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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古穿今]娇娇女-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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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煜伦不动声色地赞美,“这个大堂挺宽敞的,好久没有和这么多的人一起吃饭了,恩,感觉不错!!”他从眼前这个女孩子的穿着谈吐中可以看出,这女孩子肯定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中。他看到了夏语每每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中,就可以推断她是个一个善良的人,不是善良的人,怎么会在意一个陌生人用餐的感觉!
    夏语正要开口请他吃烤鸭,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大黑影,大黑影将颜煜伦扑倒在地,就餐的大厅人群爆发出了一声又一声的欢呼声。
    “哪里来的野小子,居然敢吃小语的豆腐!”裴朗拎起颜煜伦的衣口,毫不客气地抡起拳头打下去。
    颜煜伦莫名其妙地被打了一拳。
    夏语又气又急,小手捉住了裴朗正要打下去的拳头,“裴—朗—,你给住手!!”
    裴朗眼睛直直地盯着夏语软乎乎的小手,居然害羞了,拼命地解释,“小,小语,你这么美好,这男人怎么可以带你去大厅吃烤鸭,太过分了。”
    当时18岁的夏语听了对方的话,加上大厅人们的哄堂大笑,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异常地尴尬,“我的事情不用你管,裴朗,我告诉你,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我都不会喜欢你,我讨厌你,请不要出现在我面前了。”
    裴朗感觉到了晴天霹雳,完全不敢相信自已的耳朵,他恨不得此刻耳朵聋了。
    为什么小语那么讨厌他,难道他真的那么讨厌吗?
    失魂落魄的裴朗一个人默默地走了,那黯然失色的背影叫大厅的人们不敢再发出笑声了,刚才还是乱哄哄地在吵闹,现在居然安静得连筷子落地的声音都可以听得一清二楚。
    “对不起,”夏语鞠躬向颜煜伦道歉,“给你带来了麻烦,下次再请你吃饭吧,抱歉了!”
    颜煜伦点头表示了解。
    夏语走后,大厅的人们渐渐都各自回到了位置继续吃未吃完的菜肴。
    颜煜伦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烤鸭,慢条斯理地吃了起来,旁边几个穿着黑衣的高大男人赶紧站在了他身后,像站岗的士兵一样笔直又挺立。
    其中一个领头稍矮的男人俯身,“少爷,要不我给您订一个vip的包厢吧?”
    “不用,你去和聚明德的老板说,以后要是夏语来买豆面糕,就算卖完了,也要加班给她做一份。”颜煜伦摸了摸嘴角的伤口,眼神变化莫测,这样美好的女孩子就算花点手段他都要得到她。
    感情上虽然没有谁对谁错,但要是一方伤害了另一方,你以为就只有受伤害的一方在受伤吗,其实不然,只要不是铁石心肠的人,或多或少就会感到内疚。
    自从那天伤害了裴朗后,夏语的眉头始终紧紧地皱着。
    要是我当时能婉转一点那该多好啊,她想,随后又不停地摇头,算了,还是快刀斩乱麻的好,明明就是没结果的事情不能拖得太长给予对方一丝希望。
    只是夏语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隔天她上学的时候,整个学校将她拒绝裴朗的事情传得沸沸扬扬,导致裴太太亲自上门找上了夏氏珍,要求她去裴家向裴朗道歉。
    金碧辉煌的大厅,仿古铁艺蜡烛水晶吊灯华丽地折射着五彩缤纷的光芒,欧式真皮沙发上坐着两位贵妇人。
    裴太太眼高于顶,“夏语,小朗喜欢你,那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你一个孤女,能够得到我家小朗的喜欢,你早该烧香去拜拜你那一双早死的爹娘了,还敢不知好歹地拒绝小朗,现在就和我去裴家,告诉小朗,你在聚宝德和他说的话那是骗他的。”
    夏氏珍面露郁色,但又不好直接得罪裴家,“裴太太,瞧你说的,我觉得小孩子之间的感情,我们大人插什么手?”
