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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大明混世王-第70章

小说: 大明混世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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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学中现在有两百多名读书士子,秦厉先是让龙德友给他们每人发放了一支,要他们率先使用。龙德友将铅笔发下去了,可那些读书人只是当成一件玩物、新奇物件把玩,根本不用它去写字。

    不光是那些学生,就是连唐伯虎、祝枝山和文征明对铅笔也是毫无兴致,不予接受。只有那个意大利人利玛窦见到铅笔后很是兴奋,不住口的说,秦大人真是个能人哩,在我们国家都没有出现过这种笔。

    对众人不接受铅笔的使用,秦厉感觉非常蛋疼。龙德友苦着脸站在秦厉旁边问道,“秦大人,没有人用铅笔,我们就不能再继续生产下去了。这工厂非但不能赚来银子,到头来还搭上了银子,这可如何是好?”

    龙德友主管着县学的账房,钱对他来说尤其重要。

    秦厉微微皱起眉头,暗暗骂道,这大明时代真是迂腐落后呐,人对新鲜事物的接受力怎么就这么差呀?

    难呐!

    实在想不到好办法,秦厉轻声说道,“龙兄,把县学中所有学生召集在一起,我亲自训话,演示给大家看。”

    龙德友领命而去。盏茶功夫,所有学生都集中在了大院里。

    作为县学的教谕,县学的主心骨,秦厉昂首挺胸,很有领导的派头。一袭淡青色长衫,头戴前高后底的官帽,一脸平静的站在众人面前。

    虽然当官的时间很短,但秦厉身上却是散发出一股威严,气场很大。

    秦厉的一双虎眼很是柔和的扫视一下众人,轻咳一下,说道,“本官今日召集大家,是要和大家演示一下这铅笔的使用。你们来县学读书也有一阵子了,大家已相互熟悉,不知你们当中写字最快的当属何人?”

    秦厉说话的声音很和缓,没有怒气。

    那些读书人旋即叽叽喳喳的交头接耳,最后众人将目光都落在赵文华身上。

    说来赵文华虽以前和秦厉有很多过节,但自从来县学读书,倒是老实本分,而且读书很是用心,好像真有悔过自新的迹象。秦厉虽心下十分厌恶他,但见他并不惹是生非,不寻衅滋事,也便像忘记了以前的过节一样,对他和其他学生没有什么区别。

    毕竟这赵文华虽生性狡诈,以前是仗势欺人,想和秦厉过不去。但最终还是被秦厉狠狠揍过了,他并没讨的任何便宜。

    赵文华站在人群中,很低调,他本不想站出来。但众人一致推举他,实在没办法,他这才一脸窘迫的走出人群,站在了秦厉身前。

    此时的赵文华低眉顺眼,一副对秦厉很是恭敬之态。轻声说道,“学生见过秦大人,说来学生不才,写字确实稍稍快一些。”

    “好!那本官就用铅笔和你用毛笔比一比写字的速度。”秦厉微笑着点头。

    “这……学生不敢。”赵文华脸上迅速掠过一丝诡谲,旋即却是一脸的惶恐。

    秦厉微笑着拍一下他的肩头,朗声说道,“赵文华,有什么不敢的?我江都县学出来的学生就是要有胆气,气冲霄汉。你只管拿出你的本事,用最快的速度写字,本官也是毫不谦让,用铅笔也要快快的写。让众人做个见证,到底是铅笔好用还是毛笔好用?”

    赵文华这才低首躬身,应允下来。

    早有人摆放了两张方桌,上面各铺了一张纸。赵文华读书是带来了书童的,那小书童虽没刘凤长的精神,但看去也是很机灵。秦厉和赵文华各自就位后,那小书童则站在赵文华身边,快速研磨。待研好墨后,龙德友则高声宣布,“比赛时间是半柱香,现在开始!”

    赵文华别看表面上伪装的老实乖巧,实则他对秦厉一直怀恨在心。他早已发过毒誓,有一天一定要寻回面子,将秦厉置于死地方解心头之恨。但他是个很聪明的人,他知道现在以他的本事和实力与秦厉是没办法比的。

    说来秦厉比他还要小上四五岁,但已是举人的身份,并且还是县学的教谕。而他才只是个秀才,还要在秦厉的县学中读书呢。这天壤之别之下,赵文华只有暂时缩起尾巴了。

    今日是秦厉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主动要和他比写字的速度。而且秦厉竟然还用的是什么铅笔,赵文华的那颗心便蠢蠢欲动了。此时他运笔如飞,打定主意要超过秦厉,让秦厉这个教谕当着这么多人出丑。

    那些读书的学生们平时都知道赵文华字写的好不说,还非常快,对他很是羡慕。

    此时他们的目光在秦厉和赵文华身上游走,但见赵文华手中的毛笔行云流水,快捷无比。再看秦厉,却是不慌不忙,拿着铅笔先是看了看赵文华,嘴角流露一丝微笑。而后趴在桌上,不急不躁的写了起来。

    看到这种景象,众人不禁窃窃私语,“秦大人要输呀!老祖宗一直是用毛笔写字的,哪里见过什么铅笔?这铅笔也能写字?”

