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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3章

银狐-第4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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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心源对萨迦活佛的心思自然是一无所知,一身轻松的离开了大雷音寺,站在寺庙门口享受天山绝美的冬日风光。

    枣红马在追杀一只长着硕大头角的盘羊,看架势是不死不休的场面。

    问过尉迟家的妇人才知道,原本好好吃草的枣红马不知怎么的就招惹了一群盘羊,被一只足足有一百五十斤重的老盘羊狠狠地在屁股上顶了一下……

    这事铁心源不想管,他甚至在想着如何让更多的盘羊对枣红马的屁股感兴趣,这样一来,枣红马不想跑起来都不成,时间长了,说不定那个跑起来快逾闪电的马王又会回到人世间。

    面对萨迦活佛,铁心源能用的招数不多,好在拖延还是能办到的,这是官府最大的本事,铁心源不可能不用。

    西域风云变幻的厉害,城头的大王旗总是胡乱变换,今天苯教是一坨马粪,明天说不定就成了香饽饽。

    当马粪看的时候不妨保持现状,当香饽饽的时候再大力发展,这是符合哈密现在状况的。

    就像枣红马一样,你要他奔跑的时候他就是不跑,等自己的屁股被人家威胁之后,就会主动跑。

    枣红马的性情依旧暴烈,不善奔跑的盘羊终究还是被它给追上了,看着它抬起前蹄重重的踩在盘羊的背上,铁心源就觉得今晚吃羊肉也不错。

    报仇归来的枣红马懒洋洋的来到铁心源的身边,可能刚才剧烈的运动让它感到疲惫,就卧倒在地上,喘着粗气等待胡老三给它送食物过来。

    铁心源问妇人们要来了一块棉布,找了一根细绳子绑在枣红马的尾巴根上,正舒适的用马尾巴拍打着自己屁股的枣红马忽然觉得又有东西在骚扰自己的屁股,转过头依稀看见一个蓝色的影子。

    刚刚被盘羊骚扰完,枣红马非常的敏感,猛地站起身,用力的上蹿下跳,那个蓝色的影子依旧没有被甩掉。

    身为一匹马,枣红马在本能的驱使下,再一次开始奔跑,这一次,速度比追杀盘羊的时候还要快。

    连接蓝布的不过是一根细细的线绳而已,当枣红马狂奔起来的时候,蓝布就像一个小型的降落伞完全张开,兜着风让枣红马能感受到它的存在。

    左转,右转,盘旋,昂嘶,跳跃,飞驰,当枣红马将速度提升到极限的时候,细细的线绳终于拉不住兜满风的蓝布从中间断开……

    疲惫的枣红马四条腿抖动着来到铁心源的身边,这一次它非常的警觉,没有再躺下来,而是站在铁心源的身边警惕的瞅着面前的草原。

    枣红马汗流浃背,刚才那一番剧烈的运动让它产生了大量的热,汗水顺着脊背流下来最后汇集到肚皮上,滴答,滴答的往下流。

    “以后每天都这样训练一次枣红马……”

    铁心源一边帮着枣红马擦汗,一边对目瞪口呆的胡老三吩咐道。

    胡老三找来枣红马裹肚子的厚棉衣,小心的给枣红马裹上,然后就斜着眼睛牵着枣红马离开了铁心源,一边走一边小声的对枣红马说着什么。

    铁心源知道不会是什么好话,他不在乎,枣红马重新有机会当马王比什么都重要。

    国王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就是当好一个一本正经的骗子。

    政治家吗,骗人还叫事情吗?不骗才不正常。

    站在狼穴的口子上,看着脚下那座繁华的城市,铁心源的心里升起从未有过的满足感。

    看了一会,觉得脚背很暖和,低头看时才发现铁狐狸不知什么卧在脚下,还是老习惯,喜欢趴在别人脚上睡觉。

    不知不觉,铁狐狸已经渡过了自己的第十九个年头,一片黑色的毛从他的头顶一直延伸到尾巴尖。

    撒迦不止一次的说过,铁狐狸就是一头灵兽,既然银狐的毛发开始变黑,那么,再过两年,这头白色的狐狸就会变成一头黑狐狸。

    铁心源心里并不是这样想的,他觉得铁狐狸和自己一样又重活了一次。

    不论撒迦的话还是铁心源的想法都是极其不靠谱的,按照母亲王柔花的说法,祸害总是比别人长寿些。

    让铁狐狸趴在自己的脖子上,铁心源立刻就多了一条温暖的围脖。

    年关刚过,街市上稍微有些冷清,好多店铺的门虽然开着,店铺里的人却没有几个来做生意的。

    大多数围在火炉边上喝茶闲谈。

    日昌升绸缎庄的掌柜柳河抱着一杯热茶贪婪的喝完最后一口,把茶杯里的茶底子倒进炉子下面的热灰里,听到刺啦一声,看着一股白烟冒起,他才满意的放下手里的茶杯。

    店铺里的生意冷清他不在乎,年关的时候已经把该做的生意全部做完了,现在生意冷清,自己和伙计们也能歇口气,人不是大牲口不能一年到头的忙碌。

    对面的店铺里的胡姬已经冲着自己招手好几天了。

    柳河知道那个婆娘想做自己的生意,瞟了一眼,不为所动。

    伙计的眼神却亮的厉害,这家伙口袋里还有一百六十个红铜钱……

    柳河一巴掌拍在伙计的脖子上用回鹘话骂道:“才发的工钱,好好地装在口袋里,少去想那些有的没的事情。

    伙计是个回鹘漂亮小伙子,被掌柜的拍了一巴掌之后,缩缩脖子道:“我就是看看。”

