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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食相报告-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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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由于凤爪属于容易“入味”之物,因而味道上也并无一定之规。只要蒸得够软(广州话称为“淋”)、嚼起来够香,就可以收货了。
  由此观之,除了附会的美名之外,凤爪其实并没有什么好吃的。不过茶客们好的就是这一口。作为这场点心大戏里一个插科打诨的角色,凤爪无肉可食,亦谈不上美味,却甚有嚼头。你张牙,它舞爪,吞吞吐吐之间,一根根纤骨落地无声,唇齿间端的有一番好玩。说到好玩,古龙在《绝代双骄》里提到过一种名叫“鸡爪镰”的兵器,出现在怜星宫主与鸡冠人的武斗场面之中:“鸡冠人目中已暴出凶光,突然打了个手势,剩下三双鸡爪镰,立刻泼风般向怜星宫主卷了过去……怜星宫主长袖一抖,五柄鸡爪镰‘哗啦啦’落了一地,她手里还拿着一柄,瞧了瞧,笑道:‘原来是双鸡爪子,不知道滋味如何?’微启樱口,在鸡爪镰上咬了一口,但闻‘喀’的一响,这精钢所铸、江湖中闻名丧胆的外门兵刃,竟生生被她咬断。怜星宫主摇头道:‘哎呀,这鸡爪子不好吃!’‘啐’的一口,轻轻将嘴里半截铁爪吐了出来,银光一闪,风声微响,剩下的一个华衣人突然惨呼一声,双手掩面,满地打滚。鲜血,不断自指缝间流出,滚了几滚,再也不会动了。”
  凤爪其实是个动词,在修辞学的意义上,“虾饺你个凤爪”,似乎改成“凤爪你个虾饺”。
  凤爪不仅是粤式茶楼里必不可少的传统的茶点,在家常粤菜里的烹饪中也有它的立足之地,例如,广东人喜欢在煲老火汤时加入适量的凤爪,意在取其胶质来增加汤的醇厚。不过,我一直没有弄懂的是,何以同样的东西在茶楼里统称“凤爪”,到了煲汤时却一律还原为“鸡脚”(例如常见的“花生眉豆煲鸡脚”从来都不会读成“花生眉豆煲凤爪”)。难道鸡脚只有在作为茶点时才配叫“凤爪”吗?
  外省人吃起鸡来虽然从里到外也所余无几,不过,对于广州人的爱吃“凤爪”却多少有些看法。首先,这东西非但无肉,吃起来也有点麻烦,崇尚“大气”的北方人尤为不屑。此外还有一种文化上的禁忌。我很小的时候就听大人说,吃了鸡爪子会写不好字。后来我读到吴倩莲在一则访问中所说,她自幼就不敢吃鸡脚,因为母亲说鸡爪会撕破书皮,并且“很容易忘记从书本上所学的东西”。到了香港之后,每上茶楼,见到美味的豉汁凤爪与白云凤爪都垂涎不已,却从未尝过凤爪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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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外国人的友邦惊诧,就更是不在话下了。明珠台曾经播出过一套英国人制作的游戏节目Don't do this at home,港译《敢玩俱乐部》,内容全都是挖空心思设计出来的惊险冒险游戏,例如要怕蜘蛛的人在一个封闭的狭小空间里与一大堆蜘蛛共处,要畏高的人从空中飞跃而下,等等。其中有一个例行的环节,是由现场观众上台品尝各种“极度惊栗”的食品,而这些食品中就出现过凤爪和蚕蛹。我记得凤爪出场的那一次,扣在盘上的盖子既揭,台上的六名英国男女起先还看不懂盘子里究竟是什么东西,主持人一说,个个都吓得面无人色,有人忍不住做欲呕吐状,还有一个女人竟失控地惊叫起来。后来,一个勇敢的中年男人终于鼓足勇气,捏起来要了一口,接着又咬了一口……不用说,重奖属于勇夫。至于另一个也咬了一口的女人,则被主持人凌空踢爆:咬是咬了,不过又偷偷吐了。
中国杂碎
  在一些对中国的认知仅限唐人街的美国人眼里,“炒杂碎”是一道典型的中国菜。而美式英语也早已吸纳了“杂碎”的音译“Chop…Suey”一词(似乎是基于台山话的发音)。不知道为什么,在美国,这道菜还跟李鸿章发生了一些关系,故其全称为“李公杂碎”。我没有吃过唐人街的炒杂碎,不过“鸿章”和“杂碎”看上去绝对是一绝对——如果说鸡胸或鸡腿是鸡肉之“鸿章”那么鸡头、鸡爪、鸡屁股之类,就是鸡肉的“杂碎”;又如,长篇小说是“鸿章”,专栏则如杂碎,举一反三,以此类推。鲁迅在小说《赵子曰》里写道:“有些洋人信口乱道,把一切污浊的气味叫做‘中国味儿’,管一切乱七八糟不干净的食品叫‘中国杂碎’。”事实上,“有些洋人”之所以会有这种认识,一方面固然是出于食物供应丰富之民族置于食物短缺民族的优越感,另一方面,却也不经意地暴露了此等足食民族极其缺乏处理杂碎事物之能力,亦不能正确认识整体与局部之间的哲学关系。
