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离我是专业的(快穿)-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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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衣拧了拧眉,并没有放开他,而是开始接收这具身体的记忆。
这具身体叫胡二妞,是大马庄的一个大龄未嫁姑娘,今年已有十八岁。她之所以没嫁出去,并不是哪里不好,而是因为太能干。
她后娘贪她能干,想多留她几年,为家里做些事。直到村里人戳着她的脊梁骨骂,她终于松了口,肯叫她嫁人。却是收了隔壁村的一个瘸腿老鳏夫的二两银子,把胡二妞卖给他做填房。
那老鳏夫今年四十多岁,品行很不好,既爱喝酒,又爱打婆娘,他前头那个婆娘就是被他活活打死的。胡二妞不想嫁,便从家里跑了出来,来到河边,跪在草地上难过地哭。
哭累了,就歪在地上睡着了。直到一个少年从河堤上跌下来,恰巧撞在她的身上,带着她往河里滚去。
眼下已经入了秋,河水已经冷了,胡二妞眼疾手快地抱住少年,几个打滚,才免于落入水中。
明白了事情的经过,罗衣低头看向身下的少年。他因为被她压在身下,神情愤怒不已。明明是她救了他,他却摆出这样一副表情。
罗衣没有放开他,而是继续接收记忆。
在原主的记忆中,她挨了少年一句骂,就立刻把他松开了。然而不巧,附近恰有村人经过,见到他们的模样,以为两人在做不可见人的丑事,当即把两人一顿呵斥,然后勒令少年娶了她。
少年名叫周自荣,并不是大马庄本地人,而是两年前从外地来的。与他一同来到大马庄的,还有一个被他称为姨娘的三十来岁的病弱妇人。
周自荣刚来的时候,穿着打扮很是上等,拇指大的珍珠镶嵌在他的腰带上,说不出的富贵风流。然而两年过去,他华丽的衣裳变为普通的布衣,那些闪闪发光的珍珠和宝石也不见了踪迹,他穷得日日靠着村长的接济吃饭。
即便如此,周自荣仍然不想娶胡二妞,他对她的嫌弃和厌憎几乎写满了每一根头发丝。但因为被撞见了这一幕,千夫所指之下,他不得不娶她。
娶了她之后,他待她冷漠又刻薄,但胡二妞却因为不必嫁给老鳏夫,对他既感激又愧疚,不论他如何待她,总是毫无怨言,甚至勤勤恳恳地做事,养活他和姨娘李氏,再没叫他们吃过村长的接济。
因为周自荣还要读书,胡二妞便咬着牙,种地、养鸡养猪、上山打猎、下河捉鱼,想尽一切办法赚得银钱供他读书。
周自荣握笔,要上好的狼毫笔。写字,要极好的雪花纸。砚台,要有名的徽墨……但这个是打碎胡二妞的骨头论斤卖,也买不来一角的,为此受了周自荣许多冷眼。
终于,七年过去,周自荣考上了探花郎。他风光无限,骄傲满面地递给她一张纸:“你配不上我,当年娶你是不得已,念在这些年你伺候我的份上,这二百两银子你拿去,回老家吧。”
当年胡二妞嫁给他的时候,因为他家里贫穷,胡二妞的后娘生怕她连累家里,在她出门的时候就跟她一刀两断,她早已经没有了家。这么多年过去,他一根手指头也没碰过她,她连个孩子也没有,他叫她走,走到哪里去?
胡二妞拿着休书和银子,浑浑噩噩地来到河边,一头扎了进去。
她上了年纪,身上又因为常年的过度劳作而病痛缠身,没有家,没有依靠,还是个被休的女人,根本没有活路。周自荣没有叫她去死,却逼得她不得不去死。她死了,他不仅得了清净,更是不沾半点恶名。
不远处,河面上跳跃着点点阳光,细碎得像金子一样。罗衣接收完胡二妞的记忆,低头看向身下的少年。他生得这样漂亮,难以想象内心里竟是那般冷酷又凉薄。
“放开我!”周自荣没有一刻停止挣扎,脸上充满了屈辱。
罗衣的耳朵已经捕捉到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她微微勾唇,放开了周自荣。
就在她放开他的一刹那,只听到头顶上响起一声:“你们在干什么?!”
如记忆中一般,有路过的村人发现了他们。
一顿训斥后,村人勒令他们尽快成亲。
周自荣一脸羞怒:“我和她没什么!”见村人不信,又看向朝罗衣:“你解释啊!”
“伯伯,我跟他没什么。”罗衣看向村人解释,“是他从河堤上跌下来,恰巧撞到了我,我为了接住他,不叫他滚到河里,才会抱着他打滚。”
这一解释,更中了村人的想象。
“哼!还狡辩?你们两个都做出这等事,竟然还不想成亲?”村人愤怒地道,“如果人人都像你们这样,这世道成什么了?”
