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宗玉文集-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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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好不容易挂了电话,当然,与其说是挂,不如说是摔。现在,他双手交叉按在老板桌上,认真地打量着我,他说:你行啊!你小子行啊!会议才开一天,你就回来了!他的这话说得很平稳,不像刚才在电话里那样。但我一样胆颤心惊,我嗫嚅道:头,这个会议消息是假的,真的没有这个会议……要不,你去打听打听……
我说到这里,老板猛地一拍桌子,吼道:让我去打听,还要你干什么?!不知是桌面振动的原故,还是老板说话气流的原故,桌边那束黄色的玫瑰花落英缤纷。看来这束花已经好些日子没换了,我明白老板近段艰难的处境,我想我真的说错话了,是啊,分给我的任务我哪有理由要老板帮忙的啊。
我还想解释什么,可老板听也不听,抓起皮包往腋下一夹,走了。
可回到家里,情形就更滑稽了,首先是被人当贼往头上砸了一个啤酒瓶,接着又跟一个神经兮兮的女人做了一通爱,而现在却被她赶出来了。我想刚才那地方应该是我的家,那么家里的女人也应该是我老婆。当然也不一定,因为“凡是我家的女人都是我老婆”此话从逻辑上讲,是站不住脚的。
夜里的高楼是漠然的,树木是漠然的,路灯是漠然的。一辆车漠然地从我身边掠过去,卷起几片漠然的纸屑在反反复复翻跟斗。我紧了紧身上的衣服,叹一声气,低着头,踏着树底的落叶和路灯漏下的碎光。我其实并没睡饱,要不是那个女人将我弄醒,我也许还可以睡好长时间的。现在我又想睡了,真正的家也许随着我失忆之后一齐消失了,目前我只能住宾馆了。我把钱包从口袋里掏出来,立在路灯下,一张一张数我还剩多少钞票。
突然我的眼前兀自多出一只手来,我骇了一跳,没等我回过神来,我的钱包已被那只手夺走,我抬头看时,三个人影风篷一样朝前奔跑,寂静无人的街头回响着他们零乱的脚步声。一会儿,他们就消失在街道的转角。留下我愕然立在那里,半天竟喊不出声来。
我再没钱住宾馆了。可夜,至少得在四个小时后才能消失,我去哪里呢?在我失忆之前,应该有些同学、朋友或同事的家我比较熟吧,至少他们中间某些人的电话号码我应该记得?现在我惟一的办法就是与他们中间的某个人取得联系,我努力地回忆着,但没有结果。而深秋的凉风已把我的体温一点一滴地抛给夜色,我现在急需找一个地方避避风寒。
我在街上小跑起来,不停地搓着手。我不知跑了多久,才停下来,举头张望,我发现眼前的街道一点印象都没有,我不知这个城市居然还有这么个破烂的地方。路灯昏暗,满地垃圾,墙壁上隔不远就写个老大的“拆”字,并画一个圆将字圈起来,由于沾墨过多,墨汁往下流淌,就像一根小棒,举着个冰糖葫芦。我好像是饿了,我记得从火车上下来我还一直没吃饭呢。我想这会儿给我一颗这么大的冰糖葫芦,我恐怕也能够吃完。但现在饿是次要的,我主要是冷,尽管刚才的跑步对御寒的确起了不少的作用,但一停下来,我又冷了。
后来我终于看到一幢将拆未拆的房屋里闪烁着火光,而这火显然不是电灯,而是在烧什么。我想也没想,就钻进楼道,朝火光闪烁的四楼摸去。
呵呵,好大一堆火,好大一堆人。我跑向前,说:让让,让让,我冷死了,让我也烤烤。边说我边挤进去,把笼着的手伸出来。好新鲜的事情!我记得我至少有二十年没这么烤火了。我记得我童年时的冬天一直这么烤火,火就像种植在我的肌肤里面,与我的血液混在一起,只要再见这样的簧火,不需头脑记忆,我的肌肤和血液就会有种特别亲切的感觉。我嗬嗬叫着,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等我稍稍暖和了,我才把眼睛从火堆挪开,看周围的人。然后我才发现他们每一个人都在盯着我,眼神是冷冷的怯怯的,充满了怀疑,也带有些些敌意。
我不自然地笑笑,说道:我没地方可去了,我太冷了,我只想在这里烤烤火……
可他们的目光仍然不从我身上挪开,我有些怕了,因为我已发现自己与他们的不同,主要是衣着上的不同。他们的衣着说明了他们流浪汉的身份,而我的衣着却是一副白领的打扮。如果是白天,在大街上,流浪汉一般会像猫一样顺着墙根走,那时我最多是乜他们一眼,根本谈不上怕。但现在我深入了他们的地盘,并且是夜深人静,他们若也像刚才那三个歹徒一样,把我撕成碎片烤着吃了,也不算什么难事。我悄悄地退出来,我尴尬地笑着:对不起,打扰大家了,我这就走,这就走……