    龙德友见秦厉不慌不忙的模样,也是暗暗担心,一颗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他知道秦厉通过这种比试的方法推广铅笔很是有用,但秦厉若是写字的速度比不上赵文华,那可就彻底完了。人们会更加不认可铅笔,还会成为众人的笑柄哩!

    半柱香的时间相当于后世的十五分钟。

    十五分钟很快过去,龙德友一挥手道,“停!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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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章 再上书

    学生中早有好事者奔跑上来,数起秦厉和赵文华写出字的个数。

    跟着利玛窦学了算数,数数就是快了很多,等他数完了,顿时目瞪口呆。半柱香的时间,赵文华写出了两百三十七个字,秦厉则写出了六百六十五个字。

    数数的那人望着秦厉手中小小的铅笔,好久说不出话来。他万万不曾想到这小小的铅笔不但能写字,而且写出的字如此之多,差不多是毛笔的三倍了。更让他惊奇不解的是用铅笔写出来的字字迹非常清楚,很容易辨认,真是太神奇了。

    而那赵文华虽字写的很不错,工工整整的,但在刚才他运笔如飞,显然是有些潦草了,有些字那人竟认不出是什么。

    这就是硬笔和软笔的区别。

    当龙德友公布出秦厉和赵文华每人的字数后,全场哗然。就是连唐伯虎等三才子也是吃惊非小,啧啧不已。

    唐伯虎毕竟是大才子,放浪形骸惯了,他并不迂腐。此时他对秦厉更是充满了敬服,暗暗得意他自己收下了这么一个聪明绝顶的好徒弟。

    秦厉脸上仍然是古井无波,淡然的看了一下人群,刚要说话,不料赵文华却是忽然走上前来。此时的赵文华心下对秦厉更是充满了恨意。

    他本来自诩写字的速度超快,自忖今日一定会让秦厉丢人现眼,颜面扫地的。不成想还是让秦厉胜了,而且胜的极其完美。他暗暗发狠,今日又一次栽在了秦厉手里,哼!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赵文华有朝一日一定要秦厉好看,要了他的性命才解我胸中之恨。

    他心里虽然对秦厉恨意滔天,但脸上却是一点儿也没表现出来。他通红着脸朝秦厉深深一揖,说道,“秦大人。可否容学生对他们说几句话?”

    秦厉微微一愣,但旋即便说道,“行!我们县学讲的是民主,谁都可以说话。”

    “民主”这个词虽然大家都没听过。但在场的很多聪明人想了想还是能明白些它的意思。

    赵文华冲秦厉充满崇拜的违心一笑,转过身去,面对众人,朗声说道,“各位。说起毛笔,从古至今,我们已使用了上千个年头。这是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我们谁也舍不得丢弃。”

    他说到这里故意顿了顿。而秦厉听了心下却是对他极度不满,但还是沉住了气,想听他下面如何说。

    赵文华在这里停顿一下,其实也是别有用心的,他就是想给秦厉添添堵。但真要是和秦厉拧着来,他现在是真没那个胆子了。这也算是小小的发泄一下吧。

    他不敢停顿的时间过长,缓了口气接着说道。“可刚才你们都看到了,秦大人使用铅笔完胜于我。这说明什么?这说明这铅笔不但能写字,而且很能快速写字,比毛笔要好的多了。

    历史是不断进步发展的,我以为秦大人推出的这铅笔,正是我大明的一个进步。

    我赵文华决定了,从今日起便不再使用毛笔,开始使用秦大人发明的铅笔。”

    他说完后,顺手扔掉了手里的毛笔,并狠狠的踩了两脚。一支精致华贵的狼毫毛笔就这样被他给糟蹋了。

    赵文华随后又是朝秦厉深施一礼。这才退下。他一边向人群中走,一边想到,秦厉真是个妖孽,说来这铅笔还真是个新鲜进步的东西。但它再先进又能怎么样呢?

    大明的科举考试答题用的还是毛笔。若真是用这铅笔去答题了,那考试是铁准完蛋。哼!秦厉呀,你就等着瞧好吧。今日我先将众人怂恿起来都使用了毛笔,等着科考不中的时候,也就是你秦厉的完蛋之时了。

    到了那一天,大家不恨死你才怪!对了。最好是恨的扒了你的皮!

    秦厉自然猜不透赵文华的心思,不过他对赵文华今天能有这番举动却很吃惊,他暗暗琢磨,莫非这赵文华真是觉醒了,变好了?人心真是难以琢磨呐!

    秦厉笑呵呵的看着赵文华走进了人群站好,这才高声说道,“刚才赵文华说的话你们都听到了吗?”

