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宗玉文集-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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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有些明白电影《霸王别姬》里的程蝶衣最后为什么会选择自杀。入戏,入戏而已。网络如戏,只要我们的情感真正入戏了,那便是真的了。而我们本人真正的身份是什么,其实并不重要。事实上我们从来就没有真正的身份,我读书的时候是学生,上班的时候才是公务员,而现在则是一个闲在家里的网络游戏者。而这些都是虚假的,都可以随时随地变化,譬如如果这时我冲出去杀一个人,我的身份就是杀人犯了。我去强奸,我的身份马上就换作强奸犯了。严格说来我们的真正身份只有一个,那就是人。
十、行云流水与带我去吹风
我当然不甘心我的网络世界以这样的方式结束,一晚上我辗转难眠。凌晨六点,雷声隐隐约约在天空行走,不一会,雨声就充塞了整个天地。我爬起来了,推开窗子,听了一会儿雷雨之声。雷声使这个城市变得更为麻木,而雨声和雨影又让这个城市显得格外飘渺。我移张椅子,坐在窗前,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但其实我并没有想什么。后来我就打开电脑,我只想看看而已。七天的期限已经到了,老婆马上就要回来,我再不能这样肆无忌惮地上网了。
我的网名叫风月无边。但走了几个聊天室,红袖半支烟都不在。其实我也应该知道她不在,一是她不可能这么早来上网。二是她也许再不会以红袖半支烟的网名上网了。三是这一段时间她也许再不会来上网了。
没看到红袖半支烟,却意外地发现了带我去吹风。我便将风月无边换成了行云流水。我走上前打招呼:嗨,南海一别,小妹妹一向可好?那次我以渔民的身份让她上了我的摩托艇,飕风打翻我们的船后,我们驾鲸在海上飘流了半年之久。
她一见是我,很是兴奋,说:这些天你哪去了呀?我到处找你!
我:是吗?我不常来的。你找我干嘛。
她:我想你。我想你带我去吹风,永远永远。
我:哦?要跟我浪迹天涯呀?现在我的渔业正忙,我可没空陪你吹风呢。
她:你抽些时间,我们上西藏,爬珠穆朗玛峰去!我想站在顶峰,天风迎面吹来,一定舒服死了。
我笑:呵呵,好浪漫呀,冲你这个提议,我陪你一趟。
我是怀着异样的心情上路的。我们整理好各自的登山工具,然后坐飞机在拉萨见面。在布达拉宫前面雄伟的广场上我们见面了,行得是拥抱礼,南海半年,使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牢不可破。我们彼此捶打着对方,然后互夸几日不见,越发潇洒漂亮了。
美丽的西藏、神奇的西藏终于展现在我们的面前了。雪山,草地,嘛喇庙,正如歌中所唱,都是那般迷人心魂。我们在广场上张臂向天,旋转着身子,仰头长嚎,一副宇宙就踩在我们脚下的模样。黄昏的天际,晚霞燃烧得那么灿烂。高处的建筑物和雪山像似被神来之笔渡上了金黄的佛光。无风,四野肃穆,浓郁的桑烟散发出的奇香异味统领着广场的氛围。广场上的人不少,但都把声音压得很低,连走路的脚步也放得轻轻的,他们像佛光里的影子,在我们身边缓缓移动。有二十几个年轻的尼姑就在离我们不远处的地方盘成一圈,我们嚣张的喊叫也不能打搅她们半分,她们摇铃击鼓,慢声低吟,仿佛一辈子都可以重复这个动作。衣着褴褛的朝圣者像陆地蚂蟥一样,将身子一涌一弓地前行着。放生羊被牵在主人的手里,它们跟着主人有条不紊地走着,用慈悲的眼神看着我们。
一时间,我们再也喊不出声音了,只静静地抱在一起,等待着黑夜的来临。
黑夜降临时,寺庙幽暗窗口的酥油灯与头顶上的星星同时亮起。这么亮的星星,仿佛是通了人性,朝我们眨着快乐的眼睛。而这么神秘的酥油灯,仿佛是通了神性,想在我们的内心灌输些什么。我们在广场上呆了良久,才在附近找了一家旅馆住下。
我们开了一间房,两张床。不开电灯,就让酥油灯烛照我们。我们聊了一会,语言的间隔渐渐越拉越开,最后也不知是谁的话没接上来,就再没续下去了。两人进入了梦乡。
早晨起来,太阳已把整个大地涂成了金黄。街上小摊上那些氆氇、木碗、铜佛、灯盏、火镰、法号、唐卡等等一些销售品都像是金子做成的了。我们拿起这个看看,又拿起那个瞧瞧,心里充满了说不出的好奇和愉悦。上午我在拉萨的角角落落都留了影,然后立即将照片冲洗出来,再邮寄回家。本来我还想在拉萨住几天,但她不让。她说我们是来登山的,不是来观光的。说我太哆嗦了,几乎是在浪费她的上网费。我只好和她匆匆上路。
一路汽车颠颇,我们长途爬涉,终于到达了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的脚山。仰望神山,几乎与天比齐,白雪和白云都无法分辨。她大声唱着雄阔激越的歌曲,一副精神好得多余的模样,好像登这样的神山也是说登就能登上去的。我想提醒她高原反应这事。但最终还是忍住没说。这是在网上,我何必也像真的一样,把自己弄得晕晕乎乎呢。
爬山开始了,我们几乎是争先恐后,一路嚎着往上爬。她始终冲在我的前头。好像顶峰是她惟一的目标。我在后头一路提醒她,注意抓紧挽绳,注意脚下的碎石和松冰。并警告她欲速则不达。她则抱怨我一点也不浪漫了,跟海上时的我不可同日而语了。
我突然大笑一声:好吧!索性放开一搏!……只见我一个纵身,就跳将在你前头了。
她笑:这还差不多。喂,这么陡的削壁,你是什么功夫呀?!居然一纵身就到了我前头?
