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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穿书]这个反派有毒-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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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见霜不知何时已经睁开了眼睛,韩六苦笑道:“那之后,我因为机缘巧合,被天霄派捡了回去。而当年,你的行踪是绝对保密的,没有任何人知道你在哪里。天下之大,我从何找起?本想养好伤就走,一边找你,一边报杀父灭门之仇,但临行之前,我却发现了一些不寻常的东西……这就是我一直留在天霄派不走的原因。”
    贺见霜眯起了眼睛——韩六的言下之意,他似乎已经懂了。
    “少主,我知道你自晓事以来,便开始暗中寻找灭门仇人。而这么多年来,我也在暗中调查,且调查时间虚长你近十年。借着职务之便,我走南闯北,已经重新联络上了不少旧部。两年前,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便已经知道了你是谁。无他,只是因为你和老教主实在是太像了。只是,为了不打草惊蛇,在时机成熟前,我们不敢惊扰你。” 韩六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喉咙的伤疤,沉声道:“而这一次我之所以跟着天霄派过来,是因为——时机已经成熟了,你一定要跟我们去天霄派。因为,在天霄派里有你我寻找了很久的答案,也必然有——与我们有血海深仇之人。”
    贺见霜胸中一凛,缓缓直起了身子,哑声道:“此话当真?”
    韩六点点头,收敛起了所有嬉皮笑脸的表情,上前两步,在贺见霜面前单膝跪倒,身材魁梧,如同一座匍匐的小山,严肃道:“少主,我们等了许多年,终于等到了这个时机。天霄派是最危险的地方,其实也是最安全的地方。我们立下血誓,把性命交给少主您,定不辱使命,任您差遣,护你安全。同时,不惜任何代价,哪怕穷尽一生,也要协助少主您找到灭我泷教的仇人——为我泷教报仇雪恨。”
    最后的四个字掷地有声。
    贺见霜捏紧了拳头,血仇深恨凝聚于心头,又不期然想起了让他离开的雁翎决绝的表情,二者仿佛在凌迟他,心痛到极致,反倒让他仰天大笑起来。
    这一刻,他忽然想通了很多东西。
    韩六说得没错——他为何曾经一度生出过退让的心理,还说以后不再提那天的话?这是多荒谬的决定。
    什么怜惜,什么退让,都不是他真正想要的。他的骨子里从来便不是善类。雁翎如一束阳光一样闯入了他的生命,他便不会允许她爱来就来,爱走就走。
    他想得到她,发了疯一样地想得到,全身每一寸皮肤都在渴求她。
    所以他要变强——变强到让人无法拒绝的地步。现在放她走了,并不代表他放弃了她。雁翎大可以再得意几年,然而,等再见面的时候,便是他做好了万全准备的时候。届时,即使她拒绝他,他也不会再因为心软而让她逃离自己的手心。
    即使绑着,他也要把人绑在自己身边。
    雁翎——只能是他一个人的,从她的心,到她的身体,他都要得到。
    韩六吃惊地看着大笑的贺见霜。
    止住了笑后,贺见霜仿佛想通了许多,便挽起了唇,居高临下道:“好,我与你们去天霄派。”
    *
    三天后,蒿山派的人选便决定了下来,果不其然,是贺见霜。
    雁翎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不知道心中升起的是尘埃落定的安心感,还是即将离别的失落感。
    剧情……真的被她改变了。未来许多人的命运,也会从这一刻开始,走向了不同的方向吧。
    如无意外,她和贺见霜至少有几年无法见面了。在自己涅槃之前,无法离开燕山地界。而即使离开了,贺见霜也未必会再想见到她。倒不如说,他应该恨死她了吧。
    而这几天,贺见霜都没有回过他的房间。避免了尴尬的同时,又不免让人不安和遗憾——上一次在后山的不愉快的一面,竟然成了两人对彼此最后的回忆。
    不过,她还在期盼什么呢?做出这种事的她,不是已经做好了被讨厌的准备了么?
