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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北明不南渡-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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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帝国早已千疮百孔。

    历史上的崇祯十七年,一个注定无法忘却的一年,即将看到黎明的帝国,在这一年吞下了最后一口气。

    朱慈来到这里,煽动了巨大的风浪,但是孤身一人的他,亦是觉得十分的疲惫。

    算一算,来到这里快一个月了,当了一个月的皇帝,根本和想象中的皇帝完全不一样。

    没法在后宫醉生梦死,没法号令着诸侯向八方平推。

    得到的只是一座孤城,和外面不多过来搞事的敌人。

    一刻也消停不下来。

    趁着高杰还没到,张家堡的物资还没有输送完毕。

    五部那些老头们还没有来烦自己。

    仍然穿着便装的朱慈,掐指一算,过几天似乎是昭仁的生辰了。

    难得偷闲了一会,去了民间的市场……看能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当做礼物么。

    金银瓷器之类的实在太土鳖了,估计小姑娘也不会喜欢那种庸俗的东西。

    “卖鸟了!”

    “卖鸟了!”

    朱慈在一个卖鸟的摊位面前停了下来,那三个字并非是出自贩鸟人的嘴里。

    而是摆在最显眼位置的一个笼子里,一只通体黑色的八哥。

    是它在替摊主吆喝着,叫卖着。

    蒲扇着翅膀,用着尖锐的声音叫喊着,极其吸引别人的眼球。

    或有人前来询问逗弄,但由于囊中羞涩,简单的问下价格后,便兀自离开。

    朱慈并没有养鸟的习惯,毕竟后世的娱乐手段太多了,养鸟在后世并不是主流,大多是些时间充足的,有闲情打理生活的人士的爱好。

    朱慈就是个上班狗,照顾自己都快够呛了,又如何照顾动物。

    不过……现在不太一样。

    这里百姓的消遣项目,除了不经常一见的听书看戏外,便只有深夜的俯卧撑活动了。

    但对于富人来说,选择似乎更多一些。

    朱慈见那只八哥颇有些喜感,亦是有兴趣,要是买过来当做昭仁的礼物,又不知道那个小丫头会有如何的表情。

    在市场上转了一会儿,没找到更好的玩意,朱慈是决定就想买下这只鸟了。

    “这八哥怎么卖?”

    小贩见朱慈衣着光鲜,顿时觉得主顾来了,本来养鸟的人都是些富贵人家的主,平头老百姓谁没事养鸟玩。

    不过这些日子,太不平静了,城里的有钱人基本上都被朝廷该杀的杀,该剐的剐了。

    他这做高端奢侈品生意的养鸟人,直接受到了冲击。

    卖鸟收入环比减少了70个百分点,简直惨不忍睹。

    碰到一个有钱人,小贩都想直接喊爹了。

    朱慈的出现,让小贩喜上眉梢,赶紧搓了搓手,堆笑了的迎了过来。

    “爷,你这眼光可不错,俺这笼子里的鸟,可就数它最聪明了。”

    “来报喜,背首诗来听。”

    八哥扭动了脑袋转了转,紧接着道。“不会!”

    “不会!”

    显然在用这种方式来提高鸟的身价。

    “怎么卖的?”

    贩鸟人恭恭敬敬的伸出两个手指头。“二百两。”

    “五两怎么样?”朱慈面无表情的砍价道。

    一旁陪同的谢芳都差点要扑倒在地。皇帝那都是从小长在宫闱之中,那有机会了解民间之事。

    这一出口,竟然连砍价都学会了,而且还砍的这么狠。

    把那个贩鸟人砍出了一脸血,满脸涨红的显然不太高兴,贩鸟人寻思着这人穿着这么好,怎么这么不将就啊。虽然他确实抬高价格,但也承受不了只卖个五两的样子。

    这八哥可是被他用心调教了很久,才能如此聪明,五两肯定接受不了。

    “爷,这八哥可是俺的镇宝,最起码也值个一百两啊,您要说五两的也有,你看这边还有许多雏鸟,只要用心调教,不会多久也能通人言。”

    调教……朱慈是没那个耐心,也没那个精力的。

    看到小贩松了口便道。“十两吧。”

    十两仍然让小贩很为难,但好不容易遇到个主顾却不忍割舍,仍然好言好语的相商。

    最后经过一段让谢芳感到十分震惊的讨价还价之后,议定的价格在三十五两。

    足足砍脱了一层皮。

    不过在付钱的时候,还是很尴尬的,朱慈来的匆忙……突然想起来……没带银子。

    能刷微信么?显然不行。

    “谢芳,你带银子了么?”朱慈只得想谢芳想着周转一下。

    谢芳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后,也很尴尬。“爷,臣……小的也没带银子。”

    “但是带刀了?”谢芳拍了拍鼓鼓的腰间,金属之声响起。

 第一百二十四章 顺丰物流使命必达

    朱慈有种想呼死谢芳的冲动,老子是天子!天子微服私访,然后抢劫小民?

