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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下酒-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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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下酒
作者:子勿为秦相
文案:那么多年的青梅竹马,生生熬成了爱。
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无心童言为开始,到“我不能只爱你一个人”的逃避责任作结束,中间那么多美好的回忆,最终是我自己铸成一场空欢喜。
世界这么大,我们一直遇见;世界这么小,我们不能再见。
好想说一句“来世再报”,可是,唐乾之,下辈子,你是否还愿意,与我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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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

作者有话要说:开新坑了~撒花!依旧是随写随发!所以不要催……
我叫夏玖。
“我叫夏玖。”——这个名字如果搁在一个平常人身上,换句话说,就是给了一个普通青年,他大约就会这么介绍自己,“我叫夏玖,春夏秋冬的夏,‘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的‘九’字大写了以后的那个‘玖’。”
但是,如果换做了一个为何弃疗的二逼青年,他就会这么说,“我叫夏玖,夏玖的夏,夏玖的玖。”
而化身做文艺青年之后,这个介绍一定就变成了“‘夏木阳阴正可人’的‘夏’,意为浅黑玉石的那个‘玖’。”
我是在很久以后才成为文二普青年的综合体的,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我的人生轨迹接近普通,也就是说,那个时候,我对自己的介绍,停留在第一阶段。
但也正因为夏玖的那个“玖”字是“九”的大写,而对于一个幼儿园的小孩儿,“九”已经是一个大写的字了,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使用“夏9”这个简称来在课本和作业本上留下姓名标记来代表自己,颇为省事。而且,其实和“玖”比起来,“夏”简直是难写了十万八千里,所以更有甚者,我一度甚至想只用“下9”这个类似于符号的东西来简称自己。
结果我当然没有得逞,更是挨了爸妈的一顿痛说,我当时就愤愤不平的想,为什么别人家的孩子姓“马”、姓“丁”、姓“卜”……总之是姓氏名字非常好学好写,两三笔就能搞定,而我为什么就要姓一个非常难写的“夏”字,死活学不会还是得学?
学写自己的名字真是一段痛苦到刻骨铭心的记忆,即便我都忘记了自己是怎么学着大人的笔迹,描摹在当时的我看来如同鬼画符一样的自己的名字,甚至被大人强行握住小手,使劲儿攥着一根难闻的铅笔,十分艰难的在白纸上画出艰涩的痕迹,歪歪扭扭,如同爬虫,估计和着名的包子同名。
时隔数年之后,再翻出来的时候那些字迹更是实在是令人掩面,不禁唏嘘——“我当时怎么可能写出来这么丑的字!”
后来我慢慢明白,其实这些都是天生注定的,无法更改,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叫夏玖,是一个我自己不能决定的既成事实,和其他任何我无能为力的事情一样,我只是一个旁观者,即便参与其中,一样无法影响最后的结果。
“夏玖”这个名字的来历其实非常恶俗,恶俗到倒退回一千年甚至两千年以前,这都可以成为一个姓名的不二解释,带着明显的封建迷信残余色彩:
我姓夏,因为我爸爸姓夏,我爷爷姓夏,我们家祖祖辈辈都姓夏,家谱上明明白白的写着呢,至于我为什么叫“玖”,这真是有一个连我自己这种当事人听了都忍不住要笑场的解释——仅仅是因为我爷爷指着当时对一切浑然不知的我说道,“夏家到他这一辈上,刚好是九代单传。”
但是我爸爸也不叫夏八啊,凭什么我就得叫夏玖。不过等我有了抗议的思想和权利之后,我早就过了能够随便修改姓名的年纪了。
不过,尽管我如此吐槽着当年关于名字的一切,但这些都算是发生在我幼儿园时期的故事了。但是关于幼儿园的记忆,很惭愧,几乎为零。因为其实我早就忘记了自己幼儿园的第一任同桌是谁了,我甚至已经记不得自己究竟是谁的幼儿园同学了,再仔细想想,好像我连自己幼儿园的教学老师和保育阿姨都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从离开那片地方的第一天起,也就再也没有踏进去过半步,我如何能够保存那些模糊的过去。人生这么长,要记住的事情多了去了,干吗无缘无故还要拨出来一块地方,给没什么值得留恋的往事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关于幼儿园的记忆即便几乎为零,也不是完全没有,因为我从幼儿园开始,就认识了一个人,我所关于当时的记忆,也全都和他有关。
