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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少年丞相本红装-第15章

小说: 少年丞相本红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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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风的长相是妖孽型的,已经不能用帅或俊去形容于他了。如果不是他那平板的前胸,如果不是他说话间上下游动的喉结,我想,人们都会误以为他是个美艳女子吧!

    紫色,是一种带有神秘色彩的颜色,也是幻的特征。所以,此时的非风就像是从小说里面走出来的漫画人物,美极了。因此,他们中间有了这两个人间极品自是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就这样,他们优哉游哉的,总算是到了目的地,看到这百来亩的绿地,魏凡不自觉的就想到了二十一世纪的马场,这里的地虽然不像二十一世纪的专业马场那样平缓,它有高有低,是无数个小坡组织而成。纯天然的气息,让人心旷神怡。

    突然的,非风大喊一声:“今天咱们就来比比,谁的骑术最好,怎么样?”他一脸期待的看着其他人。

    “可以”

    “好”

    “ok”

    虫子、魏凡、公子异同声。

    “老大,欧克是什么意思啊?天气这么的好,咱们就来比比吧。”虫子不懂魏凡说的ok是啥意思,只得这样问了。

    “呃……ok就是好、同意的意思。”魏凡大窘,她觉得她一定是被这里美丽的景色迷住了,竟然一下子冒出了英语来,这可真是的,幸好虫子他们没再追问啊,魏凡都感觉有冷汗划落似的。

    “咳咳~”魏凡用左手掩嘴咳嗽了一下,然后接着说道:“那好,我们就从这里开始,从右边开始,绕着这场地转一圈最先回到这里的为胜,怎么样?”魏凡提议到,这里虽然是纯天然植被,但明显是被修剪过的。

    以前是满地的杂草丛生,现在却是整齐的几里米高度,绿油油的,漂亮极了。他们现在站的这里算是入口吧,旁边是一丛小树林,有点像是松柏,挺立高大,如果把这地方用推土机推平了的话,地面大概也就七八百平米吧。可是这里一坡连着一坡,这马儿踏过的路程就远远不止那七八百了啊。

    “好”

    “好啊”

    “就这样”虫子、非风、公子又是异口同声,韩天今天一直保持着沉默,乖乖的呆在魏凡的背后,今天的他也是小帅哥一枚。

    他穿着魏凡给他专门赶制的白色骑马装,头发和魏凡一样束着,两个大眼明亮亮的,仿佛它是活的,会说话般,让人止不住的赞叹。

    这两天魏凡也叫人给他抓了一些补品,现在的他脸上虽然还不见红润,但蜡黄去掉不少,要白了很多,更显小正太本色。

    “预备……开始!”魏凡喊了开始以后,四匹马便如弓上拉满弦的箭,直飞了出去。

    即是比赛,便会有输有赢。一开始非风跑在最前面,依次就是虫子、公子、魏凡。此时的魏凡跑在最后,他的脸上一片淡然,就连他的黑马也都是闲适一片。

    疾风呼啸而过,吹起额角的一吕吕头发随风飞舞。高头黑马,纯白美少年,山野之景为底画,真是怡然之作。要是米开朗基罗、达芬奇等名画作家在此,定是会挥笔而作,留下旷世奇画。

    逛风吹过,衣袂飘飘。魏凡偏过头看了韩天一眼道:“韩天,害怕吗?”魏凡的声音刻意压低过,略显中性,清朗随和的音调像是潺潺的流水,划过人的心房。

    “不怕。”韩天回答的十分爽快,带着软软弱弱的童音。

    “那,想赢么?”前进的速度不变,不紧不慢的跟着前面的三人。魏凡考虑到韩天,一直骑的很是平稳。

    韩天探出小脑袋,看着在前面奔腾的三人,大声道:“想。”魏凡轻雅一笑说:“那好,你坐好了,你要不抱着我,要不就拽着我的衣服。”魏凡感觉到韩天已经照她说的坐好了,她身子前倾,俯身在马耳边说:“闪电,小韩天想赢呢,咱们把这冠军拿下吧,回家给你吃糖醋粟子,嗯。”

    黑马像是听懂了他说的话般,抬起前蹄大叫一声表示回应。“走咯!”魏凡喊完便骑着马如闪电般急冲而出,不过一两分便超过了公子,与虫子并肩而行。

    “老大……老大,你怎么一下子这么快啊,你这马是什么马啊,刚刚还在后面,怎么一下子就飚这么快啊。”虫子见被追上了,急得哇哇大叫,他要赢,他要赢啊。

    魏凡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一脸无邪的对着虫子说道:“闪电是匹汗血宝马,是我机缘巧合下得到的。”他说完这句话时,闪电早已越过了虫子,直追前面的非风去也。

