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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穿成少帅的金丝雀-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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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没得手,沈南瑗都懒得去管。
  反正,苏氏弄这个严三娘来的目的,不就是为此嘛!
  算是拉皮条拉到了家里来。
  怎么说呢,只能说苏氏的心大。
  或者换句话讲,苏氏连沈黎棠都不在乎了。
  沈南瑗也是个女人,倒是十分了解女人的嫉妒心。
  不晓得为什么,她从沈芸卉的眼睛里,也看出了这种嫉妒。
  以前的沈芸卉看她,眼神里只有嫌恶。
  沈南瑗自己都纳闷了,她这么倒霉,还有什么可被人羡慕嫉妒恨的。
  果然是女主光环,聚恨灯,都尼玛照在她的头上了。
  照的她整个人闪闪发光。
  腊月十五,掰着手指头算,离过年也就只有十五天的时间了。
  沈元阑考完了试,也放了寒假。
  不晓得是不是因为他的回转,让这个七零八碎的沈家,看起来又像是一家人了。
  不谈论苏氏的人品,只说苏氏对儿女不可谓不上心。
  对女儿是操心婚事,对儿子操心的事情则更多。
  沈黎棠希望沈元阑可以出国留学,苏氏一开始有些舍不得,现在则是一力促成,想让儿子快些走。
  她的计划,年前解决了沈南瑗那个小贱人,年后开春送走了沈元阑。
  等沈元阑走后,她和沈黎棠得有个结果。
  她精心伺候了他这么些年,什么都没有捞着,还落了个伤心伤身的下场。
  苏氏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老娘不伺候了。
  心里想的开,面上的颜色就好看了不少。
  苏氏对着镜子仔细瞧了又瞧,要是她早几年能想明白多好,没准儿她也能活的像那顾夫人似的那般潇洒。
  这是谁不过谁家的日子,就不能够理解谁家的烦恼。
  顾夫人也在发愁,朗华那儿和杜家交涉了几天,才把她们母女接回了凯乐门酒店。
  顾红梅打包了行李,想连夜出城,逃往天京。
  可掀了窗户一看,楼下还立着杜夫人派来的兵。
  偏偏婚约确实有过,杜夫人就是抓住了这一层理,哪怕她去跟张将军告状,这一状都告的显得自己心虚。
  更何况,张将军喜欢的是她善解人意事不多。
  若是泷城这边死咬着不放,没准儿她就是张将军的弃棋。
  她太了解那些男人了,没事的时候,她就是他的心肝宝贝。
  她若是真有了事情,他的眼里只有大局。
  这也是顾红梅思索了再三,没有往天京打电话的原因。
  说起来,还是自己的分量不够。
  顾红梅丧气地将手里的衣服扔在了大床上。
  顾歆儿抹了把眼泪说:“姆妈,这次是我任性了!要不是我……”
  一开始要回来的人确实是她。
  她姆妈只是没有法子,看不得她这么大了还不嫁人,才冒险走这一招。
  顾红梅思索了片刻,一咬牙道:“歆儿,既然都到这个地步了,那你便不能像先前那样……陈雪岚不是非要你嫁给那个傻子嘛,那你便非得嫁给杜聿霖才行啊!姆妈都想过了,那杜夫人比你的年纪可大的多,头几年的日子难熬一点,等到她一死,杜家可不就是你说的算了。”
  “可是,聿霖哥哥他对我们意见很大!”顾歆儿负气地说:“就连那个傻子也好似受了他们的影响,也总是对我若即若离。”
  “傻,男人要靠哄,你得这样……”顾夫人招了她在耳边传授,那一句‘生米煮成熟饭’那才是正经的道理。
  顾红梅一副过来人的样子说着,眼中还露出了得意的情绪。
  想当年,又有几个男人能逃得过她的手段。
  歆儿的爹算一个,那位杜督军原本也算一个,若不是中间出了纰漏,她现在才是正儿八经的督军夫人。
  有正派的夫人做,谁愿意做那上不了台面的外室。
  就好比现在,她若是正儿八经的将军夫人,量谁也不敢如此难为她!
  顾红梅的心思转了几转,又拉着女儿好一阵嘀咕。
  她教的简直事无巨细。
  顾歆儿红着脸咬了咬嘴唇,只挣扎了一下,再看向顾红梅的时候,微微点了点头。
  她原本就是回来试试,可现在她若不能嫁给杜聿霖的话,那就得嫁给傻子。
  这下子,逼她上梁山,她不上也不行了。
  母女俩正说着这事情,门口响起了敲门声音。
  “顾夫人!”
  是朗华。
  顾歆儿擦干了眼泪,打开门,甜甜地笑:“朗叔叔!”
  朗华的眼睛从她的脸上扫过,不动声色地道:“顾小姐,下楼吃午饭吗?”
  顾歆儿道:“好的,我去叫我姆妈!”
