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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盛世黑莲花-第111章

小说: 盛世黑莲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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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很高,腿很长,脸应该很黑吧,看不见。
  男人见她如此辛苦,直接蹲了下来,与她保持平视。
  小女孩儿终于看清楚他的脸了,这是一个长得漂亮的叔叔,眉眼很精致,而且皮肤也很白,笑容很好看,像是她之前吃过的棉花糖一样,甜丝丝的。
  “林晚,这是你的名字吗?”他看了看地上歪歪扭扭的大字,轻声地念出口。
  小女孩儿听到他念“林晚”这两个字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打了个哆嗦。
  这个男人的普通话真好听,字正腔圆,他应该就是大妈所说的那种,有教养的有钱人吧。
  鬼使神差的,这个看起来就不好沟通的小女孩儿,对着他点了点头:“对,我的名字。”
  男人抬起手在她的头上摸了摸:“真乖。”
  不过他的手还没离开,手背上就忽然感到一痛,等到缩回来的时候,上面已经多了几个指甲的抓痕。
  “别碰我!”
  她的眼神里充满了警惕和厌恶,男人有些诧异,明明之前还不温不火的小姑娘,这时候竟然露出如此防备的表情来,还真是让人有些伤心的。
  “林晚,你怎么能抓这位先生?你知道这位是贵人嘛,要带走院子里以为小朋友去过好日子的,你自己不喜欢,就不要祸害其他人!”大妈连忙冲过来,厉声呵斥着她。
  “对不起啊,这位先生。她就是个小怪物,因为长得挺标致的,来领孩子的人好多看上她,也曾跟去两个家庭,但是去了人家不是咬人就是摔东西,总归都不听话,很可能有暴力倾向,所以再有领养的事宜,我们就不让她出来了,免得祸害了谁家。”大妈连连跟男人道歉,点头哈腰的模样,丝毫都看不出在孩子面前耀武扬威的张狂。
  林晚冷笑,又是大人的游戏,虚伪、恶心。
  “走,我带您去前面瞧瞧,那些都是好孩子,只有她是个坏孩子的。我们院里的人都很疼爱孩子的,但就是有养不熟的,我们可不能让她祸害了您家……”
  大妈的口才越来越好了,像是推销员一样,唧哇说上一通。
  “不,我就要养这个孩子。”男人斩钉截铁地说了这句话。
  大妈和林晚都愣了一下,大妈干笑着道:“先生,真的不是我们孤儿院的工作人员骗你,这小姑娘长得是好,但是她的性格的确不好,浑身是刺,刚刚还抓了您,您也看到了。她孤僻、易怒,不喜欢跟人接触……”
  “行了,你不用说话,我来跟她说。”对于孤儿院的阿姨这么评价一个孩子,男人显然很不满意,他皱了皱眉头,甩下话之后,就把大妈撇在一旁,再次蹲在林晚的面前。
  “我想收养你,你觉得好不好?我家里有很大的房子,还有很多玩具,我给你买好看的衣服,好多好吃的东西,教你学习写字……”
  这个男人对着她说话的时候,声音一直很温柔,像是一汪清泉一样,让人如沐春风。
  林晚眨了眨眼睛,伴随着他每多说一句话,她的眉头就皱得更紧了一点。
  “变态。”
  他还没说完,就听小女孩儿再次开口了,不过这简短的两个字可不是在夸奖他。
  “你说什么?”男人有些诧异,又问了一句。
  “变态。”
  林晚再次说出口,而且还是抬起头,直勾勾地看着他,无比认真地说着。
  她那双眼睛又黑又亮,就像一双黑葡萄似的,但是当这双过于纯净的眼睛,就这么一眨不眨地盯着谁看时,总让人有一种心里发毛的感觉。
  “你这孩子胡说八道什么呢?快跟这位先生道歉!”大妈立刻蹿了过来,听到她骂人家变态的时候,估计冷汗都被吓出来了。
  林晚抬头看了他一眼,一句话都没说,又低下头去慢吞吞地在地上写字了。
  “怎么回事儿,你跟我说说。你说我变态,总得让我知道原因吧?”
  想象中的暴怒并没有出现在男人身上,相反他一直很温和,并且问话的时候,也没有寻常大人那种对孩子的漫不经心,而是认认真真,好像把她当个同龄人一样。
  林晚眨了眨眼睛,她和男人对视了一眼,面上露出几分踌躇的表情,显然不知道该如何回复他。
  “没关系,今天最坏的结果就是我不能带走你。你原本就没准备跟我走,我不能打你,否则这位阿姨会报警的。你总得告诉我原因,‘变态’这两个字可不是随便说的,难道我看着像个变态?”男人继续温声地劝解着,他始终跟林晚保持着安全的距离,礼貌的态度,好听的声音,这些都是打动林晚的地方。
  她咽了咽口水,低声道:“以前有个叔叔领养我,他跟你一样,有钱、高大、爱笑,给我买漂亮的衣服和好吃的食物,住大房子,还能上学。但是他晚上要把我脱光陪他睡觉——”
  “林晚,你不要胡说八道,没有这种人!”那个大妈尖声叫道,脸色苍白。
  林晚这时候倒是不怕了,她伸手指着大妈道:“我之前跟她说的时候,她就像这样大叫变态。你也要给我住大房子,买衣服和食物,你还爱笑,只是你比那个叔叔长得好看,你是变态吗?”
