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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悍臣-第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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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就再也说不下去了。

    一来是声音在不觉之中变得哽咽,二来,是有一只算不得温软的手,捂住了他满是胡须的嘴唇。

    “可是有什么危险?”于氏焦急的问:“如果真的太危险了,咱们会长沙去,大不了这个官,咱不做了。”

    林克敌粗糙的大手握住了那只比他的手小两号却因为务农而变得粗大的手:“别说胡话了,当了十几年的兵,在这种生死存亡的关头,哪有离开的道理。

    复儿出生懂事起就一直没什么父亲的概念,希望我战死沙场之后,复儿有一天想明白了,能带着我的孙子到我的衣冠冢前烧点纸钱。”

    于是敛容道:“夫君,别说那些丧气话,答应我,活着回去。”

    林克敌苦笑连连:“其他事我或许能答应,但是这事,夫君做不得主。鞑靼的鞑子愿不愿意让夫君回去,还是个未知数。”

    他连尸体能不能回去都不知道,更何况说活着回去。

    大同右卫人数不少,可是要面对的敌人同样不少。这一次鞑靼倾巢而出,对于大同边境上的士兵来说,真的是个不小的考验。

    谁都不敢保证自己能够活着回到自己的家乡,他们唯一能够保证的,就是在战场上多杀一些敌人。

    只有敌人死得多,自己人才会死得少。

    这些从年轻时候就习惯了握刀而不是握笔的糙汉子,只懂得一些最简单最实用的道理。但是在敌人来的时候,他们都能够毫不犹豫的抽出腰间的战刀。不管胜利还是失败,终归是一场男人之间的战斗。

    语气中充满了死志,却给妻儿带来了无限的惶恐。

    他本来可以隐瞒,甚至不让军队将妻儿接过来。但是他没这么选择,一来是因为的确有很久没见过儿子和妻子了,二来,则是想借着最后一次机会,告诉那个仇视了自己十多年的儿子,你老子不是个孬种。

    小家和大家之间的抉择,往往是最难的,特别是对林克敌之中一根筋的武夫来说。

    然而,大是大非面前容不得他有半点小心思,所以他跟妻子说的话,几乎就是他要说的遗言。

    夫妻二人因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在一起,彼此之间感情算不得多深厚,林克敌也是个男人,他也喜欢那些面容姣好胸脯******大的娘们,可就算再不喜欢眼前的女子,她也是为自己生儿育女的。

    拿了军饷之后也抱着尝鲜的态度逛过窑子,可林克敌心里放不下的,依然是那个他一直比较排斥却忘不掉的家。

    不觉之中,泪水从七尺男儿的眼眶中无声流出。

    于氏小心的为他擦去了脸上的泪水:“夫君,你放心,妾身会好好照顾复儿的。”

    林克敌随意的在脸上抹了一把:“一家团聚的大好日子,不说这些丧气话了,老子吉人自有天相,怎么可能会战死沙场。来,坐下来吃饭。”

    于氏眼中有掩饰不住的哀愁,她甚至不知道在家中顶梁柱走了之后,自己该怎么办。

    林克敌一边喝着不算太好的北地烧酒一边道:“刚才这事别跟复儿说。”

    于氏用力点头:“夫君放心,妾身有分寸。”

    林克敌点头之后,不停的往嘴里塞着吃食。

    辛辣的味道从舌头上的味蕾一直传到喉咙里,最后进入胃部,进入心坎,他浑然不觉,依然在狼吞虎咽。

    可能这是这辈子最后一次能够这么安静的坐在家里吃东西了,可能这辈子是最后一次吃这个自己不爱的女子做出来的饭菜了,可能,以后再也不会有以后。

    一直在里间装出看书模样的林复其实随时都竖着耳朵,当听到从来都很严厉的父亲跟母亲说那些话的时候,他的眼泪不争气的流了下来。

    桌上的小菜被林克敌扫荡一空,末了,他才发现妻子没怎么动筷子。

    不好意思的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后,林克敌钻进了灶房,亲手炒了个不算什么名贵菜肴的鸡蛋,端着菜走出来后,他脸上黑一块灰一块的。

    于氏心疼为他擦脸,却被他强行按着坐在了位置上:“这是夫君头一次下厨房,你尝尝看味道怎么样。”

    无奈之下,于氏只好用筷子夹起一块鸡蛋放进口中。

    成亲的时候觉得只是有些清秀的女子,在这一刻显得如此美丽,这是林克敌以前都没有发现的。

    他就这么撑着下巴静静的看着她一筷子一筷子大口的吃着鸡蛋,时间就像定格了一般,全然没有注意到妻子脸上的为难。

    碟子被弄得干干净净,连最后一点油脂都被于氏用饭粒裹着填进了口中。米是湖广承宣布政使司洞庭湖畔出产的家乡米,是这个吃不惯面食的女子一路背过来的。

    “我马上就要离开,明天应该会有锦衣卫的人送你们回去,回去之后有什么事可以直接拿锦衣卫给你们的腰牌去找长沙千户所的人帮忙。我若不死,便回去看你们。”林克敌看着光溜溜的碟子,心满意足地道。

