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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重生之女配被逆袭-第2章

小说: 重生之女配被逆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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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瑾年个子很高,何欢的额头对着他的胸前,顿时有种被俯视的感觉。

    捂住受伤的额头,抬眼,打量着害她再次倒霉的男人。

    这一看不要紧,眼前男人的这张脸,还真他娘娘的熟悉啊!

    这不就是那个害她重生的悍马君吗?

    不过悍马君今天并没有穿军装,而是简单的t恤配牛仔裤,看着清爽,但却更给英俊的五官增了几分闲适。

    “是你!”

    何欢猛然惊叫出声,看到男人眼中的疑惑时,又条件反射的捂住嘴巴,知道自己犯事儿了。她重生回到了四年前,这男人可不认识她是谁,自己现在这表情,不正是找事吗?

    看到小姑娘对着自己惊叫一声,莫瑾年也愣住了,在他印象中,根本没有这么个小女人。

    通透皙白的肌肤,在中午时看着,仿佛能看到皮肤下淡青的血管,额头上的红肿分外清晰,一双大眼儿仿佛夜幕下灿灿的星子,给清秀的五官添了几分动人。

    审视的目光从何欢的脸上缓缓下移,来到了方才吸引他目光的地方。

    入目的饱满以及盈盈一握的纤腰说明,先前站着的并不是一个小姑娘,而是个发育不错的小女人。

    下意识的感觉到男人不怀好意的目光,何欢捂胸,瞪着莫瑾年。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

    虽然客观上何欢应该感谢眼前的男人,但是主观来说,她实在是对这个把自己弄重生的男人很是忌惮,谁知道,在离他近点会不会再重生。

    “美女?还真没看见。”

    莫瑾年难得放下严肃闷骚的面具,与一个小女人斗嘴。装作四处打量的样子,实际上就是表明:

    你不是美女,别自恋了!

    见状,何欢抿着嘴,想离这个男人远点,迈开大步向前走,谁知道刚刚与这个男人擦肩而过的时候,手腕便被人抓住了。

    看着与自己肤色形成鲜明对比的大手,何欢抬起手腕,放到男人面前,很是嚣张的开口:

    “我知道你黑,不用显摆。”

    看着小女人嫌弃的眼神,莫瑾年倒是觉得一阵好笑,他活了二十八年,还没有女人对他如此退避三舍的,这小妞儿,还挺有意思。

    何欢哪知道自己的举动已经引起了男人的兴趣,她现在心里想的,是赶紧走到秦朗的教室,秀一下自己受伤的额头,然后带着楠竹去找女猪。

    原谅她黑化莫云欢的行为,实在是心中怨念啊!

    哪个女人被丈夫旷了三年,自然是对主要原因咬牙切齿。她现在只想平平静静的过日子,所以才打算让莫云欢和秦朗在一起,并不代表何欢是善良的小白花。

    看着小女人走神的样子,莫瑾年反倒笑了,在军队里,哪个兵痞看到他不提紧裤子,生怕吓掉了,这小妞儿居然还敢走神,听她嘴里嘟囔着莫云欢的名字,莫瑾年眼神一紧。

    “我倒是没显摆我黑,只是想问问,摧残花草树木也在b大校规允许的范围吗?”

    闻言,何欢真是怒了。恨恨的瞪着钳制着自己的禄山之爪,咬牙切齿的开口:

    “你够了!还是不是男人,跟个唐僧似的,絮絮叨叨像娘们儿。”

    说完,何欢也不看男人愣住的脸,报复性的咬了莫瑾年的大手,直到感觉一股子咸腥味儿才松口。

    “你属狗的!”

    莫瑾年收回手,看着手背上渗出的血丝,不由无语,哪知道何欢根本不甩他,拍拍屁股,一溜烟儿的跑走了。

    看到后方过来几个学生,莫瑾年也不好追上去,盯着何欢跑远的背影,摊开手掌,上面躺着一颗精致的珍珠耳环。

    莹白的珠子与男人粗糙的大手形成鲜明对比,却又有几分和谐的感觉。

    等何欢走到秦朗的教室时,早就下课了,看着人去楼空的教室,她再一次吐槽自己的方向感。

    b大的建筑风格都差不多,古典园林式的设计,对一般人来说,可能很赏心悦目,但对路痴来说,那就很折磨了。

    “尼玛!楠竹遇不到女猪,这可怎么办?”

    何欢掏出手机,给秦朗拨了过去。

    “阿朗,你在哪儿呢?”

    想着秦朗之于自己,终于回复了哥哥的身份,何欢心里就一阵忐忑,却又有些激动,暗自下定决心,这辈子决定不贪心了。

    “我在篮球场,你今天不是说给校队送水么?怎么不在这里?”