不容多言,攥住周自荣的手,往周家去了。
周自荣气得薄薄的脸皮涨得通红,不放弃地跟村人解释,但村人不听,拎小鸡一样拎着他,很快走远了。
罗衣看着周自荣的身影,眼里冷冷的。
这一回,没有了老实姑娘的任劳任怨和倾尽一切的供养,他拿什么去考探花郎?又如何高高在上的扔给她一张休书?
没错,是扔。在胡二妞的记忆里,那一张休书是扔在她脚下的。因为他厌恶她,从来不会碰她一根手指头,甚至不许她靠近他三步之内。就连给她休书,他都不肯亲手给她,而是像对待一条无用的狗那样,扔在她脚下。
第21章 你休妻啊
罗衣看着村人和周自荣的身影变成两个小黑点,逐渐消失在视野里,才收回眼神。
她看了看泛着粼粼波光的河面,几步走过去,纵身一跃。
“噗通!”
冰凉的河水包裹住身躯的一刹那,罗衣情不自禁地打了个激灵,随即便喟叹起来,太舒服了。
这具身体不知多久没洗澡了,浑身黏腻得厉害。罗衣在河里褪去衣衫,好好洗了个澡,又把乱糟糟的头发用手指耙顺了,仔细洗了个头。
做完这些,天已经黑了。
罗衣捉了几条肥鱼,回到岸上,选了个避风的位置升火。
火光跳动着,不时发出“噼啪”声,炸开的细小灰烬便升腾起来,在半空中飘荡着,渐渐勾勒出一张俊美温柔的面孔。
罗衣怔怔看着那张虚幻的面孔。
那是赵仁的脸。
她在做上一个任务时,遇到的一个特别的人。
她原本没想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她没想过和任何一个男人在一起。她只是一个鬼,因为接到冤死之人的托付,才来到人间。任务留给她的时间并不多,不足以让她和一个男人生出情意,而后携手白头。生离和死别是那么残忍,不如从未开始。
但赵仁异常执着,哪怕她时日无多,他仍然坚持地道:“就算你只活一天,我也要跟你在一起。”
她拗不过,再加上许连山的卑鄙手段,最后她答应了他。
他们在一起了半年多。大限到来的那一日,他抱着她不撒手,从早到晚,不停在她耳边说话,唯恐她在他注意不到的时候一闭眼就走了,他却来不及跟她说最后一句话。
他一直一直说着话,一直说到无话可说,便用尽力气抱着她,像要将她融进骨血里。最后那一刻到来的时候,她心有所感,回握他的手,对他说:“好好活下去。”
第一次见到他,她对他说的就是这句话。临走的时候,她也想不出别的话。在她想来,最好的事情,也不过是好好活下去。
他没有哭,她甚至看到他笑了,然后他用力抱紧她,说:“我很高兴跟你在一起。很高兴。一天可抵一年。”
他努力笑着,然而眼里早早就积满了潮气。
罗衣叹了口气,回过神来。
天上挂着一轮明月,还未至圆满,却已经足够明亮。她想起曾经有一回也是这样,她和赵仁没赶上宿头,不得不在野外过夜。那时他们两个相拥着,一边谈天一边笑,赏了半夜的月亮。
她现在在这里看着月亮,不知道他在那边会不会也一样?
渐渐的,罗衣笑了起来。虽然未能白头,但这是一段无瑕的感情。她会记住这段美好,也会记住带给她这段美好的那个俊秀温柔的人。
烤鱼的香气渐渐变得浓郁,罗衣摘下烤好的鱼,慢慢吃起来。
填饱肚子后,她又捡了几块鳞片,借着篝火的光亮,削着指甲缝里的黑泥。
胡二妞每日战战兢兢地应付着后娘,根本没时间打理自己,不仅身上脏的厉害,指甲更是从来没收拾过。
她一点一点把指甲清理干净,打磨圆润,然后对着火光打量这双布满伤痕和老茧的手。这具身体才十八岁,一双手已经苍老得堪比三十多岁的妇人。
而嫁给周自荣后,这双手还会因为过度劳作而变得粗大畸形,丑陋不堪。
罗衣的目光渐渐变冷。诚然,周自荣有委屈的地方,他不得不娶了根本不喜欢的女子,对他而言并不公平。可他千不该万不该,在奴役了胡二妞多年后,逼她去死。
此时,周家。
周自荣微微垂首,坐在昏黄的灯光下,听着倚在床头的李氏的教导。
暗淡的光线把他的神情映得晦暗,不见了白日里的漂亮灵动,反而带着几分阴郁。
“荣哥儿,我知道你委屈,可这不全然是一件坏事。咱们家里的情况,你也知道,一日不如一日,如今竟然还要靠别人的接济才能过活。咱们需要一个得用的人,来撑起家里的脸面。”
“姓胡的姑娘,我知道她。她是个能干的姑娘,整个大马庄,再也找不出这样能干的姑娘。不错,她是生得粗鄙了些,可她就算再漂亮一百倍,那也配不上你。配得上你的姑娘,不在这里,在京师。这里的姑娘,给你提鞋都不配。”
“可是荣哥儿,你家仇未报,当胸有丘壑,咽下这一时的屈辱。”李氏的身体不好,她断断续续地咳嗽着,吃力地说道:“你娘生前叫我务必好好照看你,看着你娶妻生子,成家立业。可我是不成了,我吊着一口气,不肯闭眼,就是不放心你一个人。荣哥儿,只要你娶了她……”
“她肮脏得像头猪!”周自荣抬起头来,脸上是不掩饰的厌恶,“猪都比她干净!”
