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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民国路人甲-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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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案件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叫杨乃武的书生因教导邻居葛家的童养媳“小白菜”识字读书,不免交往甚密,在街坊间引起流言蜚语,恰在此时,葛家男人一病死了,于是葛家婆婆状告杨乃武和儿媳“通奸杀夫”,恰仵作验尸后判定死者是被砒霜毒杀,于是杨乃武和小白菜双双身陷囹圄。
  本来这是一件及平常的案子,后来却因为一些私人恩怨牵连出了一系列的官场争斗,进而惊动了朝廷,被慈禧太后亲自下旨重审,自此酝酿为一起数度更省、震惊朝野的大案。
  最后,还是在刑部任职六十年的老仵作依照《洗冤集录》的记载,证实死者并非中毒身亡,而是病重至死,骨头发黑只是表面发霉而已,这场长达四年的疑案这才宣告终结。
  这件案子就连吕氏这样的深宅妇人都有所耳闻呢,可见当初是多么的轰动。
  冬秀问起时,她还一副不屑的神情,表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这杨乃武和小白菜真是清清白白、克制守礼的人,人家怎么就偏偏找上他,这儿媳也是个不守规矩的,丈夫还在病重在床,她不说悉伺候,却有闲心跟男人去学字,还叫什么小白菜,一听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人……”,继而以此为鉴,见缝插针的对冬秀进行了一番女人应当三从四德、贞静贤良的洗脑式教育。
  冬秀早知道不能与吕氏说什么“杨乃武和小白菜是被冤枉的,是一对大大的可怜人”这样的话,她压根也不关注这一点,“凡有罪,必定是女人不检点”的观念已经是她脑海中不可更改的铁律,也坚定认为女人是绝不能行差踏错半步的。
  冬秀一边无语而恶寒,一边却灵光一闪,决定根据《洗冤集录》写一本小说,不为别的,只因仵作一向被视为贱业,那些从事仵作行业的人也是被人瞧不起的社会最底层人,绝大多数是连字也不识的,甚至有些还是泼皮无赖,哪里会什么勘探检验,如果她的小说能让更多人了解这部经典巨作,知道更多的检验常识,重新认识并重视仵作行业,减少因此而造成的冤假错案,只要有一个人能因此而沉冤昭雪,那也不枉她劳神费力一场啊。
  那段时间她刚好在写《新包公案》,一方面是练手,一方面也是方便她收集相关资料。
  《提刑官宋慈》这部小说就是围绕着中国的法医鼻祖宋慈的一生,讲诉他屡破奇案的传奇故事,里面既有烧脑的推理悬疑,又有热血的侦探破案,更是加入了大量法医鉴定的手法和知识,绝对能使人耳目一新。
  况且她前世看过那么多刑侦悬疑类的小说和电视剧,完全能找到与《洗冤集录》中每一条记录相对应的故事嘛,还能同时保证故事的精彩离奇和真实可信,每一个案件给人的不止有烧脑紧张的阅读快感,更是一个个活学活用《洗冤集录》知识的教学案列啊。
  然而只有这些,它却只能算是一个二流的侦探破案小说,况且宋慈在历史上是真有其人,而且大大有名的,他的《洗冤集录》可是历代刑狱官办案的必备参考书籍,凡仵作人员,每人都会发一本《洗冤集录》作为入门必修课,一流的小说还应该对其人物形象进行丰富,使他成为一个立体生动而饱满的人,而不仅仅只是一个破案高手而已。
  而且这时代的人可是很重视正统和实情的,如果冬秀不重考究,根据剧情需要,随便加些杜撰的东西进去,把它当做一本同人文来写,那肯定是要被人拍砖拍得满头血的。
  还有一点特别重要,那就是咱们现代讲究的是多面性,事情无绝对,人也没有绝对的好或坏,好人也有阴暗的一面,而坏人也有他的闪光点,最爱干的就是洗白和深挖这样的事。
  比如说秦桧,虽然在历史上是个大大的奸臣,受万人唾骂,可在现代人看来他也是受到朝代和皇权的裹挟不得已而为之,况且他是进士出身,本身能力过硬,还能诗会词,写得一手好书法,简直就是高定版的精英男,何况传说中他一生只有一个老婆,光这一点就惹得无数妹子要为他打Call,想穿越到宋朝给他生猴子;再比如大清官海瑞,那一直就是“模范官员”系列的著名代表人物,完全就是个“服务群众牺牲自我”的雷锋式人物啊,可谁知道他却是个能把女儿活活饿死的人呢,而原因只是因为女儿接受了男仆递给的食物,不够节烈自持,同样受到了很多人的Diss!