    男人清朗温润的声音顺着话筒传了过来,带着一股子温柔,何欢听着,不由有些陶醉,她可是整整三年没感受过秦朗的温柔了,如今再次拥有,让她不禁感慨:

    美人就是美人,连声音都那么好听。

    “我在你教室门口,刚才被篮球砸到头,就先回来了。”

    听了何欢的话,秦朗果然紧张起来,赶忙说道:

    “你先往校医室走,我在那里等你。”

    闻言,何欢暗自发笑,这样就能节省时间,秦朗今天一定会遇到莫云欢的!

    迈着欢快的步子,何欢欢脱的奔向校医室。夕阳西下,把她的影子拉的很长,在两旁植着槐树的路上。

 第三章

    当何欢晃到校医室时,秦朗已经焦急的在门口等着了。看着穿着t恤长裤的男人,清爽的过分。

    “我在这~”

    何欢挥挥手,以免太平凡的自己淹没在人群中,一旁的女生略带鄙夷的看着她,不明白为什么校草会天天和这种女人腻在一起。

    面对这样的目光,何欢直接无视,上辈子见得多了,你们这点儿小瓦数,根本穿不透本姑娘的脸皮。

    大摇大摆的走向那个清俊的男人,看着眉眼处略带青涩的秦朗,何欢不由感慨,还是现在的男人好啊!没有逼人的冷意,没有商场的圆滑,只剩下大男生的干净与俊秀。

    秦朗皱着眉,眼睛紧盯着何欢额头处的红肿,有些担忧,想碰一碰她的伤口,又怕破皮了,会感染。

    “怎么这么不小心,赶紧进去吧!”

    闻言,何欢不由吐了吐舌,这台词都和上辈子一模一样,看来老天爷是真心要给她一个重活的机会,让有情人终成眷属。

    跟着秦朗走了几步,便到了校医的值班室,看着里面窈窕的身影,何欢心里就一阵激动。

    校花,我来了!

    秦朗轻敲着半掩的门,直到里面传来一声请进,两人才进去。

    听到那温柔的女声,何欢有些奇怪,怎么莫云欢的声音不对呢?

    她哪里知道,就是因为先前在莫瑾年面前说到了莫云欢的名字,便让那个男人起了警惕,把莫云欢给叫走了。

    进到值班室,看着里面根本和漂亮沾不上边的女生,何欢欲哭无泪。她要看的是校花,不是学霸。

    “莫云欢呢?”

    终于忍不住发问,何欢还不预备死心,决定在戏份之外,在给女猪加场戏。可惜,老天爷估计预备玩她,学霸女看着英俊的秦朗,又愤恨的扫了一眼只是清秀的何欢,这才开口道。

    “莫云欢被人叫走了。”

    无视学霸女的态度,何欢想拉着秦朗离开,反正今天也遇不上女猪,楠竹还要戏份做什么?

    “同学,方便给她处理一下伤口吗?”

    秦朗倒是拉住何欢,想着额头上的伤要是不处理,可能会感染。

    面对校草如此温柔的语气,学霸女的两只‘缝眼’顿时射出爱的火花。

    “当然方便,帮助同学本身就是我的责任嘛!”

    听到学霸女娇滴滴的声音,何欢嘴角一抽,差不点把隔夜饭都给呕出来,但面对秦朗略带严肃的小眼神儿,顿时心生怜惜,坐在一旁的椅子上,让学霸女给她处理伤口。

    说是处理伤口,其实也没做什么,也不知道是不是伺机报复,当学霸女用酒精给何欢消毒时,那种痛处啊,简直让她没蛋都疼。

    毫不忍耐的惨叫几声,终于让秦朗黑了脸,瞪了学霸女一眼,疼痛这才轻微了。

    等到伤口处理好之后,学霸女摄于校草的魅力,又给何欢打包了一堆消炎药,当然是免费的。

    想起以宰人和不靠谱著称的校医室,居然会有如此暖如春风的态度,秦朗同学发表评价:

    看来,群众的眼睛有时候也不是雪亮的。

    闻言,何欢默了。

    大哥,不是校医室和蔼,而是实习生好色啊!

    跟着秦朗逛着b大的校园,去存车处把自行车给取了出来,秦朗和何欢并排骑着,没注意到身后的宝马七系。

    “那女生你认识吗?”

    莫瑾年看着身旁的莫云欢,状似无意的开口。

    “哥,你怎么对一个小女生感兴趣了?难不成你要老牛吃嫩草?”

    美丽的校花小姐暗自猜测,瞪着眼追逐朝向远处消失的两道身影,看到男人清俊却好看的背影,莫云欢知道,那是秦朗。

    “你胡说什么,既然不认识,就算了。”

    看到自家哥哥回避话题的样子,莫云欢笑的很是开心。头一次看到老哥吃瘪,那感觉还是非一般的爽啊!

    “那女生我不认识,但她身边的男人,我却知道是谁。”

    闻言,莫瑾年面上没有什么变化,握着方向盘的大手却是一紧。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今天正赶上周末,突然心血来潮想要接妹妹。

    看着老哥面无表情的样子,莫云欢还以为他真的对何欢一点兴趣也没有,才抱怨着继续开口。

    “就算你有兴趣也没用,人家身边那是斯文俊秀的校草,哪里会看得上你这种泥地里打滚儿的莽汉子!”

