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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论穿越女的倒掉-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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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扮过还要动人得多——她容颜固然绝美,可美到人人都艳羡嫉恨的地步,却决然不是因她的容颜,而是因她眼底不甘寂寞的光。
  可那光此刻却熄灭了。她不施粉黛,面色苍白。长长的睫毛下,目光倦怠黯淡,眼周微微带些浮肿。
  好看依旧是好看的,却素淡得不像是她了。
  外间许多人都将她比做虢国夫人。清心寡欲同她无缘。人人都觉得,她守寡时怕要比未寡前还要风韵动人。
  ……大概谁都想象不到她会是这样的吧。
  丧礼之后,她便搬到了东园。
  如今她已不再是郑国公府的女主人了。可凭她的辈分,若想作威作福,新任郑国公大约也奈何不得她。何况令狐晋去世前还曾特地交代过。几个继子若真有人敢对她不敬,孝道上先就过不去。
  至少眼下看来,还无人能威胁到她在府上的权威。
  只是想和令狐晋在世时一样一呼百应、八面威风,大约也不能了吧。
  此刻丫鬟倒是有些明白,为何令狐韩氏非要十七郎尚主不可了——郑国公府到底和他们乡下不同。
  可惜令狐晋这一过世,娶十二公主一事大概是不必想了,待守完三年孝,公主早不知花落谁家了。可若娶旁的公主,没了淑妃和太子的扶持,对十七郎又没什么裨益,反而还要受公主种种压制,还不如娶个门当户对的闺秀。
  然而十七郎娇惯名声在外,又无心仕途。父亲去世,几个哥哥又将他当外人,真正门当户对的人家,谁愿意把闺女嫁给他?
  这么一想,丫鬟反而有些同情起令狐韩氏来。心想,无怪她憔悴至此,原来就算是她这样的女人,也是需要丈夫来撑腰、庇护的啊……俄而又想,再怎么落魄,她也还是郑国夫人,岂轮得到自己一个任人买卖的丫鬟来同情?便也释然了。
  这时令狐韩氏挥了挥手,道,“……都下去吧。”
  小丫鬟便起身,跟一众伺候令狐韩氏起床梳洗的婆子丫鬟一道,默不作声的退下去了。
  令狐韩氏看着镜子里那张苍白、素淡的脸。
  和绝大多数女人不同,令狐韩氏从不艳羡旁人的青春年少,也从不因年华老去而焦虑消沉。
  她知道自己青春年少时是什么模样的。美貌,无畏,野心勃勃,觉着前途尽在掌握,并且一往无前的去掌握,为出人头地而奔走在乱世中。看身居高位那些人,无不是庸碌无为鼠目寸光,丁点儿本事全用在结党营私上了。看沉沦下僚的那些男人,一个个眼高手低怨天尤人,丁点儿功勋都没建也不知凭什么坚信自己有经天纬地之才只是时不我济……若连这些人都做到、都信自己能做到,凭什么她不能?
  可实际上呢?那时的她不过是个任人宰割的无名小卒罢了。连嫁给自己喜欢的人都不能,连保住他的性命都不能。
  所以,年轻有什么可艳羡的?
  年轻的女人就更没什么可艳羡的了。不过是豢养在笼中的金丝雀罢了,看上去再光鲜亮丽又如何?到头来还不是被人随意摆布?连吃穿用度都得旁人做主。
  待到能和她平起平坐时,年轻美貌早就没什么用处了。
  她以为自己过得比年少时好得多。她以为眼下的日子便是她梦寐以求的日子。
  可是,弥留之际令狐晋却说,“……真怀念你当初的模样啊,眼睛里闪着光,什么都拦不住你似的。”
  她为此恼羞成怒——她爱自己养尊处优的模样。她纸醉金迷肆意妄为,能左右许多人的命运,却不再被人肆意摆弄。
  她嫁给令狐晋近二十年。可原来令狐晋喜爱的,竟是当年那个无知无能,如蝼蚁般困顿挣扎的小姑娘吗?是啊,他这种权势滔天的男人当然会喜欢那种小姑娘,他能一言摧毁之一言庇护之,就像是洞开乌云下凡布教的天神般,令人仰望令人跪拜,令人费尽心思去依附他。
  可她丁点儿都不怀念——她厌恶那样的自己。
  令狐晋抚摸着她的脸颊,问,“那少年叫什么来着?……若我再大度些,若我能真心成全你们,若我……”
  她恼怒的回答,“若非要旁人成全才能得到,得不到也罢。”
  他便笑着,“嗯……”枯槁的手滑落下来,他在最后问,“很不甘心吧……”
  “很不甘心吧”。
  ……她心中那些麻木已久,久到她都不记得它们曾存在过的东西,便这么被唤醒过来。
  她迟钝的、茫然的,却又清晰的意识到,原来那是不甘心。
  她确实纸醉金迷肆意妄为,能左右许多人的命运,不再是能被人轻易摆弄的棋子——可是,这便是她年少时所汲汲以求的东西吗?