我:少林绝技龙爪手呀!我将捕风式、捉影式、抚琴式、鼓瑟式、批亢式、捣虚式、抱残式、守缺式、捞月式、拿云式六六三十六招一齐使出,腾挪纵跳之间,就到你前面了。
她:呵。你小子看来是个武侠迷呀,《倚天屠龙记》里面的细节记得真算清楚。好吧,你前面开道,我跟在你后面。
我:看见没有?一只鹰在我们头顶的上空翱翔呢。
她:你想如何?
我:我口渴了,我想射它下来,喝其鲜血。
她笑:你有哪本事?……哦,南海半年你就是用这功夫射鸥的。
我:我左手一抬,鹰惨叫一声,便掉下来了。
她:你用的是哪门哪派的功夫呀?
我:大理段氏的六脉神剑呀。
她笑:前面一冰柱挡道,太滑太陡,不能翻过,我们如何?
我笑:我用乾坤大移挪将它搬开就是。
她:呀,呀,雪崩了!大雪崩!你弄成大雪崩了!我们怎么办呀?!
我:小意思,你赶紧躲到我身后,我用丐帮的绝技降龙十八掌挡它一挡。亢龙有悔、飞龙在天、龙战于野……啊呀,不好,威力太小,我抵挡不住了。你赶快伏下,我且再用乾坤大移挪将雪崩……
她:啊!你怎么了?
我:雪崩太急,我没法使出功夫,你赶紧钻到雪下去,啊——!
她:你?!你怎么样啊?!
我:啊——!永别了——!
我说完这话,就退出了聊天室。这是我已设计好了的情节,最后我被雪崩冲下悬崖。红袖半支烟说积雪不会掩埋我这样的人,而我,偏偏就要让积雪掩埋。所以这次并不能怪带我去吹风,就算她不说雪崩,我自己也要制造这一情景。以这样的形式死于网络,真是太美气了。只是有些对不住带我去吹风,她不知道我所抱必死之心,她以为我们会携手共进,真能站在山顶去吹风。现在,只能是她一个人上山颠去吹风了。我不知道,对着屏幕她会不会一个人自言自语?一个人说出站在世界屋脊吹风的独特感受?
而我,已退出网络,并关了电脑。与此同时,有钥匙插入我家锁孔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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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岸归来
作者:谢宗玉
一、
吴楚得知肖碧要来看他,是在他分进江南晨报三个月后。肖碧要来看他,却不直接跟他说,而是托两个高中同学转告。肖碧在北方的封城,吴楚则在江南的沙市,而两个同学分别在沿海的珠城和深城。肖碧这么做,就像是把一封信先由北方经江南转到沿海,再让人从沿南返回江南。这若在以往,完全是神经有问题的做法。但现在是电话传话,路途长短倒不是问题,反正一拿起话筒,叮铃两声,就可以与对方直接通话了。
但吴楚仍不明白,肖碧为什么不直接告诉她,而是要人转告?就像是皇帝要退朝,他明明可以自己大声一点说退朝,但他偏不,他要说声小的,然后由身边的太监大声宣布退朝。图的就是隆重一点,正规一点?
