的方法多的是!以后咱们想吃什么吃什么,还可以吃一碗倒一碗!”
“你这孩子!”林晓兰噗的笑了,她咬了一口鸡腿,敲敲牧锦的脑袋,“说什么吃一碗倒一碗呢,浪费粮食可耻知道吗!”
“哈哈哈,说个笑话嘛。”
母女两个在路上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