    魏凡现在是一句带过,要知道她驯服这闪电那可是真不容易啊!汗血宝马本就野性大,想要驯服它自然是得让它臣服才行。

    “啊啊啊……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啊,嗷……输了的不算行不行啊……”虫子就是个活宝,几人现在都隔那么远了都还听得到他在那里嚎叫。其他几人也都无奈的表示一笑了之,继续前进。

    沐府。

    沐燕站在沐府的大堂,扬起手中的信封,对着中间站着的一青衣侍卫吩咐道:“这里有五千两银票,是公子打算买郊外那块地的,就是前两天我们一起和小少爷骑马那地,现在我临时有点事去不了,你现在就去办这事吧,办妥了有赏。去吧。”

    见沐燕挥了挥手,那青衣侍卫应了声是便领命而去了。

    马场内,

    魏凡已经追上了非风,两人现在是齐头并进,不分上下,一白一紫,绚丽非常。

    两人本就是人间绝色,魏凡一身白色的紧身骑马装,精神奕奕,气质如莲。非风似火,激情四射,狂风吹起他的紫袍飒飒作响,他的发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一头乌发随风飞扬,大侠之风里带着极致的魅惑。

    平日里非风是最安静的,话很少,此时的他却先开口了:“老大,我的马是千里良驹,是拖人从北方带回来的宝马,很少有人骑马能赛过我的马,没想到今天被你的马给比下去了。老大,你的马也定不一般吧!”此时魏凡已有超他的趋势,因此他才有这么一说。

    魏凡呵呵一笑,扬声道:“你的马儿叫什么名字”其实现在魏凡早就可以超出非风很远了,只是见他发问,就保持在了一米来远的距离,没再拉开。

    如银玲般的笑声从前面传来,让非风一阵恍忽。回过神来才回道:“子乌,它叫子乌。”

    “子乌是吧?它输的不冤,闪电是正宗的汗血宝马。它就是流尽了最后一滴血,用筋骨都能飞奔一千里,你的子乌输得一点也不冤,哈哈哈……”笑完魏凡便骑马扬长而去。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橫行。——杜甫

    春晚绿野秀,岩高白云屯。远处的坡群连绵起伏,春风和煦,明媚的春光照在大地上,呈现一片生机,开成一幅秀丽的晚春图。

    非风看着前面的白色身影,心中五味陈杂,他不知道自己此时的想法到底是什么,他只知道,这次,他是真的佩服了。

    从一开始,虫子想让魏凡做老大的时候他都不以为然,只是他兄弟三人向来同声同气,自然是随他俩一起认老大了。可是心中到底是不以为然的多,所以几人在一起的时候他大多是沉默的。

    直到现在他才知道自己是有多么的迂腐,多么的无知。汗血宝马生性顽劣,喜自由厌拘束。一般人很难驯服,老大定是有过人的本事才能降服它,获得它的认同的。

    ------题外话------

    虽然每晚都发得有点晚,但是思思会尽量多更的,今天看到多了三个收藏,思思很高兴,在此谢谢支援的亲们了……么么哒!

 第二十五章

    大约半个时辰以后,几人都已回到了原点,冠军毫无疑问的是魏凡,亚军是非风,末尾是虫子。呵呵,当然,这结果又免不了他的一顿嚎叫。

    此时,他们沐浴在阳光之下,骑马奔跑,让魏凡情不自禁的想起了还珠格格。这部连续剧早已看过很久,久到魏凡都快记不起来了。

    可是此情此景,却不禁让他回想起来赵微的当。

    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

    当河水不再流

    当时间停住日月不分

    天地万物化为虚有

    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手

    不能和你分手

    你的温柔

    是我今生最大的守候

    太阳不再上升的时候

    当地球不再转动

    当春夏秋冬不再变换

    当花草树木全部凋残

    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散

    不能和你分散

    你的笑容

    是我今生最大的眷恋

    让我们红尘做伴

    活得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让我们红尘做伴

    活得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红尘做伴,策马奔腾,对酒当歌,共享人世繁华。把握青春,活得潇洒。这样的人生真是快意轰烈。

    “这是什么歌啊?”公子在一边问道,其他几人也都看着魏凡,他们都奇怪,老大怎么就会唱起歌来了呢,要说大男人唱歌啥的会娘,可是老大唱的歌他们都没听过,歌词和曲调都是前所未有的新鲜,特别是*的时候,很是振奋人心。

    “当”快而清亮的字从魏凡口中而出,她不过是一时有感而发,想着想着便唱了出来,现在才意识到是有多么的不妥。

    先不说这是现代歌曲,就说男子唱歌这事儿虫子他们也都不能理解吧!