    就传不出去,朱慈也不会去干这种缺德的事情,他还没穷到这份上。

    横了谢芳一眼。

    谢芳其实觉得自己满委屈的,委屈的眼神似乎在向朱慈说,臣并非是想要强抢百姓!

    谢芳的想法其实很单纯,他只不过是想把刀抵给鸟贩子。

    绣春刀上是刻着他名字的,让小贩拿着这把刀去北镇抚司衙门领钱。

    三十五两银子而已,对现在的谢芳来说根本不算事。

    但绣春刀拍了出来,鸟贩子还是吓了一跳。

    绣春刀是个什么玩意,他当然知道,北镇抚司衙门是个什么地儿,更知道。

    锦衣卫是些什么货色,那可真不是他们这些小贩能惹的起的。

    虽然猜测不出朱慈一行人的身份,但他们明显和锦衣卫关系匪浅,这些横行京城的主,小贩真心怂。

    “爷,您要是喜欢,这鸟便送您了。”在谢芳拍出刀,小贩陪着笑脸怂了。银子是小,命还是很重要的。

    “老子是不买卖不给钱的人么!让你拿着你就拿着,少他娘的屁话。”

    谢芳为了不在朱慈面前留下抢掠平民的坏印象,强行把刀交给小贩。

    身上没钱,似乎也只有压质一途了,朱慈身上也有值钱的东西,但那多是皇室之物,根本不可能拿来当做抵押。

    最终也只能默认这种方式来买下那只八哥。

    没钱的朱慈,那就实在不好意思留在市场里消费,很快便返回了京营。

    而后将八哥交给胡丰主照看。

    翻阅一些这些天积攒下来的奏章,这一天也就这么过去了。

    ……

    高杰在三月二十九抵达京城,三万余人,押送着闯军贼首李自成和高一功,驻军在阜城门外等候着朱慈的召见。

    先行迎接高杰的是朱慈对于高杰的封赏诏书。

    捉到李自成,这个功劳大的绝对没的说,甚至于高杰这实力平平的将领都会因为这个战绩被后世吹成神将。

    但实际上高杰就是个一根筋有勇无谋的货,抱着老婆的大腿……才一步步走到如今的地步。

    另外他也并不在乎后世会不会把他吹成神,天上掉下来的李妹妹换成现实的利益,才是他最想要的。

    “尔总兵官高杰者,汉中郎将高顺之后也,尔其勇冠三军,足智多谋,以至群寇震慑,莫敢为祸,今斩获李贼,功勋卓著,日月不掩,百姓弹冠,朕心深慰,特赐封赏。”

    “封高杰为兴国公,进为军阁大学士,加太子太保,留京任用。”

    “朝廷有疏爵之恩,视夫皆而并贵,懿范弥彰崇嘉永,锡尔总兵官高杰之妻刑氏,坤仪敏秀,月室垂精,锦线穿云,佐夫子以青灯,肃针偃月,赠良人以征袍,治行有声,亦宜荣宠。是宜赠尔为一品诰命,锡之诰命于戏!”

    钦此。

    高杰听完诰书后都是大喜之色。

    当即拜谢天使,将军中的李自成和高一功俱皆交给天使手中。

    李自成本就已经病重垂死,拉给天使的时候,都已经满身变色,偶有恶臭之味。

    天使闻了下,脸色有些难看。

    高杰脸色颇为尴尬,李自成成了这副模样也不是他想要看到的,活人显然比死人更有价值,为了保证李自成这一路上的鲜嫩,高杰可是亲自命人照顾。

    能搜到的大补药都灌了下去,就差贴一层保鲜膜了。

    虽然残了点,但总归还是有一口气的。

    为了证明这一点,高杰的拳头狠狠的砸在李自成的肚子上,后者顿时吃痛的呻吟了声,略有醒转。

    “看,活的。”高杰对着天使笑着说道。

    “活的就好。”天使对着高杰点了点头,对于这么一个受到天子恩赐的将领,天使也不敢摆谱,像王先通刚开始便跟着圣上,亦不过封侯而已。

    可以想象的到,今后的高杰肯定会受到圣上的重用。

    “兴国公还需在此耐心等候,圣上处理完要事后,便会召见公爷,至于军需之事亦不用担心。”

    “有劳天使了。”

    送走了天使,高杰美滋滋的回去跟媳妇好好欣赏这份圣旨,这次封赏一式两诰,不但给高杰予以了嘉奖封赐,同时还给了邢氏一个很大的名分。

    排除秦良玉那种bug级别的女中豪杰,所获得的海量般的赏赐。诰命夫人的赐予几乎就是女性在封建社会中最为优厚的皇恩了。

    当然,更令一根筋的高杰摸不到头脑的是,这个军阁大学士是个什么玩意,本来他就对大明官制理解的并不透彻。

    更有些难以理解。

    不过她的媳妇毕竟脑袋好使一些,对于京城内新皇登基后的变革在路上就听说了一些。

    “圣天子登基之后,文武分家,互不统属,军阁大学士乃是武将的最高职,与原本的内阁大学士相仿,只是主责兵事”

