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牧美利坚-第2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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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时不要让马吃草和喝太多的水,请拽紧马缰绳,让马头高仰,它就无法吃草,或用马缰绳使劲打马臀部,使它快走。”金森对叶修说道。
叶修尽量按照金森的话去做,果然好了很多。
接下来的一段路倒是没再出什么特殊问题,不过高西总觉得开在前面的几辆皮卡车有点碍眼,明明是野骑,却要开车,让人感觉有点美中不足啊。更何况到了林子里之后,有些地方马可以过,汽车却未必过得去啊。
于是就问金森道:“金森,你们这个组织方干嘛不买点骡子啊,那东西是天生驮东西的好牲畜啊,在我们国家的民间,很多年以前骡子就是主要的驮东西工具,现在当然车多了,路也好走了,骡子就少了。不过在和疆那边采玉人还是喜欢用骡子的,因为很多路车根本就开不进去,反而骡子更好用一些。”
叶修疑惑地看了高西一眼说道:“没有骡子可以用马来驮东西啊?你们这儿有那么多夸特马也可以用啊。”
高西摇了摇头道:“夸特马比较适合短程的冲刺比赛,但是耐力没法跟骡子比的。当初骡子被杂交出来的目的就是因为它耐力足够好,虽然说矮了一点,可是要更加稳当,我觉得骑乘的话马儿当然更好,但是驮东西用骡子最好了。”
“原来是这样啊。”叶修点了点头,他毕竟出身跟高西不一样,高西一出生就在农民家庭,不仅见过骡子,而且还骑过,但是叶修就不一样了,他出身显赫,一出生那外出永远有车辆接送,别说骡子了,马儿都少见。
后来长大去马场才见识到马的。
“您这么一说还真是,不过好像这边还没见到卖骡子的啊,如果有的话我多买几匹。”金森想了想道,他其实就是组织方之一。
“没骡子?不对吧,我听说美国也有骡子的啊。”高西疑惑地说道。
“美国是有骡子,不过咱们这边好像还没见到过,要买的话得去大瀑布城那边看看了。听你这么一说还真是,我找机会去多买几头骡子吧,扛东西也舒服一些。”金森说道。
“不仅是驮东西,其实因为现在我们国内骡子已经比较少见了。有些从农村出来的有钱人,还真想体验一下骑骡子,你买回来之后,可以让游客们玩啊。骡子不仅安全,而且还稳当,对于上了年纪的人来说最合适了。”高西笑着说道。(未完待续。。)
第三六四章 贵族的马术
“西哥你说的骡子的好我现在是知道了,不过在国内的时候我也去过一些马场,就没见过有用骡子驮东西的,一般都是马,当然不是夸特,而是国内的一些混血马,比如草原马之类的。”叶修听了高西的话之后,显然还是有点不太了解,就多问了一句。
“有一句话叫死要面子活受罪。咱们国家现在正是发展阶段,土豪太多了,一夜暴富的神话经常上演,很多人觉得我有钱了,怎么能去骑骡子呢,那多掉份啊,我应该骑马啊,骑好马!低调奢华内敛的富豪不是没有,但真的很少,这一点从咱们国家奢侈品的销售情况就可以看出来了,人一个月六七千,甚至几万、十几万收入的用苹果手机我还能理解,可是一个月就两三千,甚至只有一千多块的也非要用苹果装逼,唉,这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典型啊。”高西苦笑着摇了摇头道,其实他也一样,暴富之后首先就买了那么贵的车,也是虚荣心作祟,毕竟以前穷的时候总是羡慕别人,现在有钱人不奢侈一把那也说不过去啊。
叶修接过了话茬说道:“最近很多喜欢骑马的人都想来国外,原因就是国内没有什么好马。基本上就是草原马和一些混血马,草原马虽说是耐力好,而且勇敢,并且不挑食,如果用来战斗的话,那绝对是好马。只可惜现在的暴发户们听到国产马那立即就觉得掉价了,非要洋马不可,我倒是承认,洋马不少那都是高富帅,因为比较高大,看起来也威风,可问题是这些马真不适合初学者,不仅容易受到惊吓。而且还很难养。但现在国内就这种风气,你不接受不行。”
高西点了点头道:“其实这就叫一个时代一个特征吧,和平年代,野骑远远不如马术那么受欢迎。毕竟马术被认为是贵族的东西,而野骑则最典型的就是美国牛仔啊。”
“但我更喜欢野骑啊,感觉非常舒服。”叶修说道。
“我也喜欢,不过咱们代表不了大多数啊。英国的王子,以及其他贵族的小孩,在三岁的时候一般都会收到一匹小马作为礼物,但这匹马可不是‘宠物’。而是‘伙伴’和‘搭档’。小马没有依靠,王子必须负责它们的一生,从喂食、洗澡、清粪,都需要亲力其为。在这个过程中,小王子与小马共同成长,并学习到什么是使命感与责任感。这是英国贵族精神的一个典型切面,人是骑在马背上,但不是凌驾于马。所以很多人就觉得这个野骑是美国牛仔,马术是英国贵族。虚荣心比较强一点的家长,自然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去野骑,而是做个贵族一样的宝宝了,现在的小家伙们不是小公主就是小皇帝。多值钱啊。”高西耸了耸肩道。
在大草原上体验过“策马奔腾”的观光客们,有没有想过到长宽五十米的马场上练练小碎步?
