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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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
作者:紘麎
作品相关
盘古开天辟地的神话一
较早见于三国时候徐整作的《三五历记》:
「天地浑沌如鸡子。盘古生在其中。万八千岁。天地开辟。阳清为天。阴浊为地。盘古在其中。一日九变。神於天。圣於地。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盘古日长一丈。如此万八千岁。天数极高。地数极深。盘古极长。故天去地九万里。后乃有三皇。天气蒙鸿,萌芽兹始,遂分天地,肇立乾坤,启阴感阳,分布元气,乃孕中和,是为人也。首生盘古。垂死化身。气成风云。声为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四肢五体为四极五岳。血液为江河。筋脉为地裏。肌肉为田土。发为星辰。皮肤为草木。齿骨为金石。精髓为珠玉。汗流为雨泽。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甿。」从此以后,盘古开天辟地的记载越来越多起来,并发展为他死后头化为东岳,腹化为中岳,左臂化为南岳,右臂化为北岳,足化为西岳,眼睛化为太阳和月亮,泪水化为江河,呼气化为风,声音化为雷电,夫妻二人化为阴阳。」
土卫五上有一座环形山是以盘古的名字命名的。
传说在天地还没有开始以前,有一个叫做盘古的人,他睡在一个大蛋里面,一睡就睡了一万八千年,当他醒来的时候,竟然发现四边都是黑漆漆的,于是他伸展四肢,一用力啊,就把那个蛋给打破了,原本浑沌不分的环境,慢慢的分开成了天和地,为了怕天地还会合起来,盘古就头顶着天,脚踏着地,用自已巨大的身躯撑起天与地,这样过了许多年……,在天与地自然分开后,盘古知道他的任务已经达成,于是便牺牲自已,他的左眼变成太阳、右眼变成月亮,毛发变成花草树木,他的一口气变成风和云、手脚和身躯变成了山地、头发变成了天上的星星…,哇!盘古真的好伟大,他使整个大地花草繁茂,欣欣向荣。因此体会到我们要好好的爱护环境,善待这个地球,这也是住在这美丽星球上的每一个人的神盘古是中国神话故事中的人物,有人认为,盘古是道教中元始天尊的化身。关于盘古的传说有很多版本,但都普遍认同盘古是开天辟地的人物。
在大部分关于盘古的传说中,都有如下内容:
“天地初生时模糊一团,盘古就在这模糊一片的天地中诞生。经过18000年,盘古用一把利斧破开天地。清而轻的东西上升形成天;重而浊的东西下沉形成地。盘古怕天地重新合拢,于是顶天立地支撑其间。天每日升高1丈,盘谷也每日长高1丈。再经历18000年,盘古死去,身上的器官变化成天地间的万物:身体变为高山,肌肉变成良田,血液成为江河,筋骨变成大路,牙齿变为玉石,皮毛变成草木。。。”
有人认为,盘古的传说,是古代先民吸收了南方少数民族中“盘瓠”或“盘古”传说,加以古代经典中的哲理成分和自己的想象,创造出来的用于填补鸿蒙时代空白的。
盘古的故事,较早见于三国时候徐整作的《三五历记》:
「天地浑沌如鸡子。盘古生在其中。万八千岁。天地开辟。阳清为天。阴浊为地。盘古在其中。一日九变。神於天。圣於地。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盘古日长一丈。如此万八千岁。天数极高。地数极深。盘古极长。故天去地九万里。后乃有三皇。天气蒙鸿,萌芽兹始,遂分天地,肇立乾坤,启阴感阳,分布元气,乃孕中和,是为人也。首生盘古。垂死化身。气成风云。声为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四肢五体为四极五岳。血液为江河。筋脉为地裏。肌肉为田土。发为星辰。皮肤为草木。齿骨为金石。精髓为珠玉。汗流为雨泽。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甿。」从此以后,盘古开天辟地的记载越来越多起来,并发展为他死后头化为东岳,腹化为中岳,左臂化为南岳,右臂化为北岳,足化为西岳,眼睛化为太阳和月亮,泪水化为江河,呼气化为风,声音化为雷电,夫妻二人化为阴阳。」
盘古开天辟地的神话二
我们伟大祖国有非常悠久的历史。按照古代的传统说法,从传说中的黄帝到现在,大约有四千多年的历史,通常叫做“上下五千年”。
