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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暗咒之血禁断-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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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到一半,凯米修斯欲言又止,祈大概猜到了他想说什麽,“但是我让你失望了。”
“差不多吧,很快我就发现,你并不是月,你们两个人的外表神韵惊人的相似,但是性格截然不同,月主动热情,可你只会逃避,甚至恨我入骨,我才终於面对现实,月已经死了,人死不能复生。”
任谁听到自己的爱人,这样谈论自己和他的前任,都会恼火,祈也以为自己会怒火中烧,但是他竟意外的没有任何火气,尽管他曾经嫉妒憎恨著死後还占据凯米修斯心中地位的月,不过自从月在他的梦中永远消失後,他再也没有憎恨过。
或许真如月所说的,他们是前世今生同一个灵魂,一个人怎麽可能去恨自己呢?
“但是,每一次我看到你,告诉自己月已经死了的时候,我却又能在你身上看到月的影子,那并非我的错觉,你的手腕内侧有一个半月形的胎记。”凯米修斯握著祈的左手,拉开了祈蕾丝边袖口,露出的皓腕,一个月牙的胎记赫然在目。
祈并不喜欢自己畸形的身体,他更不会去自己观察自己身体的每一个细节部分,他从没注意过手腕上的胎记,被凯米修斯拉了出来,他才注意到,果然一个弯月就在自己手腕的主动脉上,但是如果不说他它是月亮,也很少会有人认为它是月亮。
他蓦然觉得荒谬,“就是因为这个胎记像月亮,你就认定我是月的转世?如果是太阳,星星,或者跟月亮毫无关系的形状,你还会认为我是月的转世吗?”
“不是因为它是月亮,而是因为这是我留下的标记。”凯米修斯用指腹摩挲著胎记,像是在怀恋,“眼睁睁的看著月停止了呼吸,一瞬间我後悔了,明知道被死神带走的人类,血族也无可奈何,我还是疯了一样咬下去,狠狠的咬著,就咬在这个地方,直到拉齐娜赶过来,将我拉开,回神的我才看到,自己已经快将月的手腕要咬穿。”
祈莫名的打了个寒颤,“所以说,你觉得这个胎记是你当初留给月的最後的伤痕?别开玩笑,只不过是巧合而已。”
凯米修斯没有反驳,而是直接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他拉起祈的手腕,露出锋利的犬牙,在胎记的位置直接咬了下去。
“呜……”祈痛得眉间一紧,但没有挣扎,默许了凯米修斯的举动。
从远处看去,像是一对亲腻的情侣,男方在虔诚的亲吻这女方的手背。
几秒锺,凯米修斯就停了下来,毕竟他并非要进食,只是为了证明胎记是他留下的而已,在抬头前,凯米修屈起食指擦掉了留在嘴角的少量血迹,随即绿眸看向祈。
尽管,伤口一离开了侵害,就开始进行自我修复,但祈仍然清晰看到,凯米修斯在自己手腕上留下的伤痕,与原有的胎记奇迹般的重合,毫厘未差。
这一次,变成祈缄默,无法辩驳,所有的迹象,都指向一个看似可笑,却不容置疑的结果,那就是,他──祈,是半个多世纪前的月的轮回转世。
“这次,你终於明白我的痛苦了吗?明白我为什麽会那麽野蛮的对待你吗?因为月就站在我的面前,可是却一点也不记得我了,那我独自被折磨了一个世纪之久又算什麽?一想到这里,我的愤怒就会难以自抑制。”说话间,祈的伤口愈合,凯米修斯小心的执起祈的左手,疼惜的亲吻上去,“我不止一次在你激怒我的时候,想要将你杀死,这样的话一了百了,对你来说是解脱,对我又何尝不是?可是,我下不了决心,下不去手,因为不知道从什麽时候开始,我的心已经被你占据,我发现,我已经爱上了叫做祈的你,而不是死去的月。”
“……”
凯米修斯的突然表白让祈一时间无所适从,他怔怔的看著前者,这是他第一次完整的听到凯米修斯提及月於他心中的地位以及感情。作为旁听者,以及一半当事人的他,对祈是羡慕,是同情,虽然他们也许真的是轮回中的同一个灵魂,但是他们也是相隔将近一个世纪的两个不同的人。这种复杂的情愫,不是一个旁人可以理解,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化解讲清楚的。
“我也爱你,也许带点恨,但是并不妨碍我爱你,所以无论发生什麽事情都不要离开我。”祈双眸含情的望著凯米修斯,下一秒,搂住凯米修斯的脖子,咬住凯米修斯的双唇,送上霸道的吻。
他或多或少明白了,如果真的有前世今生,联想到月曾经在他梦中的存在,那麽现在他所梦到这些人或许就可以理解了,他们也同样是无数次轮回中的他和凯米修斯。他和凯米修斯的纠缠,不是从这一世开始,也不是从月开始,而是从更久以前,更久以前,久到传说之中。
如果不得善终是他们不能逃脱的宿命,那麽这个诅咒就由他们来终结,因为那些人不是凯米修斯,那些人也不是他。
凯米修斯同样也在谋划,祈的梦或许是一种暗示,三大长老那种贪婪的家伙是不会轻易放弃,在他为了祈破了密党的避世禁忌时,他就已经做好了准备。
缠绵而火辣的激吻过後,凯米修斯和祈都意识到了,他们要面临的挑战才刚刚开始。
在远处,将一幕幕都看得清楚的肖恩觉得脸颊发烫,与鲁道夫不屑的神情不同,肖恩充满了崇敬,不亏是他的老爷,连表达爱意都这麽直接奔放。
看到老爷和夫人站了起来,肖恩对同在身旁的鲁道夫点头哈腰道:“管家先生,小的就先过去了。”
说完,便抱著马具颠颠的跑了过去,虽然对待鲁道夫,嘴上恭敬,动作上卑微,但是心中却是暗爽得不得了,平日里便颐指气使真把自己当成个主人的鲁道夫也有坐冷板凳的时候,一想到,要是其他仆人也在场看到,回去之後肯定会开个庆祝会。
凯米修斯正打算说肖恩怎麽不靠谱的有去无回时,回首看到了肖恩从远处连跑带颠的跑了过来,跑到他的面前停下来时,还呼呼喘著粗气的跑到他。
“老爷夫人,让你们久等了,小的把马具拿来了,老爷您亲自给白云戴上吧。”肖恩的奉上马具,眼睛都快眯成了一条缝。
“白云?”凯米修斯反问。
肖恩忙不迭的点头,兴高采烈的回答,“嗯嗯,白云啊,就是老爷您征服的那匹马。”
“你取的?”