    在贺见霜启程出发的那天,雁翎没有去送,反而爬到了燕山顶峰,朝着官道望去。凭着极好的目力,她仿佛看见了一个脊背英挺的黑衣少年正骑着马走在了黄沙漫漫的官道上。
    他不再是一个背负着师门被灭的惨案、衣衫褴褛而死气沉沉的少年,现在的他,衣着干净、备受众人期待地走在了天霄派一行人里面。只是,这两个背影因为那无出一二的孤独感,而渐渐在雁翎心里重叠在了一起。
    残阳西下,晚霞如血。雁翎怔怔地看着官道,直到他们的身影变为了一串小点,最终消失不见。
    贺见霜,再见,希望能再见。
    ——《第五卷:蒿山派·两年后》·End——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次(其实就是下一卷)再见到霜霜时,他再也不会是以前那个脸红小娇羞的模样了'蜡烛'((不过,作者菌觉得越写到后面就越嗨啊!终于可以写黑化的地方了。去到天霄派,那里有很多老朋友在等着,比如说原男主、原女主、新女配等等,还有很多可以玩情节呢,比如情敌什么的((泥垢了

    ☆、第49章 

一晃两年便过去了。
    燕山下,德福镇。
    在信息流通不发达的古代,出现了一种特殊的职业——说书人。
    这个职业便如同现代的广播员。每隔一段时间,他们攒好了许多见闻,便会在茶馆等公共地方开讲,把九州最新的奇异见闻编成连续的故事,向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娓娓道来。讲完之后,便会收取一定的打赏费用。
    虽然,这些评书先生的话大多带有一些夸张和戏剧成分,但大多数还是基于真实事件而说的,因此便更加引人入胜了。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出远门,通过这个机会,可以听到自己不曾了解的消息,跟上外界的动向。每逢评书先生开讲,大家都很捧场,茶馆也必定是座无虚席。
    今天,恰好便是入秋以来的第一次评书。
    小茶馆中,一位留着小胡子的老先生坐在一张高高的椅子上,边摇着那已经掉了一半的羽毛扇子,一边声情并茂地说着什么。不时引得下面的听众叫好,喝彩声不断,偶尔还会有善意的嘘声。
    茶馆里早已坐满了人,不少人都直接搬着凳子坐到了评书先生面前听。角落里,一个披着披风、戴着兜帽的人正给自己沏茶,并用随身携带的汤婆子暖手。从袖口露出的一双手娇软嫩白,十指如葱,指头尖尖,指甲如镶嵌在上方的贝壳,形状完美。然而,那指甲却不是寻常少女的淡淡粉色,而是一种润泽的近似于朱砂的淡红色,从侧面去看,仿佛泛着金色的细碎淡光,漂亮得如同镶了晶石一样。
    光看这双手,便已经让一些人有了一丝旖旎的想象——那肌肤可谓是吹弹可破,若它们轻抚在自己皮肤上时,不知会是怎样**的感觉。
    老板和老板娘忙着招呼客人,老板娘年幼的女儿挎着一个小篮子四处兜售小吃,此时蹦蹦跳跳地来到了这戴着兜帽的少女身边,脆生生道:“姐姐,你要来一碟泡椒瓜片么?两文钱就是一碟了,很便宜!”
    坐在她跟前的雁翎微微一愣,喉咙里发出了一声轻笑,放下了汤婆子,拉下了兜帽,朝着来兜售的小姑娘微微一笑:“好呀,给我来一碟。顺便帮我把小二请来,我好让他替我换点热水,好么?”
    随着兜帽的下落,露出了一张无可比拟的玉雪脸蛋,眉心一抹惊艳的嫣红菱形印记,眉下双眸湛湛,灿灿生辉。顾盼之间,妩媚与风流天成。
    与那淡红色的椭圆指甲交相辉映,她的外眼角亦上扬着两抹细细的淡红眼线,饱满的菱唇亦是一抹诱人的淡红色。乍看像涂了胭脂,实际上,那抹嫣红是从内而外透着的,水润而莹泽。
    若说两年前的她如一株摇一摇便能落下露水、娇嫩而未臻成熟的花儿,是少女的清丽纯美,纤柔姿曼,那么现在的她,便已经到达了容光至盛的时候。仿佛往日里所有的禁锢都消失了,这朵花儿在日月精华的浇灌下,终于到了盛放的最娇美的时刻,丰盈窈窕,妩媚天成,那热烈而明艳的极致绝色,仿佛要把所有的风霜都傲视地踩在脚下。
    那小姑娘只顾着呆呆地看着她,脸颊烧了个透红。
    雁翎扬了扬眉。
    那小姑娘回过神来,忙不迭地点头,把刚才推销的小菜留下后,便转身跑了,还一步三回头。
    这个姐姐……长得真好看,是她说不出的好看。以往,她只知道称赞一个姐姐漂亮,就要说她像仙女。可是,印象中的年画里的仙女都是不食人间烟火、清高又冰冷的,这些词,似乎完全不适合形容刚才的那个姐姐。这并不是说她看起来很俗气,只是,那是一种她从未见过的好看,简直要把人的眼珠吸住一样。
    非要找一个形容,那便是……那姐姐就像在全盛时期盛开的红色牡丹一样,又像是展翅翔空的朱鸟。什么仙女在她面前,都寡淡得不值一提,让人看也不想看多一眼。
    那边厢,评书先生讲道:“话说啊,那中原武林的天霄派,可真是百派朝宗之地。与地位所相配的是,他们的弟子每一个都侠骨丹心,风度翩翩,所铸造的佳话可不少!最近,天霄派便有了一次义举。”
    听到天霄派这三个字眼,雁翎心中一紧。
    “前段日子的流窜江湖、祸害多地的采花大贼案,大家都听过吧?话说啊,那采花大贼品味独特,行为恶劣,专挑已有身孕的年轻妇人下手,完了之后,还心狠手辣地把人杀掉!每每都是一尸两命啊一尸两命。”说书先生摸了摸胡子,慢慢地摇了摇头,似乎也很是厌恶。
    下方的人都听得一脸惊奇:“然后呢?可是天霄派把人抓住了?”