  小女孩儿的声音还带着稚嫩的感觉,但是她一字一句慢条斯理说出来的时候,就让人忽视不得。
  “我不是变态,不过我想你肯定会说,变态都不承认自己是变态的。因为要来接你回家,我特地给你带了个礼物,是个很有意思的小家伙,就在前院,你要去看看吗?”他歪头问她。
  林晚顿时就有些蠢蠢欲动了,她从小到大很少收到礼物,因为在孤儿院,大部分都是好心人捐赠的东西,就算是有干净漂亮的衣服,轮到她手里也都是又脏又破烂的,谁让她天生不会讨好人呢。
  她站起身,把小石块塞进了自己的衣兜里,拍了拍手上的尘土。
  “走吧。”
  “带着石子不会觉得重吗?”男人有些好奇地问。
  “重,但这个我好不容易磨平了,如果不收起来,大妈会把它扫走,其他小朋友也会来抢。这是我的粉笔,我要好好学习,努力出人头地,离开这个地方。”林晚抿了抿嘴唇,意气风发地跟他说。
  男人挑了挑眉头,显然是没想到她小小年纪,就有这样厉害的雄心壮志,的确是值得表扬。
  “大妈?”
  林晚对于他的提问了然于心,瞥了一眼跟在身后嘀嘀咕咕的大妈,脸上露出一抹狡黠的笑容。
  她悄悄凑近了男人,低声道:“你不要让她听到,她让其他小朋友都喊她老师,但是我知道老师都是很好的人,不会有差别待遇,嘴甜夸她漂亮的人,就能先挑食物和衣服。笨拙的小孩,就会被欺负。她在我眼里又老又丑,还有一颗铁石一般的心肠,我才不要叫她老师呢,她就是大妈!”
  男人被她逗笑了,眉眼弯弯,而且低沉的笑声里带着十足的磁性,异常好听。
  林晚完全怔住了,她就像一个小傻瓜一样看着他,只觉得男人好像天神一样,背后的太阳一定是他的翅膀。
  “真是个小花痴,从小就这样。”他再次抬手摸了摸她的脑袋。
  这回她没有躲,也没有抓人,而是傻乎乎地给他摸完了,才回过神来,瞪大了一双眼睛瞧着他,忽闪忽闪的像是天上的星星一般。
  前院是一群孩子在玩耍,一个个见到大妈带着男人回来,立刻老实了下来,纷纷站好,显然是想表现好离开这里。
  林晚抿了抿嘴唇,曾经她也是其中一员,想要离开这个鬼地方,去别人口中有钱人家当孩子,但是实际上等她被领养了两次,都是遇到变态之后,她就不再信任这些领养的人了。
  “你们玩儿吧,那些玩具都送给你们了。”男人挥了挥手。
  他的话音刚落,这些小孩子立刻变得欢呼雀跃起来,纷纷拿起了玩具继续玩起来。
  这个男人一看就是大方的个性,那些玩具都是崭新的,而且款式新颖,是他们从来不曾见过的,大家见到这些玩具之后,都两眼冒光了。
  他领着林晚去了门口,他的车子就停在那里,林晚远远地站在那里,车子的牌子她不认识,但是那样一尘不染的四轮车,看起来就很高档,她只坐过一次,后来还因为那个领养她的男人,想要对她做变态的事情,被她咬了,她就直接被送回了这里。
  “喵~喵~”
  林晚正陷入了一片不好的回忆之中,就听到一阵细弱的猫叫声。
  她的眼神一下子变得明亮起来,完全期盼地看向男人。
  就见他双手捧着一只橘色的小猫走了过来,那小猫比巴掌大点,看起来孱弱异常,窝在他的双手里,瞪着一双黑色的眼眸看向这个世界。
  “喵,喵!”它似乎是十分熟悉男人的气息,嗅了两下之后,竟然伸出舌头舔了舔,丝毫没有怕生的迹象。
  “这是被猫妈妈丢弃的小崽,太过瘦弱了,生下来猫妈妈以为它死了,就不要了。我送它去宠物医院的时候,也差点没救活,但是小家伙显然很喜欢这个世界,挣扎着活下来了,并且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男人伸手摸了两把它的后背,它立刻就蜷缩起来,轻轻眯着眼睛,十分享受男人的抚摸。
  林晚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它看,眼神里充满了好奇和羡慕。
  “你要抱抱它吗?”他双手捧着小猫递上来。
  “可以吗?”
