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去死-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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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定很熟悉这个村子,知道鬼屋的传说,甚至清楚那个地窑。这是她预设的战场。
还有,我是怎么会在修车时睡着的呢,那时怎么忽然就困起来,现在想来也奇怪得很。既然在鬼屋中用上了大麻,那么在我的吃食中下些安眠药,也正常得很。
我睡着的那几小时,是留给她的事前布置时间。毕竟这一路都在一起,行动正式实施之前,她必定需要自己出马去做些什么。
而范思聪,他在被我问起时的语气和表情,是心里已经开始奇怪了吗,如果钟仪在修车的几小时里找了理由和他分开,在鬼屋中也同样如此的话,他一定已经疑惑起来了。只不过,屌丝总是下意识地维护自己的女神。
还是,他和钟仪共谋?
半途加入到钟仪的计划里,因为受不了我的扰动?
是,不是,是……一些声音又开始在我心里切切密语起来。我闭上眼睛按着脑袋,然后听见面前一声喇叭响,睁开眼,就见一条黑影自白光中走过来。
是车灯。
钟仪到了,她竟真的敢来。
袁野开车送的她,车里没开灯,但我想他临走看了我一眼。是为了他自己的事,还是好奇我和钟仪的关系?或许他以为,我对女人真是有办法,所以才能帮得到他。
他却不知道,此时此刻,我心中怒涛般翻滚着的恶意。
钟仪知道么?她那么聪明,对我那么了解,她知道么?
我独住沙漠里的一幢房子。
这是养路人的居所,几百公里的沙漠公路上,有上百幢这样的房子。养路人带着自己的婆娘,一年四季住在这里,负责前后几公里沿路植被的灌溉,以维持这条公路不被流沙淹没。
我们今晚本该住在塔中,但这沙漠小镇上唯一旅店的西侧正在维修,能住的客房临时少了一半还多,事前联系下来,以我们的到达时间,很可能会没房,顶多只能为我们保留一间。不过旅店可以帮着联络附近愿意赚外快的养路人,临时把他们的房子腾一天出来租给我们,价格要比旅店贵些。于是就租了三幢养路人的房子,我一幢,陈爱玲一幢,范思聪和袁野一幢,钟仪住镇上的旅店。
“请进。”我拉开门说。
屋子看起来像是活动房,其实是混凝土的墙,后院的小型柴油发电机提供电力,吊在顶上的灯泡发着黄色的光。
吃过晚饭我又在车上睡了一会儿,醒来时已经进了沙漠,感觉头痛好转了一些,可以试着想些事情,做些打算了。陈爱玲住的房子是最早到的,然后是范思聪和袁野住的那幢,所以到我要下车时,车上就只剩了钟仪,当然还有司机袁野。我就是在那时发出邀请的。
我得和你聊聊。我好像是这么说的。
看吧,我有些累了,我先去放了行李。钟仪留了个活口,没把话说死。
我在路边等待的时候,曾一度以为她不会来了。
养路人的小屋有两间房,外间摆桌椅,里间是张床,陈设简单到极点。
我在方桌前坐下,钟仪坐在了我对面。这些天里,我们从未如此正式。
“真奇怪一路上你们居然都不问我碰到了什么。”我说。
“我们问了,你不回答。”
“是吗?”我摸了摸脑袋:“范思聪那一棍子还真狠。”
她把手从桌面上收走了。在此之前她的手已经换了两个姿势,像是怎么摆都不舒服。
我站起来,沿着方桌绕了半圈,看见她双手十指交扣成拳,挡在胃前。
我慢慢绕到她侧后,贴着她站,依然能看见她的手。纤长的手指因为用力把血液挤掉了,显得更白晰。指甲的形状修得很漂亮,上了肉色的甲油。
“你的指甲油磨掉了好多。”我忽然说:“是下午在蹭掉的吧,那块大石头挺糙的,力气倒不小。手那么细,可不合适干重活。”
“石头是范思聪搬开的,我可没这力气。这种指甲油嫩,这些天磕磕碰碰早就磨了。”
“是嘛。”
她侧过头要看我,我俯下身子,脸贴着脸,手轻轻搭上她的右臂,顺着袖子往下滑动。
她的颈上炸起了鸡皮疙瘩,脖子僵住了。
“疼吗?”我问。
“什么?”
“还是在这只手上?”我拍了拍她的左臂。
“你说什么呀?”
“伤口啊。”我吸了吸鼻子。
“真的能闻到血腥气呢,那道口子割在哪儿呢。”我的手拂过她的大腿外侧:“总不会是……在腿上吧,倒是够隐蔽,但走路会疼的。”
钟仪终于经不住,人一激灵,用力打开了我的手。
“你到底在干什么,血腥气是我来大姨妈了!”
我愣了一下,往后退开半步。
她站起来,有些愤怒地说:“你叫我来到底是干什么的?”