“嗯。”
“为什麽要叫白云。”
“老爷难道没有发现,白云额头上有一个云彩一样的白色花纹吗?”
凯米修斯还真没有注意到,“所以你叫它白云?”
“啊。”肖恩睁著无辜的大眼睛,理所应当的点头,“怀特先生是白色的,布朗先生是棕色的,青瓷小姐是青白色的,布莱克先生是黑色的,因为已经有了布莱克,所以黑色的白云就不能再叫布莱克了。”
“呃……”凯米修斯觉得好累,无奈的掐著高挺的鼻梁,他实在为肖恩的取名品味感到忧虑。
“呵呵──”与凯米修斯不同,祈不以为然,“我觉得肖恩取的很好啊,起码取很形象,只要听一次就可以完全将它们的名字记住,怀特先生,青瓷小姐,布莱克先生,布朗先生,还有……白云!”祈指著几匹一个个将名字重复了一遍,“我说的对不对?”
“一个不差!”肖恩用大麽指比出赞的姿势,用它一贯夸张的语言表现出来,“夫人你真聪明,不亏是能配得上老爷的女人!”
“呵呵呵呵~”祈掩著嘴咯咯笑,一边摆手道:“哪里哪里,你嘴真甜。”
“哈哈哈~这是实话。”肖恩害羞的挠著後脑勺。
两个人一唱一和,让一旁的凯米修斯满脸黑线,敢情能取这种名字的人聪明绝顶,能把这些马的名字记住的人更是绝世之人了。
最让他佩服的,还是祈情绪转换的能力,简直比唱戏的还厉害,不过只要祈能开心,就比什麽都重要。
当祈和肖恩言笑过後,看到凯米修斯正在系马鞍的最後固定皮绳,其他将全套的马具已经给白云上好了。
肖恩看後,再次满脸惊讶加崇拜的大声道:“不愧是老爷您啊!”
“打住。”凯米修斯不留情面的打断了肖恩接下来的吧啦吧啦,最後扯了扯皮绳确定马鞍牢固後,对祈道:“这套马具材质上乘,不过设计实用性逊色了许多,挑个时间,和我一起去挑一套。”
在凯米修斯看来,马具不一定材质好造型好,就是好,关键还是看实用性。在一些方面,他是很务实的,并非是血族一贯的奢侈派。
祈不假思索的答应,“嗯。”
套上了齐全马辔鞍鞯,凯米修斯扶住马鞍,一脚踩在马镫上,长腿一蹬动作轻盈敏捷的翻上马背,在马背上调整好姿势後,凯米修斯居高临下,向站在地上的祈伸出了双手,“来。”
有些不知所措的祈,只得同样的向凯米修斯伸出双臂,凯米修斯托住他伸出的双臂的腋下,就势向上一拉,身体反射性一流的祈赶紧反握住凯米修斯的手臂,撑起身子,抓准时机借力跳起,双脚一离开地面,就被凯米修斯拉上了上来,侧坐在马背上。
尽管他们是第一次相互配合,但配合的天衣无缝,足以看出两人无间的默契。
“来,跨过来,小心点。”
“放心,我会的。”
凯米修斯示意祈将一条腿送到另一侧,好让祈骑跨在马背上,调整了坐姿,凯米修斯双手握住马缰,将祈环在了怀中。
“先来感受一下什麽叫骑马吧。”说完,凯米修斯双手一甩缰绳,才被驯服的白云响亮高亢的嘶鸣著,扬起前蹄,带著半身站立,显得气势慑人,随即风驰电掣般的冲了出去。

(25鲜币)第十四章 虚实 01。

弥尔被凯米修斯独自留下在城堡,这样的结果是弥尔预料到的,并没有使他措手不及。他设想过许多种结果,机率最高也是最坏的结果就是和他姐姐一样,死在凯米修斯手下。然而这个糟糕的结果显然没有发生,发生的是一个在众多结果中发生率最低的结果──凯米修斯将他舍弃。
他不知道凯米修斯为什麽会做出这个选择,或许因为祈的出现而改变了,或许是他早就知道他的身份,看在他姐姐的面子上饶过他,无论出於什麽理由,凯米修斯没有杀了他是一个不变的事实。
没有了凯米修斯坐镇,死徒开始躁动起来,科特城堡气氛更加阴森,天性敏感警惕的鸟兽不肯靠近,矗立在密林深处高地上的百年古堡窒息一般的寂静,像一座被孤立的死岛。一夜之间所有人惨死的科特城,更给科特城堡蒙上了一层死亡的黑纱,连帝国的国王派来调查的部队和官员都不敢靠近城堡,敷衍了事後草草结束了调查,匆忙返回帝都,不愿多滞留一秒锺。