  但这时代的人可无法接受这样多面性的设定,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圣人”和“乱臣贼子”的存在了,他们讲究的是“大节不亏,小节不拒”,也就是说,只要一个人在大是大非上不犯错误,那其他的都可以忽略不计,甚至会在大德的光辉下被自动美化,你要跟这个时代的读书人说,哎呀史书上的也不一定对,圣人也会好吃懒做贪图美色巴拉巴拉的,那等着你的不是痛骂就是胖揍。
  所以冬秀在这半年里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对宋慈的生平事件进行了梳理,力求能做到符合史实,又能以现代人的视角挖掘不一样的闪光面,然后以他的人生轨迹为故事的主线,以案情为副线,同时穿插入大量宋朝的朝廷大事、官场沉浮和民生百态,这样既尊重史实,又丰富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
  她做了充足的准备才下手动笔,光是大纲就又准备了两个月,不同于练手试水的《新包公案》,对精雕细琢的《提刑官宋慈》她可是有足够的自信的。


第23章 洗冤集录
  江耕围果然很快就被吸引住了,一页页读下去,时而拍案大笑:“妙啊,这屠夫满手的猪油,被这双手摸过的铜钱丢在清水里,可不就要浮出油花嘛,这样就轻而易举的证明了钱是他的,哎呦,你是怎么想到的,可太聪明了!”,时而又伤感郁闷:“哎,这宋老大人怎么如此想不开呢,不过是错断一案而已,居然就自杀谢罪了,真是可惜了,他完全可以再多断几次案,多平几次冤来弥补啊!”,接着就脸红脖子粗的吞吞吐吐道:“这,这,你怎么,你怎么写这个!”
  冬秀知道他是看到宋慈给宋父验尸的情节了,在这里冬秀对宋父尸体的情况和宋慈的检验手法做了大量详细的描述,其中就不乏对人体生殖器官的描写,也不怪江耕围大惊失色,说话都结巴了。
  其实冬秀也考虑过这一点,她毕竟是个黄花大闺女,别说描写男人的生殖器官了,她现在甚至都不应该知道男人有那个东西!这样大喇喇的写出来,难免让人觉得她不正常,简直出离人们对一般女孩儿的认知了,假如被第三个人知晓,那她应该离身败名裂不远了,等着她的不是疯人院应该就是猪笼了吧。
  可是她多方考量后,无论如何也不能删去这一段,她的初衷既然是想教人们全面的认识《洗冤集录》,那尸检这方面就绝不能省略,反而要详细着重的描述,如果因为某些避讳,而避重就轻,反而会不伦不类,不详不实,难以使人信服,那就完全失去了它最重要的意义。
  冬秀拿出《洗冤集录》,翻开第一页指给江耕围看:“哥哥,你看这开篇第一条‘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我这书写得就是如何通过检验来帮助破案,所以必须详细描写,”,又翻几页,“再看这条‘凡验妇人,不可羞避’,连女子尚且如此,何况男子呢,再者说了,死者为大,他的身体就是留给世人最真实的遗言,我不过是遵照实情来写,又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只有那些心思龌龊、思想肮脏的人才会对此避之不及,躲闪遮掩!”
  江耕围涨红着脸,一时也不知如何辩解,只吭吭哧哧的说:“那你到底是一个女孩儿家,怎么好意思写出来呢,这到底不好,让人知道了还不定怎么编排你呢!”
  冬秀气结,想到鲁迅大大曾说过的一句话:“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象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这可真是道尽了国人的劣根性啊。
  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里,对性向来是捂着隐着的,几乎视为洪水猛兽一般,人们不管私底下多么放荡无忌,明面上却决不能带出丝毫,哪怕是到了21世纪,中国也还是不重视、甚至避忌着性教育,更遑论这时候的人呢。
  冬秀其实已经尽量使用比较隐晦的词语来表达了,无奈对一个女孩子来说,还是太出格了,因此笑着说:“谁说这是我写的了,这不是哥哥你写的嘛。”,说着狡黠的冲他眨了眨眼眼睛。
  江耕围这才想到,若是要拿去报社投稿,必定是要自己先誊抄一遍的,妹妹的书稿断不会流露出去,外人根本无从得知这小说真正的作者其实是他妹妹,当然也不会指责她行文露骨了,而作者换作他的话,那就完全没有问题,别人反而要赞一声求真务实呢!
  江耕围这才和缓了脸色,又突然顿住:“这个咱们就先不提了,你是从哪知道的这些、这些东西?”
  冬秀大大方方的从书柜里搬出一摞书来,努努嘴:“诺,就是从这些书里看来的,我可做过认真的参考比对了,应该不会出现什么大的谬误!”