  朗华点了点头,绅士地等在门口。
  可是顾红梅对朗华的心里有怨,她总觉得这个朗华的心思深沉,就这次他跟杜督军交涉的时候,总让她感觉他没有使出全力。若他使出全力,说不定就能直接送她们母女回天京了。
  顾红梅没将自己的感觉告诉女儿,只一托头道:“我头疼不想吃。”
  门并没有关严实,外头的朗华听了个真切。
  是以,顾歆儿出来尴尬地婉拒的时候,他微微笑笑,道:“那我让侍应将午饭给二位送上来。”
  顾歆儿道了谢,歉意地合上了房门。
  朗华一下楼,只给顾氏母女点了两份牛扒,自己则带了帽子,拎着手杖便出了门。
  久不回泷城,馋的还是泷城的小吃。
  就在井岸胡同的不远处,有一个老嬷嬷卖的云吞面,云吞薄皮馅儿多,竹荪面又细又脆,酸汤也够味。
  只是物是人非,不知那老嬷嬷现在还在不在了。
  朗华看了看昏黄的天,总感觉这天快要下雪了。
  下雪前若能吃上一口的话,一定会从内暖到外面。
  他叫了辆黄包车,决定去碰一碰运气。
  黄包车穿过了大街,压上了青石路面。
  不多时,就到了他指定要到的地方。
  这里离井岸胡同还有很远,是一处繁华的街市,两边的铺子卖什么的都有。
  朗华这人做事谨慎,他的行踪,一定不能落人眼睛。
  他像是随走随逛,买了几样泷城特色的小物件,这才七拐八拐地走向了真的目的地。
  大老远,朗华便看见了冒着白雾的云吞面摊。
  那白雾之中,一个驮着背的老嬷嬷,兴许是刚下过一碗,正在往锅里添水。
  他并没有急着过去,仍旧是左右看过了之后,才慢慢悠悠地走上前去,闲聊一样问道:“嬷嬷,这么大年纪了还摆摊啊?身体吃的消吗?”
  老嬷嬷咧了咧嘴,道:“吃的消!我还能再摆二十年呢!听先生口音不像是本地的,我跟你说,我包的云吞面不比那大饭店里的差。”
  朗华手杖柱地,笑笑地说:“那就来一碗!”
  “好嘞!”
  先前都是白雾,朗华没有看清。
  等到白雾散开,朗华这才看见四方桌旁坐着的一个少女。
  少女那双晶亮的眼睛带着狐疑,正上下打量着他。
  朗华苦笑了一下,走了过去,“沈小姐,真是巧啊!”
  自打厨房里来了严三娘,沈南瑗的日子就没好过过。
  这个好过,主要指的是口腹之欲。
  沈南瑗个吃货,喜欢吃些汤汤水水的饭食,可严三娘做的要不是大鱼大肉,就是些干巴巴的东西。
  今儿中午做的是什么锅巴饭!
  这大冷的天,沈南瑗实在是不想吃,随便交代了一声,就出了门。
  反正,现在她和苏氏基本撕破了脸,出门的报备,也就是口头上一说。
  只是谁曾想,一出门就撞见了朗华。
  要说是巧合吧,不大像。要说不是吧,嗯……沈南瑗低头看了看自己,朗华图她什么呢?
  朗华知道沈南瑗在想什么,他解释道:“我从南街一路走来,大老远就闻见了香味。”
  “朗先生的鼻子可真灵!”沈南瑗笑笑地说。
  “不介意我坐下吗?”
  “可以啊!”
  朗华坐在了沈南瑗的右手边。
  沈南瑗的云吞面也是刚上,冒着热气。
  她拿勺子搅了搅,并没有什么压力地低头吃了起来。
  朗华却看得傻住了。思绪不由跳转回许多年前,他也和一个这般年纪的少女,在一起说说笑笑地吃着云吞面。
  很快,老嬷嬷端来了他的云吞面,他这才回了神。
  就在朗华低头的那一瞬间,沈南瑗的眼睛睨了过去,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他看着她的眼神,有些伤感,还有太多的欲语还休。
  直觉告诉她,这个朗华虽然不显山露水,但本事肯定不小,且他对自己没有敌意。
  沈南瑗吃的比他快,拿出了十块钱,付了两晚云吞面的钱。
  朗华也没跟她争,微微一笑,不紧不慢地吃着。
  沈南瑗并不着急,抓了把糖炒栗子,慢悠悠地剥着。
  反正她回家也没事,倒不如跟有意思的人呆在一起,没准儿还能有所收获。
  朗华吃完了之后,问她:“沈小姐有兴趣一起逛逛吗?”
  “好啊!”沈南瑗欣然同意。
  作者有话要说:  随机红包啊啊啊啊
  双十一剁的手长回来没有?马上就双十二了


第56章 小兔崽子
  两个人顺着青石小路一直朝南走; 朗华没说接下来要去哪儿,沈南瑗也没问这个问题。
  走了一小段路; 朗华哈哈笑着问:“沈小姐; 对谁都这么相信的吗?就不怕我把你给卖了?”