所以其实我一直都很想对唐乾之说这么一句话,“世界这么大,可我们一直都在遇见,甚至从我还不知道要遇见你的时候开始,我们就遇见了。”
其实说起来也很简单,居住在一个大约连四线城市都不算的小城市里的我们,生活在林林总总的七百万人口算上了城区郊区和县城之中,其实也不算很稠密。
两个人要无心遇见其实也容易,两个人要刻意不见其实也不难。
“龙生龙,凤生凤”的道理,鞭辟入里而又浅显易懂的揭示着遗传学的规律,这个说法倒是不假,但是如果没能直接生出来龙凤,那就父母就只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了。
所以,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既然没能早作准备的胎教已经结束了,那么就从幼教开始矫正——父母都希望把孩子送到相对条件较好的幼儿园里早教——相较于大城市,我自然从不奢望自己的家乡的幼儿园的各项指标水平能达到什么级别,但是,我妈坚持要把我送到这个幼儿园的重要理由之一,仅仅并且竟然是因为这里——“伙食好”。
是养孩子又不是喂猪,我对我妈这种简单粗暴的评判标准,还是不得不产生了一些微辞的,尽管并不会说出来。如果说那里的伙食就已经算好了的话,我真心不知道别的幼儿园该是如何制作出三餐的。
且不说小菜和咸菜其实都只是袋装的榨菜而已,熬出来的米粥也不算浆稠,不负责任的丢在保温桶里,单是把米饭和炒菜搅和到一起的如同猪食一般的盛饭方式就令人惆怅,生油炒出来的番茄鸡蛋更是带着一种令人难过的口感,说好的炒大虾就是碗里两骨节瘦小的虾仁,答应的炖排骨也不过化作盘子里的一截寸段小骨,写出来的红烧肉其实也就是三三两两的小五花肉块。
所以,我从幼儿园开始,就不相信教育部门出具的食单菜谱,因而在以后的求学生涯中,尽管无数次的对学校食堂报以本不不减的希望,但是从来都不惮以最坏的满满恶意去进行真实的揣度,可从不进行任何无端的轻信,也坚持不被花里胡哨的承诺和宣传蒙住探知的双眼。
七堇年说过,“我的感情像一杯酒。第一个人碰洒了,还剩一半。我把杯子扶起来,兑满,留给第二个人。他又碰洒了。我还是扶起,兑满,留给第三个人。感情是越来越淡,但是他们每个人,获得的都是我完整的,全部的,一杯酒。”
我觉得,这句话如假包换成我对学校食堂的信任也是一样的,千万次的信任,一样多的次数的颠覆,其中的辛酸,有谁不知。
不过,相比较一切乌龙或是不乌龙的事情,回想起来之后,令我最得意的还是我在那么小的时候,就遇到了令我一辈子都不想后悔遇见的人,唐乾之。
我一直觉得我的爷爷是个带着封建余孽气息的老人,尽管我们家祖上并不是书香门第,也未曾中过功名来光宗耀祖。但是老头子就是脾气古怪,喜欢摆弄着一些旧玩意儿,练练字,听听戏,还会顺带抓过来对这些东西一点儿兴趣不感的我进行循循善诱,强迫教学。
老头子喜欢看《诗经》,所以也按着我和他一起念那些四字诗篇。
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我实在对这种评价是同意得不能再同意,《诗经》就是写的当时那些普通的劳动人民对最淳朴的感情的各种赞美嘛,要不然为什么《诗经》的第一篇就是《关雎》——开宗明义嘛,教育大家,“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我想我活学活用的能力是很强的,在如此幼小的时候就能学会举一反三,在学会这句话之后的我来到幼儿园,马上就能拉起班上那个我觉得是最漂亮的小姑娘,深情款款,不带一点儿磕绊的重复,以此成为了当日全班绝对的焦点。
但是我爷爷一定是不觉得我能记住什么似的,填鸭一般的继续叫我跟着他往下念去,我就像下山的小猴子,捡了西瓜,丢了桃子,一边学一边忘,跟狗熊掰棒子一个样,只能记住个新鲜儿,留住瞬时记忆。
所以,很快我就忘掉了《关雎》情意绵绵的热切追求,接下来的我是用那句“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而成功的征服了班里那个最为害羞文静的小女孩,再一次令人侧目。
后来我还念到了《采薇》,带着我自认为忧郁的目光倚在幼儿园的大门上,一边焦急的等待来接我回家的家长,一边还能故作深沉的念出来“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这等沉痛的战争悲歌。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装十三要从娃娃抓起?不过我可没有遭雷劈,依旧活蹦乱掉的无心而随意的背诵着传唱了不止千百年的经典,从“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的热闹,到“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清雅,也不是没有“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来,子宁不嗣音”的含蓄,更不乏“氓之蚩蚩,抱布贸丝,非来贸丝,来即我谋”之类的俚俗,总之,颠来倒去,我简直都要出口成章了。
不过,童言无忌,如同儿戏,那么多无心之言,我都忘记了说与谁听,只记得在知道了《击鼓》之后,不知道为什么,却曾经认认真真的学写了那八个比我的名字还要难写的字,然后用一根小木棍,抓耳挠腮的把它们写在了幼儿园院子里的一片沙土地上。
我指着那八个字,带着一点儿骄傲的表情,对立在一旁的唐乾之说道,“你知道这些是什么么?”
