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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侯府小姐的娱乐圈生涯-第1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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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少赢多。

    第二日,曹昂就开始跟着林白妤学习。曹操原本想看林白妤如何教学的,可惜这个想法无法达成,曹操又得出征了,每天忙碌着出征的准备工作,根本没有时间去见林白妤和曹昂。

    林白妤对此很满意。曹操虽然有魅力,但她一点儿也不喜欢种马,所以,还是能不见都不见地好。

    “子脩,我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力气,并非我本身的力气大,而是我从小有奇遇,学习了内功,有内力帮衬,才会有现在的实力。”林白妤与曹昂面对面坐着,两人中间没有桌子隔着,“现在,我就教你内功。”(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三百一十一章 三国丁夫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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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昂听说林白妤要教他变强的方法,开心无比,不过:“内功是什么?”

    “内功是锻炼身体内部器官的功法……”林白妤粗略地讲解了一下内功的含义和作用,看曹昂听后眼睛越来越亮,笑着摸了摸曹昂的脑袋,“现在我背诵内功心法,你可要仔细听。”

    曹昂用力点头。

    林白妤开口背诵:“内功之传,脉络甚真;内功之要,第一要知脉络,不知脉络,勉强用之,则无益有损。前任后督,气行滚滚。井池双穴,发劲循循。千变万化,不离乎本,得其奥妙,方叹无垠……龟尾升气,丹田炼神,气下于海,光聚天心。从尾骨尽处,用力向上翻起,真气自然上升矣,脐下一寸二分,丹田穴也,用功时,存元神于此处耳;小腹正中为气海,额上正中为天心,气存于内,形光于外也……气虽聚于丹田,存想沉至底方妙……”

    林白妤教授曹昂的乃是最基本的内功心法,别看这只是最基本的心法,在其他武侠世界是大路货,但却是最实用的,简单易学。否则即便林白妤教曹昂《九阴真经》《北冥神功》那种级别的绝世内功,曹昂对内功本不理解,也学不了。

    所以,人啊,不要追求最好的最贵的,应该选最适合自己的。两夫妻结婚也一样,帅哥美女固然亮眼,但不一定适合过日子。

    曹昂很聪明,在学会了经脉穴道并听林白妤讲解了一遍《基础内功心法》后,就入门了。只用了一天时间,曹昂就修炼出了一丝内力。这孩子高兴坏了,从此一有时间就修炼内力,一年时间就内力小成,力气比原来大了一倍,身手和灵活性也高出许多,实力直追曹操手下几员大将。

    曹昂高兴地回到府邸,身后还跟着一个人。这人身高七尺六寸上下,方面阔口,黝黑脸膛;剑眉入鬓、目似朗星;颌下连鬓络腮短钢髯,极具威势;蜂腰乍背、四肢颀长,极为壮硕。头戴白虎盔,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束狮鸾带,背后西川蜀锦百花袍,足下是上等的牛皮战靴;掌中一条丈八铁槊,左右刺击、气势如龙。林白妤看到此人后,觉得颇为眼熟。自己什么时候见过这人呢?

    曹昂笑着给林白妤做介绍:“母亲,这位是杨靖云杨校尉,是我手下的第一员大将,你看怎么样?”

    杨靖云?这名字都一样。林白妤仔细打量杨靖云,发现此人表情表情正常,表现也很正常,想来跟另一位“杨靖云”没有关系。或者,就算有关系,也没有北宋时的记忆。

    “见过老夫人。”杨靖云恭敬地拱手行礼。

    “……”林白妤幽幽地问,“我有那么老妈?”

    曹昂连忙道:“母亲不老。只是杨校尉如今奉我为主,才会尊称母亲老夫人。”

    曹昂向林白妤讲述了收下杨靖云的经过。杨靖云为人勇猛,功夫高强,箭术超群,有着小李广之称,其实力绝对超过曹操手下的典韦之辈。然而,此人性格直接,不会溜须拍马,以致仕途坎坷,一直没有找到懂得欣赏他的上司。这次,杨靖云原本想来投效曹操,然而曹操出征去了,杨靖云没有见到曹操,见到了曹昂。一番比试后,杨靖云被曹昂的武功和文才折服,真心认了曹昂为主公。成为曹昂手下第一人。

    听了曹昂的讲述,林白妤给他的表现点了个赞:“不错,你的年纪逐渐大了,应该组建一套自己的班底了,你父亲的班底是你父亲的,忠心的对象是你父亲,在他们眼中,你不过是你父亲的附属。你还是要有自己的人才行。”

    曹昂闻言点头。虽然他很崇敬父亲,但还是认为母亲说得对。是该组建自己的班底了。他想要建功立业,想要超越父亲,让父亲和母亲以他为傲。

    林白妤道:“如今你有了杨校尉这样的大将,尚需要几个谋士才行。这样,你去准备一下,明日我们远行。”

    “母亲,我们去哪里?”曹昂问。

    “荆州襄阳!”林白妤道,“那里人杰地灵,或许能够找到帮助我儿的谋士。”