    于氏用力点着头,一双眼睛没离开过林克敌的脸。

    双方沉默半晌,林克敌终于站起来道:“早点休息吧!我搜罗了不少书籍,也不知道有用没用,走的时候给复儿带上。”

    “不进去再看看孩子?”于氏依依不舍的拉住他的铠甲边缘。

    林克敌顿住脚步,思考了一会摇头道:“算了,不过是徒增烦恼,别打扰他读书了。我走了,你早点休息。”

    说完,这个掌控着上万人马的大同右卫偏将迈开大步走出了院子。

    背影没有萧索,反而充满了决绝,那是为大明的亿万百姓征战沙场,他觉得很值当。

    只是他到死也不知道,他第一次下厨被妻子吃光的那盘鸡蛋,其实没有放盐,他走后没有多久,从小院子里跑出一个疯狂的年轻人,迎风追了三里地,泪流满面,却终究没有追上他骑的那匹上等大明战马。

    有些事,人不在的时候做,和人在的时候做,真的是两回事。(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132章 :男儿何处不埋骨2

    (全本小说网,。)

    烈火,放肆的灼烧着并不是很高的城墙,数不清的鞑靼骑兵放弃了朝夕相伴的战马,用步卒的方式爬上了攻城云梯。

    厮杀声到处都是,站在城墙上,钻进耳朵里的不死惨嚎声、闷哼声,而是喊杀声。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几天以来一直都只是试探性攻击的鞑靼人突然像疯了一样攻城,而且攻城的次数比以前几天加起来还要多。

    林克敌亲自在城头指挥战斗,不计其数的箭矢从城头倾泻而出,巨大的床子弩被投石机砸中之后四分五裂。

    云梯因为被鲜血浸湿而变得湿滑,牛皮靴子踩上去之后一个不慎,一脚将身后的兄弟踹下了云梯。最前面那个鞑靼士兵险之又险的用手臂吊在云梯上,却可怜跟在他身后的六七个兄弟都被他这一脚送进了地狱。

    有鞑靼士兵探头,马上就有明军士兵从城头伸出长枪,只需要轻轻一推,没有可靠立足点的鞑靼骑兵就会下饺子一样从城头掉落。

    三丈高,不算很高,可是下面不满了箭矢和碎石,摔下去只能是个死。

    偶尔有不知道说命好还是命歹的士兵摔在自己人的尸体上,勉强得意活命,却因为高处而下的震荡让他们浑身无力。

    也许几天没攻陷老虎口,这些人就会比那些死了的倒霉蛋更加悲催,最后在饥寒交迫中死去。

    手能动的人还好,能够用自己的弯刀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怜那些手不能动的,就只能眼巴巴的等死了。

    “弓箭手,给我把西边的窟窿补上,奶奶的,人都死哪里去了,那边有鞑子冒头都没人看见。”

    “狗娘养的杂碎,用金汁浇,烧死他们那些王八羔子。”

    “舒乙,你愣着干什么,那边光膀子的汉子太厉害,给老子射死他。”

    城头时不时传来的大明边军将领的呵斥。

    一个只有一只眼睛却提着弓箭的家伙二话不说拿着弓箭就射,箭矢射出,一颗拳头大小的碎石也到了他脑后。

    “噗嗤”

    碎石钻进了年轻人的脑袋,箭矢射进了那个光着膀子的鞑靼大汉胸口。

    鞑靼人的弯刀很锋利,长枪的枪头他们无法砍断,却能够将木质的枪杆弄断,一个手里拿着被削断了枪头的木杆发愣的边军士兵愣了一下,就这一会功夫,面前那个手长腿长速度还很快的鞑靼士兵就扬起弯刀割掉了他的脑袋。

    越来越多的鞑靼人涌上城头,越来越多的战士战死沙场。

    “大老粗,这场景,太过惨烈了。”身边年轻的士子轻叹一声道。

    这个从江南赶来边境写诗的年轻人,很不凑巧的见证了一场惨烈的大战,又很不幸的被林克敌抓了壮丁。

    姓刘名鹏字腾飞的年轻人上嘴唇有一颗小小的黑痣,此时不大的眼睛里满是哀伤之色。

    林克敌微微转头,看着这个生在南方却长着一副北方人骨架的年轻人淡淡道:“你怕是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血吧,看到这种场景,你就不怕?”