李氏惊了一下,忙道:“荣哥儿,我没叫你碰她。她这样的女人,近你三尺之内,我都觉得委屈了你。我叫你娶她,只是想你身边有个得用的人。你要读书,身边没个得力的人帮衬是万万不行的。你不想碰她,等她过门后,你以读书为由,与她分开睡就是。”
周自荣垂着头,昏暗的灯光照不亮他的脸,使他看起来更加阴郁。
“你这样聪明,很快就会考出功名。待到那时,再寻觅一个好姑娘娶进家门,便圆满了。至于胡二妞,那时你已无需依仗她,只给她一纸休书,叫她离去就是。别人提起来,你只说从未碰过她,这些年不过是瞧她可怜,才把她留在身边照应。”
“你也不必怕她闹。”说到这里,李氏忽然笑起来,“这姑娘喜欢你。我有一回看到她偷瞧你,那眼神,只怕把命给你都不惜。这女人啊,一旦喜欢一个男人,就任凭你揉捏。你想使唤她,就使唤她。不想看见她,就叫她离你远远的。哪怕最后撵她走,她也不会有半点怨言。”
周自荣的脸色终于有所松动。
李氏见状,终于松了口气,笑着道:“这笔买卖咱们不亏,明日如果村长找来,你就应了吧。”
她的话音刚刚落下,窗外忽然响起一阵清脆的掌声。
“啪啪!”
巴掌声十分清脆,更清脆的还有少女的声音:“好,好!好精彩的计策,好缜密的谋划!”
“什么人?!”周自荣和李氏被这声音一惊,齐齐变色,扭头朝窗户看过去。
就见窗户不知何时打开了,外头站着一道人影,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慢悠悠地抚掌。
第22章 你休妻啊
罗衣填饱肚子后,便踩灭了篝火,起身准备回家。她现在是一个未嫁的姑娘,夜不归宿,传出去可不是什么好名声。
何况家里又有那样一个后娘,巴不得她的名声臭不可闻,一定会嚷得人尽皆知。
想到这里,罗衣的脚步便是一顿,站在黑暗中出神起来。
她一直觉得胡二妞和周自荣的婚事有哪里不对,但往深了去想,却又抓不住那个点。就在刚才,她想到哪里违和了——周自荣如果实在不想娶胡二妞,难道没办法?
比如,弄臭她的名声,叫她嫁不了人。从他后来对她的狠心和薄情来看,他做得出这种事。那么,他为什么没有呢?
在胡二妞的记忆里,周自荣根本没有反抗,他第二天早上就被村长带着去胡家提亲了。村长待他这么照顾,他自己又大小是个秀才,多多少少有几个说得上话的同窗,如果他不想娶胡二妞,真的没办法吗?
胡二妞只是救了他,不是强了他。抓到他们的村人,也只是看见他们姿势出格,并没有亲眼看到他们在做伤风败俗的事。
她心里起了疑,脚下便是一拐,朝着周家的方向来了。没想到,周自荣和李氏正借着此事谋划,被她听了个正着。
在此之前,罗衣只觉得他冷血薄情。撞破这一幕后,罗衣觉得这个男人简直冷酷到了骨子里,一颗心黑透了。
他待胡二妞冷漠刻薄,并不是因为不得不娶了讨厌的女人,心里愤恨不满。他不仅不是被迫,与此相反,他是顺水推舟。
他顺水推舟地娶了胡二妞,却待她一点也不好,从来都是冷言冷语。吸她血的时候,更是不客气。等到她的血被吸干,就把她一脚踢开。更叫人惊心的是,他竟然让胡二妞的心里始终充满愧疚,心甘情愿被他驱使。
“你怎么在这里?”周自荣大步走到窗边,一双眼睛冷冷地盯着罗衣。
他大半张脸都沉浸在黑暗中,只露出一小截白皙莹润的尖俏下巴,然而丝毫没有了白日里的漂亮灵动,看起来阴险毒辣,像是潜伏在草丛里的蛇,随时等着跳起来咬猎物一口。
罗衣一点儿也不怀疑,他动了杀人灭口的心思。
她一只手撑住窗台,轻巧借力,一下子跃入屋里。直直迎上他闪着凶光的眼睛,挑起眉头:“不在这里,怎么听得到这样精彩的一场对话?”
周自荣脸一沉:“你都听到什么?”
“该听到的都听到了。”罗衣说道,目光从他脸上扫过,又落到他身后的李氏身上,似笑非笑地道:“算计救命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