    “对不起,裴太太,我和裴朗说的话都是真的,我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他!!”夏语是个心高气傲的姑娘,典型的吃软不吃硬,原本她心里早就装着满满都是对裴朗的内疚,现在见到裴太太后立刻烟消云散了。她有着文人那种你越是不给我面子我偏偏就不如你的意,特倔强。
    裴太太气得当场打了夏语一个耳光,随后又狠狠地推了她一把,瘦弱的夏语直接摔在了茶几上,当场磕破了脑袋,鲜血流在了茶几的玻璃上,显得触目心惊,“好,好,很好,夏语你真有骨气,那么请夏小姐也不要出现在我面前,给我滚出京城!”
    “夏氏珍,你要是帮着夏语的话,明天就等着夏氏房产的破产吧!”裴太太出言威胁,觉得似乎给儿子出了一口恶气后,就趾高气扬地出了夏家大门。
    “阿姨,其实我一直想要去瑞士留学进修外国文学,你就放心让我去吧。”夏氏珍心疼地给夏语擦额头上的血迹,夏语握紧了那一双温暖的手,“我喜欢琉森,听说那里有很多著名的作家在此居住和写作,艺术家们在此得到了不尽的灵感。”

☆、第六十九章 夏语番外三

三个月后,18岁的夏语独自一人坐上了去瑞士的飞机。
    夏氏珍花了不少的钱财替夏语在瑞士打点好了一切,但人生地不熟的夏语还是感觉到了不习惯。
    她开始在瑞士四处找兼职,由于她那蹩脚的德语,很多餐馆拒绝聘用她,万般无奈的她,只好去刷盘子。
    其实,夏语根本就不缺生活费,夏氏企业每个月都会打一笔不菲的钱财汇给她,她在瑞士大学选的是外国文学专业,授课的教授很喜欢她写的《窗里窗外》,格外地给她申请了奖学金。
    她就是怕寂寞,每次一回到公寓,孤零零的一人,没有朋友,没有亲人,她不想呆在公寓里,想要去热闹的人群,就算蹲在餐馆里刷盘子她也愿意,每次累呼呼地回到家一上床就倒头大睡,她满意这样的生活,起码可以不用让她胡思乱想。
    然而夏语长得很漂亮,身材纤细,是一道不可缺少的风景线。
    有一次餐馆的老板儿子去后厨房,一见到刷盘子的夏语,就喜欢上了她,觉得她像跌入凡间的小仙女,继而开始追求了她。
    夏语从后厨房调到了前餐厅,从刷盘子变成了端盘子。
    这天下班像往常一样,夏语收拾了东西,将辞职信委托给了同事后,毅然推门就走,裴朗的感情至今让她耿耿于怀,在瑞士也好,回国也好,她不打算接受任何一份感情。
    从小的生活环境,让夏语封闭了感情的心灵,她不想谈恋爱,也不想结婚,她很执拗,觉得要是一份感情不能长久厮守地在一起还不如一开始就不在一起,她想她或许是个自私的人,总是害怕别人抛弃她,小时候害怕妈妈会离开她,长大了就害怕阿姨一家会不要她,她对待放在心底上的人始终是那么地战战兢兢!
    瑞士的冬天特别冷。
    夏语裹紧了羽绒服,长长的围巾围住了她整个脸蛋,她正要推门而出的时候,胳膊被一个有力粗糙的手给拉了回去。
    “夏语,你为什么不接受我的感情?”原来是餐馆老板儿子,又高又壮,此刻一脸地怒气,语速很快地讲着德语。
    门外汉夏语根本就听不懂对方在讲什么,但从对方的神情和最近发生的事情来推断,他应该说的是为什么要拒绝他?