    “众位茶客且听我说——这采花贼啊,流窜了多个州,都没被抓获,官府也奈他不何。然而,就在他进入幽州地界,天霄派所处之山时,还未下手一例,便被擒获了。经过审问,才得知这采花大贼背后,竟有着一个千丝万缕的作恶团伙,专吃未成形胎儿的肉来滋补。为何采花贼要专挑孕妇下手,并且完了都杀掉?因为他要把孕妇腹中未成形的胎儿剖出,献给背后的团伙享用!”
    下方的众人大惊失色,面露厌恶和惊恐。
    “结果,天霄派介入这件事后,就靠着五个弟子,一夜之间便把这个盘踞在幽州的毒瘤踹掉了。”评书先生笑眯眯道:“这五个人,大家也一定有所耳闻。尤其是这两个人——楚逸衡、贺见霜,天霄派这两年以来,年轻一辈里最负盛名的两位。”
    雁翎的手微微一抖,连呼吸也放轻了,几乎想要屏住呼吸去听,生怕听漏了一个字,更生怕曲解了评书先生的语气。
    “因为这件事情,本就在幽州扬名的他们,名气已经渐渐传到了九州各地,再加之两位少侠年轻英俊,卓尔不凡,不知已成了多少心系江湖的姑娘的春闺梦里人……”
    说书一直到了傍晚时分才结束。
    茶馆中的人渐渐散去,雁翎是最后走的。她喝完了那杯茶水,慢悠悠地吃完了那碟泡椒瓜片,上前给了茶钱和打赏,才披上了披风,慢慢地走出茶馆。
    茶馆面积不大,等人烟基本散去后,茶馆的老板娘便亲自下场收拾桌子,看着雁翎的背影打趣道:“刚才最后出门的那姑娘,好像经常都来这里听先生你说书啊!”
    “老板娘说得极是,我也发现了。”茶馆的伙计点点头,看着雁翎的背影,喃喃道:“长这么好看的姑娘本身就让人难以忘怀,她还次次都不落下,一定是很喜欢听老先生您的说书方式吧。”
    那评书的老先生摸了摸胡子,笑眯眯地一言中的道:“这姑娘,未必是喜欢听老夫说书。说不定只是因为心中有所牵挂,有想知道的事情,却因为各种原因无法亲自了却,只能通过这种方式以解相思吧。”
    那老板娘点点头,忽然惋惜道:“那姑娘估计也是个身子弱的,这不才秋天么,就带着汤婆子了,还穿那么厚的衣服,好像很怕冷一样。”
    小二收拾好了一个背篓,跟老板娘打了声招呼便走了。那说书先生好奇道:“这小伙子怎么瞧这像是要上山去?”
    “是啊,我让他上山去捡点干柴。”
    “我听闻,半年以前,冬雪初融的时候,燕山似乎起过一场通天大火?”
    “没错。先生,你说这事儿邪门不邪门。满山冬雪都还未消融,那么冷的天气,树干都是潮湿的,居然还能烧起来!你是没见过烧起来的那天呀。那时候是半夜,不知怎么的,天上突然就连续响了百余个闷雷,一声接着一声,仿佛野兽在咆哮。我睡梦中被吓醒了,连忙跑出去看,那可真是天降异象——整个天空都是银紫色的蛇形电光,就好像游龙在飞行,近在咫尺。很快,还积着雪的燕山便烧起来了。那火呀,颜色是金红金红的,烧得整个天空都映亮了,天上的云是旋涡状的。你知道,那可是深夜!那天空居然红得跟傍晚满是晚霞的时候一样。”
    说起这事,虽然已经过了半年,老板娘还是心有余悸的。
    “那之后这火是怎么灭的?”
    “这也是一件怪事。这火足足烧了七天七夜才停下来。因为火势太大,咱们老板姓当时还害怕它会一直蔓延下来,都人心惶惶的,还说是老天降罪。连官府也惊动了,把这件事报到了朝廷。听说在火势刚起时,蒿山派的人也曾经去扑灭过,然而也无能为力,在第六天便已经做好了撤离燕山的准备。然而,在第七天的子时,那闷雷声忽然便停了,天空忽然下了一场暴雨,这场雨又是下足七天,那火才灭了。现在的燕山上,据说是火势源头的地方,凭空出现了一个大坑,还有很多抓痕。半年了,那地方现在还是寸草不生,连枯枝也烧没了!不过,若是只到半山,枯枝倒有有一堆。”
    “天降异象,说不定是有仙人在历劫呢!”评书先生笑眯眯地打趣了一声。
    老板娘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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