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文集-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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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水平奇低,也中了极左思想的毒,全心全意地参加到运动中来。越揭发越觉得可怕,认为北大已经烂掉了。我是以十分虔诚的心情来干这些蠢事的,确实没有存在着什么个人考虑,个人打算。专就个人来讲,我同陆平相处关系颇为融洽,他对我有恩而无怨。但是,我一时胡涂蒙了心,为了保卫社会主义的前途,我必须置个人恩怨于度外,起来反对他。这就是我当时的真实思想。
“社教”运动开始时实行背对背地给校系领导提意见,揭开北大阶级斗争的盖子。后来就变成对党的各级领导展开面对面的批判斗争。北大党委书记六人中斗了五个人,常委十四人中批判斗争了八人,连党委书记向市委请示汇报工作,也被工作队视为搞阴谋活动,追逼交代。东语系的总支书记、副书记也被批判了十三次。斗争的火药味越来越浓。各级领导大多被戴上了“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的帽子。整个北大教师和干部队伍也立即泾渭分明地分成了两派:被整的与整人的。
“社教”运动,全称“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称“四清”运动: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如果只从字面上看,不过是一次“教育”运动而已。其实不然。这是一次“两个阶级”、“两条路线”的夺权斗争,是关系到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生死攸关的大问题。谁要只从字面上来解读历次运动的内涵,那就太不了解中国国情了。比如“文化大革命”,与文化何干?不过“社教”运动就更为复杂,从最高领导层就对运动的性质存在分歧,运动搞起来,焉能不乱?当然,当时一般老百姓是不可能知道上面情况的。老百姓只知道上面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运动搞了不到半年,北京市委忽然出面干预,在国际饭店召开会议,为被批的校、系领导平反,并且撤了张磐石工作队队长的职务。那些被工作队鼓动起来,曾经在会上批判过各级领导的积极分子们,尽管满腹委屈和狐疑,也被迫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做了自我批评,一个个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耷拉了脑袋。北大的“社教”运动便像烙饼一样翻了一个个儿,不明不白地结束了。这个出人意料的结果,对积极分子来说,好像被人兜头浇了一瓢冷水,此时,他们才恍然大悟,自己成了一场政治游戏的牺牲品,可是悔之晚矣。季羡林当然也感到一头雾水,莫明所以,可是他的困惑又能向谁去诉说呢?后来,“文化大革命”开始,北大这块烙饼又重新翻了一个个儿,积极分子们重新得势,以陆平、彭佩云为首的各级领导又成了“走资派”,被批判斗争得一塌糊涂。“文革”结束后,烙饼又翻了过来。
北大的“社教”运动虽然结束了,工作队员们拍拍屁股也走了人,但是工作队在运动中制造的被整和整人的两派矛盾,却并没有随着运动的结束而烟消云散。它无形地、长久地困扰着北大教师、干部之间的人际关系,遗患无穷。而且,这次夭折了的“社教”运动,为后来北大的“文化大革命”埋下了重重的伏笔,甚至可以说它是北大“文革”的一次预演。
除此而外,“社教”运动也实实在在让北大人吃了亏。由于搞“社教”,本应进行的评职提薪工作未能进行,接下来便是十年“文革”,评职提薪更无从谈起。于是便出现了这样的现象:“文革”结束后,同年的大学毕业生,在清华已经是讲师或副教授了,而在北大还是助教或讲师。北大人的工资也比清华同行低一级。这件事让北大人耿耿了许多年。
再说说季羡林参加的另一次“社教”运动——农村“社教”运动——的情况。
1965年秋天,季羡林参加完国际饭店会议,便被派到北京郊区昌平县南口村去搞农村“社教”运动。
