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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李碧华文集-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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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泪痕未乾,我独个儿去看医生……
                 
  虽说痊愈了,但月内每逢下雨天,也隐隐作痛,时常覆诊,与医生相熟起来。他年约四十,沉默寡言。当他知悉我是被爸打伤时,对我也很同情。我如获至亲,全盘信任。
  在一个下着微雨的早晨,我是第一个病人,见他闲着,而空气中的凉薄又叫我莫名伤感,我幽幽告诉他“我想做女人”
  他见惯世面,不露半点惊讶,还和我聊天。聆听我内心的秘密。
  後来,我央求他给我注射女性荷尔蒙,他不肯,我在他诊所泪流满面。哀求他“医生,救我”他拗不过,终於便成全我了。最初每叁个月注射一次,收费在一百元左右。
  後来不成了,差不多每月便光顾他。
  我还在旺角的小药房买避孕丸和胎盘素。一天一天的,我“发育”了。我发育得很好,胸部最令人满意,渐渐膨胀,充满弹力。日间上班还是穿男装,夜里兴致勃勃地换上一SET的肉色通花胸围和小小叁角裤,有说不出的舒服和快乐,由於使用健之美健胸膏来按摩,又服食美乳素,後来索性不戴胸围,只穿T恤,挺身而出,跌宕有致。
  吸引男人注目,不知有多得意。二十五年来从没那麽高兴过。渐渐地,附近的居民都开始留意我了。
                 
  相信是牛师奶那贱人散布出去,而我爸那贱人肆无忌惮地骂街,加上继母那贱人在任前人後又不让我接近珠珠,所以大家都知道了。常来偷看我。既已豁出去,便也不介意了。
  身材太好,纤腰只有二十四寸,令我引以为傲,看看那批女人的士啤呔,侧面有如史诺比,我便掩嘴窃笑。
  有时,我也爱涂脂抹粉了,匀上一抹腮红,娇俏可人。避免体毛有碍观瞻,还使用市面新兴的脱毛纸,贴在腋下或小腿,扫匀之後用力一撕,毛便随纸脱落了。乾净、迅速,一点也不疼,比膏或热蜡好得多了。打扮停当,上到街时,街口士多的崩仔强便会对我眼睛色迷迷,我爱问他“今天好看吗,”他把握上下打量,说一句“普通啦。”我便生气了,马上回去,重新更衣。还细意用摩士把头发蜡起,拈几根刘海,轻轻作不经意状垂在额前,喷上水,再亮相去。
  直至他忍不住也夸我漂亮时,才扬长而去,哼,烦死这贱人也好。上个月爸煞有介事地告诉我,“你姑姐由纽约回来探亲,我们去吃填鸭,你那天要出席,知道吗?”他已有好一段日子不根我交谈了,这样叮咛嘱咐,无非是不想姑姐得悉我们之间的不快。我懒懒地答“好吧”。
  他再也不作声,转身而去,但又马上回头,严厉地吩咐“穿得正常些,别不叁不四的去。家丑不出外传。你记得穿回男装”我不高兴他这腔调,好像我十恶不赦似的。我又没犯法,也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甚麽“家丑”真是伤透了自尊心。我别过脸去“我爱穿什麽便什麽”。
  他又气得发抖了。他每次与我面面相觑时,都气得像个烟囱,冒出乌烟,抖个不停。
  没一次好脸色。令我情绪不安,神经紧张。必要紧握拳头,强行镇静。一紧握拳头,我那曾受伤的手,会隐隐作痛了?这是甚麽父子关系呢?好不心酸!他几乎直指我眼睛“那你不想去,我告诉姑姐你走了,不回来了。白养了廿五年,没眼屎乾净盲”。
  我跌坐床上。
                 
  犹幸约瑟夫对我始终那末好,他爱我如同爱妻。我把一切悲欢得失都托付给他了。
  每次他要我之前,我都会煮一顿好菜给他吃,还煲牛腩汤,好使他威猛些。
  但,谁知会不会地久天长呢?
  只怕见异思迁。只怕色衰爱弛。那麽多贱女人,总是向他放电,自动粘贴。万一他不要我,我还有什麽指望?
  我已众叛亲离,无地立足。每次瞥到他俊郎的俏脸,一定内心挣扎一番。啊秋扇见捐,我会成为一柄秋後扇吗?晚晚思潮起伏,不喝酒是睡不着的。
  我还试探他情之真假。走到发型屋对面,拨电找他,尖着嗓子撒娇“约色夫,你不知我是谁,我很喜欢你,天天在街角等你收工,好看你一眼才回家,我连做功课也没做。
  ……谁,你不必理会,你肯见我吗?我甚麽都答应你……。“——他竟没有严词拒绝,竟没有!可见还是不够坚贞。我十分痛心,忐忑不安地胡乱搁上听筒。
  夜里放着唱片,听一首张国荣的歌,叫做“不GUY的风”,真是如泣如诉,如怨如慕呀。就在这一刻,我下定了决心回政府医院申请变性。不能失去他,不能失去我的身份,失去我的自尊。空虚的身子,饱满的爱情,是的,我渴望着“新生”。
  我不唤祖儿了,虽然这也是个男女通用的名字。我会改名“爱媚”,我将比世间一切的爱媚更懂得爱,更爱得媚。明天。啊,我已急不及待。
                 