  江耕围一看,都是同一个印书局的,恍惚想起来这些好像都是自己给她买的。
  当初写《新包公案》她说要看些书考据考据,开了一堆的书目给他,他也没怎么细看,光看了看书名,历史地理、法理医药的什么都有,就直接拿给书店伙计让他去选配了。
  他略翻了翻,发现书里密密麻麻全是红色与蓝色的划线和笔记,有的书,像《洗冤集录》都被翻起了毛边了,可见主人平时没少用功,确实做了大量的考据。
  他只以为妹妹是天生聪颖,就是擅长写文章做小说,却不想背后还要下这番功夫,费了这许多心血,这才明白她对此有多么的重视,而不是像他原先想的那样,只是单纯想要借此打发些时间,他虽然也不太懂妹妹如此努力的用意所在,却也知道决不可再将它等闲视之。
  他知道妹妹一向是个懂事守礼的,平时虽看着温温柔柔的不打眼,其实心中自有丘壑和她的坚持,只是从不在人前发作罢了。
  又想起他们还很小的时候,那时候妹妹就会编些会说话的小猫小狗的故事来讲给他听,又会带着他玩些新鲜的小游戏,好像她是姐姐而不是妹妹;又想起妹妹宁愿饿死也不裹脚的决绝,想到她在人前一向端庄大气的做派……罢了罢了,以她的机智心性,想来也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儿来。
  “怪不得娘说你女工做得差,原来把时间都耗在这上面了!”江耕围调侃一句,也不再说什么,又接着看起来。
  冬秀内心松了一口气,这可幸亏是她从小一起长到大的哥哥,换一个人她可不敢直接拿出来。


第24章 投稿
  冬秀拿出书稿的前二十章由江耕围原样誊抄了一遍,这才拿去给他那个朋友看,这二十章刚好够交代清楚故事背景和人物来历的,又有两个案件引入剧情,即能叫人看过瘾。又能叫人看不够。
  江澄平看完书稿,大呼过瘾,直说江耕围有才:“这尸检勘探居然如此神奇,一个死人身上居然埋藏着如此多的线索,那不如流的仵作居然如此重要,直接就能影响案件判定,这些检验法子你从哪里知道的,可是真有其事?这‘酽醋泼地,血迹立现’真行得通么?”
  江耕围哪知道行不行得通,他又没有亲临过检验现场,不过妹妹既然做了考据,必定是有出处的了,“这些你在《洗冤集录》里俱可以查得到,我想着它能流传至今,成为衙门的验尸宝典,必定是真实可靠的!”
  “好,不管真假,你这故事就足够吸引人了,我敢打赌,一经面世,它必定大爆,”江澄平十分激动,他可再没想到这趟回家探亲居然还能捡到宝,本以为《新包公案》就够让人惊奇了,不想这个《提刑官宋慈》更是叫人拍案叫绝,他也做了这一二年的编辑,别的不说,眼力是很练就了一些的,如果这部小说能一直保持开篇这样的精彩程度,必定会大红大紫,到时候不止他个人会因此受惠,说不定他们报社都要靠它盘活了。
  “耕围兄,以前可真算我有眼不识泰山了,不想你如此大才,”江澄平拱手致意,又道:“我看你这故事可短不了哇,敢问耕围兄打算写多少字,后面的情节是否已经设定完善,这一旦在报纸上刊载了就万万不敢突然断掉,或是狗尾续貂、敷衍了事的,这样不但会妨碍了你自己的名声,还于报社不利,说不准还要吃经济官司呢!”
  江耕围原先满以为这是个稳赚不赔的事儿,就算没得赚,那照旧拿回来在茶馆里当话本子说,招徕些生意也不耐啊,哪想到还有可能惹上官司呢,他们平头百姓谁不怕这个,顿时也不敢大意,他虽然对妹妹的本事充满了信心,单看她第一次写《新包公案》时就从来没有断过稿,还有余力来写《提刑官宋慈》的大纲,就知道她是有这个本事的,可话不敢说满了,谁知道这中途会不会被什么突如其来的意外给阻断了写作呢,还说不准妹妹明年就嫁人了不再写了呢。
  因此江耕围只道:“即这么说,那不妨先等一段时间,反正也快过年了,这段时间应该能再写一些,干脆就等过完年再投稿好了,那时手里有了存稿,你们报社也能放心些!”
  江澄平想了想也行,耕围兄于他们报社属于新人,即便故事写得精彩绝伦,报社也不敢贸然就进行连载的,有能力进行连载的人才那可真是太少了,现在报上登的那些连载其实也基本是在报社拿到全稿后才一章一章往外放的,又往往已经落在书局后面了,大家有全本的成书可看,谁还苦哈哈的看连载呢,所以这连载小说于报社就仿佛鸡肋一般,既不能帮助延揽读者,也不能使其增加销量,真有些个没意思。
  如果这次能拿到《提刑官宋慈》的第一手稿件,那可就是独一份,想看故事,必须买他们家的报纸,还怕销量不涨么!
  江澄平简直可以想象自己升职加薪、出任总编、迎娶千金大小姐、走上人生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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