    夏语还没来得急说什么,对方就将她贴在了墙壁上,火热的呼吸喷晒在她脸上,强壮有力的大手固定住了她的双手,捧着她的脑袋直接吻了上去。
    夏语拳打脚踢地反抗,这时她才想起了裴朗,涌现出了一股内疚,无论她怎么拒绝他,他始终不曾侵犯过。
    然而,有些男人就不一定了。
    夏语着急地掉泪,她紧紧地闭住了嘴唇,不肯松口,对方在她脸上,嘴唇四周乱啃,她感觉到胃部一阵翻腾,差点将隔夜的饭菜吐了出来,就在她绝望的时候,她身上的重力突然之间消失。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救他的居然是颜煜伦。
    他正在暴力地殴打老板儿子,直接揍得对方哭爹喊娘,嗷嗷叫,哭着喊着说着“救命!”
    “够了,别打了!”夏语看到颜煜伦拿起啤酒瓶直接要砸对方的脑袋时。赶紧制止,“颜煜伦,住手,你会将他打死的。”
    回复理智的颜煜伦哐当一声,就手中的啤酒瓶给摔了下去,德语说得飞快,“明天马上给我卷铺盖走人,否则你就等着地狱大门的敞开吧!!”
    颜煜伦蛮横地打横抱起来夏语,食指堵住她被□□过的红唇,温柔似水,“别说话,夏语,真对不起,没能在瑞士早点找到你,从今天开始,我会好好保护你。”
    夏语沉默了下来,人生地不熟的国外,这一刻,她觉得心里特别安心,甚至莫名其妙地对一面之缘的颜煜伦,产生了安全感。
    隔天,颜煜伦就搬到了夏语隔壁的公寓。
    每天送她去上学,陪着她去逛街,陪着她一起去滑雪,陪着她吃遍瑞士大街小巷的餐馆,总之他确实做到了那句要好好保护她的金玉良言。
    夏语再怎么铁石心肠,也慢慢地被颜煜伦感动,他的感情不同于裴朗那种炽热,疯狂,而是细水长流,水滴石穿。
    前几天,她看到了大学街边在买烤地瓜,嘴馋想要吃,但颜煜伦将她拖走了,说不卫生。赌气的夏语干脆就一个人回到了公寓。
    但没想到的是,她还没进公寓门口,就闻到了一阵阵烤地瓜的香味,是隔壁公寓传来的,隔着不远处的她看到了地瓜和小火炉,颜煜伦异常白皙的手指拿着地瓜一个一个地丢到小火炉里慢慢地烤着。
    “语,”颜煜伦朝着夏语招了招手,“快过来,你看这是我为你烤的地瓜!”
    夏语也不知道自已是怎么走到这个男人面前,心里五味复杂,正要开口为刚才的娇气道歉时,颜煜伦就将烤好的地瓜塞到她的嘴巴里,天蓝色的眼睛满怀期望地着看着她,像是一个要得到奖励的小男孩一样,夏语小口小口地吃起了地瓜,“恩,很好吃!”
    颜煜伦听后开心地一把将她拉到怀里,反手将她依偎在自已的胸膛中,头抵着她的脑袋,“语,以后生气的时候不要一个人闷声就走,你可以打我拧我,因为我会担心你!”
    小火炉的火熊熊地燃烧着,外面是冷风习习,里面却温暖如春。
    夏语闷闷地说了一声不会。
    颜煜伦将她扳到对面,两眼相望,他蓝色的眼睛中闪着细碎的光芒,慢慢地从口袋中掏出一个戒指,上面是一颗1克拉的米分色钻石,雕刻成了一个小小的爱心,围绕四周地皆是细碎的白色钻石,此刻被火光折射出了五颜六色的光芒。
    “语,请你和我交往,以结婚为前提下,好吗?”颜煜伦拿起夏语的手,将戒指套了进去,不大不小,刚刚好,“不管你接受不接受,每年我都会送你一个戒指,因为我想将你套牢。”
    时间似乎在这一秒停止了。
    颜煜伦迟迟感觉不到夏语的回应,他甚至不敢看对方那一双明亮的眼睛,无论他再怎么优秀,再怎么在外面众星捧月,他现在感到了害怕,他清楚地感觉到了手掌在冒汗,最后语气苦涩,“语,先不要拒绝我,你能不能给我一个照顾你的机会,我保证会乖乖地,不会妨碍你的生活。”
    夏语在心中叹了一口气,她冰凉的手抚摸着颜煜伦的侧脸,轻轻地吻了吻他的嘴角,“嗯,你要好好照顾我哦!”