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里,有许多动人的有意义的故事。其中有许多是有文字记载的。至于五千年以前远古时期的情况,没有文字记载,但是也流传了一些神话和传说。
譬如,我们人类的祖先,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古时候流传着一个盘古开天地的神话,说的是在天地开辟之前,宇宙不过是混混沌沌的一团气,里面没有光,没有声音。这时候,出了一个盘古氏,用大斧把这一团混沌劈了开来。轻的气往上浮,就成了天;重的气往下沉,就成了地。
以后,天每天高出一丈,地每天加厚一丈,盘古氏本人也每天长高了一丈。这样过了一万八千年,天就很高很高,地就很厚很厚,盘古氏当然也成了顶天立地的巨人。后来,盘古氏死了,他的身体的各个部分就变成了太阳、月亮、星星、高山、河流、草木等等。
这就是开天辟地的神话。
神话毕竟只是神话,现在谁也不会相信真有这样的事。但是人们喜欢这个神话,一谈起历史,常常说从“盘古开天地”起。这是因为它象征着人类征服自然的伟大气魄和丰富的创造力。
那么,人类历史究竟应该从哪儿说起呢?后来,科学发达了,人们从地下发掘出来的化石,证明人类最早的祖先是一种从古猿转变而来的猿人。
我国科学工作者在祖国各地先后发掘了许多猿人的遗骨和遗物的化石,可以看到我们祖国境内最早的原始人,已经有一百万年以上的历史。像云南发现的元谋猿人,大约有一百七十万年历史;陕西出土的蓝田猿人,大约有八十万年历史;拿有名的北京猿人来说,也有四五十万年的历史了。
这里,我们就从北京猿人说起。北京猿人生活在周口店一带。那时候,中国北方的气候比现在温和湿润。山上山下,生长着树林、灌木和丰茂的野草。凶猛的虎、豹、狼、熊等野兽,出没在树林和山野中。那里还生长着大象、犀(音xī)
牛和梅花鹿。
猿人的力气比不上这些凶猛的野兽,但是他们和任何动物根本不同的地方,就是猿人能够制造和使用工具。这种工具十分简单,一件是木棒,一件是石头。木棒,树林里多的是,但它是经过人砍削的;石头呢,是经过人工砸打过的,虽然很粗糙,但毕竟是人制造的工具。他们就是用这种简单的工具来采集果子,挖植物的根茎吃。他们还用木棒、石器来同野作斗争,猎取食物。
但是,这种工具毕竟太简陋了,他们获取的食物是很有限的,靠单个人的力量,没法生活下去,只好过着群居的生活,共同劳动,共同对付猛兽的侵袭。这种人群就叫原始人群。
几十万年过去了,猿人在艰苦的斗争中进化了。在北京周口店龙骨山的山顶洞穴里,发现另一种原始人的遗迹。这种原始人的样子,已经和现代人没有什么两样。我们把他们叫做“山顶洞人”。
山顶洞人的劳动工具有了很大的改进,他们不但能够把石头砸成石斧、石锤,而且还把野兽的骨头磨制成骨针。别看这一枚小小的骨针,在那时候,人们能磨制骨针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有了骨针,人们可以把兽皮缝成衣服,不像北京猿人时期那样赤身裸体。
山顶洞人过的也是群居生活。但他们的群居生活已经按照血统关系固定下来。一个集体的成员都是共同祖先生下来的,也就是同一氏族的人。这样,人类社会就进入了氏族公社时期了。
传说在天地还没有开始以前,有一个叫做盘古的人,他睡在一个大蛋里面,一睡就睡了一万八千年,当他醒来的时候,竟然发现四边都是黑漆漆的,于是他伸展四肢,一用力啊,就把那个蛋给打破了,原本浑沌不分的环境,慢慢的分开成了天和地,为了怕天地还会合起来,盘古就头顶着天,脚踏着地,用自已巨大的身躯撑起天与地,这样过了许多年……,在天与地自然分开后,盘古知道他的任务已经达成,于是便牺牲自已,他的左眼变成太阳、右眼变成月亮,毛发变成花草树木,他的一口气变成风和云、手脚和身躯变成了山地、头发变成了天上的星星…,哇!盘古真的好伟大,他使整个大地花草繁茂,欣欣向荣。因此体会到我们要好好的爱护环境,善待这个地球,这也是住在这美丽星球上的每一个人的神圣使命
“天地初生时模糊一团,盘古就在这模糊一片的天地中诞生。经过18000年,盘古用一把利斧破开天地。清而轻的东西上升形成天;重而浊的东西下沉形成地。盘古怕天地重新合拢,于是顶天立地支撑其间。天每日升高1丈,盘谷也每日长高1丈。再经历18000年,盘古死去,身上的器官变化成天地间的万物:身体变为高山,肌肉变成良田,血液成为江河,筋骨变成大路,牙齿变为玉石,皮毛变成草木。。。”
有人认为,盘古的传说,是古代先民吸收了南方少数民族中“盘瓠”或“盘古”传说,加以古代经典中的哲理成分和自己的想象,创造出来的用于填补鸿蒙时代空白的
关于本书一,读者必看
作者自觉非常喜爱文学,好读书不求甚解,可是不能算作纯粹的文学小青年,因为俺自小最怕的就是写作文!汗一个!