    好在,他们倒没问什么敏感的问题,而只是问了一下名字。这让魏凡大松口气。

    其实虫子三人都很想奇怪,魏凡怎么会唱起歌来,这曲子从何而来,为何他们都没有听说过,只是没有问出口而已,他们看老大的表情也知道他不想细说这些,只得把这些疑问压回肚子去了。

    其实他们也总结了一下,貌似老大的口中时不时的就会出现一些他们没听过的词,比如说作死的节奏,吓米,还有上次的ok啥的,总之现在老大身上表现出一点点不同,只要不是惊世骇俗,他们都见怪不怪了。

    “词好曲好,唱的更好。”公子大赞,他生性儒雅,但不失豪爽。潇洒生活,恣意人生亦是他梦寐以求。

    魏凡呵呵一笑,随意道:“要不你们也一起来唱吧,这歌是我遇见的一世外高人所著,他曾说这歌合唱效果最好。”魏凡想着电视里五啊哥、尔康、紫微、小燕子一起唱这首歌的场景,提出了心中的想法。

    “大家跟着我试着唱出来吧,要大声的唱,唱出你们的激情,唱出你们的感觉。”魏凡叮嘱道,在这古代也没什么玩的了,这就当是一次野游吧。只要高兴就好,管他疯闹。

    “当山峰没有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

    ……

    ……

    ……

    ……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虽然没有那些大明星唱的好,显得有点变调,但不知怎么的,这首歌仿佛被他们唱出了另外一种调调,别样的感觉也挺不错的。

    唱罢闹罢,几人都下了马,坐在这青青草地之上,共享山野之景。

    其他几匹都放风去了,只有闪电还立在魏凡身边,向是在和他撒娇,又像是在和他玩闹。

    由于魏凡坐在地上,闪电本就长得高大,它就低着头在魏凡的脸膀噌着。

    它短而柔顺的毛发挠得魏凡直痒痒,魏凡宠溺一笑,伸着手臂摸摸它的头:“怎么,现在就想吃粟子了啊,你可真是个吃货啊,呵呵……”魏凡用那对人的语气说话,引得几人一阵哄笑,闪电好似知道般,不满的昂头嘶叫了一声。

    接近中午,几人也都饿了,虫子便领着大家来到了这块地的主人那里吃饭,因为他今儿一早就派人去把这块地买了下来,现在去吃饭的话也可以顺道拿地契。

    吃完饭后他们便向卖主告辞离去,卖主是一个家到中落的小员外,本姓赵,他不知经营,家底已被他败的差不多了,这块地应该是他家最值钱的了。

    但不管怎么说,赵员外的家里还看的去,门口也都是石板路,魏凡他们刚走出来便遇见了一青衣打扮,看样子是侍卫的人进了员外的府邸,只是他们不认识,也就没怎么在意,接着向前行去。

    看着进来的青年男子,那小员外很是意外,他也是刚刚把魏凡一群人送走,正打算回去再次清点下银票呢,这次他可是赚了,要知道他那地地质坚硬,又不产粮,所以一直空着,让它杂草丛生也不作理会,前阵子他得一朋友指点,叫人收拾了一下,再传出风声,果然有很多人前来骑马游玩,这不,到现在也没有一个月,今儿这地就卖出去了,还卖了这么高的价格,那可是整整五千两啊,以前就是五百两也是没人要的地他不就是赚了么。

    其实他不知道,他错的有多离普,这么多年让那么大一块地空在那里,这不就如同把金子埋在土里么?在这农业时代,土地的重要性大家都知道。只是他没有找到好的方法去施行而已,就否定了这块地的价值,如今高价卖出他才这样高兴吧。

    “请问阁下有什么事啊?”赵员外问着青衣侍卫,他不知道来者何人,所为何事,自是要问的。

    “老爷子,我家少爷想买你家新开垦出来的那块地,不知道老爷子要价如何啊?”那青衣侍卫问道。

    “啊,你说的那块地啊,刚刚已经被人买走了,回去吧,已经被买走了。这不,人才刚走出去不久。”员外听说是来买地的,顿觉无趣,扬起的笑脸也一下收回,划了一下衣袖便进了内室。徒留青衣侍卫一人矗立大厅。

    “什么?卖了?”那青衣侍卫发出一声惊呼,这可如何是好,少爷要的东西,不行,他一定得买回来,想着刚刚走出去的那一群人,他赶忙转身追去。

    魏凡他们几人刚刚上官道,后面的青衣侍卫便追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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