    荆州如今在刘表的手中,两母子做了装扮,进入襄阳境内,没有被任何人察觉。两人走在山路上,耳中传来小声的呻吟声。对视一眼,他们朝发声处走过去。就只见草丛中倒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那长相……两母子见多了长得漂亮的少年男女,但很少见长得如此丑如此有特色的少年人。嗯,先将人家的相貌放到一边,可以看到少年的脸上罩着一层黑气,左腿小腿黑肿黑肿的,让人一眼看出,这是中毒了。

    “应该被毒蛇咬了。”林白妤吩咐曹昂,“找到他腿上的牙齿印,用匕首割开,帮他把毒血挤出来。”

    曹昂立刻照做。救人如救火,他动作迅速地帮助少年处理伤口和毒血,林白妤走上前,喂了一颗解毒丸进少年的嘴里。

    少年以为这一次必死了,没想到会被人所救。他虽然没有力气,但还能用眼睛看人。他仔细打量两个恩人,两人虽然穿着普通,但一身气质却不是普通人,非富即贵。年纪大的女子他看不透,只能看透年轻人。年轻人面带正气,眉宇间带着坚毅,是一个温柔宽厚又性格坚定的人。若有这样一个人为主公,乃是下属和谋士们最大的幸运。

    曹昂帮少年包扎好伤口,关心地询问道:“你家住哪里?我们送你回家。”

    “谢谢,多谢二位救命之恩。”少年回道,“我家就在半山腰上,我叔父庞德公住在那里,你们二位应该是去拜会我叔父的吧?”

    他对两人的印象很好,这两人不但救了他,还没有嘲笑他的长相,是两个好人。既然他们是来拜会叔父的,那自己就帮他们做个引荐吧。

    庞德公,字尚长,襄阳人,东汉末年著名的名士跟隐士,平日在田里耕作耕作,夫妻相敬如宾。休息时,正襟危坐,以弹琴、读书作为自己的乐趣。他与三国时很多有名的谋士关系友好,诸葛亮的“卧龙”,庞统的“凤雏”,司马徽的“水镜先生”,就是他先提出,给予三人的评价。对诸葛亮、庞统等人早年影响较大,并得到诸葛亮的敬重。

    “原来你是庞公的侄子啊,在下曹昂,这是我的母亲。你呢?叫什么?”

    少年惊讶:“曹操的长子曹昂曹子脩?”

    曹昂亦惊讶:“小兄弟知道在下?”

    少年一昂头,骄傲地道:“天下群雄有十分,其中八分我都知道他们的资料。”

    曹昂佩服,真心赞扬道:“小兄弟真厉害。”

    少年得意地笑,对曹昂的观感越来越好:“我叫庞统,叔父为我取字士元,曹公子可如此叫我。”

    “士元,我字子脩,你亦可叫我的字。”曹昂道。

    庞统感叹:“子脩真是礼贤下士。”

    曹昂笑,背过身将庞统背到背上,带着他一同返回庞德公家。庞德公很感激曹昂两人救了庞统,热情招待两母子住在庞家。期间与曹昂谈论琴棋书画谈论天下大势谈论农耕水利更各方面的知识。曹昂有林白妤教授,那知识面超越这个时代所有人,庞德公越是与曹昂交流越被其折服,暗中对侄子庞统道:“曹昂潜龙在渊,终有一天能够飞龙在天。我知你素有大志,这曹昂将能帮你完成你的志愿。”

    庞统眨巴眨巴眼睛,没有告诉叔父,在曹昂救下他后,他便已经选定了曹昂做他的主公。

    庞德公既然与诸葛亮等人交好,自然会与他们来往。两母子在庞家待了几日,见到了还没有出名的诸葛亮和“一言不发”的始做者徐庶。诸葛亮的年纪比庞统还要小,如今不过十二三岁,但小小年纪已经才智不凡。可惜,诸葛亮一直坚持正统,想要辅佐的是汉朝皇室之人,即便他也承认曹昂的优秀,但依然不改心意。倒是徐庶,他被曹昂的人格魅力以及才华所折服,认了曹昂做主公。

    自此,林白妤带着曹昂来荆州的目的达到了。虽然庞统的年纪还小,还不能跟着他们离开,但跟曹昂约好了,等庞统加冠就去北方找曹昂。

    林白妤对此成就满意不已。徐庶和庞统,两个人的才华都不下于诸葛亮。徐庶,原本的三国中,曹操为了得到这个人才绞尽脑汁地抓了徐庶的母亲才逼得徐庶归降于他,其后更只是点卯不出力。如今呢,徐庶死心塌地地帮助曹昂,若是本原三国世界的曹操知道,会心塞而死吧?至于庞统的才华,更不用说了,“凤雏卧龙”,只这两词就知道庞统的才华不下于诸葛亮,只是他长得不如诸葛亮好,运气不如诸葛亮好,还没有大展才华之际救陨落了,名气才会不如诸葛亮。林白妤想到以后凤雏卧龙身为敌人相互谋算时,肯定是非常精彩的大戏。真是期盼啊!(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三百一十二章 三国丁夫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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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平二年(公元195年),南匈奴趁着中原军阀混战,沿黄河南下,烧杀掳掠,时曹操正与吕布争夺兖州,无法抽出兵马对付南匈奴。曹昂趁此向曹操请求,只要两千兵马前去迎战南匈奴,夺回被占领的土地。