  沈南瑗一回头; 骑着自行车的吴茂车把一拐; 差点没摔死自己。
  她又转回了头; 同朗华道:“看见没,我有保镖。”
  朗华吃云吞面的时候; 就发现了对街胡同鬼鬼祟祟的两个人。
  他抿着嘴一笑,“沈小姐; 总是让我出乎意料。”
  “朗先生也是。”沈南瑗意有所指。
  朗华知道她说的是那天的事情; 瞥她一眼; 心里是赞叹。
  要一般的孩子,好奇心重; 总喜欢追根究底知道他为什么要替她说谎。
  可她呢; 虽然也好奇; 但至少表明上一派风轻云淡,提也不提。
  沈南瑗见朗华没有回她的话; 偏头停顿了一下,问:“朗先生; 天京比泷城好吗?”
  这话问的颇没有见识。
  虽然这里的地图块和沈南瑗没穿书前不大一样; 但她好歹也懂天京就是这里的集权中心,相当于首都。泷城就是再发达,还是比不过天京。
  朗华倒是没在意这些; 抬头看了看周遭的老建筑道:“各有各的好!”
  沈南瑗又说:“那证明朗先生很喜欢泷城了!就好比,泷城和岭南,我也是觉得各有各的好!当然不是岭南真的能和泷城相提并论,而是我喜欢那里!”
  朗华点了点头,道:“确实如沈小姐所说,泷城的经济肯定没有天京的繁华,但是在这里我可以施展开手脚,所以我喜欢这里。”
  他的话说的没有破绽可挑。
  朗华停顿了一下,偏了头道:“沈小姐,想去天京吗?”
  天京肯定不是沈南瑗开溜的首选地。
  那里局势复杂,并不利于发展。
  但作为跳板的话,那里无疑是合适的。
  沈南瑗的眼睛一亮,点头,“自然是想去的,老话不是常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朗华:“沈小姐说的对,不过,沈小姐过完年就要同大少结婚了。想来,若是去天京的话,也会是和大少一起。”
  他说话的时间,眼睛一直没有离开她的脸。
  只见她眉毛轻挑,眼睛里似闪过了什么,她这才咧了嘴回应道:“朗先生说的极是,没准儿还是拖家带口。”
  她哈哈笑了起来,可这笑就没达心底,更像自嘲。
  朗华便知道了,这个丫头的主意大着呢,恐怕从始到终都没想过要嫁给那个杜聿航。
  看来他不肯让顾歆儿母女回天京是对的。
  又行了两条街,朗华提议请她喝咖啡,就当是她请他吃饭的回报了。
  沈南瑗看了看时间,拒绝道:“不了朗先生,我和人还有约,先行告辞!”
  这里离总府路已经不远了,沈南瑗招手叫来了一辆黄包车,微微笑着和朗华道别,就上了车。
  朗华下意识捏紧了自己的手杖,看着黄包车走远,自己一转身进了咖啡厅。
  他向侍应要来了一张便签纸,拿出了自己口袋里的派克钢笔,画出了一个等边三角形。
  沈南瑗又好几天没到NY看看了。
  一到店门口,将好看见一个穿着素色旗袍的女人,正在跟店员理论些什么。
  她走了进去,问:“珍珠姐和娉婷姐不在吗?”
  店员摆了摆手说了声“没来”,又继续跟素色旗袍的女人道:“小姐,我们店所售出的衣物,只要不是质量问题,是不可以退的。更何况,您也没有衣服的票据,别说退了,就是换也不成的。”
  沈南瑗上下打量了一下女人,她的长相十分秀丽。
  沈南瑗自己知道NY的定位是有些像奢侈品,一件大衣的价格不菲,但看女人的穿着又很普通。
  女人还是不肯死心又道:“这个是我家当家来买的,他一个男人哪里懂得那么多,这衣服我真的一次都没有穿过,就算不能原价退,少退一些也行的。”
  鬼使神差的,沈南瑗脱口问她:“夫人贵姓?”
  “姓裴!”
  “夫人家住哪里?”
  “南焦路三号!”
  沈南瑗的眼皮狂跳,招了手道:“夫人,到里面坐着说话吧!”
  店员见沈南瑗这般,立刻将人请了进去。
  又倒了两杯茶。
  裴小玉不安地坐在了丝绒面的沙发上。
  沈南瑗瞧她一眼,又抬了眼睛看向离的很远的店员,这才压低了声音道:“嫂子不必紧张,裴大哥近来可好?”
  裴小玉惊讶了片刻,迟疑道:“妹子认识我家当家的?”
  “认得!”沈南瑗说:“裴天成,裴掌事,我自然是认得的。在我最有难处的时候,是裴大哥帮了我一把,这恩情我一直记着。”
  裴小玉的脸色僵了一瞬,叹了口气,“什么掌事呀!还不如以前在咖啡厅里做侍应生来的简单。”
  沈南瑗的心往下沉了一下,要说裴天成是怎么从侍应生入的白虎帮,可能自己比她都要清楚那个过程。
  正不知如何安慰,裴小玉像是终于找到了一个能说话的人,又听是受过天成恩惠的,再看小姑娘面善,就跟竹筒倒豆子似的接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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