毛泽东始终没有忘记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任务。1965年11月,教育部转发了《毛主席与毛远新谈话纪要》。毛泽东说:“阶级斗争是你们的一门主课。”“你们学院应该去农村搞‘四清’,去工厂搞‘五反’。”“阶级斗争都不知道,怎么能算大学毕业?”毛泽东让知识分子到农村去参加“四清”运动,是要知识分子“经风雨,见世面”,在阶级斗争的风口浪尖上摔打,走同工农相结合的道路。在他看来,只有这样做,知识分子身上的污泥浊水才能洗干净,才能成为能上能下,能文能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主义新人,这是“反修防修”的重要战略任务。
季羡林正是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来到南口村的。
季羡林被任命为工作队副队长,主管整党工作。工作队在农村“社教”时是名副其实的全面夺权,农村原有的各级干部统统靠边站,工作队把党政财文大权全部掌握在手里。不过,上面对工作队员要求也很严格: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当时还没有出现特权,腐败现象尚未滋生,工作队员一个个都是赤胆忠心干革命的劲头。
季羡林从六岁离开农村以后,一直没有在农村生活过,这次因参加“社教”运动,再次回到农村,触景生情,感慨良多。农民的纯朴善良,使他倍感亲切,农村广阔的田野和从田野里散发出来的泥土的芳香,使他心旷神怡,好像又回到阔别了四十八年的官庄。但是,四十八年过去了,中国农村依旧贫穷落后,又使他黯然神伤。他又感到内疚,他说:“当时农民每日的工分不过三四角钱,我的每月工资是四百五。我不敢说出去,怕农民吃惊。”
季羡林和工作队员们一起,日夜操劳,搞了几个月“社教”运动,结果搞了一些案子,还逮捕了人。不过后来多数都平了反。
季羡林在南口村一直呆到1966年6月4日,才奉命回校。此时“文化大革命”已经来势迅猛,轰轰烈烈地展开了。季羡林在这一场“史无前例”的政治风暴中,将经受他生命中最惨烈的考验,可是此时他却浑然不知。
运动夹缝中挤出的研究成果
从1957年到1966年的十年里,季羡林在政治运动和会议的夹缝中,毕竟写出了一些学术著作,不像前七年那样。在政治运动连年不断的情况下,能有这样的成绩,已经很不容易了。
季羡林十年的学术成果总括起来是:
一、出版了两部专集:《中印文化关系论丛》和《印度简史》。
二、翻译并出版了两部印度古代文学作品:《五卷书》和《优哩婆湿》。
三、写作了十五篇论文。
《中印文化关系史论丛》收入了季羡林从1946年至1956年十年中写的有关中印文化关系的论文,包括前文中介绍过的一些文章,也有未曾发表的文章。该书于1957年出版。
《印度简史》是季羡林1956年写的一本有关印度历史的专著。这本著作的目的,就是要简明而通俗地把印度历史介绍给中国读者。由于篇幅限制,该书只介绍了印度历史的大体轮廓,而且根据出书当时遵循的原则是厚今薄古,对古代讲得简单,重点放在近现代。这对季羡林来说,不但用非所长,而且有点大材小用。该书于1957年出版。
下面介绍一下这时期季羡林的十五篇论文的要点:
《试论1857年-1859年印度大起义的原因、性质和影响》
1957年是印度民族大起义的百年纪念,季羡林为此写了这篇论文。后来这篇论文扩大成了专著《1957年-1859年印度民族大起义》。在论文中,季羡林利用了新学到的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知识,对这次大起义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
《中国纸和造纸法最初是否由海路传到印度去的?》
1954年,季羡林曾写过一篇关于中国纸和造纸法传入印度的文章。他认为中国的纸是由陆路传入印度的。后来有人反对他这种说法,主张纸是由海路传入印度的。为了回应此说,季羡林再次撰文,列举了大量论据,论证海路传入说之不当。
《印度文学在中国》
这篇文章是季羡林根据平时阅读时所作的笔记,加以整理、按时间顺序排列开来写成的。他在题目中用了“文学”这个词,这是广义而言,寓言、神话、小故事,以及真正的文学都包括在里面。文章用大量事实论证了印度文学,通过多种渠道传入中国,以及对中国文化的影响。这其实是一篇比较文学的论文。
这篇文章虽然写于l958年,但是,由于个别领导人的极“左”思想的干扰,未能发表,一直到1980年才发表出来。季羡林在这期间还写过两篇文章:《泰戈尔与中国——纪念泰戈尔诞生一百周年》、《泰戈尔的生平、思想和创作》,也同样遭到了被“枪斃”的命运。关于这个问题,将在后文详细介绍。
《再论原始佛教的语言问题》
这是一篇论争性的学术论文。季羡林就“混合梵语的佛典语言”问题,与美国梵文学者佛兰克林·爱哲顿(FransKkliEdgerton)之间展开了一场论争。这是其中的一篇论文。论争的焦点,仍然是季羡林在德国时发表的论文中提出的“语尾…am>o,u”的问题。
《泰戈尔短篇小说的艺术风格》