站住。他们中的有个人突然对我说道。我的心里一格登,以为这下麻烦大了。没想到他接着却说:如果你真的冷,就到外面再拾些木头来吧,我们都拾过了,这回轮你了。
我打量着他,觉得他的眼神是和善的,并没有什么恶毒的成分。然后我冲着他点点头,飞快跑了出去。这是个拆迁区,到处都是废弃的木头,根本不需要寻找,就可抱一大堆。我想他只是想让我心安理得地留下来。我的确想留下来,我无路可走。我不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我只能赌一把了,我身上没有半分钱了,谋财害命这词对我已失去了效应。吃人肉的历史已过去好多年了,我想他们不至少会把我宰了烤着吃。平时我虽然没有接济过他们,但我也从不得罪他们,与他们这类人可谓是无冤无仇,我用不着逃走。这样一想,我就把一大捆木头抱上楼去了。
那个人给我挪了个地方,让我坐在他身边。我看着他,他看着我。现在我看清了他是个老人,至少有六十岁了,满脸沟壑,一副饱经风霜的样子。这让我想起了我刚刚过世的父亲。他在乡下,一直不肯来城市居住,他说城市里的人碰到谁都不会笑,他一点也不习惯。去年他病重,我赶回家,他拉着我的手,一脸平静的笑容,闭了眼。直到他死,我都没告诉他,其实城市人是知道笑的,只是不对他笑而已。我以为老人会问我为什么没地方可去。但他没问。
等我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依偎在老人的腿边睡着了。火没有明火了,天却已经明了。除老人外,其他人都走光了。
三、天是晴天,明晃晃的阳光照着这个城市很飘渺的样子。我走在路上,好饿好饿,饿得人也有种飘浮的感觉。不行,我得去银行。工商银行有我十几万元的存款,我得把它取出来。我记得我银行存款的密码,是我的生日加上妻子的生日,不足位数,我全用8字填满。我总算还能记住一点东西,要不然真的没法活了。
好在这个城市的工商银行多,我七撞八撞,居然找着了一家。我兴冲冲地跑进去,对防弹玻璃那边的营业员说:我的存款密码是73052888,我要取款。营业员不解地望着我,我也不解地望着她,后来她说:请你出示身份证和存折。听她这么说,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取款要有身份证和存单的,仅仅记得密码是没用的。可我的折单放在家里的保险柜里了,我有一把钥匙,我妻子也有一把钥匙,只有两把钥匙同时开,才能把保险柜打开。而我的身份证放在钱包里,昨晚被劫匪抢走了。
我颓丧地走出银行,从空荡荡的胃里泛出一股酸气,冲得我昏昏欲倒。我找了个石阶,正准备坐下来。突然有人在我的身旁上一拍:呀,刘总,怎么这副样子呀,糟劫了?哈!
我看着他,只是面熟而已,但并不记得他是谁了。我望着他迷茫地笑了笑,说:我真的糟劫了,现在我连吃早餐的钱都没有了,我到银行取钱,可身份证也没有……我还要再说什么,那人却哈哈大笑,说:刘总,你可真幽默。走,我请你,到茶楼去。
然后我就真跟着他去了。他看起来非常的热情,早点叫了一桌子。我说够了够了,他却说小意思小意思。我实在是饿坏了,也没心思与他客气,抓起盘里的面包甜饼什么的就狼吞虎咽起来。他吃东西的样子很雅,一边发着感慨,说:上次要不是你帮忙,兄弟我就有苦受了。我不知他说什么,只能看着他笑。他又说:下次若有发财的机会,别忘了提携提携兄弟。我还是看着他笑,嘴巴则大幅度地嚼动着。他也笑起来:刘总啊,看样子你不单是早餐没吃啊,你不是真糟劫了吧?
我含着甜饼含糊说道:是的,我至少有一天没吃东西了。我真糟劫了,我骗你干什么?
他笑。吸着一支烟。他本来也递给了我一支,但我说先不急,我还没吃饱。他说:你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我说:不错,我的确不是原来的我了,我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了。等一下还得麻烦兄弟把我送回家,或者送我到公司去也行。
他正坐起来,用探询的目光看着我,说:你在开玩笑吧?
我还是满嘴的食物,对他说:你看我像在开玩笑吗?
他说:你怎么就失忆了?