    曹操不允:“你只要两千兵马,如何能够对付得了南匈奴?南匈奴骁勇善战,比吕布的人马还不好对付,我不能让你去送死。”

    曹昂道:“父亲放心,孩儿有杨靖云和徐庶帮手,不会有事的。何况,母亲说了会陪着儿子一起去。”

    “你母亲要去?”曹操惊愕不已。

    曹昂点头。

    曹操闻言脸色变了几变,终于答应了曹昂的请求,给了其两千人马,让其迎战南匈奴。众人不解,主公如此做法不是送大公子去死吗?

    曹操长叹道:“有夫人在,一人可抵千军。”

    众人斜眼,主公,你在开玩笑吗?

    事实教育他们,主公没有开玩笑,虽然夫人的战斗力依然成谜,但大公子却领着两千人马干翻了南匈奴。简直,简直……虎父无犬子啊!

    曹操得意:这是他的长子,他的继承人,果然是最棒的。

    用陷阱又坑死了一批南匈奴人后,曹昂与徐庶高兴地讨论着下一部的计划。

    徐庶感叹:“老夫人学识渊博,竟然知道黑水的燃烧效果比油脂还好。”

    曹昂与有荣焉地道:“母亲是最厉害的。”

    徐庶点头:“可惜老夫人如此才华,却蹉跎在后院之中。”

    曹昂:“母亲喜欢平静安定的生活,若非为了我,也不会参与到战争中来。”

    杨靖云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主公,我们的士兵在南匈奴的战俘中发现一个女人,她说她要见老夫人。”

    “什么人?口气这么大,竟然开口就要见老夫人?”徐庶疑惑地问道。

    杨靖云道:“她说她叫蔡琰蔡文姬。”

    “蔡文姬?”曹昂想了想,觉得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她可是蔡邕之女?”

    杨靖云点头:“她确实说自己的父亲是蔡邕蔡中郎。”

    蔡邕,字伯喈,东汉时期著名文学家、书法家,才女蔡文姬之父。其精通音律,才华横溢,师事著名学者胡广。蔡邕除通经史,善辞赋等文学外,书法精于篆、隶。尤以隶书造诣最深,名望最高,有“蔡邕书骨气洞达,爽爽有神力”的评价。创“飞白”书体,对后世影响甚大。曹昂练过飞白字体,自然非常了解蔡邕,也知道其有一女为蔡琰,守寡后回到蔡家居住,没想到竟然被匈奴人掳掠了去。

    杨靖云在怀里摸了半天,摸出一张羊皮递给曹昂:“这是蔡文姬写的诗,让主公和老夫人用来确定她身份。”

    曹昂接过羊皮纸,只见上面写着一首五言长诗:“汉季失权柄,董卓乱天常。志欲图篡弑,先害诸贤良。逼迫迁旧邦,拥主以自强。海内兴义师,欲共讨不祥。卓众来东下,金甲耀日光。平土人脆弱,来兵皆胡羌。猎野围城邑,所向悉破亡。斩截无孑遗,尸骸相撑拒。马边悬男头,马后载妇女。长驱西入关,迥路险且阻。还顾邈冥冥,肝脾为烂腐。所略有万计,不得令屯聚。或有骨肉俱,欲言不敢语。失意机微间,辄言毙降虏。要当以亭刃,我曹不活汝……”

    徐庶看过感叹:“不愧是才女,只看诗句,就仿佛能够感到百姓们的苦难悲愤与惧意。想来,这女子真是蔡中郎的女儿。”

    曹昂点头,对杨靖云道:“杨将军,麻烦你将人带来,去哦亲自带她去见母亲。”

    林白妤对蔡文姬挺感兴趣,这个女子命非常不好,但非常有才华,之前的五言长诗不说了,其最出名的就《胡笳十八拍》。可惜,如今蔡文姬一早就曹昂的军队救回来,没有在塞外生活十多年,不知道还会不会创作出《胡笳十八拍》来。

    蔡文姬是个非常美丽且有气质的女子,很像现代的小资文青。即便受了许多苦难,她的眼睛依然明亮无比,态度非常从容。这样的女子,林白妤很是欣赏,而且她知道,更为欣赏的人是曹操。曹操这个人妻控,在原本的三国世界中,直到十多年后蔡文姬返汉,他都对人家有所企图,何况如今年轻漂亮的蔡文姬!果然不出她所料,等到曹操平定兖州,迎接汉献帝至许都后,曹家后院就多了一位叫做蔡文姬的美人。

    曹昂以两千人马大胜南匈奴的事迹传遍整个中原,众人大骇之余皆羡慕曹操有个这么能干的儿子。曹操狂喜,更加看重曹昂,如今出外征战都要将曹昂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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