我回到原本的位子上坐下,对她一笑。
“记得昨天的约定吗,我的心理医生。”
“当然记得,但你刚才动手动脚又话里话外的,可不是这个意思。”
“你知道我今天挨了一棍子,有点不正常。只是你真的记得吗,我怎么觉得你从进门到现在,都不太像个心理医生呢。”
钟仪默然,然后她忽然笑了笑,重新坐下,说:“那我像什么?”
“现在像了。”我说。
“那么,你还是坚持要我想象吗,随意想象来刺激你的记忆?”
“不。”我拍拍脑袋:“那一棍子,又让我想起了些东西。”
我看着钟仪,她努力装出镇定的模样,但终究难掩不安。
那么就让我把她的不安放大吧。
“是一只手,一只左手。”不徐不急,我慢慢道来。
“很多皱纹,不深,但密密麻麻,像在石子地里磨过。皱纹是黑褐色的,里面永远积着洗不净的垢。五只手指很短,小指是歪的不能弯,兰花指般一直戳着,指甲扁得要抠进肉里,甲缝里也都是黑的,藏着够养蚯蚓的泥巴。连着这只手的胳膊有很多毛,集中在小臂前三分之一的地方,大概是因为衰老让别处的毛都掉了,只剩了这些还苟延残喘,像是环在手腕上的枯萎的黑毛套子。胳膊里头大约还有些肌肉,但皮肤已经松了,面皮般挂在肌肉上,手背上的青筋蛇行几寸,陷进面皮里不见了。”
“胳膊上头是脖子,很长的脖子。脖子上也爬满了纹,和手上的纹一样细细密密,其实他浑身上下都是如此,如果扒下来刷平了,会大出一倍面积。藏着的脏泥也是一样,他不常洗澡,洗时大概也轻轻用水一拨,把那些泥浸润得更粘。有时候会让人生出错觉,他的肤色本来就这般龌龊,只是角质层厚实了一些。脖子一侧有块黑胎,上面长满了毛,比手背上的长许多,油光锃亮,那毛根被泥养得好极了,肯定还生了小爪子到皮子底下吸着血。”
“脖子往上是个尖下巴,从来不刮,胡子却少得奇怪,只是细细的一撮,和其他地方全然不同。这小撮毛搭在一处,有时索性贴着脖子,因为总沾着羊油或口水之类的东西。再向上是个没了耳垂的左耳朵,看缺口是被咬掉的,不知是人还是狗。耳朵上是头发,茂盛得能藏下任何东西,散发着浓烈的令人作呕的味道。他的脸上麻子和老年斑混在一起,充满了衰败的气息,其实他的鼻梁又高又直,但给人的感觉整张脸却是陷下去的,在高高的两颊颧骨之间,是一个深深的凹洞,里面眼珠鼻子嘴唇烂作了一滩。”
“他穿着件黑色西装,已经穿了很久很久,两只袖口又松又皱,因为常常挽起来。西装里面是件竖条纹的T恤,T恤里面是一丛胸毛。他身上所有的活力好像都被长在各处的毛发吸走了,其他东西都败落下去,就好像胸毛下的肋骨,蒙在骨上的皮只薄薄一层,因为松弛有些地方褶皱起来,但仍然能清楚地看见肋骨的模样,左一条右一根密集地排在那里,却尤显脆弱,仿佛一拳就会打塌下去。”
我一边盯着钟仪的眼睛,一边说着这些。她维持着微笑,但那笑容是僵硬的,嘴唇甚至已经开始褪去血色。然后她开始躲闪,不再看我的眼睛。
我有种别样的快意,和若有若无的头痛及依然在耳畔徘徊的嗡嗡声混杂在一起,搅活成散发着郁郁芳香的勾人瘾头。
“肋骨往下是座金字塔,往内陷下去的金字塔,那颗黑臭的肚脐眼就像是入口,通往坟墓。肚皮是青灰色的,在缓慢地蠕动,仿佛随时会有蛆从里面爬出来一样,也还真有,一条一条,还有嗡嗡的飞蝇……”
“够了。”钟仪低声说,她的声音太轻,我没听清楚,似乎是这么一句。
“你不愿意听了么?”
“你说的……倒像是个死人。”
“是的。”我说:“他已经死了。你……很清楚。”
钟仪垂着头,像只努力要把头埋进沙里的鸵鸟,当我说了最后那几个字时,她整个人几不可查地震动了一下。
我上身前倾,看见她相交叠挡在腹前的手臂,肌肉紧绷,青筋浮起。
窗外的风呜呜响了几声,她混在风里说了句话,这次我是真的完全没听清。而后她像是做了什么决定,手臂放松下来,抬起脸,又重复了一次。
“为什么?”
“为什么……要做那样的事?”