弥尔站在城墙上,看著部队匆匆撤出科特城,实际上这支部队只来两天就离开,匆忙离开的他们并没有注意到,这座令他们毛骨悚然的死城还有一个人存在一直注视著他们,并且现在这个人穿著优雅的三件套正装,就站在城墙上看著他们落跑,与他们的狼狈形成巨大的反差。
“没用的废物。”弥尔撇了一下嘴角,轻蔑的冷哼,毫不掩饰对这些连战场都没有上过,蜷缩在帝都内的美名曰保护国王的看门狗的鄙视。
他还记得两天前,他们进入科特城时的反应,由於是北方,虽然已经是冬末春来季节,温度依旧徘徊在零度上下,残缺的尸体与尸块还没有快速腐烂,保留著死亡时的状态,但刺鼻的尸臭已经开始散发。前来调查的部队见到此景竟狂吐不止,哪有什麽调查的心情,直接将尸体处理掉,科特城地处边陲,附近根本没有其他城镇和村庄可以叫来干活,他们只能硬著头皮一边吐一边把尸体和尸块收集到一起,一把火烧掉。
从凯米修斯离开,到国王派遣的调查部队离开,已经有15天,弥尔知道,屠城的风波已经传进了第三城市的长老的耳朵中,无能的国王与他军队臣子或许因恐惧对科特城的发生只字不提,但流言蜚语会像风一样的在民间流传,关於吸血鬼的传言会再次甚嚣尘上,这是长老所不容发生的事情。
违背了“避世”的信条,要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哪怕是凯米修斯也无法逃脱,大概现在密党里面已经炸开锅了吧,一面与教会驱魔人周旋,一面要找到再次将他们推到风口浪尖的罪魁祸首凯米修斯,以及造成一切的根源的祸根祈。
15天里,弥尔始终在犹豫徘徊,他跟在凯米修斯身边一晃已经过了半个世纪,虽然半个世纪的时间对血族来说只是转瞬即逝,但也足以让他快要忘记自己的真实身份与姓名──比安克罗.洛沙,氏族中唯一与科温家族对抗的洛沙家族的族长独子。他与凯米修斯之间其实早该两清,凯米修斯杀了他姐姐米歇尔,而他不止一次置祈於死地,他们都伤害了对方最爱的人,唯一不同的是,祈是无辜的。
曾经对於凯米修斯的仇恨已经被时间冲淡,当他要选择放弃的时候,却发现他仇恨的种子已经洒向了祈,尼德拉注视著祈时眼神在他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他所追逐的炙热眼神却始终不属於他,尼德拉的眼中从不存在过任何人,似乎他存在的意义就是对凯米修斯疯狂的报复,直到祈的出现。
祈就像带著魔性,改变的不只是冷酷无情的凯米修斯,还有残忍狡猾的尼德拉。时至今日,他唯一做的一件後悔的事情,为了报复凯米修斯,让尼德拉知道了祈的存在。
暮色下的晚风吹过科特城的城墙,吹乱了城墙上弥尔的发丝,科特城门禁的时间到了,但是这个城市再也不需要了,死城里散发著烧焦的味道。
他拿出外衣口袋中的一封拆开过的信函,来自尼德拉的书信,他很清楚,他不该再去淌这滩浑水,可是他早已沦陷,利用与被利用,算计与被算计,他输的彻底。
他凝视著这封看了许多遍的信函,苦涩的嗤笑,在落日的映衬下,妖冶的面容显得凄然令人心伤。
最终收入口袋中,“我输了。”
如果祈是凯米修斯的劫,那尼德拉就是他的劫,是他勾引,利用,最终却是他爱上了,爱上了姐姐的儿子。
美丽的身影消失在暮色下的城墙上。
弥尔一人处决城堡的“护卫”死徒,也抹杀自己,他带著血腥离开,从此世上不再有弥尔,他与凯米修斯主仆关系不再,仇债两清。再见面时,他是比安克罗.洛沙,他为米歇尔付出已经够了,该为自己的愿望所付出了,而尼德拉就是他所有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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