  明天,一定得问他“我像不像女人”。
  一滴清泪缓缓地轻柔地悬挂在腮边。
  

 不要让他收到信 
                 
  今年,施展远的生活起了两个重大的变化:——他找到工作。他的第一份工是在一家出版社当装帧设计,为书本做包装。
  此外,近日楼价已止跌回升中,在湾仔开设服装公司,专门接校服定单生意的爸爸。终于以楼换楼,买下这间比以前大上三百尺的单位。他们刚刚搬了家。
  这些都是好开始。
  爸爸虽说是校服大王,与好些学校长期合作超过二三十年,校长转换了几次,校服仍在他公司定做。但近年经济萎缩,校服的颜色及款式没以前讲究,多是灰、白、蓝这些,有些家长为了省钱,已改买成衣。有些原买两套替换的,改买一套,情愿洗得勤些。
  幸好施展远也自理工毕业了。家中负担减轻。
  这几天他在赶三本《会考天书》,希望可在特价双周推出,所以下班很晚。同事都回家了,他还在电脑上苦干。
  大概九时多,他在外面吃过饭,拖着疲累的身躯步上四楼。这是一幢六层高的唐楼。爸妈看中它楼底高,环境也不复杂。旺中带静。
  施展远上楼时,后面还有个女孩急着上来。速度比他快一点。但总是跟在后面。他稍放慢脚步,她仍在身后。——好象要问他一些什么。
  他以为她是住客。
  “你收到信吗?”但女孩在身后问:“不要碰那封信。不要看。”
  他最初还不知是问自己。
  回头,向女孩道:“什么信?”
  “哦——”那个穿校服的女孩才看清楚,迟缓地失望:“我认错人了。你住四楼吗?”
  又喃喃:“你背后看来像他!”
  他好奇:“什么信?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你也住四楼?”
  “我们一家搬来不到一个月。”他说:“是不是上手住客的信?抑或你的信?”
  “是我给他的信。”她一想:“这样吧,如果你见到‘黄志辉’的信,就留着,千万不要给他!记住了,你把它还给我!”
  “好!我会留意。放心吧。”
  施展远见太晚了,便叫女孩回家做功课去。看来她一放学便来等,连校服也没有换。
  “我住附近的。”
  “咦?”他笑:“住附近也寄信?可以通电话或面谈呀?”
  “——不,有些事情,写出来,容易些。”这个看来十六七岁的女孩低下头来。
  “写了又后悔?”
  她苦笑。缓缓地渴睡地步下楼梯。还挨着墙,没精打采忽地回过头来,在黑暗中叮嘱:“不要让他收到信!”
  一个星期过去,施展远在信箱中没见着“黄志辉”的信。——这中间其实有点“时间”上的荒谬,但一个人忙起来,便没工夫察觉。
  星期三早上,他赶着上班时,忽见那晚穿着校服的女孩,又在街上闲荡——不是闲荡,是在邮筒附近徘徊。她见到他,涩然一笑:“我等邮差。”
  那个新式的邮筒,是绿和紫色的。上面写上信箱编号,也有中英对照的“收信时间表”。星期一至五,收信时间是12:30和18:30。——还没到邮差来取信回邮局处理分派的时间。
  施展远奇怪地问:“等邮差干嘛?”
  “我要取回我的信。我不想寄出。”她坚决:“我等他来开邮筒。”
  “不用上课吗?”他问:“你读哪间学校?”
  “不告诉你!”她卖关子。
  他留意到格子裙校服,圆领白上衣。还有蝴蝶结……。
  “你快上班吧,迟到了。”“你要等上三个小时,不闷吗?”
  “我习惯等。”呆滞地:“但不习惯这难看的颜色。以前的红邮筒多漂亮,又有型。”
  施展远见小巴来了,匆匆跳上车道别。——这中间也有点“时间”上的荒谬,不过他担心迟到,又担心赶不了货,便忘了此事。
  这个星期天,他的旧同学要他做东请吃火锅,因为五个人中他最快找到工作。后来他负责送周宝儿和李绮雯回家。他比较喜欢宝儿,打算在她生日时把小礼物和贺卡寄给她。——想起,对了,有些事情,写出来,反而容易些。经过邮递,有惊喜。
  蓦地见到寂静的角落,明媚的灯光下,女孩划了一根火柴,颤抖地企图抛进邮筒中。火柴在“嚓——”一声后闪了一朵红花,照见她一脸泪水。
  她想放火烧邮筒?
  施展远马上跑过去,把火柴夺走踩熄。
  “你不可以这样的!”他斥责:“你会把所有的信全烧掉,这是犯法的!”
  她垂泪,无限凄凉。令人心软。