    听到妹妹话里的酸味儿,莫瑾年倒是笑了。转过头看着美丽的莫云欢,才发现这妮子真扭捏的玩着手指,一副春心萌动的样子。

    “这都夏天了,怎么还有猫在叫呢?”

    莫云欢从小被哥哥讽刺习惯了,哪里听不出他话里的深意,这是在说她思春呢!

    不过说说也无妨,反正校草嘛!几个人不喜欢?

    “我就是喜欢秦朗,你管得着么?”

    莫云欢一摊手,摆出刺儿头样,想着莫瑾年也不敢像训兵痞一样的训她,这才胆子大了不少。

    原来,他叫秦朗。

    莫瑾年心里暗自记下那个所谓校草的名字,想着衣兜里的珍珠耳,不由笑了。

    “喜欢就去挖墙脚,没有挖不倒的墙,只有不努力的人。”

    莫瑾年捏了捏莫云欢精致的小脸,听到后方汽车的鸣笛声,这才踩了油门,一溜烟儿似的离开b大。

    因为是难得的周末,所以秦朗就带何欢回家了。

    不要误会,俩人之间还是纯洁的男女关系,何欢一直寄住在秦家,已经十年了。

    想起爸妈的早逝,心里虽说还会难受,却没有那么明显的疼痛,有的只是仿佛针扎一般的抽疼,在不经意时冒出。

    何欢爸妈虽说早逝,但还是给她留了不菲的财产。

    其中包括一家大型的商场,如今正在秦家名下,只不过盈利是打到何欢的账户里面。

    反正她也没有女强人的心思,商场谁管都没关系,只要有钱就好了。

    这么一个没追求的女*丝,上辈子居然绑上了有才有貌的高富帅,何欢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应该是秦爸秦妈眼睛不大好使,才选了自己当儿媳妇。

    到了别墅门口,秦朗帮何欢把‘爱车’抬到车库,而何欢而一反常态,也没有在门口等秦朗,而是自己一个人进了屋里。

    果不其然,家里的阿姨早就将晚饭备好,问道酸甜的糖醋排骨的味道,何欢忍不住吞了吞口水,看见坐在客厅沙发上看报纸的秦爸,欢快的打了声招呼。

    “叔叔,我回来了。”

    面容斯文秦岳推了推要掉下来的眼镜,看着满脸笑容的何欢,心里也高兴起来,养了十年的孩子,早就把她当成自己女儿来看待了。

    正巧,秦妈舒宁也下楼了,看着穿的有些日式的美妇人,何欢开心的说了句:

    “他大姨妈!”

    顺便还鞠了个躬,让舒宁笑的合不拢嘴。

    舒宁倒不是日本人,只不过最近开始迷起了少女漫画,看什么都带点儿日式的味道。

    “这孩子,说什么呢!”

    秦岳佯装生气,瞪了何欢一眼,作为老一辈的人,他其实是对r国没什么好感的,但奈何老婆是台湾人,没有他那种爱国思想,也奈何不得啊!

    何欢看着装严肃的秦岳,一屁股坐到他身边,屁颠屁颠的给他倒上茶水,谄媚的样子让舒宁无语。

    “欢欢,你这额头是怎么了?”

    还是女人心细,舒宁一看见何欢,便发现她额头上的纱布,顿时着了急。

    “没事,今天被篮球砸了,要不是阿朗小题大做,我看连纱布都用不着。”

    何欢大大咧咧的摆手,表示自己很健康,都快超越大力水手了。

    “哪能这样,受了伤就要好好处理,要不然落了疤可怎么办?”

    台湾女人有些生气了,用那娇娇软软的语调何欢,她只觉得骨头都酥了,连忙讨好的递给舒宁一块车厘子的饼干,这才哄得她笑了起来。

    看着秦岳虽然不说,却关心的看着自己的额头,何欢只觉得心中一暖。

    想着上辈子,秦朗无视自己,整个家里只有秦爸秦妈对她好,所以,这辈子,何欢决定要好好孝顺二老,把他们当成真正的父母来看待。

    秦朗进来时,看到的就是这副场景。

    “爸妈,你们就想欢欢,一点也不关心亲生儿子。”

    秦朗以屁股坐到何欢旁边,身上干净的薄荷味道沁入鼻端,让她不由一愣。

    “那是,女孩才需要关系,你一臭小子,吃什么醋?”

    舒宁毫不留情的吐槽,亲热的挽着秦岳的胳膊,提议道:

    “你们既然感情这么好,阿朗干脆把欢欢娶回家算了,我们也开心。”

    闻言,秦朗还没有什么表示,欢欢顿时浑身僵硬,脸上的笑意也凝住了。

    想起新婚之夜秦朗的冷嘲热讽,想起整个公司所有人的鄙夷,想起莫云欢和秦朗眼中的不舍,一切都像是锥心的恶魔,在身后撕咬着追赶何欢。

    好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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