    听起来好牛逼的样子。

    “这文武分家又是怎么回事,好事还是坏事?”对高杰来说,皇帝弄的这些改制他是无法搞个明白的,以他的脾气,就是惹他的人就怼了,对他有恩的人就舍命报答。

    其他什么都是虚的。

    不过听老婆这么一说,朱慈对他的封赏还是非常隆重的,亦有重视他的心,高杰的心里对这位新任的皇帝也有了些最起码得好感。

    “文武分家么。”邢氏对于这个全身只剩肌肉的丈夫也习以为常。“这么理解吧,就是今后李化熙总督再骂你,你可以打他一拳不用怕他参你一本了。”

    听邢氏这么一说,高杰觉得这个文武分家的改制是好事,妥妥的好事。

    对武将来说肯定是好事,少了掣肘,军令统一下,可以让军队更有执行效率。

    只是这样的话,前期或许会有很大效果,若是长期如此执行下去肯定会演变成唐末的藩镇局面。

    然而……现在国家已经崩坏到这种地步,如果不以毒攻毒,磕以猛药,又如何能够起死回生。

    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血腥洗礼,只要能保住大明,保住皇家内的一根根萝卜,任何的代价都是无足轻重的。

 第一百二十五章 山东

    李自成由锦衣卫负责接收入城,对于这么一个祸害了大明十几年的贼寇。

    在民版邸报的刻意抹黑下,大部分人都对其深恶痛绝。

    夹道上不断传来各种破口辱骂之声。

    李自成还好点,由于身体垂危,能够掉着一口气都是奇迹,又被高杰邢氏这对狗男女刺激到了小心脏,昏迷不醒对于他来说已经是极限了。

    但高一功被这几天吃的的还不错,身体恢复了许多,清醒着却得忍受着平民百姓们的恶言恶语。

    “剐了李闯!”

    “闯贼就是瘟神,年前的疫病就是他们闹出来的。”

    “俺家可死七口人,这挨千刀的货。”

    陈良谟那厮还是很有文臣的一贯尿性的,这种尿性……便是泼起脏水来随心所欲。

    泼皇帝都毫不手软,更何况泼了流贼。

    陈良谟在负责了通政司之后,主抓邸报的出版,将邸报分为民版和官版之后,民版邸报彻底成为朝廷控制民间舆论的利器。

    将李闯编排成了瘟神,为华夏大地带来无尽灾难的元凶。

    同时又将朱慈的登基后的丰功伟绩大加宣扬,包括朱慈出生的时候,风云大作,电闪雷鸣,日月精华汇聚于紫禁城上空,当时的周皇后正在午睡,梦见抱黄龙入怀,顿有不适,之后便怀龙胎。

    足足孕育了两年,这位天降龙种才嘣了出来。

    三岁熟读诗书,四岁纵马驰骋,五岁……

    对于陈良谟这么恬不知耻的行为,朱慈在京营里表示……完全不知情。

    ……

    “此人便是贼首李自成。”李自成在全城游街了一遍后,被朱慈带入宫内给崇祯看看,让这对老冤家也见上一面。

    这是第一面也是最后一面。

    当时在西直门的时候,朱慈就见到过李自成,所以还是可以确认李自成的身份。

    崇祯就没见过了,地上那昏死的人,已经被病痛折磨的狼狈不堪,手指偶尔动上一动,证明他还活着。

    李自成崇祯肯定是恨透了,在他认为,他的崇祯朝之所以崩坏,便是因为这李自成在不断作祟的原因,不但到处为祸,还把他们大明的祖陵给毁了,凡是个有种的人,都不可能容忍这样的存在。

    李自成肯定要受到极刑,这种事情不用问,所有人都心知肚明。朱慈在将他极刑前,让崇祯看上一眼,足以见得朱慈还是很有孝心的,这一点让崇祯颇为欣慰。

    在这之后,李自成便被带走了,带去西市街口,那里搭建了台子,上面供奉了朱家的列祖列宗。因为李自成的原因,朱家的皇陵震动,在擒获李自成后,自然要将其向祖宗血祭。

    除了向朱家祖宗血祭之外,下面还有一些因为李自成而死的诸多忠臣明将,包括孙传庭,曹文诏,还有答应过凌雪的凌初蒙。

    当然这样繁琐的仪式都是又礼部来操办。

    包括凌迟的过程也很有礼节性。

    “第一刀,敬天。”

    “第二刀,敬地。”

    一般凌迟的时候,前两刀要从大腿上剐开两块肉,一块抛向天空,敬天,一块摔在地上,敬地。

    然后从额头上割下一层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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