可以用“呆萌”来形容的唐乾之轻轻的摇了摇头,带着好奇看着我,“咦?你写了八个字。噢,这个字我不认识,就是‘子’和‘老’中间的这个字,念什么?”
我得意的笑了,自尊和自信都爆棚,“不认识了吧?我教你。这个字是偕,xiexie,二声。这是一句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唐乾之歪了歪脑袋,也指着那八个字,跟着我一字一顿的念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首肯的点了点头,“对了,就是这个。”
然后懵懵懂懂的唐乾之就做出了一个令我困惑万分、吃惊不已外加喜出望外的举动,他轻轻的拉起来我的手,又把那句话念了一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像这样?”
我说是也不是,说不是也不是,完全混乱的对唐乾之说道,“不不不,不是,啊,是,不是和你,啊,是,是。”
唐乾之被我的语无伦次弄迷糊了,他不明所以的放下了我的手,然后完全没有对我的失态做出任何评价,只是说道,“这句话真好听。”
然后当时的我不无惋惜的对唐乾之说道,“同性不能结婚。”但还没等唐乾之说出什么,自诩为聪明的我转念一想,又豁然开朗的释然道,“没关系啊,我们不同姓嘛——你姓唐,我姓夏,肯定不是同姓啊。”
年少轻狂,年幼无知,当时的我的确还小,什么都不知道,不然,如何能够说出那么多七七八八的奇怪论调。
不过,即便如此,我还是能够自豪而骄傲的宣称,尽管当时的我毫无自觉,但是,在我明白事理的岁月中,每每回想起来,都觉得这是我此生经历的第一个如此甜美温馨的片段,能够让一个垂髫孩童对同样如此年龄的我做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承诺,尽管另一个当事人始终都坚称,那是一个恶魔利用了儿童的无知进行的一场可蒙拐骗似的犯罪诱导,可不管怎么说,总之,一句诗就拐来了一个承诺,还真的称得上是一件“一本万利”的事情。



、男人是天

作者有话要说:再没人我就不想写了……
尽管作出承诺的人并不是我,当然以我的个性,也不会如此坚忍不拔的做出回应。我一直喜欢用“情深不寿,誓言无用”做挡箭牌,仿佛这么说来,一切都有了缘由借口。
我当然知道当时的唐乾之也不是有意为之,可是被人这么说了,怎么可能不高兴呢。
但是事实上,其实是我自是无知,很不懂事,而唐乾之从小就能表现出对我的难得包容和绝对宽和,不仅从不因为我的任何戏言生气,相反,还经常会安慰情绪失控时候的我。
印象里那是在冬日的一天,我因为不愿意早起,连个辩驳的机会都没有就被父上大人毫不留情的痛拍了一顿。
我自觉委屈非常——谁愿意在大冬天离开温热的被窝儿和暖和的暖气房间,而走进室外那凛冽刺骨的寒风中去,而且原因还只是为了上个学而已,想想就觉得难过,这完全是得不偿失嘛。
但是来到幼儿园之后的我,却一直佯装平静,哪怕屁股上还留着红红的巴掌印儿——这大约就是好面子的中国人的传统基因作祟,我的一颗心都快被眼泪泡发了,两只眼睛却干得很,任何课程和游戏都不曾勾动我的半分兴味,这一点,甚至连我自己都不曾注意到。
我原以为最后的结果,一定是自己委屈的要死,然后放学回家之后偷偷躲起来大哭一场,没有人安慰,没有人知晓。
午饭的时候我面无表情的吃着炖土豆,心不在焉的结果是把菜汤洒到了桌子上。唐乾之没说什么,更不会笑我——他不可能是那样的人。唐乾之只是把我的胸口向后示意性的轻轻推了一下,“你小心点儿,别弄到身上了。”
我看了他一眼,并不言语什么,然后,等到了午睡的时候,和我睡在同一张上下床上的唐乾之第一次反常的做出了一个很危险的举动——他把脑袋从上铺探出来,看着我轻轻说道,“夏玖,你想哭就哭吧,老憋着干什么?你不难受啊。”
“谁想哭了?”我不满的说道,十分倔强,“你哪个眼睛看出来我想哭了?”
“两个眼睛都看出来了,行了吧,难道你能把它们挖了去?”唐乾之说道,“唉,拿你没办法吧,你看看你那副模样,嘴撅的都快能挂起来油瓶子了,还说自己没事。”
“我就是没事。啊呸!我才不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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