不管怎么说,吴楚还是满心欢喜的。这似乎是一个暗示,暗示他们七年来晦暗不明的关系终于有明朗化的可能。吴楚一直在追肖碧。高中的时候是暗恋,那时他们在一个学校。大学的时候是明恋,那时他们不在一座城,所谓的明恋不过是吴楚终于有勇气给肖碧写情书了。高中时的吴楚可不敢这样,他喜欢肖碧的方式是,见了肖碧就脸红。上了大学,吴楚觉得自己有资本写情书了,他上的是本科,而肖碧上的是中专。吴楚的第一封情书当然是花了心思和胆量的,自第一封情书后,吴楚的感情就像蓄了多年的山洪猛地暴发了。情书写得又多又猛。但那边的肖碧却处乱不惊,一直没有给他明确的答复,只是在回信时信封上的邮花倒贴了。也不是常回信,一个月两封的样子。
起初见邮花倒贴,吴楚还以为肖碧接受了他的爱,自然高兴得不得了。但过了一段时间,肖碧回信的口吻还是那么不咸不淡,无论他表现出怎样的炽热,她都是以一盆温水对之。信中往往是谈学业谈心事。由于她文才好,经常妙语连珠,警句格言也特别多,看她的信就像是看一篇心情美文。
然后到了寒假,几个考上大学的高中同学互相串串门,吴楚才发现肖碧倒贴邮花的习惯是大范围内的,不单是对他一个。至少在高中时的好友雄家里,吴楚就不经意发现肖碧一封倒贴邮花的信。然后吴楚就明白了两个事实,一是并不是他一人在追肖碧,二是肖碧倒贴邮花示意的不是一种狭义上的爱,而是一种博爱。
再然后吴楚又用更猛的语言烈火烧了肖碧一年,但肖碧还是一副烧不沸的样子。吴楚就慢慢冷却下来了,随后几年,吴楚一直保持半个月给肖碧写一封信,肖碧回信则是一个月一封,只不过邮花还是倒贴的。吴楚越来越泄气,他已经准备要放弃了,他对肖碧说:分工还没几个月,单位里的大姐就给自己作了几次介绍,我也准备将自己打发掉算了。这话排除自怨自怜的成分,的确是他的内心倾向。
现在肖碧却正儿八经的托人说要来看他。这可是这么多年来头一次出现这种情况。他想,事情会不会有某些转机呢?
肖碧的火车是中午十二点到,吴楚十一点就到了火车站。时候虽然是九月,天气还非常的热。那种花眼睛阳光晒得人的头皮直冒汗珠子。站在发馊的人群里,胃部不好的吴楚直想呕,但他依然挺高兴的。随着时钟的慢慢靠近,高兴中自然还掺杂着某种不安。他感着自己有点怯。
十二点刚过,吴楚和肖碧终于见面了。见了面吴楚倒是没有刚才那么不安了。他们就这样彼此嗨一声,然后看着对方笑,停一会吴楚从肖碧手里接过行李。他们走出火车站,上了一辆的士。的士开出一会儿后,吴楚掏出一张餐巾纸想抹抹自己额上的汗,突然想到肖碧脸上也尽是汗珠子,没加思索就把手伸了过去,但被肖碧果断地挡住了。肖碧接过餐巾纸,说:我来。吴楚就愣了一下,马上就感觉到了自己有些唐突。不过肖碧如果不那么果断,吴楚的手再伸过去几厘米,他自己也会感到不适合的。现在肖碧这样毅然决然,倒让吴楚感到自己唐突的同时,也觉肖碧有些过份。
肖碧擦汗的时候,吴楚自己却不擦了,他侧过头看着肖碧。三年时间,肖碧好像一下子老了不少。应该说来,女孩这个年纪还不到显老的时候,但肖碧的眼角却已有细细的鱼尾纹了。特别是笑起来的时候,一大束鱼尾纹更显。肖碧显然经不起他这样看,她内心突然涌起一丝慌乱,脸马上就红了,她说:老多了,是吧?吴楚笑笑说:才多大呀,就说老?肖碧有些自怜地说:可的确老了。吴楚就说:你别乱讲。我才老了呢。肖碧不想说这个话题,就不作声了。
但进报社电梯的时候,正碰上一个给自己作媒的大姐,她随口开了一句玩笑:吴楚,不介绍介绍?是表姐吗?
这个字眼让吴楚和肖碧同时脸一红,因为刚才他们还在讨论老与不老的问题,现在就有人说肖碧是吴楚的表姐,看来肖碧真的比吴楚显老。如果她不显老,别人就会问,是表妹吗?吴楚的思绪有些恍惚,怎么才
参加工作两年,肖碧一下子就这么老了呢?难道是她的工作环境造成的吗?
表姐两字不但伤害了肖碧,同时也伤害了吴楚。一直以来肖碧都是吴楚梦中的天使,但见面之后,吴楚觉得肖碧并没有自己记忆中的那么美了,开始以为是生疏的原故,后来就发现肖碧比以前老多了,正怀疑自己的感觉是否正确,现在表姐二字既出,肖碧的老便成铁定的事实了。如果不是以为肖碧比吴楚大好多,别人是不会脱口而出表姐两字的。
吴楚同时也发现,肖碧的打扮也平平常常,她穿着一身套装,却并没有都市白领丽人的气质。以前读书时,吴楚一直感觉肖碧的衣服是全校女生最美最时髦的。现在看来那都是不真实的幻觉了。也许是自己见的世面不比以前了吧。也许是爱已消退的原故吧。情人眼里出西施,现在的吴楚已不是特迷她了,所以眼里出不了西施。
吴楚的办公环境显然让肖碧有些羡慕。肖碧在封城一家汽车零件配件厂上班,干会计。办公室是老式房子,比较简劣,还没空调,只有电扇。桌椅也是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