  这些只不过是当初被她斥为庸碌恶毒、鼠目寸光,却最终击碎了她的野心令她寸步难行的东西罢了!
  而事实证明,这已是她所能得到的最好的结局了。
  ——她为此而感到不甘心。
  原来这一切,令狐晋都懂得。
  这男人果然还和以前一样高高在上,果然只是喜爱她困顿挣扎的模样罢了。
  他以为自己是什么啊?天神吗?
  她支着额头缓缓的平复气息。
  这时她听到剥啄的敲窗声,“二姨,是我。”
  是云秀。
  令狐韩氏叹了口气,对着镜子轻轻拍了拍脸颊,令自己面色显得稍好一些。而后起身去为她开窗。
  ——云秀是从后院儿里翻进来的。
  令狐韩氏心想她都能避开护卫和家丁潜入内院儿了,为何还得翻窗进来。
  想想还是算了,不问了。
  她看着云秀——这几年她一直在和云秀通信。虽说鲤哥儿离家出走去投奔云秀之后,她便也不再过问云秀的处境了,但亲儿子都在云秀身旁,她岂会不知云秀的遭遇举动?故而枯站了半晌,竟没什么需要特地去问她的。
  倒也不是全然没有——她其实很想问云秀是不是真心喜欢鲤哥儿,可这其实压根就不必开口。就只有鲤哥儿那个一辈子没见过世面、偏偏自我感觉良好的纨绔子弟,才会想当然的觉着云秀定然会喜欢他。稍一留意云秀是怎么待他的,就会明白,云秀只是将他看作一个麻烦的、但因是自己的表哥,别无选择只能认命接纳的亲人。虽也不能说不喜欢他,但定然不是被迫嫁给他也甘之如饴的那种喜欢。
  ——这些蠢男人为什么都不明白,娶一个自己喜欢但不喜欢自己的女人,根本就不是什么得偿所愿。如她这般有所诉求的,或许还有心应对一二。如云秀这般压根就在自娱自乐的,且不说你能不能逼迫得了她,便真得逞了,得到的也只是个视你如敝履的陌路人罢了。
  究竟哪里比娶公主强了?
  令狐韩氏叹了口气,道,“你怎么过来了?”
  云秀忙道,“我来看看你……”
  令狐韩氏看她想安慰人,却不知该怎么做的忐忑模样,心下便觉无奈——可想到她毕竟还是来了,又觉着暖心。
  便抬手摸了摸她的头,道,“……人来了就好。见着你们,便没那么难受了。来,陪我坐坐吧。”
  她便拉云秀坐下,一道话家常。
  明明是云秀来安慰她的,到头来反而一直在聊云秀。虽不至于什么都被她给套出来了,却也说到云秀决意出家,已不会再回柳家去;说到她如今住在长安兴宁坊,恰和鲤哥儿做邻居;说到她衣食无忧,不必担心饥馑更不怕人不怕人欺凌……令狐韩氏略一琢磨,便能将背后原委猜得八九不离十。
  光儿子还不够,竟连侄女儿也有仙缘。令狐韩氏想想便觉着可笑——仙缘这种东西,究竟为何要存在于凡世啊。
  天子求不得。多少人如她一般挣扎半世,也不见仙缘来救。偏偏这两个混世魔王轻而易举便得到了——岂不是徒然显得她这样野心勃勃、奋力进取之人,一生劳碌求索都是虚妄?可话又说回来了,如她这般美貌、才华、耐心、勤恳、执着……样样都不缺的人,却被一遍遍的碾压,最终“幸运”的长成自己当年最厌恶的模样,可见这世道本身就已足够虚妄了。再多一道仙缘来戏弄世情,也不算什么。
  她便问云秀,“鲤哥儿是和你在一起吗?”
  “表哥没在家吗?”