这篇文章对泰戈尔短篇小说的艺术风格,提出了颇有新意、又很有见地的看法。这篇文章运气比较好,写好了立即就发表了。
《最近几年来东方语文研究的情况》和《五四运动四十年来中国关于亚非各国文学的介绍和研究》
这两篇文章,严格说来算不上是学术论文。因为文章的内容以资料为主,洠в卸嗌俜治龊吐壑ぁ5钦庑┎牧虾苡杏茫鸭毕鹿冉洗蟮墓Ψ颍砸擦性谡饫铩�
《关于优哩婆湿》和《前言》
《优哩婆湿》是印度古代伟大诗人迦梨陀娑的一部名剧。季羡林在l956年从梵文翻译了迦梨陀娑的剧本《沙恭达罗》以后,1962年又翻译了《优哩婆湿》。以上两篇文章是关于剧本《优哩婆湿》的评介。
《古代印度文化》
这篇论文比较全面地介绍了印度古代文化的辉煌成就,包括:文学、艺术、哲学、法律、天文、数学、医学等方面。
《十王子传》浅论
《十王子传》是印度古代一部著名的长篇小说,在印度国内外受到重视,欧洲许多国家都有译本,但中国读者并不熟悉。季羡林在论文中,对这部长篇小说作了详尽的介绍与分析。
《关于巴利文》
季羡林曾选译过一些巴利文“佛本生故事”。这是他写的关于巴利文《佛本生故事》的论文。“佛本生故事”即释迦牟尼如来佛前生的故事。这些故事实际上绝大部分是寓言、童话等,是佛教徒用来宣传教义用的。它虽然最初产生于印度,但随着小乘佛教的传布,后来在斯里兰卡、缅甸、泰国、老挝、柬埔寨等国广为流传。这些故事,随着汉译《大藏经》也传入我国,如《撰集百缘经》、《贤愚经》、《杂宝藏经》等经书里的故事即是。
《原始佛教的历史起源问题》
这篇论文从经济、政治、思想等方面,论述了原始佛教起源于印度的原因。
从以上的介绍,以及前文中有关季羡林学术研究情况的介绍来看,季羡林自1946年回国至1966年二十年中的学术研究,已经大大超出了他的老本行——梵文和吐火罗文——的研究范围,扩大的研究对象是:印度历史文化、中印文化关系、佛教、比较文学和民间文学等方面。其中的原因,前文中已经提到,主要是由于回国以后,国内缺乏梵文、吐火罗文的资料,难以继续深入研究。他这种扩大研究范围的作法,开始是出于不得已,但是,经过二十年的努力,逐渐在新开辟的领域内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到了60年代,季羡林已经不仅仅是一位语言学家,他还是比较文学、印度学、佛学等方面的专家,以及翻译家,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杂家”。在以后的岁月里,季羡林将要沿着这条“杂家”的道路继续走下去,而且越来越“杂”。最终,他在众多的学术领域内,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自1949年解放以后,任何一篇文章(包括专著、翻译、文艺作品等)如要得到发表,必须经过两种审查:一种是对文章进行审查,看看是否有“违禁”的内容。“违禁”的内容不只是政治方面的,也包括意识形态方面的、政策方面的等等。而且,随着政治形势的变化,“违禁”的内容也会变。这项审查工作一般是由出版单位来掌握。遇到内容难以判断的文章,或者重要人物写的文章,出版单位拿不准的时候,便会呈报上级领导部门进行审查。有个别的文章,甚至要由主管文化部门的最高领导者来定夺。另一种审查是对作者政治情况的审查。如果某出版单位通过了第一种审查后,打算采用某篇文章,便会与作者所在单位取得联系,查问此人是否可以在报刊上发表文章。作者所在单位要出具证明,同意或不同意此人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有政治、历史问题的人,一般本单位会告诉出版单位,此人不宜见报。出版单位便会以其他借口,将文稿退还作者。一篇文章只有在通过了这两种审查后,才能公诸于众。
季羡林没有什么政治、历史问题,他属于姓名可以见报的一类人。而且,他已经发表过许多文章,在当时的学术界也算是知名人物,出版单位对他都很了解。因此,他这三篇文章之所以不能发表,问题不是出在他本人身上,而是出在文章的内容上,也就是没有通过第一种审查。
这三篇文章究竟有什么“犯禁”的问题不能发表呢?说起来也是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印度文学在中国》一文写于1961年1月10日,是一篇一万多字的论文。文章全面、系统地论述了二千多年来,印度文学对中国文学的影响。其中包括:屈原的《天问》、《三国志·魏书》中的“曹冲称象”故事、六朝志怪、唐传奇、变文、柳宗元的《黔之驴》、元杂剧、明代吴承恩的《西游记》等作品,从题材或结构上,都直接间接受到过印度文学的影响。论据确凿,论证严谨,无懈可击。接着,文章又介绍了近代以来,印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