  “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全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按照张远山先生的解释,“三年以后,他已经看不见抽象暧昧、不可分割、没心没肺的完整牛体,而是一个个具体独立、界限分明、肝胆相照的局部。”无视全牛,当全牛没到,乃有牛杂出。许多年以后,英国玄学派诗人邓恩(John Donne)财务处了这种中国式的整体/局部和抽象/具体观:“英国不是与世无涉的孤岛,而是整体欧洲大陆的一小块陆地。”其实,任何一个爱吃牛杂的广州人一直都很清楚,牛杂也不是与牛无涉的孤肉,而是一头大牛身上的一小块肉。
  其实,唐人街“炒杂碎”的重点并不在于“碎”而在于“杂”,是一种非常拼贴的烹饪和饮食态度,与这里正在讨论的“杂碎”不尽相同,后者的重点在于主体之外的细枝与末节以及主流之外的边缘和另类。吃喝之外,我想“杂碎”还可能包括了日常生活里那些不知道有没有意义的只言片语,一些不知道要不要记住的音容笑貌,等等。
  主流而整体的牛肉,常吃的部分无非也就是用来做牛排的steak(像rib eye steak或sirloin steak),肋条肉(country…style ribs),小排(shortribs),板腱(chucktail flap)以及牛臀和大腿肉(knuckle),最多不会超过十种。至于牛杂的种类,那就了不得了,从牛A到牛B,从牛Y到牛Z,简直就海了去了。这么说吧,从牛头(包括脑、牛头肉、颊肉唇、牛舌、眼珠、唾液腺),到牛内脏(包括胸线、肺、心、肝、胆、胰、胰腺、脾、瘤胃、蜂巢胃、圣经胃、小肠、大肠、直肠)直到牛屁股(包括牛睾,牛鞭、牛尾),可供食用者竟高达三十三种。
  其实在欧洲,那些以美味而著称于世的国家如法国和意大利,也有用牛杂做菜,不过他们的兴趣主要集中于牛肝、牛肾等。中国人对于牛杂之所以有更为广泛的选择,滋补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中国的滋补,实际上就是“形补”,而欲“形补”者,就不得不上穷碧落下黄泉地去苦苦追寻那些与我们相似的脏腑和器官了。比方说,你饱饱地吃了一罐丰含脑磷脂及维他命B1的炖牛脑,尽管这是你已感到十分满足,不过,为了达到壮阳的目的,只“采纳”了牛的生猛的脑力是远远不够的,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批判——翠花,上牛鞭!当然,我们对于这些零碎所倾注的满腔热情并不表示我们因而就主动放弃了对于“整体”的追求。这依然是个大是大非的问题。牛有牛杂,鸡有鸡杂,虽然鸡杂很好吃,不过正所谓小肚鸡肠,与那些饱满而肥美的鸡胸、鸡大腿相比,终究杂项不多。最近,巩俐的妈妈在报上说:“别看人家都叫小俐是国际影星,其实她太单纯了,经常上当受骗。我们家人口多,人来人往客人不断,一次小俐去买烧鸡,专门挑了一只大的,结果回家切开一看,肚子里竟有三个鸡头,四个鸡爪子。她并不认为这是坑她,反而问我:‘妈,这鸡怎么长了这么多的头和爪子?’”
  巩妈妈因而感叹道:“正是由于小俐的单纯,所以在社会交往上常常上当。”我也为此事而感慨万千,不过更加替巩俐感到难过,尽管巩妈妈好像忘了交待巩俐的上街买鸡是哪一年的事。做家长的,都这样。
  广州人做的牛杂,是中式牛杂的代表作。如果有一天要跟意大利的威尼斯牛肝片和法国人的红酒牛腰比美,广州牛杂将会是中国的唯一代表。
  广州牛杂的内容,可以说真的很杂,当然还是以牛腩、牛肚、牛肠、牛肺为主,间或会有膀胱和蹄筋。这些不是管状就是海绵体的东西,被档主用剪刀剪成一小截一小截的,注意扔进异国不断冒着泡的老汤里不紧不慢地煮着焖着,一同被煮着的还有一些白萝卜。牛杂萝卜,天下第一的绝配。
  关于广州的街头小食,黄爱东西这样写道:“(西关)街边的小吃摊还有咸酸、牛杂、飞机榄和啄啄糖。学校附近总有这样的小摊,咸酸腌在透明的玻璃罐里,酸酸甜甜的,由木瓜、萝卜和芥菜,一两分钱一串,用牙签一戳,边走边吃。牛杂不用叫卖,焖牛杂的那种香气香闻十里,爱吃的闻着味儿就过去了。”的确,牛杂是越煮越香的,除了肉本身的香味之外,柱候酱和辣椒油是通常用得最多的调味品。当然,每一档牛杂摊都会声称他们有自己的“秘制调味”。在香港,上环有一家著名的牛杂点九记,自称其烹调法是已有六十多年历史的家传秘方,据说曾有人以三千万欲购此秘方,可是并未得手。