    “怕!”刘鹏十分肯定地道:“非常怕!圣人都会怕这种修罗地狱般的场景,更何况我一个普通人。”

    “趁着现在还有机会离开,赶紧走吧!大明的读书种子不少,可是真正能够像你这样来边关走一遭的人已经不多了。”林克敌怀着好意道。

    自古以来文臣看不起武将,武将不喜欢文人,廉颇蔺相如那样的将相和,千古少有。更多的是武将仗着一身功夫欺负文人,或者是文人靠着两片嘴皮和轻若鸿毛的笔一字定下无数人生死。

    像刘鹏这样的奇葩,真的不多。

    大明开国以来,太祖重武轻文,成祖重武轻文,然后一代一代的,渐渐变得重文轻武。

    如林克敌一般的边关将领有很多,他们身上背负着守卫边疆的重任,如果真的用军功来计算,他们现在或许一个个都已经是权倾朝野的大将军了。

    可是他们得不到自己应有的待遇,因为大明容不下那么多权倾朝野的大将军。

    于是一拨人渐渐沦落,成为喝着兵血还要驱使士兵送死的冷血动物,还有一拨人想着明哲保身,在应有的职位上一动不动就是几十年,更有人因为没法适应这样的生活,选择战死沙场。

    平心而论,林克敌不想死,他不相信眼前这个年轻人想死,所以他好心好意开口劝说。

    不料这个年轻人却有些不识好歹,对林克敌的劝说置若罔闻,只是十分认真的看着林克敌的眼睛:“请将军借不才利刃一柄。”

    林克敌略显诧异:“你要干什么?”

    刘鹏摸着上嘴唇的黑痣咧嘴无声而笑,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大黄牙:“杀人。”

    林克敌十分坚定的摇头:“不行,你不是个杀人的料。”

    “兄弟们已经死了不少了,他们中很多人前几天还跟我谈过家乡的风景,很多人还跟我说过他们的妻儿子女。刘鹏现在不是文人,只是一个刚加入大同边军的普通士卒,请将军借某利刃。”刘鹏面容严肃,一双眼睛熠熠生辉,两只手甚至都在慢慢颤抖。

    身边的副将似乎不忍心看着这个年轻人就这么死在边疆上,绕到他身后想要一个掌刀将他打晕。

    没想到刘鹏像是背后长了眼睛一样,还没等那副将动手就威胁上了:“如果你今天打晕我将我送出了老虎口,等我醒来之后,一定不会放过你。你活着,我会让你成为大同边军的罪人,你死了,我会唾弃你的骸骨。”

    林克敌朝副将使了个眼色,后者犹豫了一下,最终罢手。

    倒不是说这个刀头舔血的汉子怕了刘鹏的威胁,而是林克敌不想年轻人的一腔热血被冷水浇灭。

    “你要杀人,我陪你。”林克敌抬脚将地上一柄腰刀踢向刘鹏。

    此时,正好有几个鞑子到了不远处,刘鹏怪叫一声,张牙舞爪的扑了过去。

    之前已经观察过那些士兵的作战方法,聪明的刘鹏很快就有样学样,和人组成了战阵。

    他的力量比不上军中的粗鲁汉子,可是他却能巧妙的带着身边的人躲过敌人的攻击。

    几个呼吸之后,他的身上多了一条血口子,而那柄林克敌借给他的腰刀上面,也沾染了敌人的心头血。

    将这一切尽收眼底的林克敌露出惊异的表情,他实在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年轻人,竟然还能杀死鞑子。

    涌上城头的敌人越来越多,之前显得有些轻松的战斗变得紧张起来,在亲卫的护送下,林克敌拿着长矛朝敌人冲了过去。

    长矛在空中化作虚影,准确的钻进了一个鞑靼士兵的胸口,不等那士兵断气,长矛已经飞向了另外一个鞑靼士兵的脖子。

    长矛所过之处,只看到鲜血喷涌而出,只看到鞑子的身体无力倒下。

    林克敌的勇猛,很快引起了敌方将领的注意,一个侥幸上了城头的百夫长一边杀人一边慢慢往林克敌身边挪动。

    看林克敌身上的铠甲就知道,这是明军的军官,如果能够拿下他的人头,说不得这次回去还能得到两个赏赐下来的美少女。

    一想到那些美少女柔弱无骨的**,这百夫长就浑身充满了力气。

    两只手拿着狼牙棒不停扫着,只要是挡在面前的明军,都会被狼牙棒扫飞。突然,他挥舞的狼牙棒顿住了,一柄不是很有力的大明边军腰刀,砍在了他满是利齿的狼牙棒上。

    尽管那个出刀的士兵被磕得后仰,这百夫长依然觉得自己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他怪叫一声,双手握着狼牙棒朝那年轻的士兵砸去。

    当然,这个时候,他自然不会去想这个年轻人身上为什么没有穿大明边军的军服,更不会想这么一个柔弱书生哪里来的力气和勇气。

    他唯一想的,就是杀掉这只可怜的蠹虫。

    眼看狼牙棒就要落在年轻人身上了,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注意到这个百夫长的林无敌恰到好处的递出了长矛。

    “铿锵!”

    长矛的尖端断了,狼牙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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