高西他们前往目的地的时候,路过了一片马场,这是比较标准的马术场地。很有意思的是跟一般的美国马场不一样,这里教给孩子们的,就是英国式的马术。里面正有一些孩子在那里学习。
“金森,我怎么觉得那个小姑娘挺眼熟啊,不会是赫敏吧?”高西让亚瑟走慢了一点,然后指了指马场的方向问道。
“嘿,还真是赫敏,这小丫头以前就说想要去英国看看,想要学英式马术,没想到还真来了。”金森笑了笑,也朝那边看去,倒是小小吃了一惊。
赫敏虽然比豪豪、洁洁他们都大,不过也就是十岁出头的小姑娘而已,此时正神情专注地坐在马背上练着“轻快步”。只见她穿着合身的骑士服和防护背心,挺胸抬头,目视前方,小腿紧贴马腹,身体有节奏地上下起伏,马随之向前碎步小跑,速率均匀。看上去人马协调,坐姿优雅,有模有样。
马场还不到一个网球场那么大,她已经来回练了近好几十圈,光是高西他们看的这会儿都有好几圈了,这孩子却仍然乐此不疲。站在马场外的父母准备拿出手机拍照,被旁边的教练悄悄劝止。
“干嘛不让拍照?”高西问金森道。
“这当然是不想分散她们的注意力,让她们可以享受专心做事的感觉”。金森解释道。
“从头至尾一个坐姿,一个网球场那么大的小马场,没有辽阔的草原,没有快马加鞭的速度刺激,这种拘谨的骑法有意思吗?”高西看了一会儿,实在是觉得有点无聊。
翡冷翠凑过来笑着回答道:“这就是野骑和马术的区别。一般来说,前者是美国牛仔的骑法,后者是英国贵族的骑法。小孩子掏钱来学骑,当然是要学点贵族的东西。不然的话以赫敏的条件,去你那牧场学习骑马,肯定不会要钱吧?”
“那倒是。”
翡冷翠那这个马术大师接着说道:“野骑看上去豪气干云,其实技术含量并不高,一般是马带着人跑,人在马背上需要做的事情不多,是典型的‘马骑人’;马场马术则不一样,它对骑手的服装、姿态、动作有一套精确的规范,人在马上的各种姿态和动作都蕴含着丰富的指令信息,马通过默契感应到这些信息,并做出各种精确的动作。做到这一步,骑手的成就感会远高于野骑,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骑马’”!
“可是赫敏的年龄不会太小吗?”高西忍不住问道。
叶修抢着说道:“西哥,这就是你不懂了,这个东西小孩学得最快,女人次之,强壮男人最慢!”
“我去,还有这种说法啊,我怎么不知道?”高西想了想,自己学习骑马好像真没这么正规,于是就不再言语了。
骑满第二个鞍时——一个鞍时45分钟后,赫敏终于下马,她大汗淋漓,笑意盈盈,活泼好动,跟马背上的拘谨专注判若两人。每周末来一次马场,成了赫敏每周最大的事情。
赫敏之所以迷上了英式马术,还是因为她母亲,赫敏的母亲经常去英国出差,而且那边也有不少亲戚,对于送女儿赫敏来骑马是一个果断决定,她和老公在欧洲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知道英国小孩骑马是很普遍、很有意义的事情。送女儿来骑马,一个是为了过周末,第二个是锻炼身体,第三个则有寓教于乐的成分,她希望借此培养小孩优雅的气质。
当然了,这个事儿还是后来赫敏告诉高西的。
翡冷翠一边看一边补充道:“马术是一个规范性很高的运动,要求姿态挺拔、神态自若、动作优雅,再加上它特有的文化内涵,确实可以培养骑手的气质。当然,马术还有一项重要的传统功能,那就是对青少年的教育。马,它是一个活物,不是玩具,不是汽车,它有自己的性格和情绪。小孩子坐在马背上,不能像对待玩具那样支配它,必须不断察言观色和随机应变,并且学会交流、尊重与合作,才能把马骑好。所以,大家普遍相信,一个马骑得好的小孩,肯定也懂得沟通、尊重、合作这些人际交往中的重要法则”。
高西在马场看到,前来骑马的大部分是小孩,而且以女孩居多,还有一部分是喜好马术运动的外籍居民。听金森介绍,马场已经有一百多个会员,每周都来活跃会员有四五十个,其中百分之六十是小朋友,年龄最小的才五岁,很多家长带孩子来骑马都有培养气质和素养的用意在内。
“不过,骑马向来被视为强者的运动,而且带有一定危险性,小孩子学得会吗?”高西忍不住问道。