  “你的信重要。”他把声音放软:“但人家也许有同样重要的信等着寄出。”
  也许是情书,也许是报平安的家书、道歉信、支票、律师信、文件、单据、活命钱……。太自私了!
  ——如果自己的卡片寄出了,无辜地被人烧掉,不能到达对方手中,而自己却一无所知,天天期待回音,是否太冤枉了?
  几乎成为受苦人了。他劝她:“你要找信,为什么不到邮局去查问?或者黄志辉已经收到信呢?”
  “不!”她脸色大变,歇斯底里:“不!我不会让他收到信!我憎恨邮差!”
  然后转身,昏昏沉沉,漂泊前行,不知到何处去。在一家七十一便利店门前,消失了影踪。
  他想:这种无心向学的学生,他的《会考天书》出版后,送给她也无用。只顾“天天”来找信……。又喝得醉醺醺似的。
  不对,施展远忽地疑惑:——“天天”?究竟那封给黄志辉的信,是已寄出了?抑或未派送?在寄出与派送之间,究竟是多长的时间?一下子他好象掉进谜圈中……。
  祥叔是这区的邮差。他很敬业乐业,因为即使是数码时代,通讯工具日新月异,近年的信件多是帐单、宣传单张、公函……。,但,还是有人写信的。
  又,虽然很多行业已经由机械操作,但,逐家逐户派信,给每个信箱“喂”进讯息的工作,还得经邮差人手。
  施展远傻傻地在大闸内,一排信箱前,等邮差。
  他问:“四楼上手住客是不是黄志辉?”
  “我……不清楚。”祥叔回避。
  “三楼邓太太说你在这区派信二十几年,她叫我问你。”他缠住不放:“她说你最熟了,哪一家住哪些人,你怎会不清楚?”
  又央他:“祥叔,请告诉我,我求求你!”稍顿:“有一个女孩——”
  “哦,是她。”
  祥叔眼神有点变化。敦厚的邮差不擅长瞒骗。他记得谁同谁,他和她,上手下手,前因后果。
  应该有二十年了吧,——但怎么同这个焦灼好奇的年青人说呢?
  二十年前,念中五的林秀菊,与同班的黄志辉因是街坊,相爱起来。那时社会风气还没今天开放,林秀菊当医生的爸爸见女儿偷偷摸摸沉迷恋爱,成绩一落千丈,不准二人交往。逼她转校又逼他俩分手。
  “后来我才知道,她寄了一封绝交信给他。”
  手持信,投进邮筒,但仍紧捏不放。取出来,又硬着心肠寄出去……。
  某一夜,黄志辉割腕放血自杀了。
  他绝望地,把伤口割得很深,血冒涌而出,他一点也不知道疼,在同一处,又再狠狠割下去。血如浪,把那封绝交信浸得湿透,整张纸也沐浴在红潮中,几乎软烂,手一拈,马上溶散。——虽是铁案如山,男孩心中它已化成恨海。
  这封信,又怎能退呢?
  两天后,林秀菊知道了,偷了爸爸医务所的安眠药,两瓶,全吞进肚子中。
  她一定非常非常非常后悔,寄出那封绝交信……。她一厢情愿地要用尽一切努力,把它毁灭,——只要他收不到,历史就改写了?
  安眠药吃多了,她变成一只迷惘、迟钝、天真而不甘心的鬼。
  当然,“校服大王”爸爸一听颜色和款式,便可以告诉他,这间光明书院,十多年前已经关闭了。市面上,再没有人,穿这种校服了。
  只是,施展远间中还见到这个心愿未了的模糊身影,在邮筒旁边,默默徘徊……。
                 
  [本文选自李碧华所著《逆插桃花》(怪谈绘卷第3卷)。天地图书有限公司出版。作者简介:记者(人物专访)、电视编剧、电影编剧、舞剧策划、专栏及小说作者等等。]
  

 算帐 
                 
  迷糊地张开倦眼,头脑浑沌一片,尽是灰色、黑色、白色的星云。他不但头痛、骨痛、全身都痛。——心更痛。
                 
  我是谁?
                 
  我在哪儿?
                 
  只见周遭都是白衣人。木着一张脸,匆匆走过。
                 
  他嗅到一阵药水的味道,是消毒药水。消毒药水比毒药还刺鼻。
                 
  他扶着墙,慢慢摸索前行。
                 
  难道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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