我说:我也不知道,突然间就什么也记不得了。连家都忘了,上班的地方也找不着了……本来我昨晚去过一个地方,但我不知是不是我家,就出来了。我昨天还去过我公司,但今天早晨我想再去,却已经找不到地方了,开始我还担心老板会把我开销,现在用不着他开销,我自己就把自己开销了……说完这话,我突然神经质地大笑起来,我真的好伤感。我一直没机会倾诉我失忆后的痛苦和恐惧,现在我终于撞上一个熟人了。我不管他是我的朋友同学,还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只要他跟我熟,我就想把什么都吐出来。
他的神色慢慢变得尴尬起来,他开始用一种打量怪物似的目光看着我。我对他耸了耸肩,直言不讳地说:你得送我回家,我就靠你了。说完我又埋头进食。
他大概思考了一会儿,我把头埋着留下时间给他思考,我的“直言不讳”其实有肯求他的意思。最后他同意了,他说:你吃好了吗?我们走吧。我抬起头来对他烂然一笑。
我们打的,他坐前面,我坐后面。车子过大街,穿小街,七转八折。后来车停了,他回头对我说:到了。他付钱,我们下车。我跟着他上了一幢楼。白天的楼和夜晚的楼还是有区别的,我不敢确定这是不是我昨晚到过的那幢楼,只是我的确有点印象。他在一个门口停下来,敲门。门马上开了,一个女人站在门内,一副疲倦的模样,我认出这女人就是昨晚与我做爱又把我赶出门的女人。来人谦谦有礼地对她说:嫂夫人,我把你家刘总送回来了。女人讶然地看着他,说:你是……?他说:我是你家刘总的生意伙伴,去年到过你家一次,你一定不认识了。女人就说:呀呀呀,你看我这记性,来,进来喝杯茶吧。来人说:不了,你照顾好你家刘总,我告辞了。说罢,转身就下楼了。女人还要说什么,但嘴巴张开了却没说一个字,她看着他从楼梯的转角没了身影,脸上的笑容就一点一点收住了。然后看也不看我一眼就朝屋里走。我听那人称她嫂夫人,自然知道她就是我老婆了,也自然知道这就是我家了。她不理我,我也理直气壮地往里走。她突然一回头,冷冷地说:脱鞋。我连忙弹跳着退了一大步,把皮鞋换成拖鞋。
我在客厅沙发的一端坐下来,我老婆盯着我看了半晌,然后她在沙发的另一端坐下来了。我们就这样坐着,沉默地坐着,让时间凝固。但时间并不会凝固,只是我们感觉时间凝固了。当窗外的阳光发出烂银样的光芒,老婆趿着鞋去做饭,我听到厨房里一阵叮咚响着,接着她在饭厅喊一声:吃饭。我应一声:我吃饱了,我不要。那边碗筷又叮咚响了一阵,然后是水声,然后是盆碗放入柜子的声音。最后我看着老婆又趿着鞋来到客厅,在沙发的另一端坐下。我瞥了她一眼,困意就涌上来了,我仰着头,斜靠在沙发上渐渐进入梦乡。等醒来的时候,屋子里已一片黑暗,惟一的光亮是从窗子透进来的路灯光。
我们就在这微弱的路灯光下讨论家庭的未来。当然在讨论未来之前,我对昨晚的事并没有忘却。老婆表示了她的悔恨之心,她承认从一开始就爱的是我,一直以来对我的爱都没有改变。那个人不管哪方面的条件都不及我。她失足的原因主要是心里的杂草长得大多,她说她心里空空荡荡的慌得很,乱得很。她问我记不记得,至少有两个月没碰她了?我当然不记得了,我缓缓地摇了摇头。然后她就告诉我,上次做爱是几月几号,而这次做爱的昨晚又是几月几号。我见她记得这么清楚,就知道她说的是真的。她这么一说,我倒惊讶了,我怎么会放着老婆这么久不使用?我敢发誓在外面我并没有使用过别的女人,这只能说明一件事了,说明我对公司是抱鞠躬尽瘁的负责态度。由此也可以得出我一直处在工作重压之下的结论。难怪我总感觉有一种透骨的累。累得骨头都像要散架了似的。而精神却一直处在亢奋状态。这种状态当然不宜做爱,做爱的状态应该与这恰恰相反,是肉体莫名其妙的亢奋,而精神却是萎绵不振的,像吃了海洛因一样,有一种飘浮游离的感觉。
我怀疑我的失忆与过重的工作压力有关,我老婆也怀疑是这样的。所以她说:现在好了,现在你在家里养养病,做做家务,种种花草什么的,外界的事就交给我了。她说这话的神态好像她早就盼着这一天了。
我打算原谅我老婆,与她合作。其实就算我不原谅她,我也拿她没办法,我都这样了,我还能拿她怎么样呢?接下来的日子,我完全得依靠她了。
第二天一早,老婆就送我去了医院。我与她都想知道我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失忆的?这种病应该归于哪一类?是否有恢复的可能?但院方对我们的三个疑问都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典型的一问三不知。却热情地安排我住下来,说这种病宜于暂住医院观察治疗。
两天没去上班,老板的电话从我家追到医院,我听着身边的老婆对那边说对不起,说我可能上不成班了,说我失忆了,说我什么也做不了了,甚至连自己是谁都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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