  “当然可以。”
  林晚小心翼翼地接过小猫咪,那小猫在触碰到她的时候,轻轻地叫唤了一声,并没有挣扎,而是乖乖地窝在她的手里,只不过没有用舌头舔她。
  但是这种柔软而温暖的小奶猫,最是治愈了,好像整个人的心灵都受到了洗涤一样。
  她抱着它,忽然就激动地红了眼眶,鼻子一酸,眼眸里就迷蒙了一层水光。
  “它好软啊,也好小啊。”她抬头看他,笑得眉眼弯弯,毫无防备。
  那双黑葡萄似的眼眸,与怀里的小奶猫一样,没有被世俗所沾染。
  男人眸光一动,也勾起唇角跟着她一起笑了,他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这次林晚反应过来了,却十分配合十分温顺。
  “跟我回家好吗?我会好好照顾你的,不会强迫你做任何事情,你不喜欢的我也不喜欢。”
  他弯下腰,低声说了一句。
  男人明明看着只有二十岁,面庞还显得有些青涩,但是整个人却有一种与年龄不符的宠辱不惊。
  而且他这么温柔,连小奶猫都愿意与他亲近,这样的他,就在已经明白世俗险恶、浑身是刺的林晚身上,敲开了一条缝,慢慢地渗进了她柔软的内心里。
  “好。”她点头。
  男人脸上的笑意更加温柔了些,他牵起她的手,轻声道:“我姓顾,名叫锦安。”
  “顾叔叔?”她歪了歪头。
  顾锦安有些郁闷,立刻摇头:“我没有那么老,就比你大十岁,我还要等着你长大呢,不能叫叔叔。”
  “那哥哥?”林晚有些困惑,不明白眼前这个男人装什么嫩。
  顾锦安脸上的笑意加深,再次拍了拍她的发顶:“哥哥好,我当过你的弟弟,当过你的宠物和骑士,还没当过哥哥呢!”
  林晚是个不幸的孩子,她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遗弃在孤儿院,在与小伙伴争夺中长大,没有父母的孩子像根草,她很快就体会了这句话的含义。
  后来又在两次失败的领养事件之中,失去了孩童的天真,她明白大人的规则有时候特别恶心,恃强凌弱,宣泄欲/望,没有同情心。
  但是林晚又是个幸运的孩子,她遇到了顾锦安,这个长相好看的男人,在她要放弃对这个世界的爱心时,他像是王子一样,降临在她的世界里,把她从孤寂的深渊之中拉扯出来。
  带她进入温暖的世界,从此她入眼的都是美好,所有人都对她温声细语,夸奖她是个聪明、漂亮的天使,好像她真的成了天使一样。
  虽然这个男人经常会讲一些她听不懂的话,但是整体而言,林晚觉得自己过得像个公主。
  他真的不会强求她做任何事,当然是不伤害到她自己的事情,如果林晚说自己不喜欢学习,他就不会要求林晚的考试分数,但是在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方面,他却从不曾退让。
  林晚说喜欢玩游戏,他会陪着她一起玩,甚至最后通关,但是每天玩耍的时间必定不超过一小时。
  在她学习第一个“gu”发音的字时,她曾经拿着书本屁颠屁颠地跑过去问他。
  “哥哥,这是你的姓氏吗?故。”她指着这个字。
  顾锦安摇了摇头:“不是,不过这个故很有意思,有一个词叫一见如故,还有一个词叫故人,都是用它组成的。晚晚,我对你一见如故,你我是故人。”
  “故人?”那个时候她还不明白,只是傻呆呆地眨了眨眼睛。
  直到后来她慢慢长大,少女时期的她是敏感的,但是顾锦安始终能把握好跟她相处的尺度。
  他们俩的相处,除了斗嘴之外,几乎没有红过脸,这让林晚自己都感觉到诧异,因为哪怕她在顾锦安这里感受到了温暖和眷恋,依然改变不了她骨子里乖张的性格,所以她认为顾锦安肯定会后悔收养她的。
  但是三年、五年,甚至十年过去了,她从小女孩儿,长成青涩少女,再到现在的窈窕淑女,他依然没有厌烦她。
  甚至一天比一天的更喜欢她,她能感受到的喜欢。
  顾锦安就像是一捧温泉水,润物细无声地关怀着她,陪伴着她。
  当她终于长成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早就把他放在自己心里最重要最特殊的位置上。
  初高中的时候,正是青少年荷尔蒙分泌最旺盛的时候,班里无数的小姑娘暗恋着风头正盛的学长或者校草,但是她却从来都不看一眼。
  因为相比于那些青涩中二的少年,她更喜欢成熟温柔的顾锦安。
  这个男人像光,像太阳,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太阳还要强大和耀眼的存在了,所以她知道从她情窦初开的时候,她就立志成为他的新娘。
  后来她真的成了他的新娘,他们很自然地交往,比以往更亲密,顺理成章地进入婚姻的殿堂。
  甚至在婚后,不少夫妻称之为围城的婚姻,会让对方变得面目全非的事情,全部都没有发生,没有争吵也没有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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