启蒙老师点评我语文成绩的时候曾经说:“你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
我深深记住了他老人家的话,每次看书都是囫囵吞枣,因为我知道自己从来都是有“一窍”不通,所以看过很多很多的书已经记不得书的名字,更何况书的作者。
后来毕业参加工作,闲暇之余迷上了网络游戏,曾经叱咤网游好几年,什么“奇迹、天堂、传奇、西游、骑士、问道”等等,我也数算不清了,总之手写本上注册ID时的资料满满当当占了几十页纸,可是到头来一无所获!甚感惭愧。
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了网络上有一本《搜神记》的小说,到N年之后我才知道作者叫做树下野狐,深深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这六七年来,我如饥似渴的在网上寻找各类书籍,什么武侠、都市、言情、玄幻等等我是来者不惧,可自始至终没逃出过囫囵吞枣的命运,当然我也学会了到现在我也一知半解的名词,比如“YY”、“种马”、“后宫”、“H”、“BL”…………等等,这个过程是美丽的,每天下班泡上一杯茶水,关上书房的门,静静一个人徜徉在小说世界的海洋里,心里得到极大满足,虽然几年下来花了我几百大米,更为严重的是让老婆大人………………呃,这个就不必要说了…………
可是我还是被各位大师的高作深深震撼,原来网络游戏中的魔法竟然可以这样无所不用其极!原来凡人也可是成神甚至逆天,所以我整天幻想着如各位大神笔下的穿越者一般,呼风唤雨,逆天成神,后宫无数,巨汗!呵呵!!
这个过程我也见证了无数大神的崛起,深深为他们骄傲,潇湘、17K、天涯、起点,到现在的飞库,到处都留下了我的足迹。
忽然有一天,老婆大人看似无意的一句话,让我产生了一点点的想法。
她原话这样说:“…………(此处省略一段让我汗颜的话),你下半辈子就跟小说过吧,有本事自己也写一个。”
我思考了半天,才唯唯诺诺的问当家人:“你说我这个文学半残疾能写出来吗?”
“呵呵,你要是能写出来,以后上街我不用你陪着了…………”
“欧耶!”我临表涕零,万分感激。
所以我准备开始动笔了,且不说写的咋样,为了我的自由之身也决定写上一本。
于是乎,我疯狂在百度搜索关于写作的种种要求,可是偶痛苦的发现,写小说有个最基本的前提恰恰被偶忽视了,没有文学功底,那还写个屁啊………………
可是这难不倒我,我拿出当年玩传奇时光着屁股,抹黑在骷髅洞里边逃避骷髅的追杀,边摸索寻找回路,三天才跑出洞来的劲头(那时可不舍得自杀,因为我包裹里有师傅给俺的十瓶大太阳…………)继续努力下去,混在各大文学门户网站的论坛里,希望汲取一点点大师们码字的灵感…………
这个过程让俺深刻认识到了网络文学并不是想象中的一片光明,曾经遇到过一位超级大师(这是他自己说的,后来我才知道他写了N本书都没能跟起点签约)对我断言:“你小子写书,就算不TJ,也必定扑街!”
对于这位大师的名词我还是知道滴,俗话说失败是成功他娘,哪个大神不是经历过“扑街”、“TJ”这一关成为超级“大大”呢?我能理解的就是,这“扑街”、“TJ”就好比度劫,不经过这一关,哪能守到拨开乌云见红日?
所以就有了这本《神话》,小尘的处女之作,我想我跟许许多多新人一样,对自己的涂鸦没有任何判断能力,或许给别人灌水时说的头头是道,轮到自己确实一脑子浆糊,俗语说的好:“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所以小尘恳请各位大大,动动你宝贵的金手指,为《神话》点化一番,小尘在这里作揖觐礼啦!!
如果你喜欢本书,请点击收藏,当然推荐一下更好,如果不喜欢本书,可以猛灌浊水,小尘不怕漫天飞砖,只是注意千万别拍头!
再次感谢!
一际长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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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贴送给674220大大,你是第一个对于偶关注的人,小尘谢谢先。
………………………………………………………………………………………………………用户: 647220 时间: 5月13日
想要自己的书有读者看,至少要做到几点,宣传很重要,自己的基本功很重要,主要是文笔,剧情要新颖,现在的书太多了,没什么特色吸引不了读者,剧情要有条理,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