    柳河骂道:“不争气的家伙,想我当年给人家当伙计的时候哪里有一百六十个红铜钱,就连铁钱都不见一个,白白的给掌柜的干了三年活才有工钱。

    你他娘的当了半年伙计就拿一百六十个钱……“

    伙计嘟囔道:“这是官府规定的,三个月的时候您就该给我钱。”

    柳河嘿嘿一笑道:“小子,在这里学了半年,你懂个屁啊,会量布还是会挑花色?还是会给人搭配颜色?

    师傅要教你的东西还多着呢,也就是哈密这里找不到机灵的伙计,要是有,你早被老子一脚踢跑了。”

    伙计笑道:“宋人和汉人聪明些,大王却不许你们雇佣他们,你只能从我们回鹘人里面挑选。

    我就是村子里最聪明的小伙子,你不用我用谁?”

    柳河有些失神,叹口气道:“也不知道大王是怎么想的,非要把你们给塞进店铺里当伙计。那些会读书识字的汉家小伙子多好啊……”

    说着话就朝对面的胡姬招招手,冻得半死的胡姬赶紧进来,僵硬的媚笑着想要靠近掌柜的。

    柳河丢过来一件皮袄给胡姬,没好气的道:“先把身子暖和了,别没挣到钱,反倒搭上一条命。”

    胡姬接过皮袄披在身上,抖抖索索的将手放在火炉上烘烤。

    柳河来到哈密已经两年了,知道这些胡姬过的是什么日子,别看站在外面的时候光鲜亮丽,其实啊,饿肚子是家常便饭。

    一群没人要的女人,想要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光跳舞唱歌是吃不饱肚子的。

    回鹘伙计羡慕的看着掌柜的和胡姬说说笑笑的上了阁楼,吞咽了一口口水,摸摸怀里硬硬的铜钱,终于绝了一些乱七八糟的心思。

    只有多攒钱,才有机会在这座城里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店铺,掌柜的就是从身无分文干起来的,伙计觉得自己也应该能成。(未完待续。)

 第一零三章阿丹的骄傲

    第一零三章阿丹的骄傲

    清香城最珍贵的地方不是有一座美丽而坚固的城池,更不是有一个所有人口中都赞美的大王。

    欧阳修认为,这个城池最大的魅力在于他有无数的可能,今天的乞丐会变成富翁,今天的胆小鬼会变成极为强悍的战事,今天还在街头依靠出卖皮肉过活的舞姬,明天有可能会变成光芒四射的舞蹈之王。

    精灵儿的成功就给这个传说做了最好的注脚。

    一曲舞倾人城,一展歌喉倾人国!

    王大用在看了精灵儿的舞蹈,听了她的一首歌之后,做了这样的评价。

    阿伊莎似乎陶醉在自己的舞蹈里,除了跳舞之外,对外面的世界不闻不问。

    虽然每日里只在汴京这座茶楼里跳一曲舞,十天才一展歌喉,即便这样,想要在汴京茶楼订一个座位,也需要排上很长时间的队。

    清香城非常的安全,没有人强迫阿伊莎干什么,酷爱舞蹈的清香城贵人泽玛,甚至放下话来,不许任何人去打搅清香城的精灵儿。

    有了泽玛的保护,阿丹的事情并不多,甚至说没有任何的用处,甚至还需要阿伊莎来养活。

    重逢的喜悦很快就消散了,这是一个常理。

    少年人的热情来的快,去的也迅速,平淡的生活对他们来说如同死一样可怕。

    阿丹的刀法很好,他如今对付的正是一堆松木柈子,一柄斧头在他的手里如同一柄长刀,起落之间,小腿粗的松木柈子就裂成两半。

    他已经劈了很久的柴火……

    “阿丹,你如果不喜欢留在这里,不如快点去巴格达吧,那里更需要你。”

    阿伊莎没有感觉到这句话有多么的伤人,初见时的感动渐渐褪去之后,她又成了那个骄傲的公主。

    阿丹手里的斧头劈歪了,松木柈子被斧头击打的飞了起来,阿丹探手捉住松木柈子,重新放在木头桩子上,顺手劈成两半。

    阿伊莎见阿丹不理睬自己,跺跺脚就上了楼。

    正在劈柴的阿丹停了一会,然后继续劈柴,只是手上的力道大了很多,每一斧头下去,斧头都会深深地斩进木头桩子……

    佝偻着后背的迪伊思看到了这一幕,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这些天,阿丹不止一次的请求阿伊莎随自己回去,要她莫要忘记自己是一个公主,而非一个下贱的舞姬。