    其实,这些天的相处下来,颜煜伦早就住进了她的心房中,她原本就不是一个肆意挥霍脾气的人,但现在动不动就会撒娇生闷气,原来,她在不知不觉中早就掉进了对方设下的圈套中,慢慢地,渐渐地,一步一步地瓦解了她心中的桎梏。
    感情这种东西最为霸道,要是来了,挡也不挡不住。
    她曾经以为的一切地在这一刻,即将烟消云散。
    为什么会接受颜煜伦,夏语很多年后想过这个问题,因为这个男人时间来的恰恰好,不早不晚,偏偏在她最虚弱的时候,他就堂而焕然地以保护者的身份走了进来。
    那次告白成功后,颜煜伦就迫不及待地搬到了女友的公寓中,简直成了24孝好男友,包揽了全部的家务,就是常常将衣服给洗坏,拖地总是拖得到处都是水,炒菜炒得跟石头一样硬邦邦地,但在夏语回来之前,衣服变得崭新崭新的,地板整洁而光亮,饭菜香喷喷地。
    “伦,你好了不起啊!”夏语看到一大桌子色香味俱全的菜肴,笑得两眼弯弯地,特意赏给了男人一个香吻。
    “你喜欢就好!”颜煜伦赶紧做手势,让潜伏在公寓的那些保镖有多远就滚多远,保镖头子亮子泪流满面,嗷嗷叫,这不是过河拆桥吗,是谁帮你做菜,是谁帮你拖地,又是谁帮你买一模一样的衣服,用玩就扔,有这样无情的主子吗?
    碎了一地玻璃心的保镖们正如悄悄地来,又轻轻地离开,他们都是优秀的特种退伍军人,悄无声息地走那还不是小事一件。
    这样甜蜜的日子持续了整整两年,两年间两人的感情变得突飞猛进,如胶似漆。有一天颜煜伦和夏语说要离开一段时间,夏语欣然同意,也没往别的方面想。
    直到有一次她下课晚点了,坐车又晚点了,到了公寓门口才发现忘记带钥匙了,“算了,”夏语自言自语,“今天就住在伦的公寓中吧,我怎么会把钥匙忘在教室里,幸好带着伦的钥匙。”
    一推开门,夏语感觉到了一个黑漆漆的高大身影拿着枪指着她的胸口,正要开枪地时候,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大声叫着“住手!!”
    此时屋内的灯一下子亮了起来,夏语简直不敢相信自已的眼睛,居然是颜煜伦和他的保镖亮子,两人手上皆握着一把枪,亮子拿着枪对着她,而颜煜伦拿着枪对着亮子。
    过了好一会儿,亮子似乎妥协了,将枪慢慢地藏进了口袋中,颜煜伦赶紧跑过去紧紧地抱住夏语,低声说着对不起。
    “究竟怎么回事?”夏语的目光很冷很冷,仿佛在看陌生人似的。
    颜煜伦想要赶紧解释,但胸膛的伤口疼痛难忍,就在他以为将要摔倒在地时,是夏语直接从后面扶住了他。
    夏语不露声色地掀开了他的衬衫,绑在胸膛上的白色绷带早就溢出了鲜血,“你,你怎么会……”

☆、第七十章 夏语番外终

事到如今,颜煜伦再也无法隐瞒下去了。
    这个时候,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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