  “他阿爹下葬后便走了。”令狐韩氏苦笑道——临走前还曾来向她辞行,毕竟他是要出家,是要抛家弃业、置寡母于不顾。
  云秀便道,“想是又要去云游了吧。您也不必担忧,表哥他……”
  “倒不是担忧他冻饿,或是被人欺凌。”令狐韩氏想了想,便说,“……他从小被惯坏了,事事都有人替他着想,一贯都能心想事成。既不知人间疾苦,又没什么自知之明。散漫怠惰,很是靠不住。我担忧他遇见自己喜欢的人,想替她着想,却不知她在意什么、想要什么,结果弄巧成拙,反令人厌烦、疏远了他——我怕他太笨拙了,会孤单一生。”
  云秀笑道,“您放心吧。表哥他早就改了——他很靠得住。在蒲州,凡见过他的姑娘就没有不喜欢他的。何况,受不受人喜欢,其实也没什么可在意的。”
  令狐韩氏笑了笑,道,“也对。若真求得仙缘,人生一世八|九十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喜不喜欢又有什么要紧的?真要孤单,得按百千年计吧。”
  云秀不由失笑,道,“不会啊——至少我会常去烦他的。”
  令狐韩氏看着她,眸中有暖暖的流光。她又抬手轻抚云秀的头,道,“嗯,这我就放心了。”


第93章 锦瑟无端(一)
  从郑国公府回来之后,云秀便有些坐卧不安。
  每日宅在观里修墙扫雪掏鼠窝,摘菜洗米晾衣服,拿线香百无聊赖的一粒粒烫掉老树皮上的白虫卵……在她连续两次拦下要去如厕的道恒真人询问她茅厕里的草纸够不够用之后,道恒真人的好修养终于维持不下去了,催促打发她——逛街也好、云游也罢,总之赶紧出门去散散心,别在家里憋坏了。
  被赶出家门,云秀萧萧瑟瑟的坐在云头上在半空中吹了半晌风——当然,因为驾云术自带避风效果,所以实质上并没真让风吹着——发现自己居然一时无心去云游。
  她便去天河边儿上,坐在大鳌背上看了一会儿鲤鱼——自登州从海上驾云向东去,可达极东之东,是沧海与天河的交汇之处。虽不知距华阳真人当年带她去看的“天河”有多远,可她确实再次见到了那只大鲤鱼。时隔多年之后,它依旧挣扎在澎湃汹涌的星海和云潮之中、奋力前行。想来它的历练短时间内还不会结束吧。
  天河弱水本是天下最轻最薄之物,鸿毛不浮,飞鸟亦不能过。可年复一年,无数人不能实现的生愿与遗愿消解在弱水之中,使得这水流又成为最沉重、最难以求脱之物。也只有鲤鱼这种传说中最没心没肺没记性的东西,才能泅弱水渡河去登龙门求仙吧。若人入弱水中,只怕登时就要被心魔缠住,堕入轮回了。
  ……
  可若能渡过这条河,便也意味着自红尘之中脱身而出,再不受尘世苦欲羁绊了吧。
  云秀望着那澎湃奔涌的云浪,忽的生出超脱之念。
  便有七色瑞光自她周身如盘绕升起,一条、两条……千条万条,在苍茫的东海与奔涌的天河之间,旋转、交织,渐成鲲鹏之相。昂首直向九霄,羽翼宛若垂天之云,即将腾跃而起。
  可忽然间她便想到了十四郎,想到此一去不论成败,怕都不会再回来了吧。
  而他却会等她……
  那瑞光倏然间便消散了。
  云秀在鳌背上盘腿坐下来,托着腮帮子叹了口气。片刻后便认命的从空间里掏了针线出来,开始做护身符。
  “总觉着最近我身边一直在……死人。” 云秀盘腿坐在暖席上,催促十四郎——必须当着她的面将护身符佩戴好,并保证睡觉时也得压在枕头下。看他戴好了,才烦恼的说道,“也许修仙会吸走身旁人的时运。也许天地也没那么公允无私,也许它会为了成全其中某个人、或者为催促某个人往特定的结局走,而胡乱摆布他身旁其余人的命运……总觉着最近大家都没遇到什么好事……”
  十四郎收护身符的时候,心跳得都要飞起来——那东西很像荷包,很像是互相喜爱的男女之间会私相授受的定情之物。故而往身上系的时候,他全身的热血都在翻涌,胜过冬日任驱寒的火锅、温泉、汤药……结果戴好之后云秀竟发了这么一番感慨。
  ——原来她是在害怕他会死于非命。
  这想法太有趣了,以至于他都没怎么为期待落空而感到失望,只觉得她喋喋不休的烦恼着的模样未免也太过可爱了些。
  “你还在笑。”云秀说着说着便停下来,不满的看着他。
  十四郎这才意识到自己居然无意识的露出了笑容。却也没掩饰,而是就势在她对面坐下来,拨了拨火炉,“……对我而言,遇到你便是最好的事。”
  “……”
  “但这大概不是你想听的吧。”十四郎又笑了笑,才又认真说道,“修仙会不会吸走旁人的时运,我说不准。可天命我却知道一二。‘昊天有命,皇王受之’,天子之所以能履至尊而知六合,是因为天命。天下大乱、群雄并起,是为了争天命。可如项羽之败,却也可归之于‘天之亡我也,非战之罪’。那天命到底是有所归还是无所归?”
  “……”
  “我觉着是没有的。”十四郎道,“横竖就算真的有,它也不会告诉你它归于何处。它看不见、摸不着、说不出所以然,却连楚霸王之善战都抗拒不了。到头来它唯一的用处就是,不论世事如何不幸不公、无理无道,只消一句‘这是命,是天意’,就能迫使人认命。可就算认命了,困顿时也照旧会挣扎、会疾呼、会反抗。只徒然让你在挣扎、疾呼、反抗时,常面绝望和无力罢了——所以大致上,我觉着这种东西既无助益,也解释不了任何事,是没必要特意讨论的。”他抿唇笑看着她,“自我而言之,你修仙吸不走旁人的时运,也不会让身旁人遭受不幸。纵然日后我遇着什么不幸,那也只是因为事已至此,我没能躲开。而绝不是因为你在一旁修仙。”
  他脸上又稍稍红了一红,道,“……当然,如果你为修仙而离开我,那就又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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