  要把一小碗牛杂吃好吃香,首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即带上一个不饱不饿的肚皮,保持一种不急不躁的心情,然后,再于自己跟牛杂之间选择一个正确的位置——即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吃一碗正确的牛杂。前面刚说过,一个不饱不饿的肚皮和一种不急不躁的心情,就进餐时间而言,通常意味着下午的四五点,至于那正确的地点,在广州市区不同地点出入的广州人几乎每人都有各自心目中不同的牛杂圣地,不过,大路一点的说,北京路上的牛杂档多且又密集,但吃无妨。至于全广州最好味的牛杂店,我推荐上下九步行街广州酒家总店斜对面的那一家,首先,以固定的店头形式经营,保障了牛杂锅里老汤的常鲜;其次,这个十字路口有一半是步行街,故能略享露天饮食之快而无尘土之侵扰。最为重要的是,这家牛杂店的前面有一到两根电线杆,虽不可凭栏,但是仍可捧着一碗牛杂,舒舒服服地倚身杆下,一面嚼着全城最好吃的牛杂,一面把眼前这个全中国最好看的十字路口看了。
乌鱼子
  台式食品和台式饮食,近十五年来已相继抢滩大陆。在许多城市的街头巷尾,都能闻到台湾香肠、永和豆浆、卤肉饭、珍珠奶茶、麻辣火锅以及蒙古烤肉和美式牛排的香味。
  所谓台湾饮食,基本上就是闽南菜再加上大江南北、乡愁四韵。除了包装和经营上,其余并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之处。当然台湾人也不总是那么hard sale,什么都卖的,他们也有保守的地方,比方说,乌鱼子作为台湾独有的一道人间美味,至今仍未见之于大陆。如果说乌鱼子的级别相当于侯孝贤,则上面提到的那些东西充其量也只能算是琼瑶和席慕容,撑死了也就是古龙。当然,大陆的山东白酒近年来在台湾也很有市场,算起来,真是应了李书磊的那句话:与琼瑶在大陆的第二春相比,汪国真在台湾的热卖,也算是一报还一报了。
  不过,台湾人在乌鱼子问题上的保守,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乌鱼,学名鲻鱼,因背部乌黑,闽南语以谐音“黑鱼”称之。台湾海峡南端海域,是全球得天独厚的稀有乌鱼产卵场,每年十一月前后,冬季的寒风吹气,乌鱼群即从栖息的大陆沿海洄游南下,至台湾南端鹅銮鼻海域产卵,然后折返成为“回头乌”。得此天时地利,台湾渔民有幸捕获乌鱼并且制成价昂的“乌鱼子”出售获利,渔民视之为上苍赐予的“年终奖金”,也是一年一度的渔捞作业盛事。
  乌鱼子是雌性乌鱼的卵——准确地说,应该是雌性乌鱼的卵巢,渔民将此物取下后施盐、加压,最后风干成片。天好的话,一个星期内可将工序完成。高品质的乌鱼子呈黄褐色,煎一煎就能吃,是送酒的绝佳之物。
  看上去,一副完整的乌鱼子左右对称,形如三四岁小孩子的鞋底,非常讨人喜欢。至于乌鱼子的烹制过程,更是令人魂不守舍的前戏一场。
  比较简单的做法是:先将整副乌鱼子剥去外膜,擦净,放入平底锅,用高粱酒浸上一分钟左右,接着,用打火机直接在乌鱼子上点火烧上一遍,再置于文火上干煎即可。如有上品到手,当然不肯如此马虎:照原样去抹、擦净,以炭火慢烤。与此同时,取肥嫩葱白一截,斜切面,蘸以陈年花雕酒,于乌鱼子表面反复细心涂抹之,直到香气四溢,取出切成上海年糕那样的薄片即可上碟。
  烧好的乌鱼子,一派咸香之中带着腥甜,一开始感觉有点韧,有点粉,反复咀嚼,口舌之间一方面为渐渐散开的黏稠缭绕,隐约中又能触及鱼子的细腻的粒感,此时此刻,一口金门高粱灌入口中,就什么话也不想说了。
  乌鱼子还有一种约定俗成的搭配,即上碟时以乌鱼子和生葱、白萝卜片片相间,而且得三片一道入口,我觉得这样实在是有一点自相残杀,其实一口乌鱼子之后,嫌它腥,接一片生葱;觉得咸,咬一片萝卜——我担保你会从心底里赞美上苍:大葱、萝卜这两样家常得不能再家常的俗物,从来就没有如此美味过。
  “血子”是乌鱼子中的极品,约每千尾乌鱼仅有一尾会产生血子,极为罕见。它是乌鱼在海里受到惊吓逃生时发生的体内血崩,全身的血液急速涌向卵巢,从而形成特殊的黝黑色泽,风干之后更是黑褐,与一般黄澄澄的乌鱼子还不一样,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台湾黑金”。当地人都信它有补血的效果,多买给坐月子的妇女食用。除此之外,“血子”更是一份绝对体面的贺年礼。不过捧着一副大出血的卵巢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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