    “听到了,我等今后便用铅笔写字!”众人齐声回道。尤其是钱肥,秦厉早已成了他心中偶像,他的叫喊声最大。

    秦厉微微一笑,说道,“本官以为刚才赵文华所言有些是对的,但有些却是错误的。

    老祖宗经过多少年的实践发明了写字的工具:毛笔。毛笔对我们来说早已成了宝贝,怎么能说舍弃就舍弃呢?

    的确,铅笔比毛笔要好用方便的多,写字也快。但是有了铅笔,毛笔的作用也不能小觑。是以,本官今日要给你们说的是,在日后写字之时,什么样的笔都可以用。但这铅笔是一定要用好,要给本官写出一手好字的。

    写铅笔字日后便作为江都县学的一项考试,写不好铅笔字的就不是我江都县学的一个合格学生。

    也许有人会问,科举考试可是要用毛笔答题的。用铅笔答题能考取功名吗?今日本官便告诉你们,本官随后就上书皇帝,在大明推广铅笔。”

    秦厉的话说完了,人群一阵沸腾,众人看秦厉的眼神又多了几分崇拜和敬仰。

    可赵文华此时却内心冰凉,他的如意算盘又一次落空,沮丧至极。

    不过很快赵文华便狡黠的眨了眨眼睛,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阴笑。

    众人散去之后,龙德友即刻去各个学舍催促铅笔的使用了。秦厉则回到教谕厅堂,立刻上书正德皇帝,推广铅笔。

    秦厉对正德皇帝的性格摸的还是很透的。正德是个喜好玩乐,对任何新鲜事物都十分感兴趣的人。秦厉自忖铅笔一定会引起他的兴趣,让他在大明推广。

    当然,秦厉在书信中和往常一样,先是大加恭维了正德一番,而后说铅笔一旦推出,乃是历史的一大进步,他正德会因为小小的铅笔而成为一代明君,为千古传颂。

    为了确保正德推广铅笔并且下令在科举考试中能使用铅笔,秦厉自然要送上上百支铅笔给正德过目,使用。再有,秦厉脑中灵光一现,索性又画出了一副后世西装的结构图给正德。

    正德喜欢戏服、奇装异服,秦厉相信这西服若是按图裁制出来,正德一定会欢心。突发奇想,又画了一副后世比基尼的图画给刘娘娘。刘娘娘是个很豁达开朗的女人,但女人都会有一个通病,担心在男人那里失宠。比基尼带给视觉上的冲击力是巨大的,相信刘娘娘虽会娇羞无限,但最后也是会喜欢的。

    给正德的书信和上次一样,还是交给了黄天送去,让他先交给老太监毕云,再由毕云转交给正德。

    将这件事情搞定后,秦厉总算是长出一口气。心下轻松了稍许。

    正准备歇息一会儿,李博带领着两名差役突然进来禀报道,“秦大人,下官依照您的吩咐暗暗对陈翠英日夜监督,总算是有了点儿收获。没想到啊,真是没想到,那陈翠英一个女人家竟是白莲教徒。她虽然没直接参与在县学放火,但也是个帮凶。

    因感觉事情重大,下官未敢轻举妄动,特来向大人禀报。下一步如何做,还请大人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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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一章 我一人足矣!

    秦厉虽然对陈翠英起了疑心,但听李博这样禀报,还是吃了一惊,不禁问起李博监视陈翠英的详细经过。

    李博不敢怠慢,急忙把经过原原本本说出。

    原来李博在监视陈翠英开始的几天并没发现她有什么异常,陈翠英白天晚上都不出门。

    正当李博对陈翠英失去信心,将要放弃的时候,却在昨天晚上情况出现了转机。

    昨夜月黑风高,陈翠英家早早便上了门。可到半夜时分,陈翠英突然穿着一身黑衣鬼鬼祟祟从屋中出来。她像是个贼一样,四处看看,确定无人,这才从院里出来朝喇叭口村的西北角走去。

    陈翠英别看是个女人家,但走路飞快,而且悄无声息。李博和两名差役小心翼翼的跟在她身后,围着整个喇叭口村转了足足有三圈。陈翠英最后才进了陈兴旺家。

    说来谁也不知道陈兴旺家是做何种生意的,但陈兴旺却是喇叭口村少有的几个富户之一。

    陈兴旺做人很低调,从不张扬。在喇叭口村一点儿也不惹人注意。

    陈翠英悄悄进了陈兴旺家中后,李博和两名差役不敢贸然进去,只能是在外面干着急,却是没有办法。可让他们想不到的是陈翠英进去了时间不长,却又是从陈兴旺家出来,在陈翠英身后跟着四个壮汉。每个壮汉还推着一辆小推车。

    李博等三人纳闷不已,便又悄悄跟上了他们。

    好在昨天晚上天黑如墨,那四个壮汉一边走还一边嬉笑着说话。虽然说的声音不大,但因为深夜静悄悄的声音能传出很远,李博和两名差役还是听了个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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