    酒楼上掉下来如雨般的钱币,对一个舞姬来说是莫大的荣耀,但是,对一个公主来说,每一枚钱币都代表着一次最深重的羞辱。

    就是这句话惹怒了阿伊莎……

    两个固执而又骄傲的人在一起,就注定了不会平安,

    天色刚刚亮的时候,阿丹背起自己的破旧的背包,提上自己已经没有宝石的长刀,披上自己已经有些破旧的披风,赤着脚走出自己的房门。

    他的动作很轻,即便是很重也吵不醒此时正在沉睡的阿伊莎。

    屋檐下的松木柈子很多,磊得整整齐齐,最上面一根柴火因为迪伊思的不小心弄得向外长出来一些,阿丹随手把这根柴火码整齐。

    然后就拉开了大门。

    拉开大门之后他有些愣住了,迪伊思披着一件老羊皮袄蜷缩在门外,黑色的头巾上满是霜花,似乎等了自己一夜。

    “有一个人对我说过,最美的玫瑰都有些尖刺,这是留给采花人的考验。

    如果采花人能够忍受玫瑰尖刺带来的伤痛,最终还是能够得到玫瑰。

    如果因为尖刺伤了你,你就放手,你就会失去这朵最美丽的玫瑰。”

    阿丹任由迪伊思粗糙的手在脸上游动,等到迪伊思安静下来之后阿丹才笑道:“我从来都没有放弃。”

    迪伊思笑道:“这才是好孩子,进屋去吧,我给你做了你最喜欢吃的抓饭,加了胡萝卜和葱头,羊肉焖的金黄,你一定会喜欢的。”

    阿丹抱着迪伊思瘦弱的身躯笑道:“不用了,我只想去佣兵营地里找一些活计干干,整天劈柴,会被阿伊莎看不起的,雄鹰总是干鼹鼠的活计,难怪阿伊莎会不喜欢,我都开始讨厌我自己了。”

    “我的孩子,哈密王是我们的敌人,你怎么能够为他效劳呢?”

    “迪伊思,你不知道啊,我的老师穆辛总是说我不如他的另一个学生铁心源,阿伊莎也说我没有统治一个国家的能力和谋略。

    因此,我就想跟自己的这位学长学习一下,看看他到底有什么样的过人之处。

    等到有一天我击败了我的学长,我会再来到阿伊莎的面前,亲口告诉她,她说错了,阿丹才是天神的宠儿。”

    迪伊思非常的失望,她非常的希望阿丹能够留下来……

    她认真的打量着器宇轩昂的阿丹,垫着脚尖才摸到了阿丹的鼻子,轻轻地触碰一下就算是亲吻了他。

    然后从臃肿的老羊皮袄里取出一双崭新的牛皮靴子,放在一边,强行要阿丹坐在门槛上,用一块洁白的绸布用力的擦拭阿丹沾满尘土的脚底板。

    最后用两块厚实的麻布裹住阿丹的双脚,给他穿上牛皮靴子。

    这一次阿丹没有拒绝,他的旧靴子被阿伊莎给丢掉了,又不愿意穿阿伊莎买来的靴子,接受迪伊思的好意,这是阿丹自尊心所能接受的底线。

    “佣兵也需要一双好脚板……”

    阿丹披着还带着迪伊思体温的老羊皮袄走掉了,长刀插在背上,迪伊思拴在那柄长刀上的红色绸布,随着他颠簸的脚步一晃一晃的,如同一团摇晃的火。

    日上三竿的时候阿伊莎才睡醒,在迪伊思的服侍下洗漱过后来到了一楼的饭厅。

    很奇怪,饭厅里今天空荡荡的,那个雄壮的如同狗熊一般的男人没有出现。

    “阿丹去哪里了?还在生我的气?有和我生气的时间应该快点赶回巴格达去。”

    阿伊莎坐在桌子前面,端起一碗温温的牛奶就着一点糕饼慢慢的吃饭。

    “阿丹走了。”迪伊思给阿伊莎擦擦嘴角,这孩子只要喝牛奶总是弄得到处都是。

    阿伊莎正在吃东西的嘴巴停止了活动,扭过头惊讶的看着迪伊思,她不认为阿丹会走。

    “真的走了,天上还在落霜花的时候就走了。”

    阿伊莎丢下手里的糕饼,匆匆的来到阿丹居住的房间推开门之后,再一次愣住了。

    她给阿丹置办的那几套精神的汉家武士服被叠的整整齐齐的放在床头,地上还有两双靴子……

    “他没有穿靴子就走了?”

    迪伊思连连点头道:“是啊。”

    “他光着脚底板就走了?”

    迪伊思连连点头道:“是啊,是啊!”

    “你为什么不拦住这个傻瓜?”

    迪伊思连忙摇头道:“我拦不住!”

    “他回巴格达了?”

    “没有回,因为没钱,阿丹准备先当一阵子雇佣兵,去黑山剿灭最恐怖的一窝蜂马贼,赚到钱之后买双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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