她一次比一次问得响亮。她终于撕去了伪装的外衣,知道再怎样掩饰,都无济于事。
“欢迎回来,我的女神。”我说:“你总是太多问题,太多问题,哪怕你早已经知道答案。”
她怪异地笑了几声,说:“那么多年,他就埋在那里,居然没有人发现过。”
“一层一层堆叠了千年的地下迷宫,埋他一个算得了什么,一定还埋了很多人,你放心,他不会寂寞的。”
“我就是不明白,我就是要一个理由,要亲口听你说一句,你为什么要杀。”她恶狠狠盯着我,像是要把我一口吃掉。
“为什么要杀……他,还是你?”我笑起来:“你说谎,你……在说谎。”
我慢慢站起来,手按在桌上,逼视她。
“你只是要一个理由吗,你精心布置了那么多,就只是为了一个理由?也真为难你了,这一路上的几个案子,你是从哪个档案室里翻出来的,程度不够啊,也就汽修店那一宗【‘文】相差仿佛,但总还【‘人】差着一点,你是【‘书】经历过的,你是【‘屋】看着,你知道我的手法,对不对?”
她想要站起来,又使劲往后仰要让开我,连人带椅子翻倒在地上。
与此同时。白光从窗外照进来,然后是两声短促的车喇叭。
她从地上一骨碌爬起来。
“袁野来接我了。”她说。
是袁野的车,她竟事先预约了袁野来接她回去,才不到半小时。
“你认错人了。”她经过我时说:“我是钟仪,不是你想的那个人。你刚才说的,是你的回忆吗,你真的杀过人?”
“嗨,钟仪。”她开门时我在背后叫。
她回头。
“晚安。”我说。
她瞧了眼夜色,说:“明天会是好天气。”
我目送她一步一步走出去,上了袁野的车,远去。
她的脚步是飘的,腿软了。
我关了灯,站在窗前,等到袁野的车再次从我房前经过,出门往塔中镇走去。
第八章 飞去来
沙漠的夜风已经把我整个人都吹凉了。
眼前的路在月色下泛着奇异的光泽,我已经走过了两个起伏,沙漠公路总是这样起起伏伏,给人仿佛能无尽延伸的错觉。实际上,我想,再有两三个起伏,我大概就能看见塔中。
真麻烦,我得怎么处理钟仪的尸体?
头痛。
也许不是脑震荡,而是我感冒了?
又上坡了。
血在流,暗红色,快流尽了。凶手一刀先割掉了鼻子,因为那鼻子太过挺拔,锐利得碍人眼睛。他吃着痛,瞪大了眼睛要看清楚凶手的样子,所以就又被剜去了眼珠。毕竟不熟手,所以左眼珠子被挑破了,没能完美地取出,晶体混着血糊在眼眶里,但右眼就好许多。我的那部小说《默写者》说的就是这样一个凌迟的故事。
小说毕竟和真实不同。
真实的情况里,我第一刀割掉的,是那块胎迹吗。好像。脖子上的那块,带着毛。原因倒是和小说中一样,因为那太碍眼了,碍着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整整五年。
小说毕竟来源于生活。
一刀过后,血如涌泉。不,像海。
我走到坡顶,眼前一道缓缓下降的弧线,弧线那端,塔中已在望。
比我预想的近些。我并不总能预料正确,就像罗布人混居村落中的变故。只要能在事情临头时,做出正确的选择就行。
一会儿该怎么处理她的尸体呢?
我慢慢沿着公路走下去,一辆夜行货车开着远光灯错身而过,我侧过脸,不让司机看见我的面貌。
怎么会想起当年的事情了呢,一幕一幕,飞去来器那样切进脑子里,又勾些东西出来。紧张了吗,那么多年没有再杀过人。不会啊,我写着那些小说呢,每写一部,就是一次回顾,就是一次演习,军方不是还用第一视角游戏来训练飞行员和枪手的吗。
我不知多少次想像,要把那块胎迹割下来。那只是第一步,还有胎迹上的毛,一撮撮全揪下来,带着血,有点滑,不好弄。
我还对他说了很多话。就像我的小说里,最残酷的杀手并非一言不发,而是喜欢和尸体唠家常。早就想把这些毛拔掉,记得我说过类似的话,你看现在这样拔的时候,你不会痛,这是你教我的对不对,那次我胃痛不想去探玉,你往我小指上砸了一锤,我就不觉得胃痛了。后来我的小指又长好了,没能和你一样,你失望吗?
他怎么回答的?他熊得很,光着身子,不会说话了。他一定痛得很,那么多血,铺天盖地的。
我挺讨厌你的,我对他说。
他好像又说话了,是嚎叫,我有些烦了,就在他上唇下唇竖切了一刀,不深,没割透。别叫了,我提醒他,否则你会把自己的嘴叫裂的。是的,没错,这情形,和我一部小说里一模一样。小说来自现实,对吧。
然后我又啰啰唆唆地对他倾诉了一堆,没办法,总得让他知道为什么,是吧。
好吧,其实和那没关系,只是我想唠叨唠叨。我说你是个走进我生命的男人,要把你剔出去很难呢。我把他右手食指第二个指节剔了出来,那是他全身最硬的地方,总是揍得我很疼。嗯,这个情节,我另一部小说里也有。还有下面的对话。
我说你那么脏,以为刮出来都是黑的,可居然是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