“恰恰相反,就像叶修先生说的那样,小孩子是学得最快的,因为他们直接用身体学习,很快就能找到马感;其次是女人,因为女人比较擅于妥协,适应能力强;男人反而学得最慢,因为男人天生的控制欲比较强,不喜合作,往往跟马难以产生默契。”翡冷翠笑着回答道。
“叶修,咱们国内也有这样的马场吧?”高西问道。
“对啊,而且收费也不便宜,马术作为传统意义上的贵族运动,消费标准当然不低,骑一个鞍时的话,进口纯血马是530元,国产草原马350元,温血马则达880元。除此之外,骑马的安全帽、防护背心、靴子、护腿也价格不菲,几百到上千过万的都有,而马鞍就没底了,反正我以前学习骑马的那个马场,大部分是两万到三万的价位,客人用的也要七八千元一套。而且马鞍一般是上等的皮具,需要专门的鞍皂、鞍油进行定期保养,鞍油每罐200多元、鞍皂每只100多元,用于一个马鞍,一个月就用完了。”叶修回答道。
“呵呵,果然是贵族运动啊,一般人可玩不起。”高西笑了笑道。
“那也未必,反正我去的那个马场的会员中并非全是富豪阶层,中产阶级家庭的也有一些,我认识一个孩子,他的父母其实就是普通白领,他们每周去一次,一个月下来也就三两千块钱,这个钱说多也不算多,小孩的每月消费肯定是需要的,即便不花在这里也要花在别的地方。花在这里,至少我觉得值”。叶修摇了摇头道。(未完待续。。)
第三六五章 穿越丛林
“啧啧,一个月两三千块钱还不多啊?你要知道国内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到两千呢,哎呦,我的叶少,你不愧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啊,这说话的口气真是不一般。”高西摇了摇头,觉得叶修也太不接地气了。
他不知道叶修口中的中产阶级是个什么概念,如果说是有房有车,而且是全款买的,并且一个月的家庭收入超过两三万,那还行,一万以下就别想了。
“嗨,你们几个快走了!”前面带队的向导冲着这边大喊了起来。
“来了!”金森大声回应了一句,然后看向了高西说道:“走吧,这地方没什么好看的,我还是觉得野骑比较有意思。”
“是啊,走吧。”
于是一众人继续向前走去,不过速度稍微快了一点,因为要追赶前面的向导嘛,他们在这里待了半天,跟前面那些人已经拉开了不少距离。
“嘿,西哥你这马不错啊,我第一次驾驭,竟然能够跑的这么好,咱国内还真没有这么好的马。”追上了大部队之后,叶修就兴奋地说道。
高西笑道:“那是自然了,我牧场上的马,比大多数马都要好的。不过国内现在应该也有人开始培育好的马种了,我前些日子认识了一个马场主,是上浦人,他就来我们这里购买了一些夸特马。”
“国内的马场啊,真是不敢恭维。管理实在太混乱了,而且质量差别非常大。有些马场呢还不错,可是大部分的马场那简直让人没法去,到里面就能闻到一股子马粪的气味。倒不是人懒不愿意打扫,而是没有科学的管理方法,明明都打扫干净了。马也梳洗了,可就是不对劲。”叶修苦笑着摇了摇头道呢。
“什么事情都有个开始嘛,国内的马场毕竟才刚刚起步没多少年而已,现在其实都已经好多了。我听吴征说,嗯,吴征就是我认识的那个马场主。他告诉我说最近国内马场的竞争也很激烈,很多人都到国外取经,学会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尤其是大城市的马场,那叫一个漂亮啊。他现在感觉压力挺大的。所以才会在马种上面进行新的突破。”高西说道。
“吴征我认识啊!”叶修突然说道。
“你认识?”
“对啊,这小子可是我一远房亲戚啊,虽然是远房,不过关系却很铁,大概是因为我们两个都喜欢玩游戏的缘故吧。”叶修激动地说道。
“哈。谁说中国大来着,这不是很小吗?他跟我的小学同学路博结婚了,这你知道吧?”
“我不知道那是你小学同学,不过他老婆的确叫路博,人长得很有女王范啊,我当时还说这家伙要受罪了呢,没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